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防范家蚕中毒措施的调查分析和建议
——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和东台市的蚕业家庭农场为例
2020-12-17杨明方顾光银庄桂香张明
杨明方,顾光银,庄桂香,张明
(1.盐城市大丰区蚕桑技术指导站,盐城市 224100;2.东台市蚕桑技术指导管理中心,东台市 224200)
作为传统产业的蚕桑产业,其现代化技术应用水平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在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等实际应用方面相较于其他产业还比较滞后。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完善,蚕业家庭农场应运而生,家庭农场式适度规模生产经营模式在农村各地蓬勃发展[1]。现阶段不少蚕业家庭农场在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土地流转等多种途径,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以及商品化生产经营;通过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激发农民种桑养蚕的积极性,推进蚕桑产业的发展壮大。由于蚕业家庭农场模式充分保障农业生产向盈利功能转变,商品化程度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因此其提高经济效益、示范带动效应、现代科技应用方面走在一般农户前列,业已成为茧丝绸产业稳定发展的基础和生力军[2-4]。江苏大丰和东台地区的蚕业家庭农场始建于2013年,主要由养蚕大户、农民经纪人以及私营企业主等建立。至2019年底,两个地区成效明显的蚕业家庭农场已发展到136家,共流转土地680 hm2,其中面积最大的为大丰伟景农场,现有桑园面积41.33 hm2,最小的桑园面积为1.87 hm2。农场主要品种以育71-1以及杂交桑粤桑51和桂桑优12为主。通过多年的运作,目前大多数蚕业家庭农场已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具有效益优势、规模优势和示范优势。农场面积普遍较大,相对于一般农户而言,家庭农场主更舍得投资,切桑机、伐条机、温湿自动控制器等一大批机械化设备设施得到充分应用,集约化生产成效明显。由于技术推广部门强化技术指导和培训,家庭农场的现代化养蚕技术普遍较高,能够有效的防范蚕业生产中存在的风险,例如较为常见的家蚕中毒现象。
家蚕中毒主要有农药中毒和环境污染导致的中毒两种情况。在实际生产中,由于农药在农业生产中被广泛应用,一些有机氮、有机磷和菊酯类的农药也使用较多,加之农民不断加大对农田害虫的治理频率[5],造成家蚕发生农药中毒的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秋蚕更是农药中毒的高发期。家蚕在轻微接触农药的情况下,表现为活动异常,如拒食、乱爬、避忌、痉挛、挣扎、吐液、排不正形粪等,严重的直接死亡;有的农药能造成蚕在接触后无特殊症状,最后表现为龄期延长,上蔟不结茧。另外,随着工业的发展,环境污染(如空气中的氟化物超标污染造成桑叶污染继而导致家蚕中毒)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不少蚕农“谈毒”色变,认为养蚕风险大,这是由于家蚕中毒严重影响蚕茧的产量和品质[6-7],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减产减收,甚至颗粒无收,这种现象严重挫伤了广大蚕农栽桑养蚕的积极性[8],是桑蚕生产发展壮大的潜在隐患[9]。近年来由于江苏省盐城市和东台市等地发生多起家蚕中毒事件,为了有效预防家蚕中毒的发生,本文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和东台市的4户蚕业家庭农场为例,调查分析该地区在发展蚕业家庭农场方面,针对家蚕中毒和上蔟不结茧时有发生的情况,所采取有效防范家蚕中毒的具体措施,进而提出现阶段科学防范家蚕中毒的建议,以期为广大蚕农有效预防家蚕中毒提供参考依据。
