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特色小镇”,整改更要追责
2020-12-18王琦
王琦
近年来,各地在特色小镇建设当中涌现出一批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精品特色小镇,但也出现了一些错用特色小镇概念,甚至触碰耕地或生态红线的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7月2日公布了三类被淘汰整改的“问题小镇”,分别是“虚假特色小镇”、长期只存在纸面上的“虚拟特色小镇”以及“触碰了红线的特色小镇”。
这并非国家发改委首次公布特色小镇警示案例。去年7月,国家发改委就曾发布名单,要集中淘汰和整改419个问题“特色小镇”。对比今年和去年两批名单,不难发现去年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今年依旧存在。比如,“虚假小镇”,将一些行政建制镇错误命名為“特色小镇”;“虚拟小镇”,一些“特色小镇”长期停留在纸面上,缺乏投资主体,并未动工建设。
我国特色小镇理念起源于浙江,以其“非镇非区”的独特机制、“产城人文”的叠加功能,形成了高级要素集聚、高水平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型增长空间。2016年7月1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到2020年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
由于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可申请专项建设基金,中央财政还将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特色小镇给予适当奖励,一些地方逐利而来,一哄而上。在缺乏科学谋划和准确定位的情况下,盲目上马“特色小镇”项目。还有的地方更是希望“搭便车”,借发展“特色小镇”搞房地产开发,甚至不惜破坏生态环境和山水田园。
作为新生事物,特色小镇建设的确需要“摸着石头过河”。不过,几年时间下来,各地必须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能重蹈覆辙“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这两年,发改委每年都要公布一批全国特色小镇先进典型,以及有警示效应的“问题小镇”案例。公布正反两方面典型是十分必要的,但更为关键的是让警示真正发挥作用,以儆效尤,形成震慑。
特色小镇建设不是搭积木,可以随便推倒重来。每一个“问题小镇”的整改,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需要有人对此负责。有关部门在公布淘汰整改“问题小镇”的同时,必须启动问责程序,对于决策失误、推进不力的责任人进行约谈, 违反耕地、环保等政策的还要追究责任,该追回的补助资金坚决追回。只有让特色小镇成为“高压线”而非“唐僧肉”,才能让各地各部门端正态度,务实重效,让特色小镇回到健康发展轨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