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保护及开发利用
2020-12-23于睿智王云庆
于睿智 王云庆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多重复合价值和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是当代人建构集体记忆与社会记忆的重要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本身就是一种宝贵的隐形文化资源。本文着重对济南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进行介绍,在此基础上阐述有效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源的方式。
档案作为一种可以固化历史记忆与文化信息的原始性记录材料,本身就在非遗保护领域中占有优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形态,使得档案在介入到保护与开发的工作中时,可以通过自身的记录方法与管理模式,给予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个合理有效的物质载体。因此,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是顺应历史、传承优秀文化的必然之举。
一、济南市非物质文化遺产档案的现存问题
济南市的历史文化底蕴不容置疑,济阳鼓子秧歌、东阿阿胶制作技艺、花鞭鼓舞等被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截至2018年6月,济南市已经相继公布了七批市级非遗名录,包括迷戏、木板大鼓、“长清寿杖”雕刻制作技艺、西窑红陶制作技艺、苏氏根雕制作技艺等,非遗项目数量丰富且颇具地方特色。虽然在山东省内济南市的非遗项目在丰富性、独特性、文化内涵等方面独树一帜,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档工作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基础,理应“一项一档”,但流失已经成为当前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档工作所面临的最大难题。随着现代化、城镇一体化、城市化的进程加快,肥沃的文化土壤、稳定的文化生态环境及遗存的文化栖息地已然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和遗失,许多传统习俗与技艺也随之悄然流逝。加之非物质文化遗产依靠人的“活态”传承与演绎,本身较为脆弱,后继无人的情况也导致非遗项目不断消失,如平阴渔鼓、长清落子等表演艺术只有零星几个人在苦苦支撑。上述原因都使得非遗档案的立档工作举步维艰,且目前济南市对非遗档案的保存多以非遗项目介绍、活动记录为主要内容,对非遗传承人的立档不够重视,有价值的口述档案数量极少。
二、档案工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档案工作对非遗项目的保护既是对自身档案资源体系的丰富与扩充,也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体系建构的主动介入,同时能够在发展城市特色文化、传承地方文化记忆中发挥档案部门的独特优势。非遗档案涉及的文化内容广泛、地方文化特色明显且具有多维性,档案工作者不必局限于单向收集立档的框架内,可以灵活适应,寻找切合实际的非遗档案保护机制。
(一)完善非遗传承人立档工作,实现活态传承
许多传统技艺由于具有极高的艺术性、观赏性和技巧性,要求传承人具有很高的艺术造诣,掌握极为精细复杂的技艺,这也不可避免地使很多非遗项目因得不到稳定传承而濒临灭绝。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体的缺位是造成非遗项目失传的重要原因。许多传统戏剧、民间舞蹈等存在经费不足、人才断层、曲目锐减、观众流失等问题。
以入选济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梆鼓秧歌为例,它是一种集说、唱、扮、演、舞为一体的民间舞蹈形式,起源于济南市有兰峪村。梆鼓秧歌经过时间的洗礼,为顺应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创新,迎合了现代人的文化情趣与审美习惯。档案工作者在对该项目传承人的材料进行立档的过程中,应重视传承人对非遗项目的全方位展示与解说,包括传承人有关民间传说的口述音频,民间舞蹈、戏剧、曲艺表演的音频,展示传统手工技艺的照片等多种形式。从时间维度来看,档案工作者对传承人的立档工作要关注不同代际传承人对非遗在技艺技巧、造型服饰、表演内容、制作手法等不同方面的改进、完善之处,恰当展现出非遗的文化内涵,使非遗可以跟随时代变化不断升华、去粗取精。
档案工作者对非遗传承人立档工作不可能单独完成,必须在与非遗传承人的不断交流、合作、双向互动中展开,离开了非遗传承人,立档工作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第一人称视角”是传承人在亲身经历、演绎非物质文化过程中形成的得天独厚的优势,档案工作者要把传承人这种记录视角、保真的体验和感受转化为可靠的、第一手的原始记录材料。只有二者建立起强有力的沟通渠道与共情交流,非遗传承人的文化能量输出才能最大限度地被保存在档案工作者构建的“记忆场”中。因此,非遗传承人建档的过程一直处于微观调整和变动的良性循环之中,不可一蹴而就。
(二)完善口述档案建档,丰富非遗档案体系
口述档案多以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性文字说明、录音等形式存在,在被档案工作者整理记录之前隐藏于人们的记忆中,存在于人们的口述中。民间文学、民间音乐、传统戏剧、曲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十分适合通过口述档案的形式将其活灵活现地再现于大众视野之中。
口述档案以亲历者的第一人称视角,将其所感所想记录下来,能够有效地弥补历史记录的空白。口述者口中的人物不只是纸质记录材料上简简单单的姓名,而是以“人”为中心向外辐射的所有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相关的记忆,更具人文情怀。这一特殊性,决定了口述档案立档工作量之大、工作难度之高。仅靠个人无法保证口述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对历史还原度和个人感情带入程度也并不好把握。因此,必须将不同代际的传承人及其他相关的口述材料进行统一整理,不同材料互为补充、互为验证,多方面采集、多渠道认证,才能对不可信的材料内容有较大把握剔除,对可信的内容才有可能进一步斟酌、选择、记录。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源开发建议
档案作为非物质文化的传播载体和记录载体,记录了非遗的基本面貌、传承演变的过程及其各阶段的文化特征、非遗传承人、非遗传承的人文背景和文化生态环境、非遗的现存状态以及围绕非遗开展的一系列文化活动等丰富的内容,具有极高的文化价值和浓厚的历史底蕴,合理开发利用可以更好地使人们了解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一)以非遗档案为依据设计舞台表演
注重以文化为导向,引导人们进行“沉浸式”体验。着力开发以文化体验为核心的新型旅游方式,将非遗档案同现代旅游产业相结合,升级园内现有的传统民间舞蹈、戏曲、杂技、民间技艺的展示等。编排以民间传说为主题的大型舞台表演秀时,表演人员的服饰、台词等设计均以非遗档案为依据,以求更贴近原始的文化背景。让观众在了解民间故事、传说本身的前提下体验历史文化底蕴与人文情怀,创新公众参与、互动体验的非遗传播方式,升华观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
(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据库,打造非遗档案资源平台
数字时代的到来、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让资源内容变得更加丰富、全面、广泛,获取方式更加多样、便捷。档案工作者可以采取拉网式普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济南市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保护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以对济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总体情况有一个清晰明确的认知,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济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据库。档案工作者可以借助计算机应用技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进行全面的资源整合,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换、再现、复原成可共享、可再生的数字形态。档案部门应主动建立起一个包含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内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源的网络数据库,打造一个可靠安全的非遗档案信息平台以进行数字化记录、数字化展示、数字化共享。在此平台上,档案工作者可以和用户双向良好互动,了解用户的客观需求和需要,发展大众喜闻乐见的非遗档案文化,提升用户体验。同时,在实现数据资源共建共享的基础上进行数字化传播,形成良性循环。
(三)加强宣传,围绕非遗档案开展活动
积极开展非遗活动,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力四射。档案工作者与有关管理部门可以引导大众积极参加非遗博览会等多种形式的群体性活动,依托不同类别的非遗档案资源开展不同系列的非遗活动,如传统手工艺技艺展示活动、民间美术展览活动、传统医药交流活动等,向大众科普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知识与信息,引导大众自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责任编辑:吕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