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研究的国际动态
2020-12-19孙硕
孙 硕
(广西大学国际学院, 南宁 530004)
普惠金融关注居民和企业能够获得并使用的金融服务对经济增长和减少贫困的影响,是当前经济金融领域研究的热门话题之一。现有文献对普惠金融有不同的定义。一些文献根据金融排斥来定义普惠金融,如Sinclair[1]将普惠金融定义为人们能够获得和使用主流供应商提供的合适的金融服务。金融排斥是更广泛的社会排斥的一部分。20世纪90年代,一些地理学家开始关注由于银行网点的关闭所导致的人们在一些区域无法获得银行服务的现象,并称之为金融排斥。随后Kempson等[2]对金融排斥的定义进行了拓展:指人们在获得主流金融服务时受到约束的现象。
另一些文献则直接定义了普惠金融,如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CGAP)[3]对普惠金融的定义是:所有处于工作年龄的成年人都可以从正规金融服务供应商那里有效地获得信贷、储蓄、支付和保险等金融服务的一种状态,并将“有效地获得”定义为“金融服务供应商可以持续地以消费者可负担的价格方便和负责任地提供服务……”。世界银行(2008年)认为,普惠金融是指能够广泛获得金融服务且没有价格和非价格方面的障碍,其衡量指标是存款、信贷、支付、保险等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在2014年,世界银行[4]又进一步将普惠金融定义为使用金融服务的个人和企业的比例,这一新定义的优势在于基于个体可测量的“使用”行为来定义普惠金融。本文遵循了世界银行(2014年)的定义。
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普惠金融是影响个体经济行为和宏观经济表现的重要因素,不同类别金融服务对于个体经济行为和宏观经济表现的异质性影响已成为研究热点。本文试图从普惠金融的理论基础、普惠金融的度量方法、普惠金融对个体经济行为与宏观经济表现的影响、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影响因素等四个方面对已有文献展开述评,并指出进一步研究的方向,从而为后续的研究提供一些理论参考与经验借鉴。
一、普惠金融的理论基础
近年来,收入不平等和经济减速同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传统经济学理论认为,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难免会伴随着收入的不平等和财富集中,收入的不平等会随着增长带来的红利在整个经济中的扩散而逐渐降低。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实证研究表明,情况并非总是如此。较低的不平等与随后的快速增长密切相关,而较高的不平等减缓了后续增长。Aghion等[5]因此强调通过财富的再分配来促进增长和减少贫困。但Demirgüç-Kunt等[6]认为,金融市场的不完善导致了贫困群体和中小企业无法获得所需金融服务,这是产生持续收入不平等和抑制经济增长的关键机制,更合理的对策是完善金融市场,扩大金融服务对贫困群体和中小企业的覆盖面,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普惠金融就是在此基础上提出的。
为了从理论上更好地阐述这种关系,Demirgüç-Kunt等[6]尝试将金融市场引入到现代发展理论的经济学模型框架下,从发展的微观视角考察金融市场的作用机制。金融市场的不完善会影响贫困人口和小微企业参与现代市场经济的程度,而金融市场的完善程度在经济生活中最重要的体现是个体所能获得的金融服务状况。Banerjee等[7]和Galor等[8]都发现,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贷约束对穷人特别不利,因为穷人没有自己的资金可以用于投资,也没有赖以获取银行信贷的抵押品。信贷约束限制了穷人把握好的投资机会,影响了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在减缓总体增长的同时也将扩大社会的收入差距。而完善的金融市场能够为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提供金融服务,而不是少数现有客户,进而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减贫的效果。
普惠金融的发展扩大了社会总体福利。与富有的个人和较大的企业相比,贫困家庭和小企业从中受益更为显著。有效的储蓄、信贷和保险等服务不仅有助于贫困人口在受到收入或支出冲击时能够平滑消费,改善贫困家庭子女所能获得的教育、医疗和营养水平,还有助于创业。更好的金融服务缓解了企业快速发展时面临的信贷约束,这种帮助对于小企业尤其显著。这既减少了个人经济机会的不平等,又提高了经济的总体效率。但是对个人而言,并非所有的金融服务都是适当的,尤其是信贷。过度宽松的信贷政策往往会损害社会的整体福利[9]。
