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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中介性概述

2020-12-24李天骄张建树吉林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吉林长春130000

安徽建筑 2020年3期
关键词:内部空间虚拟空间空间

李天骄 ,张建树 (吉林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吉林 长春 130000)

当今城市发展很难再现古罗马时期以城市公共空间建设推动社会生活发生的胜景。与他人的社会交往活动曾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环节,甚至是维持生存的必要环节,而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出现及发展,降低了这种公共生活的必要性,加剧了城市公共空间本就存在的萎缩状态。基于高层住宅、汽车等技术和产品的功能所提供的便利性,人们在心理上,也越发重视对私人空间、家庭空间的限定,并持续对公共空间抱有警惕。

1 虚拟空间与城市空间的渗透关系

传统社交关系为“熟人社会”,以家庭、宗族、同学等为有效的联系单元,是马克·格兰诺维特笔下的所谓“强关系”:形态稳定,联系深入,但信息渠道单一,影响范围小。互联网的出现在更广泛的程度上重建了个人与社群之间的关系,以往作为社群核心的利益同一性逐渐被弱化,而基于共同的价值观和文化认同的价值共同体和文化共同体的地位越来突出(宅文化为例的青少年文化潮流,可以完全将自身置于虚拟空间中,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与志趣相投的朋友的交流,获得精神满足)。从这个角度来说,城市公共空间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关系对个体的束缚和影响能力相对在减弱,而以虚拟空间为承载形式的新社群关系对个体的吸引力在增强[1],导致社会性活动从传统城市公共空间逐步向虚拟空间转移。

虚拟空间在城市活动的发生和承载方面与实体空间几乎无异,甚至在拓展性上也远优于实体空间,其重要性已经不容忽略。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从空间视角审视互联网对人类生存和国家发展空间的影响,提出互联网是“人类生活新空间”[2]。

从建筑学理论角度来说,虚拟空间在形态上更接近福柯所描述的“异托邦”的特性:人们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及手段进入虚拟空间;带着不同的目的扮演不同的角色,完成学习、交流、娱乐等活动;超越地域限制,可同时身处多个地点;对信息的获取也不受时间的束缚,可以快进、暂停等。而当城市生活越来越多的部分被整合到虚拟空间之中,人们的生活便也逐渐虚拟化,人们生活的空间界限也逐渐模糊,并且新兴技术的介入(如VR、AR等)还会继续加深虚拟空间与城市空间互相渗透的趋势。

而当下点对点的公共交通方式(如地铁等),也要求人们往往需要清楚自己的目的地再选择出行。借由互联网提供的便利,人们通过美食APP等查询虚拟空间中其他人的评价、留言或商家的推广信息,进行信息筛选后确定目标。这在很大程度上已经省去了城市空间的引导作用,甚至是建筑外部空间的过渡作用。

换言之,当下公共建筑的内部空间与外部空间已经不再存在必然的、连续体验上的联系,数字化意义的虚拟空间成为实际上的建筑外部接口。人们以一种映射而不是连续的方式开展着对空间的探索;对空间的体验既不是完全原发的,甚至也不独立存在[3],而是受到虚拟空间引导的。以互联网经济的迭代发展历程为例,网络经济早先与实体经济冲突对抗的局面已经逐步向互利共生的合作关系转化。对于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网红电商或新零售来说,虚拟空间是人们获取商品信息的平台,而实体空间成为事实上消费的场所;又或者实体空间成为各种产品、城市文化的体验场所,消费者最终在虚拟空间中完成商品的购买行为。建筑内部空间及其所承载的内容相比于外部空间更受到人们的关注,并且人们将空间体验上传到虚拟空间中形成的展示效应,能够反过来成为吸引人们去实体空间进行体验的源头。这种空间体验关系已经成为当下城市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现象。

2 空间中介性定义及其强弱表达

基于上文的分析,本文认为当下建筑内部空间的功能定位已经发生一定变化:建筑内部空间成为虚拟空间以及城市空间之间的“联系体”;其既能体现城市地域文化特点,也能借由虚拟空间实现多时间、多地点的同步,达到三种空间边界上的“模糊”;能够以自身为媒介,更好地完成参与人群从虚拟空间到城市空间及城市空间到自然空间的体验上的“转化”。

这与哲学概念的中介一致:中介表征不同事物或同一事物内部不同要素间的间接联系,是不同范畴的间接联系和对应范畴间的相互关系,是客观事物转化发展的中间环节,也是对立面双方统一的环节[4]。

因此本文认为,当公共建筑内部空间能够以自身为媒介,建立虚拟空间以及城市空间在形式以及内容上的联系,模糊虚拟空间以及城市空间边界,使人能够在建筑内部获得多重、复合的空间体验,并最终对参与人群的身体体验以及精神体验造成积极的影响时,可以认定该建筑内部空间是具有中介性的。

不同种类、不同形式的建筑内部空间,其中介性的强弱有所不同。如商业综合体这类空间,其辐射范围广,业态种类丰富,参与人群多样,可以在较大空间尺度上对城市造成影响;并且在资本的作用下,能够采用多种信息技术,形成与虚拟空间高度信息互动。对此可认为具有以上特点的空间具有较强的中介性。反之,如博物馆、美术馆等这类空间,则可认定为具有较弱的中介性,而私人住宅类型的空间,可认定为非中介性空间。

