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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学生跟岗实习管理方案探讨
——以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为例

2020-12-19

教育教学论坛 2020年5期
关键词:教务处岗位职业

岳 君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辽宁 沈阳 110023)

教育部等五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中强调全过程管理,突出实习的教育教学属性,对一些重点环节,如实习协议、实习报酬、禁止事项等作了强调和细化,明确指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要求职业院校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等。为了圆满完成学生跟岗实习任务,特制订此方案,通过2016级学生的实践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一、跟岗实习准备

1.切实做好跟岗实习企业调研工作。各系部各专业要对跟岗实习企业(优先考虑校外实训基地)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跟岗实习实施方案》),报告内容应包括:汇总实习企业、实习岗位及数量、企业指导教师、实习时长、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

2.科学合理地制订跟岗实习计划(可含在《跟岗实习实施方案》内)。跟岗实习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1)实习性质:学校集体派出实习或订单班。(2)对于“学校集体派出实习”要明确:实习地点(企业)、实习时长、实习岗位及工作内容、校内负责人(专业指导教师)、企业师傅(企业兼职教师)、考核方法;对于“订单班”要明确:授课计划(校内及企业现场实践计划)、课程标准、课表、校内负责人、企业师傅、考核方法。(3)跟岗实习期限为一个学期。

3.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制定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各系、各专业要尽量满足学生跟岗实习岗位需求,提供尽可能丰富的岗位供学生进行跟岗实习,学校集体派出实习或订单班性质的跟岗实习人数应不少于专业应实习人数。各专业要利用跟岗实习与企业加强联系,根据企业情况及时调整实习岗位,不断巩固现有实习岗位、拓展新的实习岗位。各专业的跟岗实习及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成效作为专业评估中校企合作能力的重要参考指标。

4.充分做好跟岗实习动员工作。各系、各专业在学生跟岗实习前要做好实习动员和专业及安全教育,明确实习任务及要求,明确考核方法及标准,明确实习前应签订的有关文书,明确学生实习应带走的有关资料,明确学生实习结束后应提交学校的资料。建立校、企、家、生四方联系机制,告知实习检查、督查机制。

二、跟岗实习检查

1.建立跟岗实习检查信息台账。由教务处、各系办、教研室、指导教师四方备案,各系办统一报教务处,每两周更新一次。

2.对跟岗实习学生要做好全面服务、全程跟踪指导、全方位严格检查。

3.日常实习检查以校内专业指导教师为主。

4.市内有学生集中实习(≥5人)的企业原则上每两周实地检查1次,市外有学生集中实习(≥5人)的企业原则上每学期实地检查不少于2次,其他学生实习人数较少、较分散的企业可采用云班课、QQ(微信)聊天、视频、电话录音、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习检查,每个学生每周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实习检查要做好实习检查记录,每周至少记录1—2次,记录信息要翔实,检查范围要全覆盖。

5.教师赴外地实习检查前需报教务处备案,有多个专业学生集中实习的外地企业的实习检查,可由各系、各专业协调派出教师统一进行。外地实习检查差旅费参照学院差旅费报销制度按流程审批报销,市内企业教师外出检查实习可参照《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学生校外实习指导教师的补助规定》进行补助报销,具体流程参照学院出差报销审批流程。

6.加强全过程管理。对于不在岗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并督促尽快回岗实习,做到有手段、有措施,不能任由其无故离岗。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实习单位造假的学生要召回学校进行实习,直至其重新签订真实可靠的实习协议再派出。对于实习期间违反企业相关规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并被企业开除的学生要给予纪律处分。实习过程中更换实习企业的也要重新签订实习协议,更新实习检查台账后再派出实习。实地检查要注意留存检查资料,如学生工作现场照片等,其他形式检查的要有相应的资料留存备查(云班课、QQ(微信)聊天记录、视频、电话录音等)。

7.密切与企业联系。检查过程中要加强与企业联系,充分拓展实习岗位,建立长期合作,签订校外实训基地协议,努力形成跟岗—顶岗—就业一体化培养模式,努力促进学生在实习岗位上就地转化为就业,提高转化率;拓展其他领域合作,促进校企合作能力再上台阶。

三、跟岗实习考核

跟岗实习成绩由各专业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评定考核成绩并录入教学系统,按实习计划的考核方法,参考校内负责教师和企业师傅的评价、实习检查表现、实习资料规范程度进行综合评定,跟岗实习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四、跟岗实习督查

教务处负责督查全校跟岗实习情况,督查方法分实地走访和电话调查两类,对于检查结果与台账信息不符或学生无故离岗情况,按照学期累计2人次及以上5人次以下给予警告、5人次及以上10人次以下给予严重警告、10人次及以上的给予取消专业评估评优资格处理,并在教学工作委员会上通报。同时,在期中、期末教学检查过程中抽查各专业实习检查记录和检查留存资料情况。

五、跟岗实习准备材料

1.学生实习前上交资料。学校集体派出实习的需上交与企业签订的《跟岗实习协议》(附实习学生名单),由系部留存;订单班的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留存与企业签订的《订单培养协议》(附实习学生名单)。学生均需上交《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学生校外实习承诺书》《家长知情书》,由教研室做好留存。

2.学生实习带走资料。教务处统一印制的《跟岗实习手册》(含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学生校外实习鉴定表),每人一本。

3.实习检查过程材料。负责实习检查的教师要注意留存可追溯、可备查的实习检查过程材料,教务处在期中、期末教学检查过程中进行抽查。

4.学生实习结束后应提交学校的资料。《跟岗实习手册》,其中的《学生校外实习鉴定表》需企业盖章有效。

5.跟岗实习资料存档要求。(1)各系部汇总各专业《跟岗实习实施方案》1份,期初上交教务处。(2)各系部汇总《实习检查台账》1份,学生开始实习时建立,上交教务处,每两周更新一次。(3)各专业实习总结,实习期结束后上交教务处。(4)实习成绩在期末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单上交教务处。(5)实习检查记录按专业在期末上交教务处。(6)《跟岗实习手册》样本每班5本在期末上交质监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15号),再次特殊提醒职业学校要规范实习组织,加强实习管理,保障实习安全,强化应急管理,由此可见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对于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高度重视,也说明了我们职业院校学生的实习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愿我们广大职业教育同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切实落实和管理好学生的跟岗实习工作,为我国职业教育的大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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