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图书馆读者信息道德教育问题及建议
2020-12-14贾春勤
贾春勤
摘 要:21 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高校图书馆在读者的信息素养教育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在教育内容方面存在着忽视信息道德培养的倾向。文章分析了信息道德的内涵,指出读者存在信息道德意识薄弱、信息道德活动不遵循规范的问题,提出图书馆可通过创造良好的信息道德环境以及增强信息道德教育内容予以解决。
关键词:读者教育; 信息道德 ;信息道德教育
1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与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用户需求的不断增加,我国高校图书馆在用户信息素养教育内容方面也更加丰富。开始时重点介绍纸质印刷型文献的检索方法与技能,后来逐渐增加了国内外常用数据库的检索知识、网络信息资源的使用技巧、论文的撰写与投稿等相关内容。虽然到目前为止,信息素养尚没有一个统一概念,但从我国学者对信息素养的分析来看,它应包含信息意识、信息知识、信息能力、信息道德等四个方面的内容。[1]也就是说,图书馆开展信息素养教育不仅要让用户具有信息资源知识,掌握信息资源的检索、获取与利用能力,还要注意培养用户的信息意识和信息道德。而图书馆目前用户信息素养教育中,这两方面的内容却偏少。[2]本文在分析信息道德内涵基础上,指出图书馆应加强信息道德教育的原因,并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为同行借鉴提供帮助。
2 信息道德内涵
2.1信息道德概念
信息道德是指整个信息活动中的道德,它是调节信息生产者(拥有者) 、信息加工者、信息传递者及信息使用者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3]即信息用户在发布、传播、查找、获取和利用信息的过程中应遵循一定的道德行为规范。如遵守各国信息传播与使用的相关法律和规定;在信息创造、信息传递、信息使用时能正确处理各个方面的关系及自身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不发布和传播封建迷信、虚假言论、淫秽信息;查找信息时要通过正规渠道,不要非法进入没有权限的系统;不探寻他人的隐私、商业机密;获取和利用信息时要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保护知识产权等。
2.2 信息道德三个层次
信息道德包括三个层次,即信息道德意识、信息道德关系和信息道德活动。信息道德意识指与信息有关的道德观念、情感、信念等,是信息道德的第一层次。信息道德关系位于信息道德的第二层次,指建立在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基础之上的,以一定的信息道德规范形式表现出来的个人之间、组织之间、个人与组织之间的信息关系。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被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所决定、所派生出的人与人之间的信息关系。信息道德活动是信息道德的第三层次,包括信息道德行为、信息道德评价、信息道德教育和信息道德修养等。信息道德行为是指人们在信息交流中所采取的有意识的、经过选择的行动;信息道德评价指依据一定的信息道德规范对人们的信息行为进行的善恶判断;按一定的信息道德理想对人的品质和性格进行陶冶就是信息道德教育;信息道德修养则是人们对自己的信息意识和信息行为的自我解剖、自我改造。 [4]
3 图书馆应加强信息道德教育的原因
3.1 读者信息道德现状
当前读者的信息道德状况普遍不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信息道德意识薄弱。图书馆的读者对象多为在校大学生,他们的心理情感尚不成熟,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及匿名性使得其真实身份被掩盖,道德主体变得模糊不清,再加上社会监督机制的无力,使得一部分学生在网上 “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如:或好奇或想显示自己的能力而盗用别人的QQ号、银行密码,非法侵入他人电脑探寻隐私或搞破坏,随意转载别人的作品而不署名,在微薄、论坛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传播虚假、淫秽信息等。第二,信息道德活动不遵循规范。有的读者搜索信息时,会通过非正当的手段进入没有权限的系统而随意下载。在获取信息时,不懂得资源共享。在阅读的书刊上乱写乱画,甚至偷去书刊。在利用信息时,不尊重知识产权。还有些读者为了完成论文而修改或者捏造实验数据、弄虚作假,甚至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
3.2图书馆信息道德教育缺失
图书馆通过多种形式向读者开展信息素养教育。利用新生入馆教育介绍图书馆的馆藏布局、规章制度、电子资源;举办各种学术讲座讲解网络免费信息资源、图书馆订购的电子数据库的查找与利用;开设文献检索课向读者系统教授各类信息源以及数据库的使用方法;条件好的图书馆还开通了在线信息素养教育,指以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数字通讯技术和数据库等现代技术为手段,通过互动式网络教学的方式来培育和提高用户的信息知识、信息意识、信息能力和信息道德的一种新的教育模式,使读者在方便时可自主学习。虽然形式多样,但从其内容可看出:图书馆开展信息素养教育偏重于检索的方法和技能,忽略了信息道德规范教育。
4 图书馆加强信息道德教育的措施
4.1创造良好的信息道德环境
图书馆蕴藏着丰富的知识宝藏,各种优秀书刊对于读者高尚思想品德的养成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图书馆要做好书目导读工作,当信息的导航员。精心挑选名人传记、优秀的文艺作品引导读者阅读,使他们在得到美好的精神享受的同时又陶冶了高尚情操。通过开展“文明读者”评选活动使读者了解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了解利用图书馆获取知识时哪些行为是文明的、哪些行为时不道德的。可不定期进行辩论比赛,让读者对现实中发生的信息道德热点问题进行辩论,使他们在搜集资料及争辩的过程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还可通过参考咨询服务, 引导读者以积极的心态和正确方式获取信息。
4.2 增強信息道德教育内容
在图书馆开展信息素养教育的各种形式中增强信息道德方面的内容。对新生进行入馆教育时,除了向读者发放读者手册,举办讲座、现场观摩外,还可把相关内容做成视频或课件放在网上供读者学习。新生只有在网上完成考核,才能自动开通借阅权限,这有利于读者更好地学习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良好信息道德培养的开端。文献检索课教学中和举办讲座时,可增加有关学术规范和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如讲授如何撰写论文时,告诉读者怎样标引参考文献、怎样添加注释、哪些行为属于抄袭和剽窃等。讲授专利知识的时候,可从法律和技术两个角度详细介绍专利权的相关知识,让读者于道德上尊重、法律上的保护首创者及所有者的权利,将侵犯知识产权视为不道德行为。在开展在线信息素养教育时,可在图书馆的网页增加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链接。如《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等。也可在网上开辟专门的信息道德版面,发布社会上发生的信息道德典型案例,并以此为出发点展开话题讨论,从而帮助读者了解信息与信息技术使用的相关法律及道德伦理,使他们在发布、获取、传递和使用信息资源时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
参考文献:
[1] 闵红武.十年来我国高校图书馆信息素养教育研究综述[J].图书与情报,2008,(4):63-67
[2] 彭奇志,沈艳红,严而清等.从信息检索教材审视信息素质教育的变革与发展[J].图书馆建设,2010,(10):98-102.
[3] 邹志仁.试论大学生的信息素质教育[J].大学图书馆学报,2000,18(3):61-63.
[4] 张立彬,齐景红.信息道德建设刍议[J].图书与情报,2006,(3):19-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