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检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2020-12-20张福磊楚天舒
张福磊 楚天舒 刘 菊
(山东公用环保集团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272100)
0 引言
这些年来,我国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这也是经济飞速发展所带来的负面效应。针对如何改善环境问题,我国已经颁布了许多相关政策,但是环境问题仍没有得到较好的治理。我国相关部门已经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等这些概念,这也使得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其中,环境检测是衡量环境污染程度的重要手段,本文将环境检测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不断的分析,然后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1 目前我国环境检测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已经颁布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对于环境检测提出了具体要求。环境检测工作受到年度检测制度的影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环境检测制度和环境检查制度。其中,环境检查制度主要是指环保部门在规定的时期对于排污单位进行的有效监督[1]。这项制度为我国的环境保护提供了很大的支撑,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不断显现,而且这些环境问题较以往相比也变得越来越为复杂和多变。已经固有的环境检测制度难以满足目前的发展需求,而且对于现在所处的环境状态也无法实现完全的检测,所以在进行环境检测的过程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1 环境检测对象设置不合理
一般来说,我国现行的排污制度过于局限,通常来说都是对排污单位进行约束,但是这个约束能力并没有涉及到个人方面,所以也造成了一些问题的出现。而且从一定程度上来看,这种设置在当前的社会发展情况之下是存在一些问题的,在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需要对我们生存的环境进行保护,但是在现有的年度监测任务之中,只规定了企业单位需要定期进行环境检测,并没有对企业中的个人或者某个部门制定相关的排污检测制度[2]。即使有相关的部门会专门的进行排污检测,我国也没有明确的条文对于个人排污状况和检查结果进行约束,只是提出每个人都有义务配合环境检查部门对环境检测,这也造成了在发展的过程之中,有些个人利用条文的漏洞进行排污,谋取私利。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由个人造成污染的现象越来越为严重,但是由于缺少了法律的约束,一些人在环境保护方面并没有投入非常大的精力,而且越来越肆无忌惮的破坏环境,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的生态状况。
1.2 环境检测制度缺乏执行机构
我国目前面临的环境检测问题除了相关制度不完善之外,也存在着相关执法部门的设置不完善的问题。这也使得在环境检测工作开展的过程之中,可能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争议,执法工作也不能够被全面的执行和认同。除此之外,执法机构不健全也就会致使在这个机构之中没有明确的规章管理制度,环境保护人才的队伍就难以形成有效的制约关系[3]。而且在我国的一些基层环保部门,执法人员的设备相对来说十分欠缺,而且这些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工作经验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在进行环境检测的工作之中,经常会由于设备不足和对于设备的操作并不是十分了解等等原因,致使环境检测出现问题。这些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不足就会过多的依赖于自身的主观感受进行判断,这对于环境检测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最为严重的是一些基层的环境检测执法单位存在着上下级互相包庇情况,这也对我国的环境检测整体制度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1.3 检测标准较为落后
既然要对环境进行检测,那么就需要有一套完善且科学的检测标准,根据一些已经既定的环境指数对于环境的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在这之中,不同的检测指标也需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来制定,一旦出现检测出来的环境指标脱离了正常的范围值,那么就证明这个地区的环境存在着一定的污染问题,这也同时表明了环境检测执法标准是执法部门进行执法的重要依据之一。但是在我国的许多地区仍然存在环境检测工作的指标较为落后,仍然使用着多年之前的环境检测指标。这些年来,我国的经济与环境状况都不断地发生变化。所以,多年之前的环境检测指标显然已经不能符合目前所处的环境状态。这些实际的情况造成巨大改变,然而环境检测指标仍然没有改变,所以这些检测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是没有说服力的。这些旧的标准、旧的规则所产生的检验结果也不具有十分的权威性,在当代社会的环境检测部门之中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对这一现象进行制约。
2 针对环境检测中存在问题的解决策略
2.1 完善年度环境检测中的检测对象
我国目前已有的环境检测对象在设定过程之中,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对于环境检测工作的总体效果产生了十分严重的影响。除了对于单位企业进行环境检测之外,也应该注重对于个人污染的检测,而且在个人污染检测方面也应该更快出台相关的法律对个人进行制约。这样一来,个人在进行工作的过程之中也会注意环境保护。除了对个人进行制约之外,也需要将年度的环境检测制度进行更加科学的完善,在这个制度之中也应该明确地规定个人在环境检测之中,所要担负的责任和义务,用法律的手段进行约束,这样才能够保证个人在环境保护过程之中付出自己全部的精力,利用法律的权威更好地保护环境。
2.2 建立健全的法律机构
如果能够建立一套更加健全的相关环境保护执法机构,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环境检测工作能够更加顺利的开展和进行。国家对这一方面应该进行重视,而且需要加大基层队伍的建设,在一些偏远地区也应该设立相应的环境保护执法部门,而且应该开具统一的管理政策做到更加的公平、公正、这样才能够使我国环境保护执法人员的队伍更加充实[4]。而且对于相关部门在进行环境保护执法人员选择的过程之中,也需要进行严格的把关,在具备一定专业素质的同时,也应该具有环境保护的基本认知,这样才能够在工作过程之中更加投入。再者,对于一些业务能力十分突出的相关人员也应该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这样才能够鼓励他们在以后的工作过程之中更加努力,对于一些工作积极性较差以及工作态度不好的员工,也应该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他们进行制约。在一定基础之上设立相关的考核制度,让基层的工作团队的工作能力不断提升,总体来说,将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认知进行提升,是保证我国环境检测事业顺利开展的基础条件。
2.3 不断更新环境检测标准
环境检测的标准需要根据实际环境变化的情况而有所改变,不能够一直沿用一套较为守旧的环境检测标准。这对于环境检测的整体工作影响是十分巨大的,对于一些不适应当前环境状况的相关环境标准,应该进行舍弃,并且制定符合环境发展状况的标准,保障新的环境检测标准能够使我国环境保护具体要求得到满足。与此同时,新的环境标准在使用的过程之中,也应该不断的进行更新升级,并且一定要严格服从国家的相关规定,根据环境的变化对环境保护标准进行适时的更改。这样才能够让相关部门的执法工作开展得更加顺利,而且对于他们的工作提供一个有效的支撑。
3 结语
总体来说,保护环境不单单是某个单位或者某个部门的责任,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和义务。环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所以环境的恶化对人类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而且环境保护也不拘泥于一个国家,也是全世界共同的任务,我国已经对于环境保护提出了相关的措施。近些年来,我国的环境状况也有所改善,但是仍存在一些缺陷,需要及时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