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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供应链管理实践评价及“十四五”工作建议

2020-12-23毛涛

供应链管理 2020年10期
关键词:十四五试点供应链

摘 要:当前,中国正在大力推广应用绿色供应链管理模式。文章分析指出:中国通过出台法律政策、制定相关标准、进行试点示范等,逐步形成了有利于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的氛围,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的热情显著提高,但由于相关制度实践和试点示范尚不成熟,还难以广泛调动企业参与。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了加强绿色供应链管理实践的“十四五”重点工作建议:为服务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快速提升供应链绿色化水平,建议重点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试点示范项目和不断深化国际合作。

关 键 词:绿色供应链;绿色采购;供应商管理;信息公开

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7934(2020)10-0029-08

为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国在积极创新环境管理方式,大力引导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探索形成了绿色供应链管理的“中国模式”,为全球供应链绿色发展贡献了中国力量。

一、中国绿色供应链实践进展

(一)法律政策

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绿色供应链实践起步相对较晚。为引导企业关注并打造绿色供应链,国家高度重视法律政策的制定工作,推出了一大批相关法律政策。

1.法律政策的作用

在绿色供应链管理方面,法律政策主要起到两方面作用:一方面,根据法律政策授权,政府可以通过绿色税收、绿色采购、绿色信贷等优惠政策以及试点示范项目,给予打造绿色供应链的企业必要的支持。另一方面,法律政策关于用地、用能、用水、用材、污染物排放等的相关要求,为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提供了必要参考,供应链上核心企业可以据此判断链上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绿色要求,进而确保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1]。

2.法律政策的发展

从法律政策的特点看,可以划分为萌芽期和发展期两个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萌芽期(1978—2013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政策制定工作进入“快车道”,出台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节约能源法》《关于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的指导意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政策,在探索中不断完善。法律政策的制定,经历了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过程控制的延伸,并最终实现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也完成了以行政管制为主向行政管制和市场管制并重的转变。该时期,尚无法律政策以推进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为制定初衷,具体条文中也找不到关于“绿色供应链”的字眼,但不乏相关规定已经调整到产品设计、生产、采购、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等供应链的某个环节,对于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第二个阶段:发展期(2014年至今)。2014年以来,国家在政策文件中明确指出了鼓励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相关政策陆续出台。2014年12月,商务部等印发的《企业绿色采购指南(试行)》明确提出了绿色供应链管理的要求,表明国家已经开始高度关注绿色供应链管理问题,在绿色供应链管理法律政策的发展史中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2015年6月,财政部等颁布的《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要求推行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降低全生命周期污染排放。 2016年密集推出了《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和《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等政策。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文件阐述了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的重点领域以及相关工作,强调了打造绿色供应链的重要性。2018年4月,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八部门共同发布的《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把发展全过程全环节的绿色供应链体系作为试点的一项重要内容。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大力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发挥大企业及大型零售商带动作用,培育一批固体废物产生量小、循环利用率高的示范企业。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作为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合作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同样明确提出了在制造业领域打造绿色供应链[2]。此阶段,在密集推出相关政策的同时,伴随着《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的制修订,法律政策环境越来越有利于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

(二)地方实践

天津、东莞、上海等地在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方面的先行先试,为国家法律政策的制修订、相关标注的推出、试点示范项目开展等提供了必要参考。

1.天津实践

天津作为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选取的绿色供应链试点城市,围绕绿色供应链制度建设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以绿色节能建筑、低碳示范区、钢铁产业绿色发展和绿色采购为重点,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示范中心为依托,以相关政策和配套标准为支撑的实践路径。2013年,天津发布《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围绕绿色采购、绿色建筑、绿色住宅、绿色钢铁等重点领域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2014年,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发布的《北京宣言》提出设立APEC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随后在天津建立了首个APEC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示范中心。2015年,天津发布《天津市绿色供应链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绿色供应链建设工作的全面启动。天津还出台了《天津市绿色供应链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APEC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天津示范中心建设方案》《天津市亚太经合组织绿色供应链标准化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此外,天津积极完善标准体系,推出了《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要求》《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绿色供应链标准化工作指南》《绿色供應链技术要求编制导则》等地方标准[3]。 随着相关政策和标准的密集推出,形成了有利的制度环境,大量企业开展关注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

