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政府购买服务新模式质量监督工作实践
2020-12-15李傲森宋笑寒李友泉
李傲森 宋笑寒 李友泉
摘要:2015年,湖北省水利厅在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中,采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形式选定了购买服务单位,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提供服务。简要介绍了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政府购买服务的特点和优势,阐述了政府购买服务的组织形式和主要监督工作方法,总结了该工程政府购买服务的实践经验。实践表明,这一模式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改善了公共服务供给,是实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发展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
中图法分类号:TV512文献标志码:ADOI:10.15974/j.cnki.slsdkb.2020.11.015
Abstract:In the construction of North Hubei Water Transfer Project, Hubei Water Resources Department selected quality supervision unit through government procurement open bidding to provide quality supervision service in 2015.This paper briefly introduces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advantages of government purchase service, expounds the organizational forms and main supervision working methods of government purchase service, and summarizes the practice experience of government purchase servic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North Hubei Water Transfer Project. The practice showed that this model promoted th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ment functions, improved the supply of public services, and is an effective way for the development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 the construction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
Key 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quality supervision;mode of government purchase service; North Hubei Water Transfer Project
1 工程背景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属全国172项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之一,以下简称“鄂北工程”)水源地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同属丹江口水库,该工程是在不影响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调水规模的前提下,通过工程措施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规划》中分配给湖北省的11.07亿m3,以及通过置换汉江中下游干流供水区水源调剂出来的约2.91亿m3,共计13.98亿m3水量,在保障唐西引丹灌区供水6.28亿m3的基础上,引调7.70亿m3水量到鄂北地区(泛指襄阳、随州、孝感3市北部地区)进行水资源配置,以解决鄂北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从而满足受水区生活、生产以及生态用水需求,是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基础工程。
鄂北工程以丹江口水库清泉沟隧洞为起点,自西北向东南横穿鄂北岗地,止于孝感市大悟县王家冲水库,由水源地取水建筑物、输水明渠、暗涵、隧洞、倒虹吸、渡槽、节制闸、分水闸、检修闸、退水闸、排洪建筑物及王家冲水库扩建工程等10多种工程建设类型组成,设计供水人口482万人,灌溉面积24.23万hm2,输水干线总长约270 km,总工期为45个月,核定总投资逾180亿元。工程规模为大(2)型,被誉称为湖北省水利的“一号工程”。
2015年,湖北省水利厅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为指导,在鄂北工程建设中,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形式选定购买服务单位(采购编号:WHZC-ZB2015-883-1),为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提供服务,开创了水利系统引入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的先例。
笔者根据几年来参与该项监督工作实施过程的实践,探讨如何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新模式下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2 政府购买服务的特点和优势
2.1 特 点
(1)实行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对象,增加了竞争激励机制,选定的服务对象具有一定优势。
(2)双方以合同方式进行管理,约定了服务对象的服务范围、职责与權限。
(3)约定了配置人员,优化了服务对象人力资源配置,配备了足额的人员数量及高素质的技术人员。
(4)明确服务任务和质量目标,为工程质量保障与创优打下了良好基础。
2.2 优 势
(1)服务对象需按合同履约。与以往不同的是,购买的服务对象是以招标形式选定的,以合同形式约定了服务对象的责任和义务,实行了承诺制,签订了服务承诺函。
(2)参与服务的质量监督人员有一定紧迫感和压力感。政府购买服务的服务人员须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扎实的工作作风,过硬的技术本领和一定的监督工作经历,以“购买”作为压力,以“购优弃劣”作为动力,对实际监督工作起到鞭策作用。
(3)服务对象需要按上级要求实现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鄂北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以下简称“鄂北工程项目站”)工作实际,制定了《质量监督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质量监督项目站工作职责》《内业资料人员岗位职责》《廉洁承诺书》等16项工作制度,以约束自身行为,规范监督工作。
