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北方水稻化肥农药减施技术支撑的科技推广服务模式研究
2020-12-17潘荣光葛立群
董 雪,潘荣光,葛立群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辽宁沈阳110161)
辽宁省是我国北方稻区主产区之一,粳稻种植面积约占全国粳稻面积的10%,米质好、产量高、优势明显。长期以来由于片面追求单产,以高化肥和高农药投入为特点的种植方式,已经对粮食安全和环境安全造成严重影响。该项目针对降低农药化肥利用率,施用与防控智能化程度差等问题,融合水稻栽培、土肥及植保等研发了肥药减施多项新技术,创新多元协同的推广服务模式,促进高效、绿色水稻生产技术的发展。
1 北方稻区施肥技术推广服务现状
北方稻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主要以政府部门的各级农技推广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为主,农技推广机构与全国大部分地区一致,主要包括4 层机构,即省、市、县、乡,其中乡镇占2/3,县级占1/3。现阶段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立于计划经济时代,与市场经济要求有诸多不符,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技推广模式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由原来的国家各级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转变为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涉农企业、农业专业技术合作社等多种主体共同参与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现阶段农技推广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政府主导型农业技术推广模式、以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为主体的推广模式、以农业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推广模式和以农事企业为主体的推广模式等。
2 北方稻区施肥技术推广服务存在问题
2.1 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不健全
现有的农技推广机构成立于20 世纪90 年代,推广服务模式已经很难适应目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由于大部分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存在经费和人员紧缺的状况,导致一些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功能不健全,甚至已经名存实亡。大专院校和农事企业的农技推广服务受项目和效益的制约,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因此,造成目前的农技推广服务远远不能满足农业生产者的需求。
2.2 科技成果转化率低
目前农业科研、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和农业生产三者脱节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三者分属于不同部门,相互独立,缺乏联系,势必造成科研和农技推广的脱节。很多科研成果不能进入农业生产一线,直接影响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此同时,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对科技的需求也出现多元化趋势,科研部门也需要调整研究方向,适应农民的技术需求。
2.3 农技推广服务对接机制不完善
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农户对科学技术的需求已经从“被动”变成了“主动”。传统的行政推动、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咨询解答、宣传讲解、示范带动等服务方式越来越不能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需要,他们迫切需要良种、植保、加工贮藏、营销、信息等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目前基层农机推广服务人员缺乏服务主动性,被动接受上级任务,且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研究项目与农民的实际需求存在很大差异。
3 创新多元主体协同的信息化农技服务推广模式
3.1 基本思路和框架
3.1.1 基本思路。以水稻为主导产业,在农业技术创新的基础上,应用信息化技术,以科研单位为主导,联合政府部门和农业经营主体等,共同构建多元协同的信息化农业技术服务推广的新模式。
3.1.2 基本框架。以辽宁省农业科学院为农技服务推广主体,联合基层农技推广部门和农民合作社,以市场和农民需求为导向,依托自身的科技资源和优势,以信息化技术为手段,向农户示范推广水稻化肥农药减施新技术,从而实现自有科技成果转化。主要采取“科研单位+推广部门+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基地+农户”的推广方式。在管理上采用项目制管理方式,以科研机构为主导,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的管理模式。
3.2 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内容
3.2.1 组建各级专家团队,实现农技推广无缝衔接。加强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科技创新体系与农技推广体系的紧密结合,实现专家团队与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和农户的有效对接。组建以首席专家为核心,以全省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企业学科骨干为主体的省级岗位专家科研服务团队,对接县级和乡基层农技服务团队,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形成科研院所、企业+科研基地、专家团队+区域示范、专家团队+示范田、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农户的高效技术服务模式。