1 调查分析的目的和意义
1.1 盐城市和东台市等地发生多起家蚕中毒事件
1.1.1 农药不符合蚕区用药标准引起的中毒事件 2006年秋季,东台市唐洋、许河、富安等10个镇(场)蚕农使用河北省某厂生产的“灭多威”农药进行秋季桑园治虫,导致秋蚕发生大面积农药中毒,涉及蚕农6 400户,受损蚕种1.8万张,蚕农直接经济损失1 400多万元。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农药中含有对蚕有极强毒性的有机氮成分。这是由于农药生产厂家不按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生产农药,此类农药一旦流进蚕区,用于桑园治虫,就会酿成家蚕大面积中毒事故,引发多种社会矛盾[10]。
1.1.2 周边农田治虫的农药引起的中毒事件2017年9月,大丰区新丰镇裕北村奚建等14户蚕农的4.23 hm2桑园,受稻田治虫影响,造成115张秋蚕发生农药中毒,损失较重。2018年9月,东台市唐洋、新街等镇5 300多张蚕种发生上蔟不结茧现象,蚕农经济损失巨大,主要原因是周边蔬菜农田治虫所用农药为蚕区所禁用的农药“吡丙醚”所致。蔬菜治虫一旦大面积使用蚕区禁用或慎用农药,就会给蚕作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1.1.3 化工企业违规排放影响环境引起的中毒事件 2009年10月,江苏省东台、海安、大丰、如东4县(市)晚秋蚕发生了大面积上蔟不结茧现象,涉及30个镇(场),2万多农户,4万多张蚕种,蚕农直接经济损失5 000万元。事件发生后,经中国蚕业研究所和江苏省蚕种质量事故技术鉴定委员联合调查组鉴定,引发此次大面积上蔟不结茧的主要原因是环境化学因子引起的亚急性中毒。
1.2 发生多起家蚕中毒事件的原因分析
盐城市和东台市发生家蚕中毒的案例均显示,家蚕中毒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家蚕直接接触农药造成的中毒。农药气味飘移蚕室、治虫人员直接从事采桑养蚕或接触过农药的用具直接带入蚕室从而导致家蚕发生农药中毒,这类中毒形式往往表现为急性中毒,相对而言易于防范。(2)桑园防病治虫的农药残留造成的中毒。为了防病治虫而对桑叶喷洒农药是造成家蚕发生农药中毒症的主要原因之一[11]。由于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农民文化、技术水平以及对绿色农业理念的认知水平等参差不齐,因缺乏用药知识而盲目用药、滥用农药的现象时有存在。一些农民在防病治虫中,对一些新型药剂残毒期把握不准,往往随意增加用药次数,所购农药有的成分不纯,浓度不准,或者非正规厂家生产。也有农民为求防治效果盲目增加用药品种和加大治虫用药浓度。在从事桑园治虫时,农民不能按照蚕桑生产部门发布的病虫情报及时对症用药。这些都是极易发生家蚕农药中毒或上蔟不结茧的主要因素。(3)毗邻农田治虫作业带来的影响。传统的农作物如油菜、小麦、水稻,特经作物如大棚蔬菜、水果以及林木苗圃等经济作物,一旦农药的使用不规范,毗邻这些作物的桑园遭受污染,就会给蚕作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农业、林业、果业等大田治虫如果采用植保机械或无人机“飞防”作业喷洒农药,这些新型的治虫方式与风速、风向等因素有一定的关系,一旦在作业过程中,药液飘洒到桑园,就会引发家蚕中毒。(4)周边企业违规排放污染环境造成的影响。化工、砖瓦等企业一旦违规排放、污染环境,由于环境化学因子所引发的家蚕中毒,往往发生面积广,所造成的损失大,使得蚕农难以防范。
1.3 调查分析的意义
