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担当善作为江苏着力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2020-12-24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越要确保粮食和重要副食品安全。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势头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世界经济、社会正常秩序遭遇严重冲击,粮食问题隐忧浮现。积极应对危机,保障江苏粮食安全和市场稳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一、江苏粮食供需特点
粮食总量平衡,口粮绝对安全。2019年全省粮食总产741亿斤,同比增加9亿斤,居历史首位。其中小麦产量264亿斤,稻谷产量392亿斤,同比分别增加5.7亿斤、0.3亿斤。全省消费总量预计720亿斤左右,产需盈余21亿斤,产需形势总体较好。稻麦两大品种合计盈余270亿斤左右,口粮自给率超过210%,不仅保证了省内口粮绝对安全,也为全国粮食安全作出了江苏贡献。
品种差异较大,结构性短缺特征明显。江苏粮食加工发达,对玉米、大豆的饲料和工业用粮需求较大。玉米、大豆等饲料用粮和工业用粮产量较少,产需缺口较大,需要通过进口和省外购进方式解决。玉米2018年产量60亿斤,产需缺口82.2亿斤,省外购进169亿斤,同比增长21.8亿斤。大豆产量9.8亿斤,产需缺口143亿斤,进口357.2亿斤,同比增加54.2亿斤,占全国大豆总进口量的20.3%。另外,粮食生产呈现持续向苏北集中趋势,苏北五市粮食产量占全省的64.3%,产需盈余151亿斤;苏南五市粮食产量占全省的11.6%,产需缺口达170.2亿斤。
食用油脂缺口较大,需要购进油料加工。近年来江苏油脂持续紧缺,油料年产量25亿斤,折合油脂7.8亿斤;而食用油消费总量为42.3亿斤,其中口油消费29.2亿斤,自给率27%。缺口主要依靠进口及省外购进油料后加工弥补。江苏油脂加工贸易条件优越,已逐步形成沿海、沿江两大油脂加工集群,成为全国重要的油脂加工基地和集散地。2018年全省食用植物油加工产量66.8亿斤,同比增加15.2亿斤;进口26亿斤,增加7亿斤;省外购进25.8亿斤,减少2.2亿斤;销往省外81.4亿斤,增加23.4亿斤。
二、新冠肺炎疫情对江苏粮油市场影响及应对举措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的不断蔓延,一些国家为优先保障本国粮食安全,实施出口禁令,导致国际粮价异常波动,尤其是大米、大豆价格上涨较为明显,也诱发国内局部地区恐慌性抢购。受外围市场拉动和贸易商粮源减少影响,江苏4月以来稻谷价格上涨明显,苏南部分地区粳稻达1.4元/斤,上涨0.14元。大豆和豆粕受巴西大豆到港延迟、国内养殖业陆续恢复、主要油厂大豆库存偏低和恐慌性备货等因素影响,短期内快速走强,豆粕出厂价3月下旬上涨7.9%。针对市场较大幅度波动,江苏粮食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署要求,着力打通粮油储备、加工、销售、配送、零售重点环节,有效保障了粮油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落实各级保供责任。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多位领导同志就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入超市、农贸市场等一线检查粮油市场供应情况,为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提供坚强后盾。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发《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部署切实做好粮油市场保供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粮油供应应急保供小组,提高站位,强化措施,确保区域内粮食供应不出问题。全面落实国家有关部门“稳定十天以上消费量的成品粮库存常量”要求,提出并在一周内增加了省会南京等城市成品粮储备,全省成品粮消费保障量达20天左右,确保了粮油市场稳定。
加强粮油市场监测。1月25日全省启动粮油市场每日监测,依托44个国家级、141个省级价格监测点,关注原粮、成品粮价格和销售动态。加强对省农垦米业集团、省粮食集团2个国家重点保供协作企业,以及南京、苏州、无锡等销区城市重点粮油批发市场的沟通对接,确保加工量、库存量,满足市场供应需求。
加大粮食市场供给。加大稻麦原粮投放力度,今年以来全省已累计成交最低收购价粮食16.8亿斤,是去年同期的3倍,有效满足了粮油加工企业用粮需求。同时,做好成品粮储备投放准备。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要求,督促南京将疫情期间成品粮储备从10天增加到15天,苏州、无锡相继扩大成品大米储备。
推动应急企业复工。协调相关部门,统筹抓好疫情防控、本地招工、物流配送和加工副产品解决等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复工难”问题。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对疫情防控期间承担市场保供的121家重点粮油加工生产、贸易销售(包括电商平台)企业补助3894万元,并协调落实有关储备企业税费减免政策。同时,加强与省农发行沟通,审批粮油应急贷款43笔,授信15.8亿元,已投放14.4亿元。至4月下旬,全省356家粮油应急加工企业已开工342家,占96.1%;日产能11.9万吨,占94.5%,其中米面日产能9.3万吨,占96.3%,基本达到平时水平。
活跃粮食流通市场。发挥粮油国有企业、龙头企业、大型商超带动作用,提升生产、供应水平,并扩大覆盖面,拓展线上销售平台,创新“无接触配送”、点对点上门服务,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南京—淮安、苏州—宿迁、徐锡扬等产销区对接,促进粮源合理顺畅流动。同时,积极支持其他省份,帮助湖北省黄石市落实3000吨在苏存储成品粮;帮助销区省份协调运输、加工困难,畅通应急保供“绿色通道”,疫情发生以来,江苏销往浙江、上海的米面超过5亿斤,为稳定全国粮油市场贡献了江苏力量。