(4)规定了较高层次的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测。鄂北工程项目站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进行监督检测,从工程开建至主体工程完工,监督检测发现40多项问题,由项目站会同湖北省水利厅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省中心站”),责成法人单位将这些问题整改到位。
(5)约定了特别服务事项。根据合同条款,鄂北工程项目站对项目法人、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参建方执行《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监督,主要检查参建各方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是否专门设置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与检查的环节与要求,参建各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是否严格按强制性标准执行;不定期对监理单位平行检测和施工单位的自检实验室进行突击飞行检查,核查检测数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操作过程是否规范,数据是否真实,结果是否准确等;检查工程内业资料,特别是有关工程的原始记录、施工和监理等日志资料是否健全完整、是否能真实反映工程建设情况等。
(6)强化了信息交流形式。①工作汇报制度,鄂北工程项目站每月定期以书面形式向中心站汇报工作情况,遇到问题及时请示。②学习先进经验,取长补短,优势互补。③加强与项目法人的联系与交流,不定期参加项目法人召开的月工作例会,及时了解掌握工程中存在的问题。④聘请专家指导,自2015年鄂北工程项目站组建以来,每年都聘请水利部专家进行指导,认真汲取专家提出的改进意见。另外,该项目站还将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创建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验收工作信息网上传输等)融入到质量监督工作之中,创建了信息化、智慧化等质量监督工作新手段。
(7)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为准绳,客观公正处理发现的问题。在鄂北工程项目站处理问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把问题记录清楚,弄清存在的问题事实,通过声、影像拍照或复印资料等方式保留资料原样,并得到责任单位认可;②对照相应的规程、规范及设计图纸,查出问题症结;③本着解决问题,保证工程质量的原则来处理问题。做到问题整改到位,资料闭合齐全。这样既有利于清晰反映问题的处理过程,又能通过整改使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得以有效解决,从而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3 鄂北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实践
3.1 政府购买服务的组织形式
为解决工程战线长而政府在编质量监督机构人员不足的问题,湖北省水利厅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选定黄河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鄂北工程的质量监督服务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该公司组建鄂北工程项目站,并依工程沿线分别设立丹襄、枣随、广悟3个质量监督项目组。该项目站配置工作人员12人,其中站长1人、副站长1人、监督项目组组长3人、技术专家2人以及质量监督员5人,均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任职资格。鄂北工程项目站业务上受省中心站直接领导。
3.2 主要监督工作方式
鄂北工程项目站以“站长管站、组长分片、人员分开”的管理框架,对长约270 km的工程建设战线实行全方位管控,并按照“重点工程部位重点监督、一般工程地点巡回监督”的原则,使监督工作随工程建设的进展覆盖到位。
(1)按照鄂北工程项目站制定的《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每月定期开展质量监督巡查,分丹襄、枣随、广悟3个质量监督项目组分别进行。
(2)巡查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暗访与重点约谈相结合的方式。 巡查人员以听取汇报、座谈了解、调阅监理日志、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成果、有关工程质量文件或资料等方式,将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法人或相关责任单位,要求其督促并限时整改。发现严重的质量问题进行约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上级指示和要求落实到位。
(3)工程开工前对项目法人的质量检查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体系及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形成成果存档备案。
(4)工程开工后对工程项目划分方案、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进行审核确认;参加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核查相关的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根据设计图及相关的规程、规范、评定标准进行检查复核,核定(备)其质量等级。
(5)不定期列席监理例会、项目法人召开的月工作例会以及设计技术交底会,实时掌握工程建设中的质量信息。
(6)下发《工程质量现场监督检查意见表》和《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提出质量监督整改意见和要求,及时填写《质量监督工作日志》。
(7)向主管部门报送《质量监督月报》《质量监督检测报告》等监督成果。
4 实施效果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5年12月以来,鄂北工程项目站巡查、检查工程全线150多次,突击暗访监督80多次,约谈责任单位及人员20多次,发现问题 4 500多宗,下发《工程质量现场监督检查意见表》1 500余份,参加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600多次,核备单元工程资料850多份,核备分部工程资料320多份,参加项目法人召开的月工程例会、监理单位召开的周例会及设计单位召开的技术交底会共计50多人次,对工程资料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的检查起到了重要作用,更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起到了较大的助推作用。
5 结 语
湖北省水利厅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鄂北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服务对象,约定了服务对象的范围及职责,实行了合同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为保障工程质量打下了良好基础。工作实践表明,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新模式下的质量监督工作,能够有效发挥社会力量在公共服务中的作用,提高供给水平和效率,从而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及自身运作方式改革,提高了政府管理水平和服務社会效率。
(编辑:唐湘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