新形势下爆炸犯罪的预防及处置对策研究
2020-12-26缪笑寒
缪笑寒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经过改革开放40 多年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已经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但由于内外形势深刻变化,我国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 随着我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境外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推行分划战略,暴力恐怖活动也呈上升态势。 众所周知,恐怖主义活动会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其暴力行径给社会和人们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威胁,已成全球的公害。 随着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爆炸装置和手段日趋先进、复杂,暴力恐怖活动的行径更为方便快捷。 我们应清醒的认识到,目前爆炸犯罪在国际国内无论从数量、质量,还是危害程度都处于上升趋势,“其智能化、集团化、现代化爆炸犯罪的特点越来越突出”。[1]新时代条件下,爆炸犯罪预防及增强识别和正确处置爆炸物的技能显得越来越重要。
一、爆炸犯罪活动概况
(一)爆炸犯罪呈增多趋势,社会危害程度加深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爆炸案件平均每年发生1800 余起。 九十年代以后,平均每年发生爆炸案件是八十年代的1.5 倍至2 倍。 “1998 年发生爆炸案件3600 起,1999 年3200 起,2000 年4000 起,2001年3300 起。 ”[2]之后,我国爆炸案件的数量一直持续下降,值得注意的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全国爆炸案大件多发生在新疆地区,社会影响恶劣。
在我国,一般爆炸侵害的对象多是特定的个人,少数攻击的目标是公共汽车、火车、影剧院、居民住宅以及基层政府机关等。 但前几年新疆的暴力恐怖案件由于带有很强的政治目的, 所以其针对的目标是无辜的人民群众。 不论是刑事爆炸案件还是带有政治目的的恐怖爆炸,都具有以下共同特点:一是造成人员大量死伤和经济巨大损失; 二是严重破坏社会安定秩序,给人民群众带来恐惧与不安;三是向社会传播和刺激犯罪的信息, 无意中强化了有些人犯罪的潜意识。因此,爆炸犯罪不仅会造成人员大量伤亡、财产巨大损失,导致社会治安秩序的失控,也给全社会带来难以估计的潜在性危害。
(二)爆炸犯罪原因日趋复杂,社会影响面扩大
1.狭隘的复仇情绪。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根本变化。 有些人在“消除怨恨”的思想支配下,形成了狭隘的复仇情绪。 爆炸犯罪的动机多种多样:有的因私人纠纷;有的因历史积怨;有的因“遭受打击”、抗击“压抑”;有的因被人言语威胁、谩骂;有的为好友愤愤不平、替人报复;有的因情人的背离、或向异性求爱遭到拒绝;或因长辈干涉婚恋而产生的情感纠纷等。
2.仇视社会,不满现状。 有些人因政治扭曲、心态失衡,敌视党和政府,便以爆炸手段对社会进行破坏性报复;有些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因个人私利未满足而结怨,或领导处理问题不当而情绪失控,发展为对社会的仇恨、敌视,怨恨周围的一切人;还有极少数暴力恐怖犯罪分子,未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用爆炸手段进行犯罪活动,破坏整个社会安全稳定。
3.人际关系紧张,内部矛盾激化;社会道德的败坏及沦丧;不正之风、官僚主义、粗暴作风,以强权当公理,加剧矛盾激化;对坏人坏事姑息迁就甚至与其同流合污;不健康影视作品的诱使误导;不良报刊的糜烂色彩的侵蚀以及有些精神异常的人, 被某些社会现实诱发妄想意念等诸多的外在客观原因也会引发爆炸犯罪。
(三)起爆系统日趋先进,装置伪装日益巧妙
首先,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内使用的爆炸装置中的起爆系统已由初期的导火索起爆发展为电器起爆,尤其需要关注的是,国外出现的一些先进起爆装置,在我国也日趋应用广泛。 其次,有些犯罪分子为了使人不易识别或逃避安全检查而将爆炸装置伪装成生活日用品,如把炸药仿制成牙膏、肥皂、巧克力、化妆品或夹带于生活用品之中,或将爆炸装置藏在礼盒、水果、玩具、假肢、行李等物品中,或利用手表、钢笔、电子烟、打火机等改制成微型炸弹,或用平板电脑、照相机等改制成小型炸弹,用录音机、电视机、高压锅、计算机等家用电器改制成中型炸弹等等。
(四)犯罪主体掩饰的方法多元化和接近目标路径的多变性
犯罪分子在接近爆炸目标的过程中, 往往采取不易被人察觉的方法和途径混入, 往往改头换面以隐藏自己真实身份。一是乔装打扮成相关工作人员,如医院医生护士、机关人员或者家电修理工等,混进有警戒的目标区域; 二是混上或利用交通工具对不特定的对象实施爆炸,造成恐慌;三是驾驶伪装的警车、救护车等,混入或者强行闯入爆炸目标区域,伺机实施爆炸;四是装扮成年轻女子色诱安保人员,借机混入目标处。
(五)爆炸手段的多样性和装置的先进性
1.预先埋藏,伺机引爆。[3]预先将爆炸物埋藏至特定目标人物必经之处, 然后借其他力量和寻找机会引爆。
