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腐植酸肥料专业委员会工作办法
2020-12-19
根据民政部行业管理办法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腐植酸肥料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应固定一名联络员,保持日常信息交流。由秘书处办公室集中登记、制作《通讯录》。
二、加强企业间的技术、信息、管理和市场的交流协作,建立网上微信群等便捷联系方式,即时进行交流,提高企业主导作用和议价能力。
三、委员单位要切实严格腐植酸肥料行业自律,组织开展质量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坚决维护腐植酸肥料行业形象。
四、主动参与制(修)定腐植酸肥料产品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五、委员单位按季度上报腐植酸肥料及相关产品的产量、价格、库存、消耗等情况,由专委会办公室汇总并与各委员交流。
六、开展腐植酸肥料行业交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交流会(包括技术、市场、现场示范等),由主任单位根据政策、技术、市场需要不定期组织。委员单位应积极参加腐植酸肥料行业活动。
七、开展腐植酸肥料产业经济发展调查研究,研究行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提供腐植酸肥料政策建议,向政府部门反映企业诉求,配合政府部门制定相关产业方针、政策。
八、组织科研项目转化,协助企业提升技术水平,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指导企业可持续发展。
九、开展行业统计调查工作,建立统计调查制度;进行生产统计信息交流,按季、年分别进行统计,由协会统计各企业,整合后向委员反馈。
十、参与制定腐植酸肥料产业规划。
十一、以腐植酸肥料为主营产品的委员单位,每两年至少向《腐植酸》杂志或行业年会论文集投稿1篇田间试验类研究论文。
十二、委员单位最新发展动态可在《腐植酸》杂志、“中国腐植酸网”和“乌金文化”传播中心微信公众号上择优发布。
十三、根据实际需要,每年可选择一家委员单位参观考察、技术交流、经验介绍等。
十四、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五、主任单位或委员单位提议办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