2.上海实践

上海虽然同样是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选定的绿色供应链试点城市,但是与天津存在着一定差异,上海采用了“以企业为主体,以实践促创新”的工作模式,重点探索促进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的市场驱动力。2013年,上海启动绿色供应链企业试点,百联集团、上海通用汽车、宜家家居贸易等企业率先加入试点,随后苹果、翠丰集团、奔迈等加入。2015年,上海开始面向社会征集和评选绿色供应链案例,在2015、2016和2017年度,分别有14个、23个和25个企业获得绿色供应链优秀案例奖或行业先锋奖。2016年,上海启动“100+企业绿色链动项目计划”,通过广泛邀请行业龙头企业参与,推动供应链上相关企业提升了绿色发展意识。经过多年探索,上海市主动打造绿色供应链的企业数量显著增加。

3.东莞实践

为创新环境管理方式,东莞市立足當地产业特点和环保需求,引入绿色供应链管理模式。2015年12月,原环境保护部以《关于同意支持东莞市开展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试点工作的复函》,正式批复东莞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工作。2016年7月,东莞印发的《东莞市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对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重点围绕政府绿色采购、绿色采购商计划、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绿色供应链管理技术体系等开展相关工作。东莞实践的亮点在于体系建设,推出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导则——“东莞指数”,选择家具、制鞋、电子、机械制造等行业的企业开展测试评价,推动了相关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

4.其他地方实践

此外,深圳、佛山等地也在绿色供应链构建方面进行了相关尝试。2006年,深圳市环保局指导包括华为、富士康在内的13家企业发布“绿色采购宣言”并分别制定了企业绿色采购标准,共同承诺从源头减少废弃物的产生[4]。 2014年,深圳市政府又选取华为开展“深圳绿色供应链”试点项目,探索建立“政府指导、大企业采购牵引、中小企业改善环境”的政企合作新模式[5]。 2017年,广东省千禾社区公益基金会与佛山市顺德区节能协会等机构在佛山市顺德区共同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项目,重点在电子电器行业探索调动龙头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的路径和模式,美的、海信科龙等企业共同发表绿色供应链宣言。

(三)第三方实践

美国环保协会、美国自然资源协会、公众环境研究中心、阿拉善SEE、绿色消费和绿色供应链联盟、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等机构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绿色供应链管理相关工作,在推动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方面起到或多或少的作用。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在2007年联合相关机构共同发出“绿色选择倡议”,呼吁公众在消费过程中考虑企业的环境表现,利用手中的购买权力,促使企业提升环境行为,同时呼吁零售商和品牌企业加强供应链环境管理,推动环境不达标企业采取整改措施,并进行公开说明[6]。其创建的蔚蓝地图数据库,已经全面收录了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监管记录以及企业基于相关法规和企业社会责任要求强制或自愿披露的数据等信息,并持续推动政府和企业公开更多的环境信息[7]。

阿拉善SEE在 2016年联合中城联盟、全联房地产商会、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朗诗绿色集团共同发起“中国房地产行业绿色供应链行动”,由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推选环境表现良好的供应商进入推荐采购名单[8]。“中国房地产行业绿色供应链行动”推出了多个品类的绿色采购方案,形成白名单暨推荐房地产企业采购的名单,并协助未达标的供应商整改相应环境问题。2019年,绿链行动推动146家供应商进入到环境合规白名单,实现了金额为51亿元人民币的绿色采购额[9]。

2018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联合相关单位共同成立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通过政策研究、标准制定、企业实践、国际合作、培训咨询等工作,带动了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开始关注并主动打造绿色供应链。2020年1月,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联合绿色消费与绿色供应链联盟等机构发出“统一绿色采购倡议”, 旨在进一步加强绿色供应链管理,特别是有效发挥核心企业联合采购的力量,激励带动链上企业共同改进环境绩效[10]。

(四)企业实践

企业是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的主体。不管是政府实践,还是第三方机构实践,其目的都在于调动更多的企业参与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苹果和舍弗勒两家在华企业出现的“毒苹果”事件和“舍弗勒”事件,以及华为公司主动开展的绿色供应链实践,都是中国绿色供应链发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

“毒苹果”事件的结果是,苹果公司开始加强对供应链上游企业的环境管理,主动公开供应商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整个供应链持续变绿。截至2018年底,苹果连续 5年在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发布的绿色供应链 CITI 指数 (CITI) 中排名第一,并于2019年成为绿色供应链CITI卓异品牌企业[11]。

