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蹄类动物口蹄疫综合防治措施
2020-12-16王飞
王飞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市畜牧兽医局神峪工作站 744102)
口蹄疫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偶蹄兽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该病毒分为7 个血清型,65 个亚型,不同类型口蹄疫病毒的抗原性不同,即便是同一血清型的病毒,其不同分离株的抗原性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彼此之间也不会发生交叉免疫现象,但它们所引起的症状基本相似。对人和其他动物的侵害较少。临床特征是口腔黏膜、鼻、蹄和乳房皮肤发生水疱或溃烂。
1 流行特点
多种偶蹄类动物易感,家畜中牛最易感,其次是猪,再次为绵羊、山羊和骆驼,仔猪和犊牛易感性强且死亡率高。病畜的水泡皮,水疱液,奶,尿,唾液和粪便含毒量最高。牧区的病羊因症状轻微易被忽略,可成为羊群中长期的传染源。病猪的排毒量远超过牛和羊,在本病传播中起重要作用。一般认为疫苗毒株的散毒和变异是引起口蹄疫爆发的主要根源。传播方式主要是直接接触传播,通过各种媒介物经消化道和呼吸道感染也较常见。
本病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流行迅速,在草原牧区多呈大流行方式,也可跳跃式传播。本病的发生没有严格的季节性,但其流行却有明显的季节规律,一般在冬春季节较易发生大流行,夏季减缓或平息;此外,口蹄疫的散发和流行有明显的周期性,一般每隔1~2 年或3~5 年流行一次。
2 临床症状
2.1 牛
潜伏期一般 2~7d。体温达 40~41℃,食欲减退,在唇内、齿龈、舌面和颊黏膜形成水疱,自口角流出多量泡沫样口涎,水泡破溃形成浅表红色烂斑,此时体温降至正常。在口腔发生水疱的同时或稍后,蹄部也发生水泡及烂斑。烂斑逐渐愈合,全身症状逐渐好转,病牛约经一周可痊愈。如继发感染则患部出现化脓、坏死,严重者可致蹄壳脱落,病程可延长至2~3 周或更久。乳头皮肤也可发生水疱。孕牛可发生流产或早产,严重可引起死亡。犊牛多发生恶性口蹄疫,水疱症状不明显,主要表现出血性胃肠炎和心肌麻痹。
2.2 羊
潜伏期1 周左右,发病率较低,症状较轻。绵羊多以蹄部病变为主。吮乳羔羊因出血性胃肠炎、心肌炎而死亡。山羊较绵羊症状轻,常见口腔发生水泡和烂斑。
2.3 猪
潜伏期1~2d。症状与牛相似,以口腔和蹄部水疱为主要特征。鼻镜和乳房上也常见到水疱。吮乳仔猪常因出血性胃肠炎和心肌炎而突然死亡。
3 病理变化
除口腔、蹄部的水疱和烂斑外,在咽部、气管、支气管和偶蹄类动物的前胃黏膜可见圆形烂斑和溃疡,上盖有黑棕色痂块;真胃和大小肠黏膜呈出血性炎症;重症病死牛,心包膜有弥散性或点状出血,在心肌切面有灰白色或淡黄色的斑点或条纹,称为 “虎斑心”。心肌松软似熟肉样变。
4 诊断
4.1 初步诊断
根据流行病学特点,传染迅速,病理变化特点及主要侵害偶蹄类动物,典型症状 “虎斑心”作为初步诊断依据。
4.2 实验室诊断
应取新鲜偶蹄兽水泡皮5~10g,至于含50%甘油生理盐水灭菌瓶内,或取水疱液做病毒的分离、鉴定和血清型鉴定。方法有补体结合试验、病毒结合试验等。
口蹄疫与牛瘟、牛恶性卡他热、传染性水疱性口炎等疫病易混淆,应当认真鉴别。
5 治疗
治则:冲洗口腔,消肿排脓,清热解毒。
(1) 患畜口腔用0.1%高锰酸钾溶液冲洗后涂抹碘甘油。
(2) 3%来苏水溶液脚浴后擦干,涂布松馏油或鱼石脂软膏。
(3) 如果患病畜乳房出现病变,可用浓度为2%~3%的硼酸水对患处进行冲洗,涂布青霉素软膏。
(4) 西药治疗:肌肉注射板蓝根注射液,0.2ml/(头·kg);鱼腥草注射液与青霉素配合使用,每千克体重鱼腥草0.1ml,青霉素3 万IU。
(5) 中药治疗:药用二花、黄芩、黄檗和山枝各 30g,黄连、乳香、没药和甘草各 20g,石膏 50g,地丁、鱼腥草、板蓝根、花粉、牛籽和黄芪各 40g。煎水取汁,候温灌服,2 次/d,1 剂/2d,连服两剂。经治疗患畜症状有所好转。继续用药:石膏、板蓝根各 80g,生地、栀子、桔梗、黄芩、元参、牛籽、薄荷、黄檗、赤芍各 40g,知母、连翘、豆根、二花和大黄各30g,甘草 20g,黄芪 60g,公英 50g。(注意:大黄,孕畜深用) 煎水取汁,候温灌服,2 次/d,1 剂/2d,连服两剂。后经再次诊断和隔离观察一段时间,病畜逐渐痊愈,精神和食欲明显好转。
6 综合防治措施
6.1 常规预防措施
(1) 加强饲养管理,圈舍清洁干燥,粪便及时清除,做堆积发酵处理,做好环境卫生和供给优质饲料。
(2) 制定严格的消毒制度:严格的消毒制度,及时切断传染源,有效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3) 每年做好疫苗的免疫接种工作:猪O 型口蹄疫合成肽疫苗,耳根后深层肌肉注射,无论大小每头猪接种1ml;牛、羊O 型口蹄疫亚洲I 型灭活疫苗肌肉注射,无论大小每头2ml,羊每只1ml。
(4) 认真检疫。
6.2 防治措施
(1) 本病目前尚无有效治疗方法,对症治疗只能减轻病畜的症状,不能阻止本病在畜群中传播。
(2) 禁止引进疫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
6.3 控制措施
一旦发生疫情,或出现疑似口蹄疫症状时必须立即上报疫情,迅速确诊,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实施严格的隔离封锁措施,禁止人、动物和动物产品流动。在严格封锁的基础上对患病动物和同群动物全部扑杀销毁,并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剩余的饲料、饮水、场地、患病动物污染的道路、圈舍、动物产品及其他物品进行全面严格的消毒;对污染场所、器具用2%氢氧化钠,10%石灰乳或2%福尔马林进行彻底消毒;毛皮可用高锰酸钾、甲醛进行熏蒸消毒,肉品用2%乳酸或自然后熟产酸处理;粪便采用堆积发酵处理。对疫区和受威胁区内尚未发病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当疫点内最后一头患病动物被扑杀或痊愈后,经过该病一个潜伏期以上的观察、检测,未在出现患病动物时,经彻底消毒清扫,由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经原发布封锁禁令的政府发布解除封锁,并通报毗邻地区和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