针对许多发展中经济体中人们难以获得金融服务而往往被谴责的现象,Beck等[10]提出了金融服务覆盖的可能性边界(the access possibilities frontier)概念。他们认为,这个边界可以看作是金融服务潜在供求关系的均衡,它受到包括金融服务的固定成本以及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所导致的供给风险等市场摩擦的影响。金融服务覆盖的可能性边界取决于不同经济体的经济环境及其长期的金融政策。在边界的下方区域,由于既定政策的限制,金融服务的覆盖没有达到其最优水平;而在边界的上方区域,金融服务的覆盖是不可持续的,尽管通过补贴或者宽松的信贷可以暂时实现,但最终会导致系统性的金融危机。
综上所述,普惠金融的发展具有积极的经济效应,对于社会福利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影响,但不同经济体由于经济环境和长期金融政策的不同,其普惠金融覆盖的范围具有差异性。
二、普惠金融的度量方法
普惠金融的准确度量是研究其对个体经济行为和宏观经济表现影响的前提条件。2010年前,普惠金融的度量主要关注可得性指标,如每平方公里金融网点数/ATM数、每10万人金融网点数/ATM数。这些指标虽然刻画了各国金融服务供给状况的基本信息,但没有涉及各类金融服务个体层面的实际使用信息。Beck[11]认为,普惠金融对个人和社会总体福利的提升,不是来自纯粹的账户持有,而是对各类金融服务的频繁使用。之后Gupte 等[12]从不同视角对普惠金融的指标进行了完善,首次提出了个体使用金融服务的维度,从覆盖面、使用、交易的便利性和交易成本等四个维度提出了自己的指标设计,综合考虑了金融服务的需求和供给。在此基础上,Rahman等[13]考虑了金融服务的质量,以反映金融服务或产品与消费者生活需求的相关性和消费者在面对产品时的态度和意见,他们提出了刻画金融服务的三个维度,即使用、可得性和质量。这三个维度从最大限度上抽象概括了所有金融服务的特征且每个维度都包含了很多更加具体的类别,是目前被普遍接受的普惠金融度量方法。GPFI[14]在其文献中对普惠金融这三个维度的指标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
普惠金融的具体指标是不断调整的。随着将来新的数据收集工作以及技术和商业模式的不断发展,可能需要补充或修改现有的指标集来更好地刻画普惠金融(如衡量数字金融服务的使用、可得性和质量的新指标)[14]。现有的普惠金融度量方法也仍然存在着很多不足和改进的空间。首先,普惠金融的测量通常是通过调查问卷来衡量的,但被调查者的身份及问卷提问的方式都会影响家庭使用金融服务的报告率,其结果并不完全是真实情况的反映。其次,现有企业调查往往不得不依靠不太可靠的公司注册信息,被调查企业样本的代表性可能存在偏误[11]。第三,随着不同来源可用数据的增加,如何更好地“整合”它们以合理地刻画一个经济体的普惠金融水平还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发掘[11]。
三、普惠金融的经济效应
过去十年来,关于普惠金融经济效应的文献迅速增加。许多研究以随机实验的形式展开。早期的文献主要集中在小额信贷方面,而最近文献研究的领域扩展到了储蓄、小额保险和支付等服务。
1. 小额信贷
关于小额信贷对家庭福利、创业和企业投资影响的实证发现比较复杂。许多研究已经证实了小额信贷对家庭福利和收入的影响,包括对消费、子女教育、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15]。小额信贷对创业的影响较小[16],并且对不同特征的个人和家庭的影响有所不同。
小额贷款对经济发展和降低贫困的总体影响非常小[17]。究其原因,一方面,小额信贷可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另一方面,收入分配从高储蓄者向低储蓄者转移导致较低的资本积累。Banerjee等[18]指出,小额信贷对减少贫困有适度积极但非决定性的影响,而且结果似乎非常取决于借款个体的特征和状况以及贷款的目的。
近年来的实践表明,小额信贷的过快扩张可能是一个陷阱[9]。对于小额信贷的过度负债问题,Schicks等[19]认为,小额信贷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以及借款人不知情或不理智的行为共同导致了过度借贷。Kanz[20]使用印度的家庭调查数据发现,尽管印度政府2008年针对小农户的农村债务豁免和债务减免计划(ADWDRS)大幅降低了负债,但该计划没有使受惠家庭重建正式的借贷关系,对农户的生产造成了负面影响:受益家庭减少其在农业上的投资(投资往往来自于信贷融资),农业生产率相应下降。
2. 储 蓄
