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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稻产业发展情况及对策建议

2020-12-23秦叶波王岳钧徐春春厉宝仙

中国稻米 2020年6期
关键词:种粮稻米浙江省

秦叶波 王岳钧 徐春春 厉宝仙*

(1 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杭州 310020;2 中国水稻研究所,杭州 310006;第一作者:qyb.leaf@163.com;* 通讯作者:103010404@qq.com)

近年来,浙江省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保供给、促增收为基本目标,按照“保护能力、藏粮于地,稳面增产、绿色增效,需求引领、优化结构”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创新体制机制,依靠科技进步,积极实施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着力推动水稻产业绿色发展和提质增效,推进全省粮食生产工作有序开展。但是,在推进水稻产业进一步发展的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1 水稻生产基本情况

1.1 面积产量保持基本稳定

水稻是浙江省最主要的粮食作物,也是最重要的口粮作物,水稻生产对于浙江省粮食安全至关重要。近年来,全省水稻生产基本保持稳定(图1),播种面积约65 万hm2、总产量约480 万t,分别占粮食作物面积和总产的70%和80%左右[1-3]。按季节不同,浙江省水稻可以分为早稻、单季稻和连作晚稻,单季稻占全省水稻面积的比重超过70%,已经取代双季稻成为主要种植模式。

1.2 品种结构进一步优化

近几年,随着市场需求和种粮农户的生产发展需要,浙江省种植的晚稻品种进一步向优质、绿色方向发展,优质品种面积占比增大。其中,一系列优质高产多抗的籼粳杂交稻新品种的应用面积逐年增加,如籼粳交品种甬优1540 既可作单季稻也可作连作晚稻,米质优、产量高,农户种植效益好,种植面积进一步扩大,2019 年种植面积达7.49 万hm2,成为浙江种植面积最大的晚稻品种,比2017 年增加46.5%。

1.3 绿色高产创建水平进一步提升

浙江省近年来深入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大力推广应用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水稻“两壮两高”、叠盘出苗等主推技术,集成良种良法,促进农药化肥减量化,实现绿色增产增效[4]。高产品种和高效集成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了浙江省水稻高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江山市甬优12 百亩方平均产量从2017 年起连续3 年突破1 000 kg/667 m2,屡破浙江省晚稻单产纪录。2019 年攻关田产量达1 106.39 kg/667 m2,再创攻关田浙江农业之最纪录。这些突破进一步带动浙江省绿色高产栽培技术和模式的推广应用,真正实现粮食生产“藏粮于技”。

1.4 “水稻+”新型农作制度进一步推广

浙江省不断创新集成水稻绿色生产技术,推广应用“水稻+”新型农作制度,进一步推进水稻生产绿色高效发展,2019 年推广面积26.33 万hm2。主要包括“水稻+蔬菜(瓜果)”“水稻+中药材”“水稻+食用菌”等稻经轮作模式;“水稻+鱼”“水稻+鳖”“水稻+虾”“水稻+鳅”等稻渔共生模式;“水稻+鸭”等稻禽共生模式。在推广应用新型农作制度的同时,各地同时积极打造绿色稻米产业链。

1.5 产加销一体化示范面积进一步扩大

浙江省自2016 年起每年举办“浙江好稻米”推选活动,该活动成为稻米产业提质增效、粮油产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抓手,对推动全省稻米生产向优质化、绿色化、品牌化和产业化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以“浙江好稻米”推选为契机,浙江省鼓励家庭农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等粮食生产新型主体,建立绿色优质水稻产加销一体化示范基地。2018 年和2019 年全省共建立了28 个省级绿色优质粮食产加销一体化示范基地。

2 储运加工与销售情况

2.1 仓储能力持续增强

近年来,浙江省加快省内储备粮库的新建和改扩建步伐,努力扩大有效仓容,提升粮食收储能力,大量运用了绿色生态储粮、低碳经济储粮、智能信息储粮等前瞻性技术手段。2018 年浙江省粮食仓储物流项目完成投资额15.20 亿元,新建成仓容43.34 万t,有效缓解了浙江省地方储备粮规模大幅增加带来的仓容压力。此外,浙江省还积极探索粮食主产区建立异地储备。

2.2 加工能力持续扩大

近年来,浙江省粮食加工产能持续扩大,加工企业数量快速增加。2017 年浙江省粮食产业总产值达到549.00 亿元,增幅达19.00%,但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链条短等问题依然存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2 年,全省粮食产业总产值达到1 000 亿元以上,粮食加工转化量达到1 200万t 以上,主营业务收入5 亿元以上的粮食企业数量达到40 家以上。

2.3 粮食市场体系尚不成熟

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后,粮油供给市场主体多元化,粮油供给的小、散、弱状况明显。目前,国有粮食企业在浙江省粮食流通环节所占市场份额较小,省内市场供应主要依靠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全省1500 多家粮食批发商中,粮油批发经营量90%以上为中小型企业,以民营企业和个体户为主;在零售环节,全省2万多个粮油零售网点基本以个体为主。

3 粮食需求发展情况

3.1 消费量稳步增长

浙江省人多地少,粮食消费数量大,省内缺口不断扩大,是全国仅次于广东的第二大粮食主销区[5]。据浙江省统计局数据,2018 年浙江省常住人口5 737 万人,比2009 年增加561 万人,流动人口达2 600 多万人,常年居全国第2 位,2018 年浙江省全年粮食消费量超过2 000 万t,粮食自给率进一步降至28%左右,保障粮食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