江苏大丰和东台地区的蚕业家庭农场由于技术推广部门强化技术指导和培训,家庭农场的现代化养蚕技术普遍较高,农场主对家蚕中毒的防控意识较强,笔者走访的10户家庭农场2019年饲养情况表现较好。一是单产较高,10户农场桑园面积29.20 hm2,饲养蚕种1 817.5张,每张蚕种蚕茧产量41.6 kg。二是中毒损失很少,10户中除1户发生零星的上蔟不结茧外,其他未发生任何中毒损失。可见该地区蚕业家庭农场主对家蚕中毒的防范具有较好的成效,通过调查分析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对广大蚕农防范家蚕中毒具有重要意义。
2 家蚕中毒现象发生较少的家庭农场的调查分析
2.1 调查的对象
笔者对江苏大丰和东台地区的蚕业家庭农场蚕桑生产连续作了跟踪调查,共调查了10户蚕业家庭农场,通过对比分析,仅有1户发生过少量的农药中毒现象。现选取在蚕业生产中有效防范家蚕中毒的4户蚕业家庭农场(大丰伟景农场、东台倪龙桂家庭农场、赵荣华家庭农场、东台佳源农场)进行调查分析。这4户蚕业家庭农场均在周围开挖较宽的排水沟或者种植有防护林。
2.2 调查分析结果
通过对比分析,上述4户蚕业家庭农场至今没有发生过家蚕中毒现象,取得如此好的防范效果,主要得益于采取了以下几点有效措施。
2.2.1 桑园独立成片,周边培植隔离带 蚕业家庭农场的桑园面积相对较大,年饲养蚕种有数百张,多的超千张。在新桑园选址方面,农场主注重相对独立成片,新桑园的建立没有与蔬菜、水稻、棉花、果园等相间种植,独立成园,相对连片。由于桑园“插花”种植在这些经济作物之间,蚕作安全难以保证,桑园连片集中种植是有效防范和避免养蚕农药中毒发生的前提。另外,在与其它农田相邻处,栽植树木,培植防护林,可以有效减少外围农药的污染。
2.2.2 加强防范意识,降低中毒风险 蚕业家庭农场养殖规模大,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依赖。相对于一般农户而言,家庭农场业主防毒意识普遍较高,能注重“以防为主”,以此降低中毒风险。降低中毒风险的关键措施包括以下几点。一是用工相对固定。养蚕不治虫、治虫不养蚕是蚕业生产的基本要求。二是桑叶专人试喂。所用桑叶均能提前3~4 d连续试喂家蚕,超前化解风险。三是勤于观察家蚕食桑情况。蚕儿食桑情况专人观察,桑叶喂好后,能做到留心观察家蚕群体食桑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做到食桑零风险、安全零隐患。
2.2.3 用药准确合理,方法科学严谨 蚕业家庭农场业主用药较为谨慎,不使用说明书上注明蚕区禁用或慎用等字样的农药。选购农药时,能从农药持证经营单位购进,并确认农药“三证”(企业标准、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是否齐全;桑园治虫尽可能购买桑树治虫专用农药,不从无证经营单位购买非正规厂家生产的农药,以及质量和药品成分不明的农药。另外,蚕业家庭农场主能够掌握科学的种养方法。一是把准用药时机、药剂种类和药液浓度。家庭农场的桑园治虫能始终按照县(市)蚕桑生产技术部门的要求而运作,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药方、规定的药液浓度及时用药。二是配有专业人员。家庭农场大多有自家组建的治虫人员或聘用的专业治虫队伍,实施专业化治虫,统一用药品种,专一用药器械,极大地减少了农药中毒症的发生。三是配备适用的植保机械和使用适宜的操作方法。近年来,植保机械更新很快,如应用植保无人机“飞防”治虫,呈现上升态势。这种新型的现代化治虫模式,大幅度减少了人工和药剂的投入,并且有利于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由于其作业效率高、用工少,化解了劳动力短缺的矛盾。由于蚕业家庭农场业主对新兴事物具有一定的敏锐性,比一般农户更舍得投入,多数蚕业家庭农场都配备了植保无人机。这样每次施药的时间大大缩短了,有利于对桑园病虫害进行统防统治,也有利于施药后对蚕的残毒期测定,对有效防范家蚕中毒症起到了很好的支撑作用。