“舍弗勒”事件的结果是,舍弗勒所提出的上游违规供应商关停延期请求被拒绝,表明了中国政府铁腕治污的决心以及对于环保违规的“零容忍”,督促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关注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

华为作为本土企业的典型代表,率先开展了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并探索形成了可复制的绿色供应链管理模式。2006年,华为发布绿色采购宣言,优先选用环保表现良好的供应商。2008年,华为与深圳市环保局签署《深圳市企业绿色采购合作协议》,将供应商的可持续发展绩效与采购份额、合作机会挂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环境绩效表现好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对环保表现差的供应商一票否决。在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发布的绿色供应链 CITI 指数中,华为多年位居本土企业第一名。

虽然部分企业在绿色供应链管理实践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是从总体上看,主动打造绿色供应链的企业非常少。为调动企业参与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国家尝试通过试点示范及财政支持项目,引导行业龙头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的征集工作,围绕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四个方向发掘典型企业,目的是树立行业标杆,带动全行业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其中,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的遴选,重点聚焦行业中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企业。截至2020年9月,已开展五批绿色供应链示范遴选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示范工作逐渐成熟,重点支持行业已经从最初的离散制造扩大至流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涵盖汽车、航空航天、船舶、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机械、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建材、电子商务等。

2016—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开展了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重点支持绿色设计平台建设、绿色关键工艺突破和绿色供应链系统构建项目,目的是解决相关行业绿色设计能力不强、工艺流程绿色化覆盖度不高、上下游协作不充分等问题。绿色供应链系统构建项目,对于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构建起到积极促进作用。通过项目支持,推动联合体单位特别是龙头制造企业实施了绿色供应链管理战略、完善了管理制度、明确了部门职责、制定了绿色供应链标准,加强了从采购、设计、生产、销售、物流、使用、回收处理等环节的全流程绿色化管理,形成了部分典型绿色供应链管理模式和实施路径。

二、中国绿色供应链实践评价

经过多年实践,特别是“十三五”以来开展的政策标准制定及试点示范工作,企業对于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热情都显著提高,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第三方推动,企业参与”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中国模式”。

(一)取得的成绩

中国在加强法律政策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协会、联盟等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形成强有力的正向引导,企业参与热情明显提高。

1.政策实践日益成熟

绿色供应链法律政策制修订工作经历了从“分散的法律规定”向“集中的政策推动”的转变,并形成了“法律为保障、政策为引导”的法律政策体系。其中,政策起着最为重要的作用:首先,从政策制定部门看,既有天津市、东莞市等地方政府,也有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国务院直属部门,还有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既有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的单独发文,也有多部门联合发文。其次,从政策出台频率看,“十三五”以来,政策制定步伐明显加快,仅2019年就出台了三个分行业的绿色供应链评价指标。最后,从政策内容看,相关政策明确了重点支持的行业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的主要内容,以及引导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的重点工作等。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推出,政策体系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有利于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的制度环境。

2.相关标准不断完善

通过出台标准,可以为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提供必要的模式参考。2017年发布的《绿色制造 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导则》提供了制造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的基本模式。此外,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研究项目和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的实施,天津、东莞等地方的探索,以及部分行业龙头企业的实践,至少有数十项绿色供应链管理标准已经出台或正在制定,涵盖到机械、电子电器、汽车、光伏等重点行业[12]。

3.多方主体共同推进

在我国绿色供应链实践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第三方机构等都在积极推动,互为补充,相互促进:一是从目的看,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抑或第三方机构开展的实践,其目的都在于引导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都会或多或少地带动相关企业参与。二是从范围看,国家实践往往面向全国;地方实践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主要分布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第三方实践则类型多样,既有一些面向全国,也有一些面向行业,还有一些立足地方。三是从特点看,国家层面的项目通常会有实施期限要求,也往往会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地方实践则结合当地产业实际,从一些易于操作的领域入手,各有特色;第三方实践侧重于提供方向性指引或者探索形成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例。

4.企业热情显著提高

企业参与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的范围和程度,决定着我国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的总体水平。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的前五批绿色制造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形成189家绿色供应链管理典型企业,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部分企业也探索形成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绿色供应链管理模式。第五批遴选同样成效显著,2020年9月进入公示名单的企业数量再创新高,达到99家。此外,随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实施的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的实施,超过30个绿色供应链系统构建项目得以支持。再者,在地方实践及第三方机构实践中,也带动了一大批企业参与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目前至少有数百家行业领军企业已经开始打造绿色供应链。

