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知识产权战略在中小企业中的应用
2020-12-23杨阳
杨阳
知识产权是保护企业具备独创性智力成果的重要法定权利,现阶段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以及相关法律尚不完善,中小企业并不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了解知识产权现实价值,未能及时向知识产权局申请保护,导致专利被他人抢注,专利原创方处于不利竞争地位,严重干扰了市场运行秩序。本文分析了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总结了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的可行方法,指出了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时应当注意的要点。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现代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占据了重要地位,企业拥有越多知识产权,未来进步空间就越广阔,发展动力就越强。信息时代企业的生存发展都要依赖于科技研发能力和文化创新能力,不断推出新产品,采用新宣传形式,这些智力成果中具备较高原创性的部分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其他人或团体不得抄袭、模仿、伪造该企业具备知识产权的发明、产品设计、广告词等,在法定的一定期限内企业享受专有的独占权。然而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没有足够的认知,维权欲望和资本不足,又缺少可靠申诉途径和工具,没有成型的知识产权战略。
1 知识产权经营战略的基本特性与现实意义分析
知识产权战略主要可概括为企业遵循法律对知识产权的规定在市场竞争中合理规划企业日常运营活动,发挥优势强化自身在行业内部的竞争力,争取更多的经济收益,构建全方位的专属知识产权壁垒,以此猛烈打击行业内其他竞争者,挤压其生存空间。知识产权战略是基于现有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建立的,因此企业的知识产权有相应的时间限制,因国与国之间的对专利实施保护的法律规定各不相同,所以知识产权战略还具备较高的地域差异性,知识产权能够在有限的条件下受到个别国家的不完整的保护,因此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在面对特殊情况例如进入其他国家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及时调整既定的知识产权战略,使之适应不同地域的特殊法律和行政规定,避免因知识产权受侵害引发无法解决的法律纠纷。为应对来自国内外的竞争,企业必须适当地调整知识产权战略布局,针对其他竞争者的产品研发步调走势精确判明未来行业技术发展的必经阶段,并根据此判断分析公司在该阶段可申请的专利成果,中小企业必须预估敌方可能采取的行动布置反制措施,才能获得知识产权竞争的胜利,因此知识产权战略具备长期性。
企业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活动的过程,可被重新定义为阻止原创的智力成果不会流失到不具备创新能力企业的自发性市场调节活动,是保护无形态企业资产不受侵害的必要行动。无创新能力的企业抄袭、模仿其他具备科技、文化创新能力的企业,获得了不应得的经营收益和市场份额,拉低了整个市场的水平,造成“劣币驱除良币”的恶劣现象,只有广大中小企业自发维护知识产权、制定符合行業情况和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战略,才能改变市场乱象,促进具备市场竞争力和研发实力的行业主导品牌建立,各企业也会投资于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工作,改进生产工艺和技巧,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中小企业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能够打破西方发达国家为我国企业构筑的以专有知识产权为核心的贸易壁垒,通过提高技术原创性有效调控企业的经营风险,采用合乎现有的国际规范的专利保护措施,全力反击外国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对我国企业的无底线打压活动,以知识产权战略为主导推动我国制造业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升级,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立做出贡献。
2 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缺陷与漏洞研究
2.1 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不足,没有支撑知识产权战略的技术专利研发系统
我国中小企业的核心研发能力高低不一,所拥有的专利知识产权多涉及制造业产品加工工艺和技术与设备改进领域,目前市场上大多数企业的知识产权储备都明显不足,致力于知识产权保障与扩展的企业寥寥无几。经统计显示,虽然我国每年申请获批的技术研发专利多数来源于中小企业,但是专利普遍技术含量不高,技术创新性不强,并未涉及行业的核心技术,在专利发明中产品形态设计和对现有工艺的改进措施占据了多数,新技术研发较少,因此我国中小企业掌握的知识产权无法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无法支撑起长远的知识产权经营战略。
2.2 中小企业没有制定合理清晰的长期经营战略,自身定位不明确
由于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我国中小企业为谋求生存,基本不考虑制定长期的知识产权经营战略和新技术研发规划,中小企业习惯于跟随市场热点,集中精力推出符合社会潮流的产品,以此获取微薄的短期收益,此类企业的领导者没有长远的眼光,未能认识到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性,只知道对时下的热门产品进行模仿,创造力较差,经营理念陈旧过时,无法为企业未来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
2.3 中小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对知识产权没有明确的概念性认识
我国中小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逐步摸索积累了各式各样的产品生产技巧和独有加工工艺,这是应当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是企业的重要资产,然而部分企业领导者不具备应有的法律意识,迟迟不向专利认证机构提出申请,而且对公司内部员工的管理并不严格,员工经常在离岗或退职后将单位机密技术与生产工艺透露给第三方竞争者,而且企业经营者对此竟不以为意,没有自身权益遭受侵犯的感受,并没有知识产权遭受侵害就应通过法律手段发起诉讼维权这一认识,更倾向于息事宁人,不做追究,并对此习以为常,对知识产权流失毫无相应的防范。
3 中小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可行途径研究
3.1 中小企业必须重视长远规划,预估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制定知识产权战略
中小企业必须将知识产权经营放到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首位,系统性评估自身的技术专利研发能力,考查行业整体走势与现代科技的发展趋势,预估生产下一代热门产品可能采用的技术与工艺,投入一切可利用的资源抢占技术发明的制高点和先机,将必然发生的产品更新活动分解为不同部分,探查该产品某部分元件或设备所使用的技术能否有进一步改进升级的渠道,在得出确切结论后并以此为指导找准知识产权战略发力点,实施针对性产品技术研发,提高企业所推出产品的技术含量,尽量提出技术含量较高的发明专利申请。
3.2 企业领导者必须树立产权保护意识,改进企业管理模式
中小企业内部管理过于宽松,对行业机密技术和独特工艺没有采用保密措施防止外泄,外泄后未能有效利用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我国中小企业企业因不重视知识产权造成巨量利益流失。管理人员应采用各类措施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首先应改进员工管理方法,签订行业技术工艺保密协议,要求员工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泄露企业独有的专利技术与制造工艺,否则企业必将提出法律诉讼要求巨额赔偿,应采用此方法堵住专利技术流失的渠道。企业管理者还应详细划分各级职工对知识产权保护应付的责任,并制定原创性智力成果的奖励机制,对研发新工艺、新技术、提出独特设计创意和技术改进意见的员工进行奖励。
3.3 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知识产权申请方案
目前我国多数中小企业资金不足,维权能力不强,无法应对长时间的法律纠纷,部分企业因资金、人员等条件不足限制无法进行独立研发,为保持自身市场竞争力,不得不与具备一定研发能力的企业进行合作,共同持有某项技术专利或产品权利,因此应尽量避免所申请的发明专利与其他大型企业有过多的相似之处,应立足于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市场需求修改知识产权战略,提早申请使用范围较广、技术含量较高的发明专利,采用更有效率的方法维护自身合法的专利权。
4 结论
知识产权战略是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必须采用的必要战略,这一战略是能够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可持续战略方针,企业必须重视对发明专利的保护,持续贯彻有实际效果的知识产权经营战略。
(作者单位:无锡顺达智能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