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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徽商妇的家庭贡献

2020-12-21吴思佳

视界观·下半月 2020年9期

摘要:徽商妇是与徽商集团相对应的另一个群体,是明清时期最大的区域性留守群体。在徽商驰骋商海而无力兼顾家庭事务的情况下,徽商妇既要操持内务、赡养公婆、抚育幼小,甚至要亲自从事女红、采茶以至于耕田力地等劳动来维持生计。可以说,徽商的辉煌成就离不开徽商妇所作出的巨大贡献,徽商妇的品质亦是徽骆驼品质的体现之一。

关键词:徽商妇;家庭贡献;操持内务

一、操持内务

徽州方志、家谱、传记中有大量徽商妇主持家政,助夫安定家庭、发展家业的例子。《休宁率东程氏家谱·程母吴孺人传》中的吴孺人嫁入休宁由溪的程家后操持家务井井有条,处理关系睦邻敦亲,“居家敦静整肃,然未尝一失妯娌欢心,即箴管井灶,咸秩秩有条也”,[1]她的丈夫因此没有后顾之忧,能够放心地去江淮一带做生意。而竦塘黄氏家族另一位吴氏孺人的丈夫在南京做生意期間,家政全部由她主持,而她不仅能够从事日常的家事劳作,并且善于管理家产,家中的收入支出从不用记账就能做到心中有数且毫厘不差,黄处士得此贤内助的襄助,能够放手打拼,积累了大量家资。大阜吕氏的郑孺人在乱世之中仍能整饬家务,照顾全家周全,家里家外搭理得都很妥当,另全家满意。歙县大商人汪忠浩常年在外经商,家政一律交由妻子综理,虽然家资丰厚,但其妻仍勤俭持家,自甘淡薄,不辞劳苦,汪忠浩每年都会给妻子家用,但汪妻却把钱都节省下来,待到年底又交还给丈夫,《汪氏统宗谱》称:“翁亦自庆以为得妇,而卒能起家累千金者,孺人内助之功不少也。”

二、仰视俯育

所谓百善孝为先,在封建伦理体系中,“孝亲”是最具份量的一条伦理规范,当丈夫外出经商时,替夫尽孝对于徽商妇来说既是义务也是自觉。据《休宁西门汪氏宗谱》记载,处士汪天赋妻子朱孺人过门后日日勤治女红,细心操持公婆饮食,很得公婆欢心,后来因为家贫,朱氏劝丈夫外出经商,并主动承诺要替丈夫赡养公婆。许诺易,践诺难,徽商妇对公婆尽孝首先要想方设法周其衣食,如公婆有疾则需日夜伺候,此外还要懂得婉谏屈从之道,能够在精神上“娱亲”,其艰辛从诸多方志、族谱记录的行孝事迹中可见一斑。《徽州府志》列女卷中的汪妻詹氏二十六岁即守寡,家境贫寒,只得“蚤夜铖黹,易米作糜,以进舅姑”,公婆悯其劳苦,“为之食不下咽,以寿终”。潘大彬妻王氏在丈夫病殁,尚有两个幼儿嗷嗷待哺的窘境中,不得不携长挈幼,靠着在附近村庄乞讨来赡养婆婆。

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徽商妇对于子息的重视程度远超自身,若遇上丈夫不幸亡故,子女就更成为她们全部的精神寄托和绝对的生活重心。各类方志《列女》卷中记录的此类事迹比比皆是,贵池方节妇23岁丧夫,有一女和遗腹子,为延续方氏一脉历尽艰难。先是宗族中有人因贪图她的家产而想要威逼利诱她改嫁,她只得带着遗腹子躲藏都母家,让弟弟替她打官司才平息风波,后来又靠着“绩麻棠,畜鸡豚,灌园以自给”[2],抚养子女,为他们操办婚嫁。抚育子嗣固然能填补徽商妇尤其是孀妇一部分的精神空虚,但同样也加重了她们的劳动负荷与经济负担,令她们的生活愈发艰辛。

三、养家糊口

商海浮沉,起伏难定,徽商中发迹的不在少数,但因经营不善而贫困潦倒的有之,不慎蚀本而家道中落的亦有之,羞归故里、客死异乡的同样有之。在那些丈夫供给微薄的徽商家庭中,徽商妇才是养家糊口的主力军,是真正的家庭“顶梁柱”。

为了维持生计,徽商妇首先要勤于女红,在明嘉靖一条鞭法实施之前,朝廷征收的赋税包括绢、布等实物,而明中后叶商品经济发展起来后,纺织品除用于纳赋外还可对外出售,针黹是徽商妇赚取生活物资,贴补家用的最主要手段。潭渡黄世学妻董氏,夫死后,没有了家庭经济来源,为维持家计,只得以针纫易食,日夜不停,十个指头都磨出了血。大阜吕氏太祥君孺人程氏初嫁时夫家经济不宽裕,她不辞劳苦,每日辛勤纺绩,家境渐渐改善。”董氏、程氏并非个例,和她们一样借助针织、缝纫、刺绣等养家者在文献、民谣中比比皆是,《休宁县志》称:“女人能攻苦茹辛,常口绝鱼肉,日夜绩麻挫针,凡冠带履袜之属,咸手出,勤者日可给二三人”,《徽州府志·风俗》载:“黔、祁之俗,织木棉,同巷夜从相纺织,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

此外,徽州多丘陵,盛产茶叶,采茶、制茶是徽商妇赚取养资的又一重要手段,每逢茶时,妇女儿童都需齐齐上阵。徽州竹枝词中有多处关于妇女采茶情景的描写,“我黟田少独山多,埆土宜茶理不磨;好是春光三月半,村村听唱采茶歌。”“双双相伴采茶枝,细语叮咛莫要迟。既恐枝头芽欲老,更防来日雨丝丝。”采茶已令人腰酸背疼,接下来,妇人们还需趁夜捡叶、炒茶、烘焙,以图新茶利市,“一月何曾一日闲,早时出采暮方还。更深尚在炉前焙,怎不教人损玉颜”。[3]

不仅如此,一些徽商妇们还要代替丈夫从事粗重农活,耕田力农以获得口粮。在家逢巨变,如家人重病、丈夫欠债的情况下,她们甚至不得不靠典售嫁妆来维持家庭运转,如休宁由溪程悦经商中途去世,妻子吴氏令儿子收取程悦生前所放外贷,结果借债人纷纷烧毁借据,拒不还款,儿子空手而归,另一边,昔日的债主纷纷找上门来,家无宁日,在这种情况下,吴氏先是出卖、典当嫁妆替夫还债,继而日夕勤治女红,最终儿子程锁“承志服贾,起家累巨”[4]。

四、结论

在一般人的想象中,明清徽商妇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藏于闺阁深处的女性群体,甚至以为她们仰赖丈夫生存,养尊处优,而从史实与文献记载来看,徽商妇是维护家庭稳定的主要力量,为徽商肆力于商事提供了坚强后盾,她们中的许多人可以做到“梱以内则以内治治之,梱以外则以外治治之”,将家庭内外事务打理妥当,表现出高超的治家能力和极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堪称贤内助。

参考文献:

[1]张海鹏,王廷元.明清徽商资料选编[M].合肥:黄山书社,1985:139.

[2]唐力行.论商人妇与明清徽州社会[J].社会科学研究,1992(4):110-118.

[3]赵赟.竹枝词中的徽商妇形象研究[J].妇女论丛研究,2008(5):38-44.

[4]《休宁率东程氏家谱》卷一一《程母吴孺人传》.

作者简介:吴思佳(1984-),女,汉族,安徽枞阳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中文、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