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茶业企业境外合作项目审计研究
2020-12-22曹阳
曹 阳
(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江苏南京210095)
自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内外经济形势严峻,世界投资贸易格局和双多边合作规则正在发生复杂深刻的变化。面对这一系列现象,习近平主席深谋远虑,于2013年9月和10月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简称“一带一路”倡议。它通过中国与有关国家既有的双多边机制,和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积极发展与沿线国家的合作伙伴关系。茶叶作为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商品,逐步成为国际贸易中的“硬通货”,而“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更为茶叶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创造了新的机遇。但是由于我国茶叶企业多为中小型企业,规模较小,且开展境外合作项目经验较为薄弱,因此很容易发生经营管理不善、资产亏损、项目失败等事件。如何有效加强对茶叶企业境外合作项目的审计,确保茶叶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发展,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1 茶叶企业境外合作项目现状
1.1 境外合作项目规模较大
“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将活跃的东亚经济圈与发达的欧洲经济圈相连,其沿线国家的GDP、土地面积和人口分别约占世界总量的30%、5%和60%,并且已有100多个国家和组织积极响应支持“一带一路”倡议,其中已有138 个国家、31 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3 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一个由中国引领、广大亚非拉国家参与的新型经济体系正在逐步形成。2019年1-11月,我国全行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金额达1044亿美元,预计未来几年可能超过5000 亿美元,进一步深化与沿线国家的合作。而“一带一路”沿线大部分国家都有喝茶的习惯,是全球最重要的茶叶生产和消费地区,茶叶市场潜力巨大,为中国茶叶企业开展境外合作项目提供了契机。近年来,中国茶叶企业不仅出口规模持续递增,还规划在东道国创办公司、设立茶叶品牌、研发茶叶产品、投资茶厂、建设茶文化主题公园等,力争“让茶融入‘一带一路’,让世界爱上中国茶”。
1.2 境外合作项目风险较高
对于茶叶行业而言,境外投资合作已成为中国茶叶企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与境内投资合作相比,茶叶企业境外合作项目往往面临来自企业内部、市场环境与政治法律这三方面的风险。从茶叶企业内部出发,一方面治理结构作为茶叶企业与外部主体展开各项经济活动的组织基础,明确企业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取得最大收益,其合理性取决于股权是否过度集中或分散。虽然境外合作项目能够提升茶叶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但是放权让利使得股权分散,管理层的实际控制权增强,机会主义行为盛行,从而导致茶叶企业资产效率低下或损失,为其带来较高的风险;另一方面,大多数茶叶企业规模较小,欠缺“走出去”经验,跨地区经营会引发决策失误、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弊端发生,放大境外合作项目的经营风险。从市场环境出发,茶叶企业通常会受到市场需求、市场透明度与市场效率的影响。一方面,市场需求变化与茶叶企业跨地区经营所存在得信息不对称现象,导致茶叶企业盲目进行投资,无法合理配置资源,增加茶叶企业的风险;另一方面,低市场透明度与市场运转效率会增加茶叶企业获取有价值信息的难度,延长茶叶企业境外合作项目完成的时间,增加茶叶企业的运营成本,提升茶叶企业风险;从政治法律出发,茶叶企业经常会受到政治稳定、政府效率与法治环境的影响。首先,除了茶叶企业能够规避得政治不稳定因素之外,合作国家的违约、政治动荡、政策变更等难以把控的要素会加大企业所面临的的风险;其次,政府效率是茶叶企业开展境外合作项目的直接影响因素。审批程序繁琐、监管严密等问题会降低政府办事效率,推迟茶叶企业项目进度,降低其积极性,并增加相应风险;再次,茶叶企业所处法制环境的变化,如茶叶生产技艺标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变化,会影响公司权利义务的履行,增加向项目利益相关者传递失真财务信息的可能性,使得茶叶企业对境外合作项目的建设管理产生错误判断,提高企业所面临得风险。
2 茶叶企业境外合作项目审计面临的困境
2.1 境外合作项目审计监管难度大
根据海关统计,中国茶叶企业的出口规模从2013 年的32.6万吨持续上涨至2019 年的36.65 万吨。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推动茶叶企业从出口“传统的间接大包装低值”转向直接对接境外消费者,以茶叶为媒介,以茶文化为突破口,通过建设茶园生产基地、茶学社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国外消费市场。显然,“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之后,我国茶叶企业的境外合作程度会进一步加深。“一带一路”作为一项庞大的国际性工程,涵盖了国内18 省和国外131 个国家,广阔的覆盖范围却带来了不同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制度的约束。尽管我国茶叶企业市场前景广阔,但是境外合作项目的多样化和沿线国家的技术壁垒和关税壁垒等共同加剧了茶叶企业境外合作项目审计的监管难度,提高了茶叶企业境外合作项目的监督成本。
2.2 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及时调整变化