内部空间中介性的强弱,受影响于建筑自身的特征,如功能定位、建筑体量与比例、建筑形式与材料;也受到所处周边城市环境乃至城市整体环境的制约,如:建筑在城市中的位置、建筑的可达性、建筑所处城市空间的特性与品质。此外,空间信息化程度越高,在虚拟空间中影响范围越广;个性化程度越高,越能吸引不同人群的关注以及使用。从这个角度来说,信息化以及个性化程度影响了使用人群的规模和参与程度,因此也是影响空间中介性强弱的重要因素。

3 商业空间:中介性表达的主要场所

商业空间具有较强的中介性,首先源于这类空间本身具有的高渗透性的特质,正如库哈斯在《哈佛设计学院购物指南》中写道:不管你是否同意,购物活动已经成为我们体验公共生活的仅存方式之一[5]。并且在他的构想中,所有城市公共空间发展最终都将与商业融合,又或者说,消费会渗透到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其次,暗含着当下人们的审美倾向和空间体验方式的变化:由过去对单一连续性叙事的审美追求,转化为对复杂片段多样性叙事的审美追求。出乎意料地,人们对这种转变适应度很高,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无意识的过渡。但商业空间本质是交易活动发生的空间,有很深的资本规训的痕迹,网络经济与虚拟空间的发展带来的冲击,使传统商业空间的交易属性进一步被削弱,用户的诉求更多地集中在公共空间的偶发性与媒介功能,商业空间被还原成与城市空间相连的重要节点。为了迎合这种审美上的变化,以及空间定位的变化,当下商业建筑发展不断强调体验,以主题展览、舞台装置等方式增强人与空间之间的互动,以提升整体空间体验,但始终不曾触及问题的根本。

从平面布局来说,当下的商业建筑内部空间更接近十九世纪出现的以走廊为骨架的住宅形式。在当时,这种以骨架串联房间的平面布局可谓先进:在区分功能的同时又把诸多不同的功能联系在一起,人们不再需要穿过房间才能到达另一个房间,以路径和网络的关系,克服了毗邻关系和偏远化的那些局限,使得隔壁的房间以及最远端的房间几乎都可以同样到达。换言之,这种通衢化的通道能把偏远的房间拉近,又能将两个相邻的房间彼此隔离,但这里,存在一个明显的悖论:走廊的出现本来旨在促进交流,却也消减了人和人的接触。这其中真正的意图是要促进有目的的和必要的交流,而同时减少偶然性的交流[6]。

对于住宅而言或许是正确的选择,而对作为公共空间的商业建筑来说,这种传统意义的中介空间在目的不确定层面的意义并不适用,反而是其尽量避免的偶发性与故事性才是公共空间所真正追求的。也因此,可以清楚地知道,当下这种商业建筑内部空间布局以交通空间为核心,串联多种不同店铺,虽然划分明确且清晰,但并不真正符合人们的需求。应该看到互联网干预下的城市空间以及其体验上的萎缩,更应该看到,对于建筑内部空间而言,主动强调这种衍生出的空间中介性,可以强化媒介双方的联系,重新刺激人们对公共空间的需求,唤醒空间活力。

4 中介性塑造方法

有关中介性的塑造,本文认为可以从既存的建筑理论中获得启示。

现代建筑针对室内外空间矛盾的解决,提出应该将室内和室外空间融合。而文丘里对此并不赞同,他认为一个空间需要有明确的维护界面,认为“建筑产生于室内外功能和空间的交接处[7]”。他试图以空间的角度解释建筑的存在形态,是一种“表皮”或是“界面”,试图创造一个“空间中的空间”类似“In-Betw een”的“双层外皮”,来缓和建筑内部功能强形式与外部环境要求双重作用下的矛盾。具有多层界面的建筑中,萨尔克生物研究中心是文丘里认为的优秀范例,其双层外墙有助于塑造建筑体量严整强烈的秩序感,也能通过形成的中介空间使建筑适应外部环境,整体上丰富了空间层次。

此外,文丘里强调建筑的复杂性与矛盾性,应该采取“inclusive”(“包容的策略”),反对一元,肯定二元。建筑中复杂的特性表现在“统领物”(模式母题)与“折射物”上,他认为建筑师应该运用折射和占支配地位的连接体部件来突出总体。

5 结语

本文认为,建筑师若要赋予空间设计所想表达的地域特质,首先需要在既成的城市与建筑环境里,寻求具有无法泯灭的习俗仪式文化及城市历史基因的折射物,如街道、区域、景观节点及标志物等。其次应尽量呈现客体本身,而非抽象符号的滥用,遵循“模糊”而非“模仿”,“暧昧”而非“清晰”。最后,若使实体建筑不破坏不同空间之间的文化关联、语义关联和视觉关联,建筑的形态需“透明”,以实现建筑的自我消隐,着重体现空间之间的不同角度的关联与杂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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