目前全省社会库存大米6.5亿斤、面粉4.1亿斤,持续保持稳定。按全省日均消费大米0.5亿斤、面粉0.11亿斤测算,现有库存分别够用13天、37天。全省粮油平均零售价格为每公斤粳米5.09元、面粉4.15元,持续稳定。
三、进一步夯实江苏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从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来看,国际农产品贸易受环境影响较大。随着江苏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粮食消费刚性增长,加之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约束趋紧,粮食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为切实承担起国家粮食安全所赋责任,江苏务必要按照中央要求,未雨绸缪,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努力提升粮食发展质量,始终做到田里有粮,库里有粮,碗里也有粮,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需要省市县共同担责,产销区一起努力。一是重点扶持主产区。3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稳产增效的通知》,突出责任约束和政策激励,保护农民种粮和产区产粮的积极性。二是督促销区重视生产和流通。粮食主销区也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承担义务,不过度依赖产区。苏州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始终把粮食安全摆在重要位置,2005年起就着力建设百万亩优质粮油工程,粮食收购每斤价外补贴0.10元,粮食自给率稳定在30%。南京、无锡等省内粮食主销区也出台相应政策,保障粮食安全。三是完善产销合作利益激励机制。鼓励销区企业到产区开展优质粮食订单生产、收购、储存和加工等业务,带动产区粮食产业发展。南京市与淮安市签订60万亩优质粮食订单收购协议,每年财政安排400万元补贴淮安市。苏州市与宿迁市签订30万亩优质粮食订单收购协议,并在盐城、宿迁等市建立粮食异地储备,实现了合作共赢。
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和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的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明确要求,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与保护农民利益并重,政策性收购与市场化收购双轮驱动、各显其能。粮食市场收购价格低于国家最低收购价时,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启动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同时,发挥市场引导作用,激活市场化收购,推行优粮优价收购,推广订单收购、合作收购、预约收购,共享粮食产业链增值收益。
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顺应消费结构升级需要,满足人们对粮食的消费需求从“吃得饱”向“吃得好”转变,使供给更好对接需求,从而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一是深入推动“江苏好粮油”行动计划、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和粮食质检体系建设,促进优质粮食产、购、储、加、销“五优联动”。二是进一步调整优化粮食收储库点、物流节点等功能布局,支持仓容缺口较大的地区新建、迁建或重建仓储设施,缓解粮食收储仓容不足矛盾;支持粮食物流重要节点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提升粮食物流效率效能,进一步夯实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三是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省的实施意见》,以科技支撑、园区建设、龙头企业打造为抓手,加强“苏米”核心生产基地和核心品种建设,全面推动产业升级,提升江苏粮食产品的美誉度和市场影响力。
强化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合理布点、全面覆盖、平时自营、急时应急”的原则,健全粮食应急加工网络,选择靠近粮源及重点销售地区、交通便利、设施较好的大中型粮油加工企业,作为应急加工指定企业;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以现有粮食应急供应点、军粮供应站、成品粮批发市场、放心粮店等粮食经营网点为依托,委托其承担应急粮食供应任务;提高粮食应急配送能力,每个设区市改造提升1个成品粮油配送中心,增加必要的应急运输保障设施,提高粮食应急配送能力;建立粮食应急调控平台,完善粮食供需预警系统基础数据库,建立辅助决策分析系统,确保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应急网络体系相互衔接、协调运转,有效发挥应急保障作用。
宣传贯彻粮食流通条例。今年3月1日,《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从法律层面明确各级政府的粮食安全责任,把粮食“产购储加销”全链条各环节的职责压得更严实,在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市场供给、落实储备应急等方面作出规制,把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四梁八柱构建得更坚实。因此,要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并依据《条例》和国家储备体制改革相关要求,修订《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制定配套措施保障贯彻实施,着力推动粮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打牢粮食安全保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