2.2.4 跟踪了解周边情况,规范管理不缺位 蚕业家庭农场主积极掌握周边情况,并加强规范管理。一是密切关注桑园周边事态,时刻注意并了解四周情况,超前协调处理好与周边农户关系。要求在与桑园或蚕室距离1 000 m范围内的毗邻农田,防治作物害虫时,不要使用大型植保机械治虫;距离2 000 m的范围内的毗邻农田,防治作物害虫时,不使用植保无人机“飞防”治虫作业,避免农药微雾飘移污染桑园或蚕室产生药害。二是日常管理细致,严格防范。坚持农药不进蚕室,蚕具及养蚕物资远离农药。被农药污染的物品不放入蚕室。大小蚕具不在不流动的河水里浸渍洗涮。日常工作中多细心、多留心、多观察,能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防范,这样,才能降低或避免因“农药中毒症”造成的损失,安全养蚕,提高经济效益。
3 科学有效防范家蚕中毒的建议
3.1 加强政策引导,合理规划布局
推行蚕桑生产适度规模化,探索和培育新的蚕桑经营主体,是巩固蚕桑生产稳定发展的新抓手,重视和支持蚕业家庭农场建设,能够促进产业发展,降低蚕业生产风险,加快农民增收致富。一要合理规划,市镇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做好土地流转和附属用房土地的统筹安排。二要资金扶持,农场建设初期投资相对较大,金融信贷部门加大贷款授信指标,能够有利于农场的发展壮大。三要技术指导,针对农场规模特点和农场主的文化水平,搞好配套服务,强化技术帮扶,采取“扶上马、送一程”,能够使农场实现良性发展,进而从源头上降低蚕业生产风险,避免家蚕中毒的发生。
3.2 大力宣传知识,提高防控意识
蚕桑业务负责部门要加大“防范家蚕农药中毒”的宣传与培训,通过广播、电视、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蚕农的自身防范意识,营造全社会防范家蚕农药中毒的浓厚氛围。农业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市场、供销等部门定期开展农药市场整顿,取缔无证经营的农药销售点,蚕区不销售、不使用蚕区禁用农药,为安全生产提供前提保证。
3.3 鼓励科学用药,普及机械化设备
一要加强指导。动员蚕农从农药持证经营单位购进正规农药,并要查证农药是否“三证”齐全;二要规范桑园治虫。桑园治虫,尽量使用桑园专用农药和专用器械,不购买、不使用非正规厂家生产的质量不明的农药,不混用农业大田治虫所使用过的器械;三要农桑相互兼顾。农田(林果)治虫要与蚕作安全两兼顾,距桑园、蚕室1 000 m内不得使用弥雾机治虫;四要加大治虫机械化设备的使用。采取“专门机械+专业队伍+专用药剂”统一防治的方式,既能大幅度提高劳动工效,又能有效防范农药中毒。
3.4 规范养蚕技术,提高管理水平
在蚕桑生产过程中,要规范养蚕技术,提高管理水平。一要做到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从栽桑、养蚕到消毒、防毒防病的标准化生产流程,将以经验为中心的生产模式,转变为以数据驱动的标准化生产模式,推进蚕业农场标准化生产顺利进行,才能更好实现生产技术的提高。二要坚持规模化发展。家庭农场经由小规模农土流转,逐渐扩大转为大土地规模,形成一种新的经营主体,只有坚持“连片集中、适度规模”发展模式,才能实现精品化、高效化和长效化目标,才能适应现代化、科学化的蚕业生产,做到有效防范家蚕中毒,保证蚕业的可持续发展。三要坚持集约化经营。传统农业比较效益不高、竞争力不强,很重要的原因是集约化经营程度不高。装备结构的优化,是家庭农场的一大特点,家庭农场走上规模化发展之后,推行集约化发展才能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工效,实现可持续发展。蚕桑生产规范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的发展模式,对家蚕的农药中毒的有效防范,具有重要的助推作用。
4 小结
当前,全国多个蚕区的家蚕农药中毒的案例频发,也有较多家庭农场通过流转土地,养殖基地连片成园,桑园分散经营的形势使家蚕农药中毒的状况得到有效改观,蚕业生产经营适度规模发展呈现新的态势。但在发展之初,从桑园布局开始就需要各层各级给予关心、支持和扶持。从基础抓起,从源头做起,杜绝或减轻家蚕中毒症的发生,能有效帮助蚕农做大做强产业,有利于保住蚕桑产业的发展根基。本文的家庭农场的农药中毒防范意见和建议具有推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