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解除因新冠病毒对中国水生生物活体进境及跨境运输的限制措施
2020-12-18
2020年2月3日,俄罗斯发布G/SPS/N/RUS/178号通报,为避免COVID-19传入俄罗斯联邦,针对中国异域观赏性动物,包括昆虫、节肢动物、两栖动物、爬行动物和其它动物,活鱼和水生生物采取临时限制措施。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接到通报后,立即组织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生动物防疫标准化技术工作组及有关专家对通报措施进行了评议,对外提出评议意见,向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和WTO/TBT-SPS国家咨询中心农业农村部联系点上报了评议函。评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已知主要传播途径为人类间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尚无任何证据和报道表明水产养殖动物以及水生动物病毒与冠状病毒有直接联系。同时,鉴于水生动物及其产品有严格的生产加工过程、检验监管以及人员的安全防护等,水生动物及其产品携带新冠病毒的风险极低。成员对水生动物及其产品采取临时进口限制措施没有充分科学依据,建议取消相关措施。评议意见被WTO/TBT-SPS国家咨询中心采纳,并反馈给通报成员。2020年4月20日,俄罗斯向世贸组织成员发出G/SPS/N/RUS/178/Add.1号通报措施,对2020.02.18第ФС-КС-7/4885号指令做出部分更改,取消俄联邦因新冠病毒疫情对中国水生生物活体进境俄罗斯和经俄罗斯跨境运输的限制。关于是否取消各种异域观赏性动物,包括昆虫及节肢动物、两栖动物、爬行动物等的临时进口限制,将在正式查明COVID-19来源后做出决定。2020年5月20日,俄罗斯向世贸组织成员发出G/SPS/N/RUS/178/Add.2号通报措施,根据对COVID-19疫情风险评估,取消对来自中国异域观赏性动物,包括昆虫、节肢动物、两栖动物、爬行动物和活鱼的进口限制。
此项通报评议,为国家履行WTO评议职责,保护我国水产品出口贸易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