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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制”阈下的商品“市场之治”

2020-12-24

黑龙江粮食 2020年2期
关键词:经济体制制度改革

丁 声 俊

在党的历史上,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一次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及治理的时代性课题。全会通过的《决定》,精辟地概括和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制度体系,并明确要求坚持和继续完善“中国之制”的“十三个优势”。其中一项重要优势和内容就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高质量发展。这既充分体现了具有本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这是一个在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的伟大创造和创新。

回顾中国商品市场的培育和成长、改革和壮大,乃至形成世界最大的国内商品市场体系的历程,就是坚持“中国之制”,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基石,以市场制度体系为导向,不断推进市场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持续推进市场现代化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成果。

一、历史背景:传统市场体制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

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的年代,我国商品市场实行的是占统治地位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也就是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对粮棉油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产品实行指令性计划收购和计划销售,即“统购统销”制度,由国有粮食部门独家经营;对麻丝茶等关系民众生活的重要农副产品实行“全面派购”和“计划销售”制度,由农村供销合作社统一经营;至于农副产品集市贸易,几乎都作为资本主义尾巴被关闭了。

抚今追昔,历历在目:1978年以前的中国的商品市场,在高度垄断和高度集中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束缚下,普遍呈现出“三少一多”的弊端,即:少(单一)经济成份、少(单一)流通渠道、少(单一)经营方式,多(层次)流转环节。这种传统的“三少一多”的市场流通体制和机制,导致严重的负面结果:禁锢了市场的发育和发展;阻碍了市场的流通和流转;挫伤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与此相应更阻碍了农业粮食生产的发展,导致广大人民群众长期生活在“短缺经济”中。当然,也加重了市场亏损和国家财政补贴的沉重负担。所有这些负面效应导致我国商品市场流通的路子越走越窄,甚至到了再也不能继续走下去的地步,即传统的市场体制机制已到了“非改不可、刻不容缓”的时候了!

二、谋划出路:锐意探索市场制度改革和创新

站在历史的关键时刻,人们开始思虑和思考,振兴和繁荣中国市场之路在何方?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包括反思和总结历史经验,以及吸取改革开放的新鲜经验,各方面得出了共识:中国市场的出路在于,彻底改革和创新我国的“市场之制”,即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气概,浴火重生,对中国市场制度进行“再造”,建立和创立适合国内市场需要、并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现代市场制度体系。

(一)浴火重生,实施商品市场“再造”工程。

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国家具有总体性、根本性的最大的实际。在这样的发展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立足于基本国情,面对社会主要矛盾,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在认识“总国情”的前提下,还必须认准“市情”,即我国市场、特别是商品生产的主要特点,包括市场和市场经济改革和发展的情势和趋势、现状和未来。在认准“市情”的基础上,才能对症下药、从根本上采取深化改革的举措,以改革创新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制度为目标,浴火重生,实施市场制度的“再造”工程。

1、产品数量庞大,种类繁多,生态性强。我国幅员辽阔,制造业门类齐全,农林牧渔产业并举。其产品种类繁多,与民生息息相关。其中,农牧渔等产品均属鲜活日用品,不可忽视其易腐劣变的风险性。

也就是说,对市场流通提出更多、更严格、更专业的要求。农牧渔产品的特性,加强了建立健全完备的市场制度及提高其现代化治理能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市场分布广阔,规模超大,地位重要。我国商品生产、尤其是农产品市场具有超大规模优势,分布广阔。中国市场超大规模有三个主要标志:一是市场主体庞大。截至2019年9月30日,全国实有市场主体1.19亿户。以2019年1至9月为例,每月实有市场主体的增速均稳定在12%以上。二是交易总额巨大。2018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8.1万亿元,增长9%,我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规模稳居世界第二地位。三是扩大就业作用重大。市场上多是劳动密集型岗位,对劳动力需求量多,对就业发挥“稳定器”的重要作用。

3、消费市场短板,需要补足,两端发力。在商品市场中,民生必须的消费品占据绝大的份额。我国拥有14亿人口,其中有4亿中等收入群体,消费市场潜力大、韧性强、成长性好。2018年,全国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76.2%,比上年提高18.6个百分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继续平稳较快增长。5年来,消费连续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然而市场消费仍是短板,需要以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民众“需求侧”结构升级为导向,从两端发力,满足消费市场对优质产品的需求,进一步增强消费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拉动力。

