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20-12-16查国清徐亚妮秦夷飞
查国清,徐亚妮,秦夷飞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离退休工作处,北京 100191;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北京 100191;3. 教育部 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北京 100044)
实验室安全是高校教学、科研工作发展的前提,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越来越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1]对于高校实验室安全的组织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教育、条件保障、安全检查、奖惩等提出了系统要求,对化学品、生物、辐射、机电等安全也提出了专项要求,并连续三年对教育部部属高校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2-4]。但是近年来,由于高校实验室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仪器设备密集、危险源种类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实验室安全管理仍面临很多挑战,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社会影响较大[5-7]。
实验室安全涉及方面众多,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业务上涉及高校科研、教学;在安全分类上涉及化学品、生物、辐射、机电、特种设备等;在运行环节上涉及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报废等;在校内管理层级上涉及学校职能部门、院系、实验室等;在政策法规和社会支持上涉及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等,是一个多维度综合管理体系[8-11]。本研究立足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由高校对自身进行安全评估以取得第一手数据,在此基础上发现各类问题和管理困难,从而对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提出对策建议。
1 实验室安全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于2018 年底至2019 年初面向137 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含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176 所其他不同领域高校发放问卷313 份,共收回问卷200 份,回收率为63.9%。有效问卷187份,来自187 所高校,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下简称 “一流高校”)36 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以下简称“一流学科高校”)60 所和一般高校91 所。有效问卷高校的隶属情况如表1 所示。
表1 有效问卷来源高校隶属情况
在187 份调查问卷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2 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2.1 组织体系不健全,安全责任未层层落实
安全管理体系是保障实验室安全的基本条件,在校级层面需要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或类似机构进行组织协调。如表2 所示,有32 所高校(占一流高校的88.9%)已设立类似机构;但一流学科高校和一般高校设立此类机构比例不高,分别只有40 所(占66.7%)和61 所(占67.0%)。此外,调查还发现有99 所高校占全部高校的52.9%,其实验室安全管理业务未由校长或校党委书记亲自主管。
表2 校级层面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设立情况
除了少数无理工类专业的纯文科院校外,高校实验室基本都使用危险化学品。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一般采用校、院(系)、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但如表3所示,高校中采用三级管理的仅有70 所(占37.4%),实验室自行管理的高校有48 所(占25.7%)。
调查发现有51 所高校(占27.3%)未设置实验室安全专项经费。高校实验室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情况:96 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共有1 728 管理人员,其中专职人员422 人,占比24.4%,专职人员平均数为4.4 人;兼职人员1 306 人,占比75.6%,兼职人员平均数为13.6 人。
表3 高校危险化学品管理方式
从以上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校级组织机构有待完备,专职人员比例偏低、人数不足,部分高校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实验室安全管理在有些高校并未得到主要领导切实重视。
高校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不平衡,不到位,如图1 所示。一流学科高校和一般高校签订责任书比例不高,分别为66.7%和54.9%。学校将责任制逐级分解落实至实验室一级的高校不足一半,其中一流高校比例最低,仅有14 所(占38.9%)。此外,仅有22.2%的一流高校、15.9%的一流学科高校和29.7%一般高校将责任制落实到房间具体人员和岗位,该情况更不乐观。
图1 高校实验室责任制落实情况
2.2 管理制度不完善
调查显示,高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的比例较高,有168 所高校(占89.8%)同时有校、院(系)、实验室三级管理制度。但是如表4 所示,校级制度涉及的内容并不规范、不完整,条件保障和奖惩制度缺失较为普遍。如表5 所示,各专项子制度缺失比较严重,尤其是责任追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等专项制度。部分高校实验室层级的制度中管理细则和操作规程内容不全,并且应急预案缺失比较普遍,如表6所示。制度是“上层建筑”,制度缺失暴露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顶层设计不足,管理部门对权责理解比较模糊,对管理内容要求不清晰,没有系统的实施方案。
表4 校级基本制度内容情况
表5 校级专项子制度情况
表6 实验室层级制度建设情况
如表7 所示,有42 所高校(占22.5%)只对部分实验室项目立项前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有70 所高校(占37.4%)从未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有97 所高校(占51.9%)未能根据安全风险对实验室进行分级管理。风险评估不全面、分级管理不落实等都为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表7 高校实验室项目在立项前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情况
2.3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够深入
如表8 所示,有152 所高校(占81.3%)在校级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有173 所高校(占92.5%)在院(系)级开展,只有92 所高校(占49.2%)在实验室层级也开展,不足一半,“上热下冷” 的问题比较严重。