(二)存在的不足

在中国供应链制度实践日渐成熟的同时,仍存在着一些不足,还没有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要问题如下。

1.制度建设不完善

从实践看,率先打造绿色供应链的企业主要是在华的一些大型跨国企业。究其原因,大多跨国企业总部所在国的绿色发展立法相对健全,执法和司法严格,特别是形成了基于市场的正向激励机制,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普遍较强,企业总部往往会对海外机构提出相关要求。比较而言,虽然部分国内企业已经在打造绿色供应链,但是绝对数量较少,而且缺乏行业龙头企业。主要原因是,我国尚未形成法律、政策、标准相配套、相协调的制度体系,还难以有效地激励和指导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最为突出的问题是,绿色供应链标准建设工作滞后。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绿色供应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涵盖到主要行业,但是各个行业的特点有所差异,能源资源利用和污染物排放的关键环节不尽相同,一些重要行业在缺乏标准的情况下,还难以有效指导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

2.试点示范不充分

当前,国内企业对于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工作的关注度在逐渐提升。此项工作在行业中起到了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带动了一些行业龙头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但全国试点示范单位的数量极少,有必要深入推进试点示范工作。此外,绿色供应链示范单位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企业虽然完成了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制度设计、平台建设、标准制定等工作,但由于与链上企业在资金、技术、能力建设等方面缺少必要的互动和协同,“采购力量”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无法带动供应链绿色化水平持续提升。天津、东莞、上海、深圳等地方实践,虽然已经形成了一些好的模式,但是在推进的力度和企业的参与度上还远远不够,尤其缺少行业龙头企业参与。

3.国际合作不深入

绿色供应链管理是全球主要国家共同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当前,虽然部分国外非政府组织、一些跨国企业已经参与了中国绿色供应链实践,在相关项目推动、试点示范等方面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但是国际合作的广度和深度都还远远不够,主要表现如下:一是参与全球绿色供应链创建工作的程度不够。虽然中国制造已经成为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的重要一环,但是大多数中国企业还没有把绿色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很少关注环境合规之外的其他绿色发展问题,还没有参与到全球绿色供应链创建工作。二是标准国际化程度不高。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批绿色供应链管理标准,标准体系不断完善,但是标准的国际化程度不高,特别是在国际标准制修订、国内国际标准转换、中外标准互认方面尚存在较大差距,缺乏“话语权”;三是国际交流不足。虽然中国在绿色供应链管理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但是由于在政府间多双边交流合作中很少提及此话题,也缺少国际项目支持,国外政府、国际组织等对于中国情况了解甚少,。

三、“十四五”规划建议

为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升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有必要将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推向深入,建议在“十四五”期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为引导更多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还需要继续完善制度体系。“十四五”期间,在完善绿色采购、信息公开等相关法律制度的同时,很有必要出台一部专门指导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的高位阶政策,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重点工作内容、保障措施等,形成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同时,充分发挥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以《绿色制造 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导则》为基础,制定分行业标准,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尽可能涵盖到重点行业,明确相关行业打造绿色供应链的重点环节及主要工作,对企业进行有效指导。

(二)稳步推进试点示范

通过试点示范,已经发掘出了部分典型企业,形成了一定的带动作用。考虑到打造绿色供应链的企业数量还不多,在“十四五”期间,还需要继续开展试点示范,在扩充试点示范企业数量的同时,更要提高现有试点示范企业的质量,相关建议如下:一是加强试点示范企业能力建设。加强国家和地方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以及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支持企业的能力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政府、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科研院所等的作用,广泛开展政策标准宣贯、培训、咨询和辅导,指导示范企业提升绿色供应链管理水平。二是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化管理。在把行业中绿色供应链管理水平高的企业遴选出来的同时,更要推动现有示范企业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应当把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较差的企业淘汰出局,确保试点示范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三是推动企业信息公开。发挥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节能减排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等的作用,引导示范企业公开所开展的绿色采购、绿色供应商管理等工作,以及节能、节水、污染物排放、资源综合利用等反映企业绿色制造水平的关键信息及环境绩效提升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避免试点示范企业弄虚作假。四是开展基于市场的第三方评价工作。探索形成基于市场的绿色供应链评价机制,指导社会机构按照机械、汽车、电子电器等行业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评价工作,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完善绿色供应链管理模式。五是深化地方试点。东莞、天津、上海、深圳等已经开展地方绿色供应链示范工作的城市,应当巩固试点成效,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相关支持。同时,扩大试点城市范围,尝试在制造业相对集中的直辖市、地级市或县(市、区)进行试点,鼓励地方政府完善绿色供应链政策标准体系、服务体系和财税金融体系等,引导当地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其中,直辖市和地级市层面的试点,可以大而全,应覆盖到当地的重点行业;县(市、区)层面的试点,需要小而精,聚焦一个行业或者特色领域。

