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民商法中诚信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
2020-12-15祝丽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快速提升,在社会的发展过程当中,诚信机制的有效构建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国家将诚实信用的原则和民商法进行了有效的结合,从而使民商法能够对社会生活以及市场秩序进行更加稳定的维护,提升民商法的社会作用和价值。本篇文章主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针对民商法信誉系统的构建以及相关条件的不足进行了深入探究,为诚实守信基本准则之下的民商事法律完善路径提供相关的建议意见。
关键词:民商法;诚信信用;原则;内涵;完善路径
前 言
诚实守信准则在我国司法领域当中,是一种民事立法价值的追求,不仅如此,其在物权法以及债权法当中都有着非常关键的地位。在市场经济体制当中,民商法属于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最为基本的法律,其全面的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和相关法律,建立制定民商法,需要诚实守信的基本准则,但现如今诚信准则还有诸多的问题和不足,需要改进和优化。
一、诚实守信准则的基本内涵概述
诚实守信准则已经成为了民法通则的重要准则之一,法学家也对诚实守信准则进行了深入性的研究和探索,但是诚实守信准则却还未形成系统化的理论及内涵。
针对与诚实守信准则的基本内涵,在我国大多数民商法研究学者对于其有基本的定义解释。其一是对于条款的定义,普遍认为诚实守信准则在本质上是一种法律条款,尽管未对其赋予有效的定义,也未进行明确的拓展,但是引导当事人的民事行为却是法律条例的重要作用。另外,法官还被赋予了自由裁量权,在具体案件之中,法律一旦出现了调整空白,那么便可用道德去评判和定义社会的公平以及公正性。其二是语义上的注释,规定了信誉准则,必须是民事行为当事人以及参与者必须要遵守的准则,其也是诚实守信准则的本质所在,金还强调了对于任何形式的欺诈行为都必须进行强烈的反对和遏制,从语义上的解释更加深化了诚信信誉准则的基本要求,对于人们的日常行为,有着良好的约束作用[1]。這种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程度得以提升,才能使整个民族的精神世界得到提升和改善。其三是,立法者的意愿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诚实守信的基本准则和意愿,以诚实守信基本准则全面维护立法者的意志。其四是双重角色定义,在社会中诚实守信规则主要具备两方面的社会效应,该规则不仅仅只是人民群众心目当中的道德标准和尺度,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安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有力武器,其具备法律法规强制性以及社会道德调整性两方面的双重效力。由此可见,诚实守信准则在民商法之中的应用,具备强有力的价值意义,能够使民商法发挥其最大的效力,从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
二、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应用下的问题研究
尽管在民商法之中应用诚实信用的原则,能够提升民商法的社会价值和效应,但是在实际应用的过程当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需要得到优化和升级,以此增加民商法的应用价值,其主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相关法律体系支撑的缺乏。现如今,针对我国民商法开展的研究分析过程中可以得出,一部分在诚实信用方面的原则已经上升到了法律层面的高度,并且得到了肯定,国家也针对这一方面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支。放眼全国范围之内,据不完全统计,民商法数量超过了100部,没有统计在内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数量更多[2]。因为诚实信用的下位原则,在应用上的范围还不够广泛,因此,从立法的层面上看,诚实信用原则还不具备构成下位原则的条件。
(2)发展序列方面滞后的问题。诚信准则是国家民事立法环节当中较为重要的价值准则之一,在我国债权法及物权法都有着相对独立的诚实守信选择系统,但在民商法之中,却存在滞后的情况。根据现如今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来看,与诚实信用原则相关的立法虚伪,在设置上仍然存在着相对滞后的问题。在我国的民法通则之中,关于民法原则的基本内容,序位的设置主要以自愿以及公平和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四个方面为主。从虚伪的排列顺序可以得出诚实信用,被安排在了序列当中的最末尾,基于排序的角度出发,这种排序顺序也从某一角度体现出了诚实信用原则存在滞后性的弱点。
三、建立健全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方面的措施分析
(1)进一步明确基本内涵和概念。法律概念可以称得上是法律层面上的具体定义,其也是法律形成和应用的核心要素之一。现如今在法律具体施行的现实环境当中,必须要求法律工作者能够依照现实的需求,形成概括性质的专业性术语,并将其整合而成较为抽象的概念定义,如此一来,就能够构建,形成特定法律含义的概念性内容。在当今法律制定以及现实使用的环节当中,过去来说法律概念在具体的应用过程当中显得更加深刻,并且意义和作用更大。利用法律进行合理的修订,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国家现行法律条规的有效性,更加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日常工作行为需求。在基本内涵以及概念得到进一步明确的前提之下,居民可对常规的法律知识进行有效的了解,从而更加清晰的认识到法律的实质[3]。司法体系也能够在认知法律概念的基础之上对事物进行相关的法律研究分析,从而构建相关的司法判断系统。
(2)完善《民典法》的内容和体系。从社会的层面出发,《民典法》不仅仅只是一部法律著作,其还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我国民法的核心价值观念,以及更高层次的法律精神。在法律准则当中,应当提升对于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视度,不断提高其地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将其序位为设置在第一位,如此一来,才能够更加体现出我国法律体系对于城市信用原则的重视度,只有将其以法律的形式进行定位,才能够拓宽诚实信用原则,在居民日常生活当中的应用,提高其应用价值。
(3)构建诚实信用体系,加大诚信执法力度。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具体过程当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关于市场经济信用方面的问题,例如我国曾出现的苏丹红以及三聚氰胺之类的市场经济信用问题,如何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此类事件的发生几率,维护社会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需要对我国发展的现实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并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实信用体系,对于诚实信用体系构建以及应用的意义进行深入的探究和分析,明白其存在的具体价值和意义,才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障社会的稳定运行[4]。另外,在诚实信用准则实际应用的过程当中,应当加大执法力度,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姑息,全面做到有法必依以及违法必究的目的。
四、结语
综上所述,民生法制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有着良好的价值和作用。我国自进入21世纪之后,社会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并在发展的过程当中不断朝着纵向方面进行延伸和拓展,而在此过程之中,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关于市场经济发展方面的诚实信用问题。为了使市场经济体系的构建更加科学合理,进一步维护市场经济发展的平稳运行,达到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国家的相关法律部门应当将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内涵与本质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只有将诚实信用原则的定义和内涵进行明确,才能够让人民群众认识到诚实信用原则的价值作用,明确自身的责任,执法部门也更加清楚自身的职责,保障日常生活中民商事活动的平稳进行。
参考文献
[1] 许扬洋. 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与完善策略分析[J]. 职工法律天地:下, 2018, (04):171-171.
[2] 张雪. 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的有效路径分析[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8, (36):P.196-196.
[3] 马骁骁. 关于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的研究[J]. 法制博览, 2019, (31):109-110.
[4] 姜睿明. 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法中的内涵和实施方法[J]. 法制博览, 2019, (02):187-188.
作者简介:祝丽,女,出生年月:1984-02民族:汉,籍贯:山东梁山,毕业院校:山东农业大学;专业:法学,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