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做法
2020-12-18确山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余莉
确山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余莉
一、开展情况
(一)村级组织负担专项治理
按照中央切实减轻村级组织公共服务支出负担的要求,确山县进一步加大村级组织负担的检查和治理,重点治理向村级组织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严肃查处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中向村级组织摊派、集资或者要求村级配套行为;严禁镇政府侵占、挪用或统一使用村级经费。通过专项治理,全县没有发现村级组织方面应由政府承担的建设和服务费用。
(二)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负担治理
确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办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证照年检、工商报表事项过程中,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三)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
1.农村义务教育方面。重点检查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情况与“两免一补”“一教一辅”落实情况,以及强制购买校服、报纸、保险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教育部门进行了及时纠正和整改。
2.农民建房领域。确山县国土部门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农民建房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依法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农民,按规定办理土地证书,不存在变换形式、变换名目,以“税”代费名义向建房农民收取其他费用,乡、村组织基本未对建房农户收取其他费用。
3.农业用水用电。经调查,确山县在农村用水用电方面,电业公司专门召开了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规范》的实施方案。全县范围内无一例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的案例发生。
4.计划生育。确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从2016 年1 月1 日起全部停止二孩社会抚养费征收,三孩以上政策外生育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征收或移交县人民法院执行,不存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办理任何证件不收费,不存在收取押金和办证时搭车收费的问题。
5.农机服务方面。全县在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不存在搭车收费的现象,自愿性经营服务收费根据农民意愿由其自由选择,无强制性收费行为。
(四)开展贫困地区农民负担专项治理
确山县是革命老区、国家级贫困县,全县在扶贫开发资金落实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对虚报冒领以及代扣、代缴其他费用和搭车收费等问题加大排查力度,发现苗头及时整改,制定了相关监管措施,通过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为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成立专项治理小组,明确职责
为推动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确山县成立了农民负担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涉农收费部门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二)下发文件,制定细则,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确山县农监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 年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确农监〔2017〕4 号)文件,指导各乡镇涉农收费部门有序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强调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节点安排,各乡镇(街道)涉农收费部门也结合当地和部门下发了专项治理相关文件,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考核制度以及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开展,防止走过场,确山县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各乡、镇、村、组开展督促检查,检查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打算
确山县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加大惠农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社会监督力度,对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现象及时在电视、广播等媒体上进行公布;二是强化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检查,防止涉农乱收费、乱摊派反弹,努力改善村级公益事业的综合服务能力;三是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力争早日建立健全县农监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