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瓦制造企业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2020-12-23郑玉桥刘君许佳期李燕付弘业
文/郑玉桥 刘君 许佳期 李燕 付弘业
在国家大力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文化政策下,琉璃瓦生产企业得以更好的发展。北京市门头沟区某琉璃瓦厂是生产琉璃制品的厂家,主要生产古建筑传统造型系列琉璃构件、现代琉璃装饰品及工艺品。为了解该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是否能够满足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要求,且为更好地控制琉璃瓦制造企业的职业危害因素,笔者对北京市门头沟某琉璃瓦厂进行了调查和分析,结果报告如下。
研究方法
职业卫生现场调查
对北京市门头沟区某琉璃瓦厂职业危害现状调研,调研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职业危害因素分布情况、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数、职业卫生检测、建设项目职业危害因素评价、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职业卫生管理等内容。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按照GBZ 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标准,对北京某琉璃瓦制造企业的生产区的化学因素、物理因素进行检测。根据职业卫生现场调查情况,项目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铅及其化合物、高温、一氧化碳、粉尘。
一是化学有害因素。在本次检测中,针对铅及其化合物采用长、短时间定点采样法。选择有代表性的工作地点,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劳动者接触时间最长的工作点为重点监测点;空气收集器的进气口尽量靠近劳动者工作时的呼吸带;采样点设在工作地点的下风向,远离排气口和可能产生涡流的地点。
二是物理因素。高温,作业环境热源稳定时,每天测3 次,工作班开始后及结束前0.5 h 分别测1次,工中测1 次,取平均值。
结果与分析
项目概况
项目组成和主要工程内容见表1 所示。
生产工艺
该琉璃瓦厂生产工艺是将原材料粉碎后制作成泥,通过选定模具加工出模,再经加工处理后进行烘干烧制,烧制后挂釉再重复烧制,最后成品,如图1 所示。
职业危害因素识别
经分析该琉璃瓦厂的生产工艺流程,结合现场调查,该琉璃瓦厂主要有原料粉碎、制泥、烘干、烧制和挂釉等工序,其中原料粉碎根据生产情况不定期进行,基本为数月1 次,每次1 小时左右,粉碎过程主要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粉尘和噪声,操作时间较短,生产周期不定;制泥过程为湿式作业,基本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烘干过程在烘干室进行,工作人员在烘干前半小时将需烘干产品放置完成,烘干全过程无开关门操作,无人员进入烘干室操作,基本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挂釉过程因釉中含有铅,因此操作过程中产生铅及其化合物等职业危害因素;烧制过程在窖口岗位产生粉尘、高温和一氧化碳等职业危害因素。该项目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接触情况见表2所示。
表1 项目组成和主要工程内容
图1 生产工艺流程图
表2 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接触情况表
表3 个体防护用品发放情况
表4 工作场所粉尘中二氧化硅含量检测结果
主要职业病防护措施
该项目烧窑巡检为露天作业,不定时在窑口巡视,观察烧窑情况,有自然通风,且在生产之前,有专门人员会在窑口及周边喷洒自来水,以保持地面湿润,起到一定的降温效果。挂釉操作延续传统工艺,手工操作,作业人员佩戴个体防护用品,挂釉工艺所在车间为开放式车间,有自然通风,设有排风扇加速空气流动,排出有害气体。该项目个体防护用品发放情况见表3 所示。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
对该琉璃瓦厂进行现场检测,本次检测在企业正常生产状况下,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结果统计见表4—6 所示。
职业健康监护
针对该琉璃瓦厂3 名接触铅及其化合物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了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铅及其化合物应检3 人,体检率100%,体检结果全部合格。检查项目包括:血压、内科常规、神经系统常规、心电图、腹部B 超、肝功能、尿铅、血常规、血锌原卟啉、尿常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显示,该企业无职业病病例;无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患者、职业病病人。
表5 工作场所铅及其化合物浓度检测结果
表6 工作场所高温作业强度检测结果
讨论及建议
综上所述,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铅及其化合物、高温、一氧化碳和粉尘。企业采取了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能有效控制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企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了职业健康监护检查,未发现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病病人。企业对作业场人员配备了劳动防护用品且按使用情况不定期更换。
但根据对北京市门头沟区某琉璃瓦厂职业危害现状调研,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企业为职工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中,防尘口罩不能满足操作工对化学物质的防护需要。二是健康监护项目不全,建议为窖口操作工增加高温、粉尘和一氧化碳的体检项目。三是该企业警示标识设置不符合要求,应设置粉尘、一氧化碳等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警示标识以及指令标识。四是该项目车间卫生特征等级为3 级,在厂区未设置集中浴室。
为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挂釉操作工接触有害因素为铅及其化合物,建议将操作工人的防尘口罩更换为防毒口罩,监督使用并定期维护和更换。二是烧窑巡检工接触高温、粉尘和噪声的职业危害因素。建议按照 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相关规定为巡检工人提供相应的职业健康体检。三是建议参照GBZ 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 号)的要求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警示标识以及指令标识。四是建议企业根据GBZ 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设置独立集中浴室,确保工人可以满足清洁需求。
通过对该企业职业病防护设施及效果、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和职业健康监护等的分析与评价,企业若能按照补充措施及建议进一步落实,该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能够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