(三)不断深化国际合作

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通过打造绿色供应链,发挥核心企业“以点带线”的作用,可以取得“以线带面”的功效,带动整个供应链产出越来越多的绿色产品,提升“双循环”的质量[13]。“十四五”期间,建议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国际合作:一是对于参与全球竞争的国际化企业,要重点引导其打造绿色供应链,推动提升全产业链供应链的绿色化水平;二是在学习国外经验做法的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间多双边国际合作机制、国际研讨交流会、国际组织试点示范项目等的作用,分享我国在政策标准制定以及相关试点示范中形成的好做法,为全球绿色供应链建设工作提供“中国方案”;三是大力引导和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加强国内国外标准互认,推动国内标準向国际标准转化,全面提升绿色供应链管理标准的国际化水平。

参考文献:

[1] 毛涛.我国绿色供应链管理法律政策进展及完善建议[J].环境保护,2016,44(23):57-60.

[2] 毛涛,刘路.打造绿色供应链,突破工业可持续发展瓶颈[J].环境经济,2020(Z2):66-71.

[3] 毛涛.中国绿色供应链发展报告(2019)[R].北京: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2020.

[4] 15家深企首签绿色采购协议 环保部门考虑给予相关环保企业政策优惠[EB/OL].(2008-09-12) [2020-07-28]. http://www.gd.gov.cn/govpub/zwdt/dfzw/200809/t20080912_66326.htm.

[5] 深圳绿色供应链试点经验解析:华为是如何将环保融入价值链?[EB/OL].(2016-09-29) [2020-08-28].http://mp.ofweek.com/emc/a945653425676.

[6]天津绿色供应链论坛探讨企业可持续发展之路 绿色发展如何向产业链延伸?[N]. 中国环境报,2015-10-27(008).

[7] 岳琦,宋可嘉. A股绿色周报|28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6.67亿投资项目迈过环评关[EB/OL].(2020-09-13) [2020-09-17].http://www.mrjjxw.com/articles/2020-09-13/1504058.html.

[8] 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绿色供应链[EB/OL].[2020-09-19].http://www.see.org.cn/Conservation/Article/Detail/1342l.

[9] 阿拉善SEE生态协会.中国房地产行业绿色供应链行动[EB/OL].(2020-09-18)[2020-09-29].http://www.cura.cn/zxdtDetail.htm?cat_code=000002|000012.

[10] 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统一绿色采购倡议》——我们呼吁企业界朋友共同参与[EB/OL](2020-07-03)[2020-07-28].http://www.cgsca.cn/2020/0703/922.shtml.

[11] 苹果公司.苹果公司社会责任2019年进展报告[R].[出版地不详]:苹果公司,2019.

[12] 毛涛.我国绿色供应链标准正在向体系化方向发展[N].中国工业报,2019-01-23.

[13] 毛涛. 打造绿色供应链 服务好“双循环”发展新格局[N]. 中国环境报,2020-09-16(003).

Evaluation of Green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Practice in China and Suggestions for the 14th Five-year Plan

Period

MAO Tao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Center for Economics and Technology, 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P.R.C., Beijing 100846)

Abstract: At present, China is vigorously promoting the application of green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model.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at China has gradually formed an atmosphere conducive to enterprises to build green supply chain, and the enthusiasm of enterprises to build green supply chain has increased significantly through the introduction of laws and policies, the formulation of relevant standards, the pilot demonstration, etc. However, due to the immaturity of relevant system in practice and pilot demonstration, it is difficult to mobilize enterprises to participate widely. On this basis, the paper puts forward the suggestions for 14th five-year plan to strengthen the practice of green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serve the new development pattern of double cycle and quickly improve the level of green supply chain, it is suggested to focus on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system, steadily promoting pilot demonstration projects and deepening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Keywords: green supply chain; green procurement; supplier management;information disclosure

作者簡介:毛涛(1983—),男,河南南阳人,法学博士,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能源资源环境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兼职教授,研究方向:工业绿色发展、环境税收、应对气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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