2.通过邮寄,实施爆炸。 此方法一般是邮寄信件或行李给收件人, 在其拆件过程中通过预先设置的定时装置或其他启动装置起爆炸弹。
3.远程无线遥控爆炸。 该方法是采用无线遥控方式来实施爆炸犯罪。
4.由“人体炸弹”自杀式爆炸转变为“人包分离”爆炸。[3]8除了少数宗教极端主义采用人体炸弹外,大多数案犯实施爆炸犯罪时,常常采用“人包分离”的方法作案, 即案犯将爆炸装置事先安放在特定目标处,爆炸时案犯早已躲藏起来,以使案件难以侦破。
5.在飞机、轮船、动车、汽车等交通工具上设置爆炸装置。
(六)炸药品种的多样化,用量大小的不均等
根据爆炸装置的大小, 所使用的炸药剂量也不尽相同。 如微型和小型炸弹的用量一般不会爆炸致死,但对目标人物会造成一定的心理恐慌,对社会的治安秩序也有很大的影响。 中型或者汽车炸弹等根据炸药用量的大小, 通常会造成规模大小不一的群死群伤等后果。一般民间的犯罪分子,绝大多数采用自制炸药, 因为国家和政府对爆炸物品管控比较严格,不易获得,而其他化工材料属于一般商品,在市场上就可以买到。
二、新形势下排爆工作的特征
(一)排爆工作危险系数高,专业技术和综合素养要求极高
爆炸物的排除是一项复杂的业务,危险系数高,起爆装置的先进性导致排爆工作的专业性越来越强。作为专业排爆民警,不仅要有较高的政治站位和思想素养,更要具备扎实的业务技术和综合素质。只有牢固掌握爆炸的相关理工科基础知识, 才能够熟悉爆炸装置中可能使用的起爆装置类型以及组成原理等。
假如, 某爆炸装置起爆系统运用远程无线遥控起爆, 那么排爆工作人员就必须掌握目前常见的遥控系统类型,必须了解遥控距离、常用频率、发射和接收装置的性能等, 而且这项工作必须是百分之百精确,否则稍有差错,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现在国内仪器设备虽然比较先进, 大多数情况下可检测出爆炸装置的结构, 但由于涉爆现场的多样复杂性以及所用设备相对科学技术发展的滞后性, 使排爆工作仍存在潜在的风险,意外爆炸事故时有发生。
(二)起爆装置越来越先进,排除难度不断增大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 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加上科学技术的普及,很多恐怖分子实施高智商犯罪, 他们自制的爆炸装置也越来越现代化和智能化。 众所周知,爆炸装置的关键是起爆系统,恐怖分子过去惯用“导火索点火、电能、机械能起爆法”,[1]259现在则多运用“定时、无线遥控、光控、声控、温控等起爆装置引爆”,[1]259还有多元多功能起爆系统,如反移动、反触动等先进技术。 尤其是当前无线技术的飞速发展,5G 网络已开始应用,但现存的大多数屏蔽干扰仪器却没有更新换代, 一旦出现此类型远程无线遥控炸弹, 现有的屏蔽干扰仪将会束手无策, 排爆人员在排除爆炸物时也会面临极大的危险。
三、排爆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一)排爆装备及技术滞后,各地发展不均衡
知识经济时代,工业化、信息化飞速发展,高科技产品运用越来越广泛, 这也给犯罪分子带来了利用高科技制作爆炸装置的机会。 但我国的排爆工作仍滞留在传统的“以人为本,以经验为主”层面。[1]261以本省为例, 省会城市排爆队伍的技术和装备在全省范围内应最全面最先进, 其余地级市公安机关虽购买了部分的排爆器材,但不配套,发现爆炸物后,安全措施跟不上,处置时容易出现失误。甚至有些装备已被淘汰却仍在使用, 这无疑制约了排爆工作的发展, 这些陈旧的排爆装备以及排爆方式显然已跟不上形势需要。另外我国在防、排爆技术装备的研制开发上与先进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一些防、排爆器材装备笨重,操作困难,准确性和安全保障性差, 实用性和针对性难以满足新时代排爆技术的需要。
(二)排爆技术人员匮乏,缺乏长效激励机制
排爆工作的高度危险性和人员待遇的低下,造成了部分人员不愿意从事这项工作, 即使在岗也存在不安心的现象。 一般单位排爆技术人员工资薪金水平与其他普通民警基本持平,没有特殊补贴,排爆民警存在较大的心理落差, 大多排爆民警在满一定工作年限后选择交流至其他单位或岗位, 不愿意再从事此工作。 显然,缺乏激励机制和长效机制,留不住专业人才, 不利于排爆专业研究创新和排爆工作的持续发展。
(三)排爆人员的技术参差不齐,队伍水平有待提高
排爆技术的掌握和提高, 需要经过系统的学习和长时间的积累。 而高素质的排爆技术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学历和掌握较全面的业务知识, 培养一名高素质的排爆技术人员不可能一蹴而就, 而且也只有专业人员才能适用于排爆技术工作。 从目前我国排爆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技术水平来看, 这方面差距很大, 有的排爆人员没有参加过系统的安检排爆培训, 有的是当地制度改革从普通岗位交流至专业技术岗位等。相关爆炸专业知识的缺乏,更别提爆炸物的识别排除,遇到爆炸物时只能束手无策。
(四)信息技术闭塞,缺乏经验交流合作
近年来世界各地爆炸犯罪案件呈愈演愈烈之势,爆炸犯罪案件正向专业化方向发展,爆炸手段不断翻新,爆炸装置也越来越先进,给排爆工作带来难以想象的困难。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存在较大的差距, 目前国际上先进的排爆技术信息不能及时获得, 排爆技术人员难以了解并掌握先进的爆炸装置及发展方向, 对排除未爆炸装置时出现失误之类的技术资料也难以获取,更少进行技术交流。