贫困家庭把信贷和储蓄看作是替代品,其中信贷使得贫困家庭可以在初期进行较大的支出以及随后定期偿还债务,而储蓄则有助于贫困家庭将平时的节余用于末期较大的支出且更关注现金流[21]。Brune等[22]针对马拉维种植经济作物农民的研究中发现,使用承诺储蓄账户的农户增加了投资,作物产量提高了21%,消费增加11%,而使用常规储蓄账户没有这样的效果。这两种储蓄账户的差异在于承诺储蓄账户不允许农户与其家庭社交网络分享储蓄。Beck[23]的研究也发现,家庭内部储蓄的方式降低了企业再投资的可能性。总之,这些研究发现,正规的储蓄可以更好地帮助家庭使用资金,避免其他家庭成员的滥用。
3. 小额保险
保险产品是人们管理金融风险的重要工具。Janzen 等[24]发现,在肯尼亚农村基于指数的抗旱保险产品有着积极影响,具体而言,在获得赔付的情况下,平均36%的被保险家庭不太可能缩小资产规模,平均25%的被保险家庭不太可能减少外出用餐的支出。总之,这些研究表明,小额保险对农民和小企业有积极作用。
4. 数字支付
扩大数字支付服务影响的研究还较少,因为这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服务。一些研究表明,数字支付方式不仅可以降低成本,让更多的人使用国内和国际支付系统,而且还可以实现更有效的人际交换,分散跨时空的风险。获得更有效的支付服务也可以减少还款的不确定性, 扩大企业非银行外部资金的融资(例如贸易信贷)[25],促进企业的成长和宏观经济的发展[26]。最后,数字支付能够帮助更多的低收入个人和微型企业融入更广阔的市场。总之,这些初步的研究结果相当积极。
5. 小 结
研究表明,人们需要各种各样可靠的金融服务(如储蓄、信贷、支付和保险)来管理生活、把握投资机会或为重要开支和困难时期做准备。然而,并非所有的金融服务对个体经济行为与宏观经济表现的影响都同样有效。过去的几年里研究不同金融服务影响的文献正在迅速增长,但在支付、储蓄和保险等方面的研究才刚刚起步,还有待于进行更多的实证分析。随机实验已被广泛用于微观层面的普惠金融效应研究,虽然这种方法能更好地揭示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但随机实验的有效性需要满足严格的前提条件。因此,如何在实证分析中避免可能存在的内部有效性问题与外部有效性问题,是准确估计普惠金融经济效应时所面临的主要挑战,现有实证研究尚未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四、普惠金融的影响因素
现有文献对影响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因素,从需求、供给和经济环境三个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1. 需求因素
需求因素是指作为金融服务需求方的居民或企业的某项特征如年龄、收入、性别、工作状况、教育、心理、企业规模、所有权结构等因素对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影响。Beck[27]的研究发现,人们的受教育程度、居住地、拥有的财富、宗教信仰、是否少数民族等因素对是否能获得银行金融服务都有显著影响。金融知识可以增强人们使用金融服务的意识并产生需求,Honohan等[28]研究发现,人们对银行的信任对使用金融服务有正向促进作用。Beck等[26]对肯尼亚1 047家中小型企业的研究发现,具有较高生产率和较易获得贸易信贷机会的企业更倾向于采用移动货币作为支付工具。另外,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的企业面临的融资障碍较大[29]。
2. 供给因素
供给因素是指作为金融服务供给方的金融部门的特征如金融环境、金融基础设施、金融部门结构以及金融风险等对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影响。Allen等[30]发现,银行账户的覆盖率和使用情况与获取金融服务的环境有关,在账户使用成本较低、没有繁琐的文件要求、政府使用个人银行帐户进行转移支付和金融服务覆盖率更高的经济体中,个人面临的金融服务障碍较少,账户持有人有更强的动机进行储蓄和更加频繁地使用金融服务。外资银行的比重对贫困家庭获得的银行服务有负面影响,但也没有证据表明国有银行促进了农村或较贫困家庭的金融服务的使用。存款保险覆盖范围的扩大和支付系统的完善,都更有利于收入和财富较高的群体,而更好的合同设计和信息共享将造成低收入人群长期被主流金融机构所排斥,因为这更有利于银行在潜在客户之间进行更细致的区分。信贷员的性别偏好也会影响信贷市场的结果[31]。
3. 经济环境因素
经济环境因素也会对普惠金融发展水平产生影响,如经济发展水平、平均收入水平、收入不平等、人口密度和手机使用率等。较低的经济发展水平通常伴随着低水平的金融服务需求和供给[32],一般而言,在能够获得较多社会服务和更好生活质量的经济体中,人们通过正规金融市场使用金融服务将变得不可或缺,较高的国内人均生产总值是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收入不平等则会阻碍普惠金融的发展,这是因为在收入高度不平等的经济体里,大部分人口将无法负担在正规金融体系中使用金融服务的成本。社会动荡和高风险的环境也让个人和企业更容易接受移动货币技术[26]。