3.2.2 组建三级专家联合服务的乡级农技服务站点团队,形成专业和优势互补的服务体系。省级技术人员具有专业优势,乡级具有地区优势,县级则具有双重优势。每个服务站点根据省级首席专家的安排,独立或联合其他岗位专家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组织当地农户代表定期到省级研究基地和区域示范基地进行观摩和学习,协助项目科技资料发放入户,并负责对农户进行技术指导,提高农技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3.2.3 建立科技人员固定常驻基地的服务体系。在每个基地固定岗位专家团队,针对不同基地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开展基地建设、生产信息采集、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各项工作。共性专业的岗位专家根据基地的需要,常年巡回到各个基地开展研究和服务工作,以实现专家资源高效利用。
3.2.4 建立专家团队协作机制。建立明确的专家团队与用户之间的利益机制和团队考评机制。首席专家与区域岗位专家负责人及基地负责岗位专家和县乡技术团队等签订任务合同书,实行责任制管理,基地岗位专家全面负责基地的实施方案制定、各项任务落实、目标完成、经费使用、推广团队管理、与区域推广部门和农户的联接等工作,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对推广团队工作进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好的团队,拿出绩效资金进行奖励,并在所在单位的职称评审、干部选拔等方面给予协助。
3.3 运行制度
3.3.1 实行工作任务合同制和首席专家负责制。项目主管部门与首席专家代表牵头单位签订任务合同书,首席专家与区域岗位专家负责人及基地负责岗位专家和县乡技术团队等签订任务合同书。实行责任制管理,基地岗位专家全面负责基地的实施方案制定、各项任务落实、目标完成、经费使用、推广团队管理、与区域推广部门和农户的联接等工作。
3.3.2 建立固定流动相结合的基地常驻服务机制。根据示范基地水稻产业和技术示范需求,每个基地固定选派省级岗位专家及其团队进行技术服务,保证试验和示范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并在生产季节固守基地收集当地水稻产业的技术信息和基础数据,开展科技培训和技术指导,解决当地生产中出现的应急问题,专业性强的共性专业岗位专家在各个区域流动服务。
3.3.3 组建服务团队的联接机制。与地方推广部门建立服务团队联接机制,使省级岗位专家除了针对性开展技术研究外,直接参与区域示范基地的技术创新研究和成果转化工作,与县级推广服务团队一起,为经营主体提供面对面的技术服务。明确科研院校与地方推广部门的经费及任务分配方案和责任要求,实现科技专家与地方推广专家一体化,共同解决技术难题并推广重大技术成果。
3.3.4 考核激励机制。对推广团队进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规定推广团队在示范基地驻点天数,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好的团队进行奖励,并在所在单位的职称评审、干部选拔等方面给予建议。
4 构建创新多元化协同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模式措施
4.1 实行公益与市场相结合的综合型农技推广方式
借鉴多元化农技推广模式,辽宁省传统的农技推广模式要逐步优化到多元化公益与市场相结合的综合型发展模式。不断探索公益性推广服务方式,需要政府理顺公益性推广和经营性推广的关系,对自身职责有清晰的定位和认知。政府向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服务,并通过定向委托、招投标等多种方式,支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以及涉农企业等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农业的生产、加工以及销售环节。公益型、共性关键技术的推广与示范工作由政府支持的推广机构承担,实行低价或免费政策;对于有市场前景的开发类技术,则鼓励和支持企业与农户去推广,形成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推广模式。
4.2 实现科研单位与农户合作共赢模式
为了发挥农业科研院校的创新成果优势,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从2018 年开始,农业部在部分省份,探索构建农业科研基地+区域示范基地+基层推广站+新型经营主体“两地一站一体”的链式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在新模式中,农业科研基地是农业技术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利用各大高校、科研院所的智力资源,在示范基地把科研成果转化成具体的技术标准,再通过基层推广站与农民进行对接,最终在新型经营主体的实践当中,检验新技术的作用和效果。农民和科学家之间建立起有效联系,产学研的互动也会得到优化。
4.3 大力发展“互联网+”农技推广方式
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要注重对各层次的网络资源进行整合与开发,加快构建“互联网+”信息化平台。通过信息平台整合高校、科研单位、推广中心等机构的科研服务资源,提高资源的凝聚度,将农业技术最新成果在信息技术平台上展示出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通过建立乡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开通APP、微信、二维码等,引导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推进农业技术信息化服务。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现代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农业和气象信息,交流农业技术动态,探讨技术问题,更加快捷地为农户提供农业新技术等全方位服务。这种农技推广服务模式,通过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农技推广,促进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全面融合发展,有利于加快农业发展服务方式转变。同时选取产业特色乡镇,开展“淘宝村镇”试点,发展电子商务,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