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针》治疗总则浅析
2020-12-20刘吉尧
刘吉尧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西 南宁 530022)
1 左病右治,右病左治;
《黄帝内经·素问》 记载“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于本”,从这里可以看出,世间万物皆系于阴阳二字。上下、左右、水火、寒热都是具化的阴阳。治病必求于本,本就是阴阳,就是上下,左右、水火、寒热。左病右治右病左治就是治病求本的表现。《易传·系辞上》中记载“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太极即是一(中),两仪即阴阳,二合为一即为中,《黄帝内针》提出执两用中,即把握好阴阳,达到阴平阳秘,中正平和的状态,这深度契合了治病必求于本的思想。《黄帝内经.素问》有云“故善用针者,从阴引阳,从阳引阴,以右治左,以左治右......”。这正是运用阴阳理论在《黄帝内针》中的具体体现。
2 上病下治,下病上治;
《黄帝内经素问·五常政大论》记载:“气反者,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下,取之上。”又《灵枢·终始篇》记载:“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上病下治,下病上治”;都是因为中医认为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生理上相互协调,相互为用,在病理上相互影响。这种相互联系,是以五脏为中心,以经络相互联系实现的,经络方面又包括近治作用、远治作用、特殊作用,《黄帝内针》正是以此为基础作用于人体,结合阴阳及气机升降的理论,提出上病下治,下病上治的治则,体现其善用的特点。
3 同气相求
《易·乾卦·文言》,其文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指万事万物在互相联系的质和量的各个方面,只要在某一点上存在相同,便会在质和量的某一方面存在着亲和召感、互补顺应、协调有益的联系和作用[2];《黄帝内针》认为同气相求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及同名经同气。经络具有运行气血、联络脏腑、沟通内外、贯穿上下的作用,《灵枢·海论》记载“夫十二经脉者,内属于脏腑,外络于肢节”;《灵枢·本藏》记载“经脉者,所以行血气而营阴阳,濡筋骨,利关节者也”。同名经之间相互连接,能更快更好的相互呼应,达到有求必应的效果。第二个层次是三焦同气,三焦属六腑之一,具有通行诸气及运行水液的作用,《黄帝内针》正是取其气灌全身的作用,将人体分为无数个上中下三焦,比如三焦于躯干的定位,上焦前为鸠尾穴、后为至阳穴以上的区域,中焦前为鸠尾穴至神阙穴、后为至阳穴至命门穴之间的区域为中焦,下焦前为神阙穴。后为命门穴以下的区域。而四肢又可以分为三焦,腕踝属上焦,肘膝为中焦,肩胯为下焦。上焦之病可以求于中焦,也可以求于下焦,反之亦然,这也契合了上病下治,下病上治的原则。
4 阴阳倒换求
阴阳倒换求也是基于同气相求的理论引申出来更高层次的用针方法,素闻·阴阳应象大论》曰“善用针者, 从阴引阳, 从阳引阴”;这为针刺的灵活运用提供了基础,《黄帝内针》第一条禁忌就是肘膝以上及整个躯干和头部禁针,极大提高了该针法的安全性。如果按照前面三条总则来选穴进针,则意味着进针穴位较少,也有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治疗效果。这就需要我们灵活运用选穴理论,本经取穴、表里经取穴、同名经取穴、前后取穴等等,这很好解决了头面及肘膝关节以上不能进针的尴尬境地。运用该理论,下焦可倒换到上焦或中焦,阳经可倒换到阴经,只要自明其理,就能达到同气相求,有求必应的结果。
5 结 语
《黄帝内针》是一门很好的针法,深度契合了针刺的特点,即“易用难忘”和“犹拔刺也,犹雪污也,犹解结也,犹决闭也”,使其有了广传天下的基础,此上为笔者对其治疗总则的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