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税务力量
2020-12-17王军
王军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继往开来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高屋建瓴、统揽全局,为做好“十四五”时期各项工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对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对2035年发展蓝图进行了科学擘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全国税务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中全会要求,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税务力量。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议》的重大意义
《建议》着眼未来五年乃至更长远的发展,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集中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如何实现发展这个重大问题。
《建议》是我国迈入新发展阶段的郑重宣示。“十三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全党全国人民砥砺前行、开拓创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前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大步。《建议》在此基础上,深刻分析“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新方位和新特点,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调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标志着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具有标志性、里程碑意义。
今年上半年,福建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45.92亿元。其中,今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198.81亿元。
《建议》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纲领文献。近年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建议》进一步突出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作用,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无一不体现着对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的追求。
《建议》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行动指南。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审时度势,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与时俱进作出的战略抉择。《建议》具体阐释了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任务和关键问题,为我们全面理解新发展格局的深刻内涵提供了根本指导,更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指明了主攻方向和重要着力点,必将推动我国更好实现高质量发展。
深入学习领会,紧密联系实际贯彻好全会精神
五中全会作出的决策部署和《建议》安排的目标任务,对发挥税收职能提出了新要求,需要深刻领会、抓好落实。
紧扣总体目标。《建议》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是税务部门服务这一宏伟目标的具体体现。税务部门要更加积极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一是做国家财力的坚定保障者。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促进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16年至2020年9月,在减税力度不断加大的基础上,税务部门累计组织税收收入超过62万亿元。“十四五”时期,税务部门要继续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二是做宏观调控的高效执行者。《建议》提出要完善宏观经济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提高调控的科学性。税收政策是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三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台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累计将达到7.6万亿元左右,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税务部门要继续落实和完善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三是做国家战略的忠实服务者。《建议》对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作出安排部署。税务部门要紧跟国家重大战略,积极主动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优做好服务这篇大文章,促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抓好关键环节。《建议》提出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是立足新发展阶段实施宏观经济治理的重要举措,特别强调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有利于更好发挥税收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一方面,要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十三五”时期,我国税制改革迈入快车道,18个税种中已有11个完成立法,现代稅收制度初步建立。要按照《建议》部署,深化相关税种改革,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健全地方税体系,促进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更好发挥。另一方面,要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近年来,我国初步构建起优化统一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税务部门要适应数千万企业纳税人、数亿自然人纳税人、十多亿缴费人的新特点新需求,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促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把准着力支点。在《建议》部署的任务中,科技创新、扩大内需、调节分配关系全局,也为税务部门明确了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着力点。一是支持科技创新这一战略支撑。《建议》对科技创新进行专章部署,并将其摆在各项任务的首位。“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支持了科技创新。2016年至2019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累计达84.3万户次,是“十二五”期间的4.9倍。税务部门一方面要进一步积极参与制定促进基础研究等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另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兴税之路,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二是促进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建议》提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税务部门要积极研究支持扩大内需的措施,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支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同时,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三是落实优化收入分配这项战略任务。《建议》强调要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提高人民收入水平。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自2018年起,我国分3步成功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调高惠低”作用进一步显现。税务部门将继续研究和落实有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优化收入分配的税收政策,有效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促进社会公平。
坚持苦练内功,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
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各级税务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五中全会确立的目标任务,着力提高广大税务干部的能力和水平,为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保证。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级税务机关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学细悟笃行,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五中全会精神上来,把五中全会新部署新要求转化为谋划和推动税收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让五中全会精神在税收领域见行见效,在税务系统落地生根。
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前瞻性思考,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加强税收领域前沿问题研究,增强做好税收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要进行全局性谋划,自觉把税收工作融入党和國家事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加强“十四五”时期税收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要整体性推进,强化统筹协调,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工作提升。
10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肥乡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在一家生产企业调研税费政策落实情况。
不断增强底线思维。各级税务机关要坚守组织收入底线,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决不征收“过头税费”。要坚守税费安全底线,深化风险导向下的税务监管,有效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等行为,维护良好经济税收秩序。要坚守廉洁从税底线,积极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持续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大力发扬斗争精神。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税收工作面临的环境和形势具有不确定性,广大税务干部要发扬斗争精神,切实增强应对复杂局面、处置突发事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对大是大非,坚持原则、敢于亮剑,面对风险挑战,敢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面对矛盾难题,想方设法竭力求解、努力化解。
持续锻造税务铁军。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关键是要锻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铁军。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政治方向,确保全系统上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增强创新思维,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狠抓工作落实,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