4. 小 结
虽然大量文献从需求、供给和经济环境等方面对影响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因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但现有的研究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目前大多数文献都是使用单一或者合成的指标作为普惠金融变量,这类变量实质上忽略了或者包含了很多其他具体的金融服务维度,因此一些学者已经提出使用更具体的普惠金融衡量指标比直接使用一个宽泛维度所得的结果更有意义,解释效果也更好。其次,一些重要的因素,如文化,对普惠金融的影响机制和内在联系还没有得到进一步发掘,由于可能存在的反向影响所导致的内生性问题也是实证研究中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
五、普惠金融的监管措施
随着服务低端金融市场的金融机构在覆盖范围和成交量上的不断扩大,如何更好地监管这些金融机构被迅速提上了议事日程。
CGAP[3]认为,要求审慎监管的机构(他们把储户的资金贷给借款人)和只要求监管(非审慎监管)的机构(他们不吸收存款或发放的贷款并非来自存款)之间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审慎监管的目的在于确保单个金融机构以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偿付能力和流动性,保护小储户的安全,解决存款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非审慎监管更关注客户和机构之间的问题,并着重消费者保护。监管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是防范监管套利,换言之,防范金融机构能选择较宽松的监管规则从而增加潜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在这种背景下,按照某项金融产品/业务的法律关系实质来实施监管,即功能监管,就很关键[33]。
消费者保护已经成为了普惠金融的重点内容。考虑到目标客户群有限的金融知识,消费者保护显得特别重要,尤其是在涉及到可能导致过度负债的信贷服务时。限制金融系统扩大金融服务覆盖的繁琐监管和消费者保护之间需要一个平衡。由于网络的外部性,数字支付领域面临非常不同的监管挑战, 竞争更多地体现在新的、具有破坏性的技术上,而不是在现有的市场和产品中[34]。
总体而言,关于普惠金融监管的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各方观点并不统一。首先,实现普惠金融的长期发展目标需要在兼顾金融稳定的前提下,负责任地向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金融监管部门如何持续评估风险,在不同金融政策目标之间做好权衡取舍,还是一个需要妥善解决的问题。其次,一个多元、竞争和创新的市场对于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是否允许新的供应商进入这个市场(例如,移动网络运营商(MNO)提供支付服务)以及如何对它们实施监管?移动网络运营商主导的模式或银行主导的模式,哪一个更好?这些目前都不清楚。此外,实现普惠金融需要超越实体网点的局限。不同网络的互联互通是由政府强制要求还是由市场来决定也还需要仔细的评估。
六、结 语
近年来,普惠金融对经济增长和减少贫困影响的研究虽然取得了很多成果,但还存在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就广度而言,缺乏相应的金融知识已被确定为阻碍个人使用正规金融服务的关键因素,但人们依然对如何增加金融知识知之甚少。更重要的是,居民或企业所需的金融服务并不是完全同质的,不同经济体的社会文化可能会使其居民或企业需要的金融服务的某一类别极为显著或极为不显著地表现出来,比如研究受儒家思想影响、注重节俭的东亚经济体,如果完全套用西方经济体的研究方法,就有可能低估甚至遗漏某一类金融服务的实际影响。就深度而言,现有普惠金融的宏微观研究相对独立,缺乏统一的理论框架,这大大降低了研究结果的可信度和现实意义。
我们关于未来的研究方向有两点建议:一是要完善普惠金融的测度方法。在已有的家庭和企业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更好地整合不同来源的可用数据,既要建立统一合理的分类标准和总体框架,又要充分考虑个体间因社会文化、年龄、行业和规模等方面的差异而导致的具体金融服务使用中的结构性差异。二是要着重探讨各类金融服务对具体经济行为产生影响的机制,充分考察金融服务、个体特征和经济偏好等之间的关系,建立统一的经济学分析框架,对产生影响的内在机制做出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