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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伦理视角下大学生性行为的伦理困境与路径探析*

2020-12-17于广莹吉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书育人 2020年30期
关键词:伦理学性行为伦理

于广莹 (吉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一 研究的缘起与问题的提出

(一)当前大学生性行为存在的伦理困境

1 大学生性行为缺少责任伦理的基础

两性之间性行为发生的基础是建立在男女之间相互承认和相互认可的前提下的,是以“爱”为基础形成的责任关系。而责任关系的确立是基于双方的自愿,即“我愿意”而生成。正是这种责任关系使爱情得以维系。责任关系一旦形成,便具有了社会伦理内涵,符合“我应当”的律令要求,即双方都愿意为彼此承担相应的责任。两性双方做出性行为时,是符合“我应当”的伦理要求,而不是欲望冲动的结果,这是性行为之所以能够发生的责任伦理基础。

在大学生群体的性行为中,其性选择并没有成熟的责任伦理的基础,缺乏对“我应当”的考量,这是大学生性行为的普遍伦理困境。男女两性在做出性行为选择时就已经具有了“我应当”的伦理内涵,即双方都愿意为能够做出的行为承当“我应当”的责任,从而已经形成了一种责任关系。然而,对如今的大学生群体而言,在其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性行为中,性行为主体做出“我能够”这一选择的逻辑前提并不是“我应当”,而是“我想做”。“我想做”是出于欲望的驱使,是对“应当”责任的遮蔽,在这一基础上所做出的性行为是不负责任的。

2 传统伦理思想难以发挥有效的伦理教育作用

中国传统的伦理思想及伦理教育对性目的的阐述较为单一且不充分。在中国古代的伦理思想中,性是一种生命延续、传宗接代的手段,即“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以上视宗庙,以下继后世也。”传宗接代是两性结合的本质目的,而两性之间的情感、欲望方面却被否定,并未对其进行积极的引导。中国传统思想对性的态度表现出一种生育至上的态度,而对性真正的本质意义有所忽视,繁衍后代虽然是性的最初目的,但在此之上还有情、爱、责任等更为深刻的伦理意蕴。传统的伦理思想对此虽然有所涉及,但却采用否定性的引导方式。如,在两性关系上,传统的伦理思想强调“男女授受不亲”“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等。虽然传统伦理思想力图对两性关系进行伦理规制,试图说明两性之间并非单纯的生理享受,更应该具有社会伦理层面的意义,但此种否定性的伦理规范却很难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难以使人们正确地理解性之伦理意蕴以及性之“应当”的伦理内涵。在否定性的伦理规范中,性之爱与性之责任、性之自由是互为分离的,难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这使性经常处于遮蔽状态中,难以使人们从正面理解性的积极伦理内涵。

3 狭隘的视域难以考虑到未来的责任

在大数据时代,强大的相关关系已经逐渐掩盖了理性中的因果关系,这对大学生的思维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使其呈现碎片化。这里所谈及的碎片化,主要表现在人们对时间的把握已经发生改变,无法再将自己的思考投射到连续的时间中,其视域所关注的仅是现在,已经没有了对未来的期待与考量。大数据时代已经将时间无限地切割,使时间变成了无数的细碎化的时间点,而人则生活在每一个细小的时间点上,这些时间点的距离细小到可以被忽略,却又彼此不相连接,只能通过相关关系将其进行组合。在碎片化的视域中,人存在的每一个时间都是现在,在这个存在的时间中是看不到未来的。斯蒂格勒将我们生活的这个数据化的时代说成是“没有时代的时代”,“斯蒂格勒所指的‘没有时代的时代’是一个没有未来的时代,也就是说,人类无法再投射自己的欲望且将它作为愿望来实现,因为一抬头已见到了尽头。我们的确还是在生活着,时间好像往昔一样流动,但它并不构成一个时代,因为时代之所以是时代,是因为它有上承也有下继,而‘没有时代的时代’只是一种纯粹的生成”。在人的思维中,时间已经熔解,人成了“永恒现在中的人”,这种思维方式构成了大学生做出性行为选择的形而上学基础。性行为对大学生而言,仅停留在了当时、当下的快感与欲望之中,由相关性所建构的性、快感、短暂的爱构成了现在中的视域。在狭隘的视域中,责任则成了关涉不到的未来。