四、主要对策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社会各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世界进入百年未有大变局。当前国际形势日趋严峻, 犯罪分子利用爆炸手段实施犯罪也呈上升趋势。 安检排爆是一项艰巨又复杂的工作,突发性强,危险性大,必要时需要敢于牺牲、勇于献身的专业人员冲在一线。 但一些地方公安机关领导在思想上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 体制机制不健全,机构人员不固定,队伍不稳定,器材不落实,对一些大型排爆活动和突发性事件只是疲于应付。 为了适应新时代条件下排爆工作发展的需要, 各级领导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 提高对防、 排爆工作重要性、艰巨性的认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领导层面提升排爆工作的站位。
(二)建立统一编制架构的安检排爆专业队伍
多年来经过排爆工作的发展, 各地公安机关相继成立了防排爆部门,配备了专职或者兼职人员,但是机构编制不统一,有的在治安,有的在刑警,有的在特警,更有的地级市,没有大队建制,只有几名排爆技术人员分散在其他大队, 这样一来不便于相互联系、相互交流,不能组成一支相对稳定的、高效率的排爆队伍。建议统一机构编制,招录和配备专业排爆技术人员。这样既稳定队伍,又可以充分发挥其安检排爆功能。
(三)以科技装备为依托,加强排爆工作的硬件建设
就目前的国内外恐怖活动形势来看, 爆炸犯罪危害性加深,规模扩大,这就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不仅要有一支装备精良的专业排爆队伍, 而且这支队伍的人员、装备、器材需具备同时处理两个或多个爆炸装置的能力。 目前我国的排爆工作水平与世界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对新时代条件下我国排爆工作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另外,针对某些重要场所中不可移动的爆炸物及人体炸弹、 汽车炸弹等难以处置的特点, 还要研制一些能妥善处置这些爆炸物的先进设备器材。只有这样,才可以既为排爆人员处置爆炸物时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又可以在排爆不当或不可排除发生爆炸时, 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人身及财产的损失。
(四)强化排爆人员素质培训,夯实排爆工作基础
大量实践表明,排爆人员技术水平和专业素质的高低是排爆工作成败的关键。 排爆人员心理素质好、专业技术精,再加上先进的排爆器材设备,处置爆炸物时成功率就高, 否则就会出现失误或不可预测的后果。 对于现有的防、排爆工作人员而言, 不能停留在老一套的方法和技术层面, 要持续、深入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参加培训进修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强化训练。 同时引进一些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给予人、财、物等方面大力支持,使他们在掌握先进技术和业务技能的基础上, 从容应对和处置各种爆炸物。
(五)提高人员待遇,建立特殊津贴制度
排爆工作事关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也是衡量国家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水平的标志, 加上排爆工作危险系数大和专业性强等实际情况, 各级公安机关对排爆人员要思想上关心和生活上爱护,提高排爆人员待遇,在同等条件下,应从政治地位、 生活条件和工作待遇等方面给予充分考虑,建立区别于普通警种的津补贴制度,充分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稳定排爆工作队伍。
(六)加强危险爆炸物的管理,源头上遏制爆炸犯罪案件发生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管控各类爆炸危险品, 从源头上预防爆炸犯罪案件的发生。 管理部门必须做到危险物品出有备案、进有登记,不但能在发案后对侦查工作提供很大的帮助, 甚至可能由于爆炸品的难以获得而使爆炸犯罪人放弃作案企图[4]。建立信息网络,依托云存储、大数据分析平台,增强管理的科学性;严格审批程序,增强管理的权威性;加强动态管理,减少管理的随机性;依法管理和监督,加大打击力度,确保爆炸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等环节的安全,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从源头上切断犯罪分子获得这些危爆物品的途径。
总之,排爆工作的涉及面很广,在新形势下面临的问题复杂且多。 极端主义、 恐怖主义犯罪日益隐蔽,作案手段技术含量明显提高,酒吧、商业综合体等人员聚集场所成为新的袭击目标, 这就需要国家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与人民群众通力合作,共同努力,处置好各类爆炸装置,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