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内部风险管控要点分析
2020-12-18开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李艳珍
开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李艳珍
郑州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 罗俊霞
一、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风险管控特点
(一)“风”体现在任务、目的、对象方面
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监测任务主要包含风险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等方面。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指的是为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和持续地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害因素进行检验、分析和评价的活动,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普查和专项监测等内容。监督抽查指的是重点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风险管控目的明了,通过一般委托、判定的、仲裁的方式进行管控,并且对象明确,包含个体、企业、政府、司法等。
(二)“险”体现在法律地位、资质范围、从业道德方面
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的法律地位包含独立法人、法人授权的质检机构法律地位,资质范围包括质检机构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的产品类别、项目能力表,从业道德管控主要体现在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的单位声明、个人承诺等方面。
(三)“管”主要体现在管理体系文件运行方面
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要具有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即有制度、有层级、有记录、有规程。制度指的是质量手册,层级是指组织机构、程序文件,记录主要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产生的一切质量记录,规程主要依据法规、准则、体系文件等。
(四)“控”主要体现在体系运行中的风险点、漏洞、控制点
影响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质量控制的主要因素有“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人”,指从事检验检测相关的人员;“机”,指检验检测所用的设备;“料”,指检验检测所使用的材料;“法”,指检验检测所使用的方法;“环”,指检验检测过程中所处的环境。
二、市级质检机构内部风险管控要点
(一)把好“法律定位关”,做好“自我声明关”
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无论是独立法人还是非独立法人(法人授权)都要做到“三独立”:独立开展检测,独立行为和开展业务,独立账目和独立核算。市级质检机构及其上级主管还需相应作出公正性声明,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声明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的从业人员,而且检测人员也要作出相应的个人承诺,承诺不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二)避免“分包风险”,加强“合同评审关”
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在进行分包检验检测时应避免的主要风险是未保留分包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证据和记录,例如,分包合同、申请分包的审批单、分包方的能力调查材料和评审记录;在进行分包时,未与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明确责任;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未事先取得客户的书面同意;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未清晰标明分包情况。
(三)注重“检测能力”,规避“报告出具风险”
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在检测能力方面需要注重样品管理风险、人员风险、仪器设备风险、标准物质风险、检测方法风险、环境风险、工作安全风险、数据结果风险、信息保密风险、沟通风险等。同时,还要重视能力验证工作,积极参加省部级组织的能力验证,从而不断提升机构自身的检验检测能力。出具报告需规避报告编制错误风险,出具报告的授权人需规避报告错误签字风险,规避信息安全和保密风险。
(四)重视“六大人员”,组建“管控队伍”
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六大关键人员有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业务室主任、检测室主任、授权签字人。做好市级质检机构内部风险管控工作,必须抓好“六大人员”队伍建设。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中心最高管理者负责机构全面工作,负责制订质量方针、目标;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的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能够覆盖检验检测机构不同的技术活动范围(关键环节有标准确认、仪器检定与校准、量值溯源、人员上岗);质量负责人应赋予其明确的责任和权力,确保管理体系在任何时候都能够得到实施和保持(主要环节有内审、质量监督、能力验证、体系运行等)。业务室主任应熟悉检测业务,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技术人员担任。授权签字人应在其资质认定授权能力范围内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负责审核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法律有效性和结论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