3.2 口粮直接消费比例减少

随着居民收入增长和城镇化快速推进,饮食结构也在发生很大变化,城乡居民的食物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口粮直接消费的粮食数量不同程度减少,非粮食类食品消费上升。随着肉禽蛋奶鱼等动物性食品以及其他食品消费量的增加,稻米人均消费量将稳步下降,稻米消费将朝着精细化、优质化方向发展。

4 推进水稻产业发展有关措施

4.1 项目融合、基地示范,推进水稻良种良法应用和产业化开发

融合水稻育种项目、部级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省级绿色高产创建项目、省粮油产业技术项目、稻田综合种养示范项目、省农业重大协同推广项目等,重点做好水稻优质品种选育、引进、试验和示范,优质稻绿色栽培、水稻全程机械化、病虫绿色防控、稻田综合种养、绿色优质稻米产加销一体化等技术和模式的示范推广。

2018 年浙江通过审定的中晚稻品种中,优质稻品种占比达到66.70%,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同时,全省每年创建部级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省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千(百)亩示范片、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基地、产业团队示范基地和省级水稻产加销示范基地等,推进水稻良种良法应用和产业化开发。

4.2 品牌宣传、政策支持,推动“卖稻谷”向“卖品牌大米”转变

积极做好水稻产业链的延伸和品牌建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省农业农村厅与省粮食物资储备局联合开展“浙江好稻米”推荐活动,并在全省农博会上举行专场推介活动,让市民共同参与,评选推介地产优质好稻米。同时,通过与粮食收储企业、大米销售企业的对接与合作,扩大浙江省优质米知名度,强化粮农质量兴粮和品牌争先的意识,提高种粮经济效益。

4.3 创新机制、开展服务,推进水稻三产融合

浙江省积极探索和创新水稻生产服务机制,通过联合小而散的种粮农户,实行生产专业合作、农产品销售及农资供应合作、资金信用合作等合作,延长水稻产业链,进一步推进水稻三产融合。如温州乐清市金穗水稻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33 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股份成员单位,涉及到种粮大户150 多家,联合社成员单位常年种植水稻3 333 hm2。该联合社以水稻专业化生产为联结纽带,以农民合作社为基本单位,以联合社为合作平台,开展生产、购销、信用“三位一体”合作模式实践,通过5 年的规范运作和创新发展后不断发展壮大,2018 年经营额达1 650 万元,固定资产达230 万元,社员每年每667 m2可增收100~300 元。其中,水稻产业链延长、合作创新化是该模式实践成功的动力,也是联合社能够不断壮大的核心因素。

5 存在问题

5.1 兼顾食味品质和外观品质的优质水稻品种较少

尽管近年来浙江省审定通过的品种优质稻达标率较高,但总体优质性状表现不够稳定,年度间差异大;特别是与黑龙江、江苏等地优质大米品种相比,真正口感好、外观好的品种并不多。

5.2 粮食生产规模经营比例仍然偏小

尽管随着土地流转加速推进,近年来浙江省粮食生产逐渐向大户、家庭农场等规模生产发展,但大部分种粮大户承包耕地的主要方式仍以挨家挨户签订合同为主,通过整村流转的较少,经营缺乏连续性、稳定性,承包租金存在不确定性,造成粮食生产规模经营的比例仍然偏小,影响供应链稳定和产业链延伸。

5.3 新型经营主体储粮和加工能力较弱

近年来,随着国家最低收购价下调、生产成本上涨等原因,很多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选择存粮后择机销售或自己加工销售大米等方式,但普遍缺乏仓储设施和加工设施,最主要的是加工用地无法解决。

6 对策建议

6.1 进一步加强科技支撑

依托中国水稻研究所、浙江大学和浙江省农业科学院以及宁波、嘉兴等地方农业科研力量,发挥水稻种质资源优势,加强科技协作攻关,选育一批产量、品质、抗性等方面有重大突破的水稻品种,同时,加快先进适用的增产增效技术和“千斤粮万元钱”模式的集成研究和示范推广,提升粮食生产水平和综合效益。大力开展育秧、播种、管理、收割、烘干等粮食生产环节农机装备和应用技术研究,加快粮食生产“机器换人”进程,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效率。

6.2 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

一是加大收购环节的政策支持。建议继续实行粮食最低保护价敞开收购,稳定、提振农民种粮信心。二是加大对粮食产加销一体化主体的支持。鼓励规模经营主体开展自产稻谷加工销售或为小农户提供加工销售服务,对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主体建设仓储、烘干、加工等设备所需用地按设施农用地管理,落实稻米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主体从事加工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稻米种植和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等政策,推动稻米产加销联动,促进“卖稻谷”向“卖稻米”转变,提高生产经营效益。

6.3 进一步加强规模种粮主体的培育

积极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村流转,在流转过程中明确土地种粮属性,推进良田向种粮能手集聚。加大规模种粮主体的生产技术和经营能力培训,推动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相配套。引导大学生投身粮食生产,采用直接补助、项目扶持、贷款贴息、政策性融资担保、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推动新粮农逐渐成为浙江省粮食生产的主力军。培育壮大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粮油生产区域分布和服务需求,合理布局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或菜单式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覆盖面,带动小农户增产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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