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河湖长制工作探析
2020-12-18文军
文 军
(甘肃省永靖县水务局,甘肃永靖731600)
1 河湖概况
永靖县境内共有黄河、洮河、湟水河3 条河流,其中黄河流经县域107 km,涉及小岭、王台、杨塔、三塬、岘塬、刘家峡、太极、盐锅峡8 个乡(镇)、40 个行政村、338 个社、36 428 户、12.9 万人;湟水河流经西河、盐锅峡2 个乡(镇),涉及10 个行政村、63 个社、2 825 户、1.27 万人;洮河流经三条岘乡和刘家峡镇,流域内沟壑纵横、没有群众生活和相关的农业生产。自1958 年以来,先后在永靖县境内建成了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和炳灵峡4 座大中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04.2 万kW,年发电量78.1 亿kW·h。有炳灵湖、太极湖、毛公湖3 座高峡平湖,总库容量59.7 亿m3,境内水域面积218 km2。
2 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永靖县在黄河、洮河、湟水河3 条河流、25条洪水沟道和5 座淤地坝全面建立了河长制,设立县级总河长2 名、县级河长3 名、乡(镇)级河长67名、村级河长142 名;在刘家峡水库、盐锅峡水库全面建立了湖长制,设立县级湖长1 名、乡(镇)级湖长11 名、村级湖长30 名。栽设县、乡、村各级河长制公示牌68 面,对全县河流、沟道、淤地坝相关内容进行全面公示。县财政每年落实河湖长制管护经费5 万元,为河湖长制的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制定了县级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等6 项制度,同时制定了联席会议、督导检查、督办、河湖巡查监管等4 项选建制度,为全县河流管理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加大对河道的巡查力度,2019 年县级河长巡河12 次、乡级河长巡河258 次、村级河长巡河800 余次,通过对河道的巡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加强对河湖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了人人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
3 经验做法
3.1 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为彻底治理全县河流、水库、沟道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2019 年3 月上旬按照临夏州检察院和临夏州水务局的安排部署及要求,永靖县检察院、永靖县水务局联合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乡(镇)为单元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河湖“四乱”问题,逐河建立问题清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做到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检察院和水务局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清四乱”排查情况进行了督查。目前,全县共排查出“四乱”问题11 个,其中乱占问题6 个、乱堆问题3 个、乱建问题1 个、其他问题1 个,通过与司法部门衔接,向相关单位发放检察建议书3 份,目前11 个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通过“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开展,保证了县域内的河势稳定、防汛安全、生态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
3.2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出台了《永靖县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完善了水资源论证、计划用水等9 项制度,科学划定了水源地、重点水利工程供水量、水功能区纳污红线和警戒线;严格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审批,已审批取水许可90 处、入河排污口2 处。
3.3 不断加快水域岸线治理步伐
多年来,永靖县始终坚持河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将生态率先工作共识融入城乡建设、河道整治、旅游休闲、产业发展等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实施了总投资9 130.55 万元的黄河干流永靖县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总长度为12.7km。实施了投资2221.49 万元的永靖县刘盐八库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刘家峡水库库岸治理工程(一期),治理长度2.248km。实施了投资2 877 万元的湟水河永靖县段河堤治理工程(白川至二房段),新建堤防4.6km。通过一批重点工程的实施,河段洪水防御能力逐年提高,有效防止了库岸坍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3.4 水污染防治有序推进
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严禁在库区新建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从源头上杜绝了水污染。对从洮河、大夏河及黄河上游流入到刘家峡库区的漂浮物,按照划定的责任区组织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打捞清理,2018 年以来共打捞水上漂浮垃圾4.8 万m3。动工实施了投资1 000 万元的刘家峡库区饮用水源地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和投资80 万元的三塬、王台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永靖县古城新区和盐锅峡污水处理厂工程,目前已正式投入运行,县城和盐锅峡片区的污水全部收集到管网内处理达标后排放。依法取缔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污口和一级保护区内网箱养殖,定期不定期对水源地水质进行抽样检测,有效改善了河道水环境和水质,保障了居民饮水安全。
3.5 河道综合治理全面加强
采取“一源一策”的办法,在河道周边实施了隔离防护、宣传警示牌、界桩界碑、污染源清理整治等水源保护工程,定期不定期进行河道巡查,严厉打击乱排、乱采、乱建、乱弃等行为。全面取缔河道内非法采砂活动,联合国土、环保、公安、供电、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对黄河、湟水河内的5 家砂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采砂船只强行拖离河道,对采砂场地进行断电处理,全面拆除采砂辅助设施,平整砂石料堆放场地,恢复了河道原貌,从根源上杜绝了非法采砂。
3.6 建立健全《村级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严格落实村级环境卫生“四个一”(一名专职清运人员、一处垃圾集中收集点、“一元钱”环境卫生管理费、一套环境卫生管理队伍)机制,加强农村面源垃圾整治,加大生活垃圾的收集力度和频次,并按要求清理清运,从源头上减少了垃圾入河问题。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农户将产生的尾菜等废弃物集中填埋或就地堆肥还田,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爱护河道、保护河流的意识。
4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4.1 存在的问题
虽然永靖县在河湖长制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河道确权划界工作滞后。永靖县大部分河流基本都没有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亦无明确的界线标志,导致河岸边界不清、范围不明,增加了河道保护和执法管理工作难度。二是河长办机构人员经费不足。县河长办目前依靠水政执法人员兼职维持运行,人员力量明显不足。同时,受财力制约,河湖保护与治理投入也不足。
4.2 对策
一是进一步细化“一河一策”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任务;二是强化河湖长制成员单位部门联动,确保河道管理再上新台阶;三是加大“清四乱”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河湖长的作用,按时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