表8 高校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覆盖层级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覆盖不全的问题亦较突出。如表9 所示,虽然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为常规的实验室安全类别,但仅有88 所高校(占47.1%)讲授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仅有70 所高校(占37.4%)讲授特种设备安全注意事项。实验室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将导致实验室内师生安全意识不强,以及化学品、生物、辐射、电气、机械、特种设备、重大仪器设备、特种作业等专项安全在各个环节落实中重视度不够。
目前高校安全宣传教育形式有准入制、进入实验室后日常开展方式、准入与日常相结合。准入与日常相结合的宣传教育培训既能确保相关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前系统接受培训,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又能够在日后实验中保持这一意识,使用培训知识处理突发情况。然而,如表10 所示,在三种组织形式中,采取准入与日常相结合的教育培训形式的高校仅有88所(占47.0%),这一比例相对较低。
表9 宣传教育培训覆盖各专项安全类别情况
表10 高校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方式
关于宣传教育培训载体形式,如表11 所示,高校普遍以报告、读本、彩页、宣传栏、横幅等碎片化、运动式的形式为主,采用互动式、体验式很少。开设系统性的实验室安全课程的高校仅 31 所,比例为16.6%;有107 所高校(占57.2%)仍未将安全教育培训计入学分。
表11 高校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载体和学分情况
2.4 实验室环境、安全设施与基础安全问题
如表12 所示,有85 所高校(占45.5%)未能根据实验室用途规划设计建设实验室楼宇,有71 所高校(占38.0%)为楼宇建完分配后再根据实验用途改造,甚至仍有14 所高校(占7.5%)未能根据实验室用途进行改造。可见新建实验场所安全管理前置不够,旧的场所因设计陈旧而导致实验室环境和设施方面一系列安全问题(见表13),以及基础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见表14)。
表12 高校实验室(楼)规划建设情况
表13 实验室环境和安全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表14 实验室基础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2.5 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全周期管理把控不严,隐患仍然较大
如表15 所示,在危化品采购审批方式方面,有131 所高校(占70.1%)由学校职能管理部门审批,43 所高校(占23.0%)由院(系)审批,13 所高校(占6.9%)由实验室直接采购。高校职能部门和院(系)未能实现对危化品采购的100%审批管控,这意味着个人自行购买现象仍会存在。调查发现,有34.7%的实验室从社会公共网络(如淘宝、电话)、推销员处等非组织渠道采购,可见有相当数量的危化品采购游离于统一管理渠道之外。
表15 高校实验室危化品采购审批情况
危化品供应商的资格审核直接关系到所购买的危化品的质量和渠道的合法性,质量不过关的危化品也是造成实验室事故的关键所在,各高校均应严格审核。如表16 所示,高校在购买环节对危化品供应商的资格审核不够全面,未对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销售商品授权书”等三个重要资格进行审核的高校分别有28 所(占15.0%)、43 所(占23.0%)和77 所(占41.2%),并且在这三个方面,双一流高校的比例均高于一般高校。
表16 高校审核实验室危化品供应商资格项目情况
危化品存储方法不当或存储设备不完善,也是一个重要的安全隐患。如表17 所示,有129 所高校(占69.0%)在校或院(系)级层面上建有危化品库房,17 所高校(占9.1%)的实验室自建危化品库房,41 所高校(占21.4%)无危化品库房,其中仍有14所一流高校(占38.9%)未建有危化品库房。危化品使用监管落实不全面,如表17 所示,仍有15 所高校(占8.0%)未能执行“五双” 要求(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把锁、双本账)。
危化品废弃物处置环节极为重要,分类、合理处置可以大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如表18 所示,有18 所高校(占9.6%)由实验室自行处理,仅有12 所高校(占6.4%)自建危化品废弃物处理设施,有157所高校(占84.0%)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化品废弃物。但是在调查过程中,高校普遍反映有资质单位数量少,现有的处理量不能满足需求。如果实验室废弃物得不到及时处置,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表17 高校实验室危化品存储设施设备及“五双” 制度落实情况
表18 高校危化品废弃物处理方式情况
另外高校实验室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问题:使用危化品时,未按相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及技术要求严格执行;未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具;未使用专用器具以防止泄漏、遗撒;发生撒落时清理不及时或清理不彻底;课题结题或实验方案变动时,原来的危化品暂存在实验室未及时处理等。
2.6 安全检查重过程轻结果,教育警示效果不好
调查发现,几乎所有高校每年都开展全校性的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并有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台账。但如表19 所示,有48 所高校(占25.7%)没有包括 “查出隐患→签字确认隐患并记入台账→限期整改→未完成→通报” 等规范流程的安全检查结果通报制度。在事故调查方面,如表20 所示,有78 所高校(占41.2%)缺乏包括 “现场保护→事故原因调查→确认事故责任主体→隐患排查→完善检查督查机制→完善安全制度和责任体系→开展安全教育” 等规范流程的安全事故调查制度。如表21 所示,多数高校对于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或违规只是给予口头警告和整改通知,而采取经济处罚、纪律处分、考核降级等更有震慑效果的惩处方式分别只有25 所(占13.4%)、33 所(占17.6%)、57 所(占30.5%)。即使给予追责处分,但鲜有高校公开其处理的原因和结果,未能达到 “处理一个,警示教育一片” 的效果。
表19 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结果通报情况
表20 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置情况
表21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违规处置情况
2.7 应急管理未能贴近实际
如表22 所示,有177 所高校(占94.7%)已经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可见各高校比较重视。但是只有120 所高校(占64.2%)制定了针对化学品、生物、辐射、电气、机械、特种设备、重大仪器设备、特种作业等专项安全预案,其中一流高校和一流学科高校比例更低,仅有14 所(占38.9%)和34 所(占56.7%)。可见应急预案并不全面深入。对应急起重要作用的实验室安全应急信息牌不规范,内容不全。如表23 所示,分别有143 所高校(占76.5%)、65 所高校(占34.8%)、84 所高校(占44.9%)和102 所高校(占54.5%)的信息牌未包括房间安全责任人、防护措施、涉及的危险内容、主要紧急报警电话等。信息牌内容属于安全管理基础信息,也是救援人员到现场后开展应急处置的基础。相关内容缺失,必定贻误应急处置时机,甚至可能做出错误的应急处置决定而引发次生灾害。如表24 所示,有33 所高校(占17.6%)没有开展应急演练,其中一流学科高校和一般高校的比例更低。所开展的应急演练项目不全面,多数高校仅举行火灾疏散逃生。仅有66 所高校(占35.3%)开展针对危化品等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表22 高校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情况
