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资源环境保护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对庄浪县生态环境治理的思考与探索
2020-12-18樊芸
樊 芸
(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甘肃庄浪744600)
庄浪县地处甘肃省东部,六盘山西麓,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环境污染和破坏的风险隐患仍然较多,严重制约着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进程。这就要求庄浪县上下务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厚植生态优势,推进绿色崛起,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守生态环保红线底线,努力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土更净的幸福美好新庄浪。
1 庄浪县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现状
生态环境保护是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发展问题,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近年来,庄浪县委、县政府紧盯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目标,坚持以绿色理念为统揽、以综合治理为抓手、以补强短板为根本、以问题整改为提升、以执法监管为手段,集中力量打硬仗,攻坚克难抓治理,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1 抓思想认识,绿色发展理念更加牢固
庄浪县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将学习成果体现在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实施重大项目等方方面面,庄浪县十六次党代会提出了“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目标任务,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坚持厚植生态优势,发展绿色经济,加快绿色崛起,按照“整乡整流域推进、整山整沟道治理、整村整社区绿色”的思路,大力推进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生态建设规模从每年0.2 万hm2扩大到近2年的0.67 万hm2,全县累计完成造林2.33 万hm2,林地总面积6.75 万hm2,果树经济林4.35 万hm2,森林覆盖率达到28.72%,治理水土流失861.6 km2,“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成为各级各部门的共识。
1.2 抓综合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庄浪县各级各部门坚守“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底线要求,扎实推进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2019 年1—8 月份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9 μg/m3,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4 μ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为96.67%;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4 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县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六个100%”措施落实率达到95%以上,城市道路湿法清扫率达到80%以上。2019 年1—9 月份水洛河水质综合评价达到了Ⅲ类水质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季度监测1 次,水质达标率为100%。
1.3 抓资金投入,环保基础短板逐步补齐
累计投资2.75 亿元,先后完成了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和南湖、韩店、阳川、万泉、岳堡等5 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实施了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和中水回用项目、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等一批环保项目,建成南湖、朱店2 个垃圾填埋场和韩店、万泉、阳川、岳堡4 个乡(镇)生活垃圾焚烧站。强化畜禽养殖场和临河村社入河口监管,全县治理入河排污口97 处,建立防渗临时收集池20多处,做到污水收集日产日清,确保污水不直排河道。严格落实河长制,扎实开展河道卫生、排污、偷采砂石料、乱搭乱建等巡逻检查,清理垃圾10 万多m3,疏浚平整河道、沟道180 多km。
1.4 抓整改提高,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
坚决整改中央和省、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建立“清单管理、挂账销号”“月督导、月报告、月预警”和“一通报、二约谈、三问责”等行之有效的责任管理机制,开展了整改工作复查复核和“回头看”等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对省、市整改方案确定的11 项重点整改任务以及涉及庄浪县的17 个具体问题制定印发了《庄浪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了11 大类38 项重点任务和57 项整改措施,有效推动全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庄浪县环境信访投诉问题20 件全部办结,期间责令整改42 家,立案处罚5 家,处罚金额22.122 5 万元,限产停产5 家,关闭取缔6 家,约谈3 人,问责13 人。
1.5 抓日常监管,环保执法能力明显提升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持续加大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建成3 个乡(镇)直属环保所,成立了县环境监测站和15 个乡(镇)环保所,配备了专职环保人员,采取分片包干、驻场监察等措施,全面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环境监管。2017 年以来,对30 户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180.77 万元,对6 所企业实施了查封扣押,对3 所企业进行了限产停产,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从严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环评的项目不予审批,坚决禁止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落地建设。
2 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虽然庄浪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中央和省市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求相比,还存在4个方面的差距。
2.1 环境质量改善与环保指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随着庄浪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总量需求与环保约束性指标之间的矛盾、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增大与人民群众环境需求提高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治污减排、环境质量改善和防范环境风险的压力越来越大;受城市建设扬尘、机动车尾气及生活污染源等因素影响,PM10控制在76μg/m3、PM2.5控制在39μg/m3,压力依然很大。
2.2 条块区域联动与环保执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乡(镇)“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在依法依规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做得还不够;职能部门间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建立不完善,存在监管死角和盲区;污染治理项目储备少、质量低的现状依然突出;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时会发生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够或超标排放的问题,存在潜在的风险隐患。
2.3 基础设施短板与环保负荷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近年来,虽然庄浪县投入大量资金建了一批城乡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环境保护设施,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大幅提升,但在项目管理中,普遍存在“重建设轻规划、重投运轻维护”的问题,在管理模式、运营经费、技术支撑、人才保障等方面考虑的不多,导致部分工程无法稳定运行,生态环境效益难以发挥。
2.4 环保监管能力与环保治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由于受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面的限制,庄浪县环境执法监察、环境监测监控、应急管理、核辐射监管人员不足,专业技术力量短缺,致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出现“短腿”情况,与国家西部地区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3 对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治理的思考与对策
生态环境的质量直接决定着一个地区的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承载力,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庄浪县更应该把生态保护作为加快发展、全面脱贫、提升实力、增强后劲的有效途径,全面实施绿色屏障行动,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速度与质量、生态与生产的关系,在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用良好的生态环境推进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3.1 在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再深入
