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森林病虫害防治在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作用
2020-12-22龚倚
龚倚
(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四街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云南通海 652702)
1 森林病虫害现状及原因
我国森林面积小,但森林病虫害问题严重,全国共有8000 多种森林病虫害,其中有1/4 为常见病虫害种类,目前泛滥严重的有松毛虫、美国白蛾等。近年来,全国每年森林面积增加的同时,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也随之扩大,木材损失严重,从而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危险性森林病虫害传播迅速,降低了林业景观欣赏价值。严重的病虫害严重阻碍了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进程,对森林自然资源平衡造成影响。
由于全国各地位置因素、地理环境、人文条件存在差异,造成各地森林病虫害产生的原因也各不相同。虽然原因不一致,但分析可发现,都大体存在以下问题:对于森林病虫害缺乏防范意识;地方相关管理部门重视程度不够;森林病虫害防治方法、技术落后;经营者缺乏对法律规定的履行,安全检疫程度及危险防范能力不足;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2 森林病虫害防治在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重要性
受国家要求全面施行植树造林、人工造林、退耕还林相关政策的影响,我国林区面积较之前大幅度增加,与此同时,森林病虫害问题日益严重。病虫害足以摧毁整个森林,因此不能再忽视这个问题。为了提高森林病虫害防治效率,应有效预防和治理各类林木及林木种苗、木材与竹材病虫害,维护森林自然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国家发布了护林法,并制定了相关条例。为了遏制森林病虫害蔓延趋势,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应全面做好预防检查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促进林业生态环境建设。
3 森林病虫害防治具体举措
3.1 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全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在需要调查与监测的地区建立中心测报点。通过及时有效的沟通,全面了解各地林业发展情况,及时下达针对性指令,采取及时、全面、联合性的预防措施,一旦发现病虫害的苗头,从源头进行遏制,以防病虫害进一步扩大。如果森林病虫害大面积暴发,或发生了非常严重的病虫害,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建立紧急临时指挥机构,并及时向上级提供实时的工作进度报告以及森林状况报告。
3.2 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
森林主管部门应综合分析各地检测报告与相应调查,分析一定时间内的森林病虫害中、长期趋势预报,并提出防治方案,并分别向各地方发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主要森林病虫害的测报对象及测报办法;省市级别林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情况作出补充规定,并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林业主管部门,应针对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出可实施性计划,并组织交界地区共同做好防治工作,定期检查结果,落实具体责任制度,人员各司其职,管控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进度,加强领导,将效率落到实处。
3.3 森林病虫害防治提高科学水平
现阶段,由于森林病虫害问题严重,对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标准,核心是保护现有的森林资源,在确保生态平衡的前提下,利用气候进行自主调节,从本质出发,采取科学的防治措施。鼓励和支持森林病虫害防治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提高科学防治水平,采取科学的综合治理措施:以营林措施为主,生物、化学和物理防治相结合。相关部门应加强组织和监督,严格要求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实时监控森林状况,为了发挥生物防治作用,要保护森林中的有益生物。育苗、种植、浇灌及施药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证药物安全,不会伤害人及森林中的生物,不会造成环境污染。采用更为科学合理的浇灌方式,健康合理运用水资源,并且加强药品创新,针对森林常见病虫抗药性,研究出适用于大多数森林病虫害且对人体、木材影响较小的药剂。
3.4 监督经营单位和个人履行规定
林业安全由许多部分共同维护,其中个体经营所占比重不容忽视,经营单位与运营的个人应积极遵守规定。为保证完成质量,还应要求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对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在经营森林的经营过程中遵纪守法,遵守相关规定,不因个人原因影响林业发展。主要监督内容包括以下5 点:(1)要求经营者在造林时因地制宜,合理搭配树种,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树木幼种,造林前制定设计方案,且要有森林病虫害防治措施。(2)不能选用带有病虫害的种苗培育树苗或植树造林,从源头上保证所经营森林的安全。(3)培育幼苗时,加强观察与管理,每天记录育苗变化,发现病虫害感染,及时治理或清除,防止病虫害大面积扩散。(4)响应国家计划,合理封山育林、植树造林、退耕还林。(5)伐木或焚烧后及时运走,并且清理现场。
由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组织负责调查由集体和个人经营所有的森林和林木,发现存在森林病虫害严重的森林,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相关单位收到消息后,应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3.5 加强安全检疫与危险处理能力
病虫害的治理与防护同等重要,不能等问题出现后再着手调查、处理,要对病虫害问题有灵敏的嗅觉及迅速的紧急处理能力。所有种苗的来源都有要清晰的记录,保证各地种苗的检疫都安全有效,没有危险种苗的流动。对国内树苗加强安全检疫的同时,增强对外来品种的安全防范意识,一旦发现外来种苗有可能带有新型危险性病虫害的传入,应立即进行全方位封锁、搜查、扑灭措施,严禁危险性病虫害流出,并且立即上报,通知海关检验机构,对来源国传入物加强防范,绝不能让危险传入境内,维护林业安全。每个区域都有一些经常发生森林病虫害的地区,应重点关注这些地区,实施以营林措施为主,生物、化学和物理等各种防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提高森林自身对自然灾害的防御能力,从而改善林业生态环境。
3.6 国家支持防护工作并加强防治设施建设
国家的支持可以为各级地方对政策的响应打下一剂强心针,有了国家支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本地实际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大型林厂可建设仓库,储备药剂、器械;主要林木养成区搭建临时简易机场;经常发生病虫害的区域建设测报试验室、检疫检验室、检疫隔离试种基地及林木种苗及木材熏蒸除害等设施。
4 结语
森林病虫害防治相关条例规定了病虫害检疫防治工作应秉承严格贯彻科学正确的方针,实行“谁经营、谁受益、谁防治”的制度理念,做到目标到位、措施到位,制定防治方案,把握好防治时间,认真履行职能。在不断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今天,科学有效地防治森林病虫害,保护珍贵的林业资源,加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变得十分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