表23 高校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包含内容情况
表24 高校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包含项目情况
3 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调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以及时有发生的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暴露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如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宣传教育培训不充分、工作保障体系不健全等[12]。解决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问题,一方面需要理顺高校内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另一方面针对高校的普遍问题尤其是难题,还需要从外部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支持的角度探讨对策。
3.1 进一步明确高校实验室安全主管机构,集中安全管理权责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明确指出,教育部作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包括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安全教育、相关学科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安全管理统计分析、校车安全管理、参加事故调查等。目前教育部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科技司、规划司、思政司等多头管理问题,缺乏一个统一管理机构来应对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存在的如危化品废弃物处置能力不足、危险品仓库建设标准与高校实际不符等难题。建议教育部设立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协调管理包括实验室安全在内的全国大中小学校的各类安全,明确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职责,打破现有多部门分割局面,统筹、强化高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将其延伸到其他中央部属高校及地方高校。此外,应尽早启动“校园安全法”的立法工作,依法开展安全管理。教育部可根据学校类型、规模等对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专职管理人员编制、经费预算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
3.2 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撑体系
实验室安全需要与社会进行联接,如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品的专业处理、实验室环境安全、钢瓶管理、各类危险性科研项目申请立项、特殊实验室人员资质的审核、科研项目经费中安全开支科目的确定等。这些都需要环保、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科研经费管理等众多政府部门齐抓共管以及社会机构同心协力,为高校实验室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建议教育部或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建立统一的高校实验废弃物处置场所或提供能够及时处置高校实验废弃物的专门服务机构,以解决废弃物处理严重滞后、价格垄断、处置种类限制等难题。建议教育部或各省市教育系统建设统一的危化品采购平台和危化品信息管理系统,利用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对繁杂的危化品采购、存储、使用、处置实时予以记录,全周期进行管理。
3.3 建立适应高校特点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标准和规范
高校实验室科研探索性强、人员流动大,与企业、研究所相比具有自身特点,如数量少,但安全种类多、体量大等。目前现行国家法规和标准并不完全适合高校实际。为此,近年来高校已自发地开展了针对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研究,如危险品仓库建设标准、实验室安全建设规范、实验室安全检查指标研究等,但还缺乏主管部门的提炼和认可,建议进行跨部门协调推进适合于高校特点的实验室安全法规、制度、标准的出台。
3.4 建立健全高校安全事故分级和追责制度
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关键。建议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将实验室安全工作明确作为学校主要领导人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建立健全高校安全事故分级和追责制度。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根据不同事故级别追究相关领导的相应责任,健全追责制度,使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切实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
3.5 深入开展实验室环保与技术安全教育
高校实验室环保与技术安全教育存在着缺教材、缺课件、缺师资、缺学分等困难。目前只有少数高校的院系开设了实验室环保与技术安全必修课。建议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台将安全教育纳入本科生,尤其是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同时推动教材和课程建设,培训讲课教师,将安全培训与考试作为实验室准入的必须环节。另外建议编写全国高校实验室安全应急管理案例库,从案例中吸取教训、学习经验。在高校集中的城市,可成立高校安全教育联盟,资源共享,共同推进课件、师资、体验式教育基地建设,提升安全教育效果。
3.6 推动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估常态化
如何提高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科学、规范程度也是高校面临的一个共同难题。建议教育主管部门逐步推行实验室安全评估与安全检查相结合的实验室安全监督方式。一方面高校应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评估,将评估报告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另一方面政府主管部门应适时组织专家进行检查,对于自我安全评估不扎实、隐患问题严重的高校,责令整改并对学校领导班子问责。推进监管政策,逐渐形成教育主管部门主导的第三方实验室安全评估,为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提供专业化服务,帮助高校提高安全评估与控制的科学化管理水平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