初心、使命体现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就是为人民群众谋好生态环境福祉,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优的生态环境。庄浪县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色发展理念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抓生态就是抓民生、抓生态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不折不扣地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殷殷嘱托和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一是政府层面。坚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年度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和必修课程,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并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的绿色发展经验,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正确处理发展和保护关系的能力和水平,在政府决策、项目安排前能算好经济效益和生态成本这两本账,留住绿水青山,也就是守住了金山银山。二是部门层面。加快健全完善部门之间的协商会商、信息共享、联合审批、联动执法等机制,确保行业政策和行业决策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融合,真正将各行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力量拧成一股绳,集中力量攻坚突破。三是社会层面。将宣传教育的阵地向企业、向公众拓展,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3.2 在推动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再用力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庄浪县资源禀赋,持续推动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互促共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产业发展方面。根据区域生态功能定位和资源禀赋,积极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循环农业、中医中药、文化旅游、商贸物流、数据信息、先进制造等生态产业,持续实施传统产业清洁升级改造,大力引进绿色高新产业,着力扩大生态产业综合效应,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二是生态约束方面。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环评要求的项目坚决不批,对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生产工艺坚决取缔,对不履行“三同时”的企业坚决停产,确保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从发展和约束两个方面入手,推动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互利共赢。
3.3 在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上再加压
紧盯中央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坚守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这个底线,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3 大攻坚战役,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一是打赢蓝天保卫战,让天更蓝。聚焦燃煤、扬尘、工业、机动车4 大污染源治理,全面推进城乡居民清洁取暖改造和燃煤锅炉综合整治,不断完善优质、洁净煤专营市场和配送体系,充分发挥空气质量微测网和网格化管理的“技防+人防”优势,切实强化城区道路和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措施,全面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不断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让水更清。按照“清水量只增不减、污水处理全达标、饮水清洁保安全”要求,进一步靠实各级河长责任,持续完善水质监测、污染评估、预警监控等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地表水控源减污达标整治,全面规范入河排污口许可管理和日常监督,彻底消除辖区劣Ⅴ类水体;结合棚户区改造、城市道路建设,持续推进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城乡接合部和乡镇污水收集管网,真正实现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三是打响净土保卫战,让地更绿。大力实施“三大革命”“六大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建,建立健全收运处置和回收利用体系,持续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扎实推进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不断提高废旧农膜回收率、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秸秆饲料化利用率,确保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有效治理。全面摸清土壤污染状况底数,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监管,积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助推现代特色农业发展。
3.4 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上再推进
统筹整合各方面力量,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一是抓项目争取。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流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生态林业工程、河道和水土流失治理等项目的谋划和报送,积极实施一批山、水、田、林、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扎实做好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对项目的可行性、目标的可达性以及技术路线、建设内容、风险管控等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论证分析,主动汇报衔接,加强资金争取,集中各部门力量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二是抓项目实施。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和朱店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力争2019 年10 月底前调试运行。尽快完成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抓好乡(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规范运营。加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力争到2020 年底前基本实现城区污水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污水全收集。特别是还没有建成垃圾填埋场和焚烧站的12 个乡(镇),要积极规划论证,及时选址建设。三是抓运营管理。在实施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必须科学核算设施运营维护费用,研究提出运营维护的管理机制,明确技术支持和保障队伍,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够正常稳定运行。对于污水垃圾处理等民生领域的PPP 项目和第三方运维管理,要严格审核把关企业的资质、实力和口碑,依法依规稳妥推进,严格监督管理,不能将企业责任转嫁给政府。
3.5 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上再强化
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主责主业,不留死角地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一是及时办结督察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紧盯中央环保督察组、省级环保督察组和专项督察交办的32 件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分乡(镇)、分部门进行清单化移交、销号式管理,逐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和督办单位,规范办理程序和销号标准,有力有序推进信访问题办理落实。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巩固措施,对目前仍未办结的问题和重复投诉问题,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从严从实从快抓好整改,直至办结销号,确保整改结果经得起检验。二是扎实推进区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继续抓好第一轮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特别是目前仍未整改到位的6 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7 个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要加快工业园区和朱店镇污水处理厂、乡(镇)垃圾填埋场建设进度,加大水洛河、葫芦河、庄浪河排污口治理力度,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城区扬尘治理、道路湿法清扫、餐饮油烟治理、燃煤锅炉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不出任何问题。三是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全面整合生态环境保护力量,逐步构建“上传贯通、部门联动,监管在前、惩治在后”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新模式,督促企业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既严厉打击损害群众切实利益的生态破坏行为和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又指导帮助企业整改环境管理问题,确保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