(二)大学生性行为中伦理问题的研究现状

大学生性行为的伦理问题不再是理论问题,而是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关于这一问题,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出发提出了相应的研究维度与解决思路。邹顺康教授指出,“在性爱中应该为自身构建起基本原则,即性爱统一原则、平等自愿原则、无伤害性原则、权利对等原则、责任承担原则,这些原则不仅是规范性行为的尺度,更是人之为人的根本。婚前性行为应该受到排斥,应该从这些基本原则出发,培育自己的前瞻性理性精神,对性进行自我控制,以降低对自己和他人的伤害”。曹刚教授从性伦理研究的三个基本问题出发,即“性是否有关善恶?性行为是否有特殊的道德要求,即性道德是否必要?性道德需要法律强制吗?”由此对性伦理研究的内容及基本问题进行说明。在本体论上,性行为中存在着“应当”的合道德性问题,同时也存在着性规范“合理”的合规律性问题,要想使得性伦理在社会中有效地发挥其作用,应该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与社会存在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相一致,这是性伦理中需要给予关注的。在认识论上,性伦理的研究客体是性道德,是性关系和性道德的理论体现,性伦理的构建应该在人类的生物、心理、社会三种基本存在方式上建立生理、爱情、社会三个基本尺度。因此,在大学生性行为的伦理研究中,应该充分地考察性伦理中的基本问题,准确把握其中的道德原则。

当前的中国正处于转型时期,大学生的性伦理问题也折射出当前伦理学自身存在的理论困境。伦理学研究需要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对社会中的现实问题给予正面的回应和切合实际的回答。有的学者提出,在当前的网络信息时代,应该“对大学生性道德取向进行教育和引导,形成媒介化时代大学性道德教育模式”。也有的学者提出应该从“社会政府方面、学校方面、家庭方面等进行性伦理教育,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性价值观”。或者,可以借鉴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学的思想资源,“从关系、情感、实践等角度对大学生性行为进行规范”。虽然大多数学者已经对大学生性行为的伦理困境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并尝试从不同视域出发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但仍需要进行更深一步的研究,为大学生性行为的伦理规范建立形而上学根基。本文选择责任伦理作为研究的切入点,尝试从责任伦理的作为善本身的目的、应当的责任范型、对未来负责的伦理视域等伦理理念出发,充分借鉴其中的伦理价值,通过忧患启迪法、构建大学生性行为的伦理教育体系两种途径,对大学生群体的性行为加以正确引导。

二 责任伦理为大学生性行为提供了新的维度

(一)责任伦理:一个新的伦理学研究范式

责任伦理最早是由马克斯·韦伯在《以政治为业》中提出,在对行为本身的价值和行为的可预见后果进行区分时,他提出“信念伦理”和“责任伦理”两种行为准则。前者是一种主观的价值认定,而后者是在对客观世界认识的基础上所做出的行为选择,并承担其所产生的责任。但韦伯所提出的这种“责任伦理”更多的是一种纯粹的理性反思,其对实践应用强调的并不多。在20 世纪50 年代之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应用伦理学的研究视角逐渐地转向科学技术,责任伦理开始出现新的研究形态,成为对科学技术进行哲学反思的一个重要视角,责任伦理逐渐引起相关专家、学者的注意。在1979年,德裔美国学者汉斯·约纳斯首次以《责任原理:技术文明时代的伦理学探析》一书在全球范围内倡导责任伦理学。在此之后,不同的学者在不同的研究领域,通过不同的视角对责任伦理的研究进行了深化。我国对于责任伦理的研究开始于20 世纪80 年代左右,这不仅是理论自身发展的必然,更是现实发展的迫切需要。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市场经济的建设,中国在走向发展的进程中也面临着“责任缺失”的问题。同时,在世界的大范围内,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世界的发展进入到新阶段,生态危机、社会治理困境、人的责任意识淡薄引发的一些社会问题等,需要一种新的伦理理论对其给予回应。由此可见,责任伦理在提出之时,首先要解决的是由技术发展所带来的生态、自然、社会等问题,但在责任伦理发展的过程中,其应用的范围不断扩展。在大学生性行为中,责任伦理为其提供了新的伦理维度,对解决其中的伦理困境具有重要的价值。