4、功能趋综合化,方式多样,交易简便。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健全,信息化进程的推进,批发市场呈现出功能综合化、品种多样化、交易简便化、产品安全化、建设标准化的发展趋势。具体说,从单一工农业产品交易平台提升为融信息交流、贸易洽谈、检测认证的综合平台;从少数产品批发市场转变为包括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以及粮油等无所不包的交易品种;从传统单一的方式增加到多种方式,如拍卖方式、电子结算交易方式、场地租赁方式、物流配送方式等,使交易流程更为简便;为降低批发市场的建设成本、缩短建设周期,便于建筑空间的组合,同时也为塑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不断提高建设标准化水平。

5、融合国际市场,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在经济全球化大趋势下,“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日益深度结合,相得益彰,为我国市场扩大展现了广阔前景。然而这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尤其是在国际上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经贸摩擦频发且不断升级。这种新形势,有可能产生对国内市场的冲击性和不确定性,从而导致国内市场风险性。

由我国商品市场的特点决定,我国探索和改革、建立和健全、创立和创新市场制度体系,极具重要性和必要性。古人云: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依据同理,要兴市场、强流通,建立健全市场制度是重点和根本。要从源于本国悠久的传统、国情与结构特点,尤其是从我国市场特点的大逻辑出发,必须紧紧抓住市场制度改革和“再造”的主攻方向,遵循符合实际需要的市场现代化治理之路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既是我国致力于市场全面改革的总目标,也是尊重中国实践与国情而提出的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最终创立完备的、定型的市场制度体系。

(二)砥砺奋进,勇于推进市场制度改革和创新。

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我国就确立以培育和发展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总目标。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相伴随,我国市场流通体制和机制、特别是农产品市场体制机制的变革就逐步深入开展。40春秋,目标明确,步步为营,砥砺奋进。在推进改革和创新的全过程中,把创立市场制度新模式置于改革的首要位置,迄今,在成功经历过三个改革阶段后,我国市场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依然在路上,处在改革完善的第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1984年)的主要特征,为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起步阶段。最初提出的改革目标是: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围绕这一目标,采取了三项改革措施:商品购销体制的改革;商品流通主体的改革;商品经营机制改革。概括起来就是变“三少一多”,为“三多一少”。前者是指“少成分、少渠道、少形式,多环节”;后者是指“多成分、多渠道、多形式,少环节”。这一阶段的改革的成功实施,初步形成了“三多一少”的商品流通格局,为下一个阶段的改革做了较坚实的铺垫。

第二阶段(1984年~1988年)的主要特征,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1984 年10 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首次突破了把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在理论上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命题,并进行了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一是继续深化对商品购销体制的改革;二是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三是继续深化对供销合作社“官办”变“民办”、恢复“三性”的改革。这些改革为第三阶段的改革作了铺垫。

第三阶段(1989年~1992年)的主要特征,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正式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启动了价格改革。1993 年又进一步提出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并采取一系列实践措施:一是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的微观基础的转型;二是以配套改革为内容的宏观制度的创新。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启动了价格改革。相继对财政、税收、外汇、金融、投资、外贸以及流通体制等综合配套体系进行改革,取得良好效果。三是以市场流通和社会保障为主的宏观体制改革。通过市场流通领域改革,健全了市场规则、整顿市场秩序;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迈出了重要步伐,探索建立了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阶段(1993年至今)的主要特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阶段。这一时期,现代市场经济理论更加成熟,肯定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性和必然性。2003 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全面部署。此后围绕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形成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并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提出了“五个统筹”等一系列新观点,大大促进了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在实践上,这一时期实施了一系列改革举措,主要包括: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创造商品流通的必要条件;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法律制度体系;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体制和机制等。

特别要指出的是,2019年10月举行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系统地概括和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制度体系。由我国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组成的有机整体,三者之间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全会的《决定》还深邃阐述了“中国之治”的“十三个优势”。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明确要求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深远影响和意义具体可以概括为三个“定心丸”: 一是“两个毫不动摇”的定心丸。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二是完善分配制度的定心丸。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三是发挥“两个作用”的定心丸。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一科学制度体系不断丰富和发展,朝着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完善、更加巩固的目标不断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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