内部控制源于组织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而产生一种委托代理,它的价值在于使组织所有委托代理变得有效。COSO报告指出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受企业董事会、管理当局和其他员工影响,旨在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现行法规的遵循以及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虽然我国茶叶企业借助“一带一路”倡议,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但是其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未能同步发展。首先,由于现代茶叶企业多为中小型企业,对内部控制重视程度较低,使得管理层有机会利用与母公司时间、空间上的限制及内部控制上的漏洞违规决策或侵吞茶叶企业资产;其次,由于茶叶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长期以境内项目为主,对境外合作项目的控制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如缺少对管理层无法规避的系统风险的应急预案等,防控境外合作风险能力不足。
2.3 境外合作项目审计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内部审计是由企业内部专职人员实施的、对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进行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审计人员作为内部审计的核心要素,在茶叶企业境外合作中处于供不应求状态,存在审计力量薄弱、专业胜任能力不足等问题。在知识结构与能力素质方面,茶叶企业现有审计人员知识单一、技能匮乏,仅能满足传统的国内项目审计工作要求,对于境外合作项目涉猎较少,缺乏胜任境外合作项目的专业能力,而拥有熟知东道国的文化法律、宗教习俗等社会知识的审计人员更是凤毛麟角,由此加大了现场审计的难度。另外,由于工作签证的数量与时间限制,茶叶企业审计人员还需要熟练掌握远程审计技术,但是目前并非所有员工都能胜任。
2.4 境外合作项目审计法律制度不完善
虽然愈来愈多的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合作,但是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起步时间较晚,关于境外合作项目审计的法律法规制度尚未建立完善。同时我国关注的重点主要集中于国有企业,并针对境外国有资产发布了一系列管理办法,而忽略了对民营企业的关注,恰恰大部分茶叶企业都是民营企业。另外,有关境外合作项目审计的法律制度主要强调前期的审批材料与手续是否合理,缺乏对管理层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后期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等审计规定,使得审计机构无法及时有效地对茶叶企业境外合作项目进行审查评价。
3 加强茶叶企业境外合作项目审计对策
茶叶企业开展境外合作实际上是将受托责任延伸至其他国家,但会造成委托方与代理方的时间、空间上分割,加剧信息不对称现象,增加茶叶企业境外合作的风险。因而,降低风险、保障茶叶企业的合法权益是对境外合作项目进行审计的根本目的。
3.1 明确境外合作项目审计监督体系
茶叶企业的管理层作为境外合作项目运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应加强对其管理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避免因盲目投资所造成得资产损失,推动茶叶企业完善考核绩效、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将定期审计与不定期审查相结合,有效预防境外合作风险。同时,将审计范围科学拓展至境外合作项目,健全境外审计制度,实现境内境外审计“一体化”。
3.2 培养境外合作项目审计人才
在“一带一路”背景下,随着茶叶企业参与境外合作程度逐步加深,审计需求、审计任务与审计重点等方面的变化对审计人员的数量和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需要提升现有审计队伍的人员数量和专业能力,最大限度地抵御茶叶企业境外合作项目审计风险。在审计人员招聘选用上,应构建科学合理的境外合作项目审计质量评价标准和绩效考核系统,做到量才而用、人尽其才、用人所长,组合一支既擅长沿线国家语言、法律制度、文化习惯等又熟练掌握计算机审计技术的多专业知识背景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同时,还要强调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培训制度,针对不同人群开设不同科目,并加强与高校的合作,为茶叶企业培养一批优秀的审计人才。
3.3 完善境外合作项目审计法律制度
由于茶叶企业境外合作项目的特殊性,与沿线国家的法律制度、会计审计准则等差异会放大机会主义行为,利用法律漏洞逃避审计监督侵吞茶叶企业资产,损害茶叶企业的合法权益,因此健全茶叶企业境外合作项目审计法律制度刻不容缓。首先,制定明确的境外合作项目审计制度和信息披露机制,调整优化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程序等,使境外合作项目审计有章可循,增强审计结果的实用性,并在合理范围内公开结果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其次,熟悉国际条约与惯例,严格遵守东道国法律。当遇到境外合作项目审计是适用东道国法律法规还是国内法律法规时,茶叶企业应通过签署正式协议等方式明确审计标准依据,以减少不必要的冲突和分歧。
4 结语
虽然“一带一路”倡议为中国茶叶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提供新的历史机遇,但是茶叶企业境外合作项目审计的跟进却相对滞后,依然存在境外合作项目审计监管难度大、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及时调整变化、审计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境外合作项目审计法律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因此,应进一步明确境外合作项目审计监督体系、培养境外合作项目审计人才、完善境外合作项目审计法律制度等,以加强茶叶企业境外合作项目审计监管,维护茶叶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