(二)责任伦理之维:大学生性行为中的伦理原则

1 作为善本身的目的

在传统意义上,善与目的之间的关系往往被表述为,“对一个实际追求的目的来说,实现它便是善,受挫便是恶”。目的与善之间存在着目的在先,善在后的逻辑关系。在这种善与目的关系的表达中,价值的判断仅是局限在是否实现了目的的结果上,而忽视了对目的本身及善本身的判断,这是以往伦理学局限性之体现。要想对大学生的性行为做出伦理评价,应该着眼于其性行为的目的是否符合善本身,而非单纯的善和单纯的行为。在建立于善本身这一目的之上的大学生性行为中,其目的并不是受欲望的驱使,而是实施性行为主体的自我确认,并将善本身的目的作为其秉承的第一信条。换言之,在逻辑关系上,行为的目的已经不是第一位的,而是善本身,善本身具有本体论的意义。只有按照善本身发出的“应当”的要求行动,才可以说其性行为是道德的。“这种第一位的、不言而喻的善无论何时以何种特色受到意志的支配,它都会向这意志提出‘应当’的要求”,并肯定这种意志所支配下的行为是真正值得努力去做的,也就是说这对个体来说是有价值的,有价值与“应当”本身具有内在的同构性。“应当”是指有价值去做的事的本身所具有的客观要求,而不是外在的要求。通过“应当”可以将有价值去做的事从潜在变成某种具体的现实,使其可以持续下去。这是责任伦理为大学生性行为提供的一种新的责任范型。

2 “应当”的责任范型

在“应当”的责任范型中,性行为、道德价值、“应当”的道德律令被内在地连接起来,在这种连接之中,价值发挥了不可取缔的中介作用。如果性行为对男女双方来说是真正可以为之努力去做的,则其一定是善的,即是值得的,这种善便是此种性行为的客观价值,即善本身。这为大学生性行为中的“应当”提供了可靠的基础。这种善本身虽然也是作为目的而存在的,是在意志的支配下产生的,但不是受到意志的左右,其可以向意志发出“应当”的命令,使意志所采取的行动符合“应当”的要求。可以看出,客观价值是独立于意志的一种自在存在,可以对性主体及其意志发布要求与命令,使自身可以发挥效用,这也就使价值中的“应当”可以发挥其有效性,以此将“应当”的责任律令引入到大学生的性行为中。

3 对未来负责的伦理视域

与传统伦理相比较,责任伦理是一种跨越时间界限的伦理学。责任伦理扩展了时间维度,约纳斯指出,人们不仅要对当下已经发生的事情负责,更要对未来未发生的事情负责。对未来的责任在传统伦理学的“权利——责任”观中很少涉及,主要因为传统伦理学中的责任是基于相互性建立起来,“我的责任与另一个人的权利相对应:一旦一个人的特定权利确定了,那么我尊重以及促进他们的相应责任(加上积极责任的更长远的观念)也就产生了”。而责任原理中的对未来的责任是一种非相互性。在大学生性行为中,这种非相互性的责任体现为,如果男女双方不对自己所做出的性行为负责,双方之间的以“爱”为基础建立的关系将不会在未来延续。不可否认的是,男女双方选择为对方的未来负责,他(她)可能是希望在未来可以从对方的身上获得一定的回报。但这种回报显然不是其做出行为选择的动机,更不是彼此负责的必要条件,相反,男女双方选择这样做恰恰是无条件的。这应是人发自天性的一种行为选择,这种行为选择甚至是不需要加之外在规约的限制的。

三 以责任伦理的视角对大学生性行为伦理困境进行尝试性解决

(一)以“忧患启迪”为核心的伦理教育方法

构建大学生性行为的责任伦理基础,并不是凭空想象的,也不是先验存在的,而是需要通过一定的预测而获得的。这种预测针对的是大学生实施性行为后在可预测未来出现的现实后果,在对这种后果出现的可能性预测的基础上加以判断,以发挥责任伦理在现实中的启示性作用。通过忧患启迪法对大学生性行为的可能后果以及影响进行预测,以引导大学生认识到性行为中的责任伦理问题,使性行为不会成为大学生的“青春之痛”。在性行为中,需要让大学生认识到其中的危险与对自己的不利,只有让其知道此种行为会将自己以及对方带入到危险中,才会认识到其行为的“不应当”。忧患启迪法是要让大学生洞察应该避免什么,应该在最合适的时间做出最合适的选择,而不是盲目地做出性行为,全然不考虑责任的意义以及当下的自己能否承担起这份责任。为了使这种洞察更加直接和清晰,需要引入关于“恶”的认识。与“善”相比,“恶”可以被更容易和直接地洞察到,而不需要像“善”一样去有意地寻找,“邪恶的到来我们不会不知道,面对善良,我们却要通过它反面的经验才有察觉”。在大学生的性行为中,忧患启迪法的作用在于,可以使大学生事先考虑到其行为发生的“恶”,认识到处于危险状态下的各类情况,可以真正了解到自身最想要的是什么,能够以负责任的态度对待自己及对方的性行为。通过对忧患意识的启发,对自己所要选择的行为进行反思与修正,将性行为中的非理性因素降低到最小,以确保可以审慎地对其进行选择。

为了在大学生性行为中充分地发挥忧患启迪法的实效性,责任伦理需要完成两项任务:

第一,运用道德想象力对性行为的长远后果进行想象。道德想象力是“在想象中辨识特定情况下行动的多种可能性,预见特定行动可能的益处与危害”。在大学生性行为中,其不善的一面已经存在,在没有有效的解决策略之前,大学生应该充分地认识到它,尤其要激发内心中的忧患意识,在做出性行为选择时可以发挥其有利的作用。这种恐惧的“恶”可能是我们过去和现在未曾经历过的,需要由道德想象力激发。但这种道德想象力不会自发地出现,这便是责任伦理学在当下需要完成的任务,即引导大学生合理地运用道德想象力来进行正确的性行为选择。这是责任伦理学需要完成的第一项任务。

第二,培养一种可以接受的、想象的恐惧刺激情感。这种想象的恐惧不应该是一种心理上的或者精神上的压力,它不是通过夸大的耸人听闻实现的,而是“关于我们自身深思熟虑的态度的工作”。通过道德想象力激发这种恐惧,需要主体自身进行配合,要在情感上对其主动接受,并为其在思想中留有位置,要认识到这种道德想象的恐惧的产生是由于“恶”已经存在,要使自身免受“恶”的影响,就要防患于未然。这是责任伦理学需要完成的第二项任务。

(二)构建大学生性行为的责任伦理教育体系

道德想象力的培养和接受恐惧刺激的情感需要通过构建大学生性行为的伦理教育体系来实现。大学生责任伦理的教育体系应该涉及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首先,在伦理教育的叙述方式上:在肯定性叙述中融入忧患性内容。责任伦理的叙述方式应该与传统的伦理学相区别。传统的伦理学倾向于一种否定性的叙述,以告诫主体不应该做什么,但缺乏正面的积极引导,即主体应当做什么的指引。在大学生性行为的伦理教育中,要充分体现“应当”的责任律令要求,使大学生可以正视性行为,在面临性行为选择时,认识到其应当的“责任”,使其作为大学生性行为的第一前提。在这种肯定的“应当”叙述中,还要融入“忧患”的内容,对“恶”的行为提出警示,为“你应当”这种叙述方式提供补充,实现“中道”的实际效果。

其次,在伦理教育的内容设计上:建立“性——责任”的内在联系。在传统的伦理学中,“性”和“责任”是很少涉及的内容,要想走出大学生性行为的伦理困境,不仅要重视伦理教育中的“性”和“责任”的内容,更为重要的是要建立“性——责任”的内在伦理关系,力图说明大学生的性行为是如何从意愿走向“应当”的。“应当”是一种已经存在于意愿中的责任,它可以对目的发布命令,使其符合“善”的要求。责任是在行动中产生的,责任的本质是对行动中所产生的内容进行充分的回应。

再次,在伦理教育的目的机制上:培养内心情感而非单纯的外在规范。构建大学生性行为的责任伦理教育体系并非是单纯地为大学生性行为提供伦理规范,其更为本质的目的在于培养大学生的道德情感,使大学生在做出性行为选择时是基于对未来负责任的态度,性行为的发生是建立在行为双方清楚共同的责任和共同的未来,行为双方对于性行为均具有正确的认识,以使性行为是在善本身的目的下所做出的选择。性行为对于大学生而言,其“恶”的方面应该被展现出来,这需要大学生自身进行必要的配合,并通过现实的“恶”不断地对自身的责任意识与后果意识进行强化。大学生同时也要时刻警惕自身会受到其中“恶”的潜在影响,认识到未进行责任考量的性行为是时刻伴随“恶”的裹挟。这是责任伦理在大学生性行为中所要实现的本质目的。

大学生性行为的伦理困境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大学生自身对性行为缺少正确的认识,在选择性行为时缺少责任的基础;另一方面是现有的伦理学自身存在一定的不足,不能对大学生性行为进行恰当的评价,难以发挥其引导和规范性作用。责任伦理为解决大学生性行为的伦理困境提供了新的维度,通过构建“性——责任”之间的内在联系,对“性”中蕴涵的责任意蕴进行合理的阐发,可以为大学生的性行为选择构建伦理基础。同时,我们也应该对大学生性行为进行重新审视,判断大学生性行为是否应该受到道德谴责,应该关照到其选择性行为的目的是否符合善本身。在大学生性伦理的教育中,可以运用忧患启迪法,激发大学生内心的忧患意识,使其意识到性行为中的“恶”,对性行为进行反思与修正。同时,还要从伦理教育的叙述方式、内容设计、目的机制等方面构建大学生性行为的责任伦理教育机制,发挥责任伦理在大学生性行为中的积极作用,使大学生做出正确的性行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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