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大力推进桂林清廉村居建设
2020-12-14彭石军
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之路,要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实现乡风文明,农村基层政治清明。广西桂林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总要求,推进反腐败向纵深发展,政治生态明显好转。其中亮剑“微腐败”,建设桂林清廉村居,对于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振兴乡村大发展,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乡村全面振兴战略,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要实现这样一个宏伟目标,就得在广大农村打造清廉村居,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近些年,桂林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剑指村级“微腐败”,成效明显、百姓满意,然而,还有一少部分村级干部,罔顾党纪国法,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损坏百姓利益,挥霍群众对党的信任,啃食群众的获得感,玷污党和政府形象,严重影响了农村基层的良好政治生态,对桂林实施乡村振兴造成了极大的障碍。进入新时代,亮剑农村“微腐败”,打造桂林农村基层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建设清廉村居,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拓展的重要抓手,也是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迫切需要。
桂林清廉建设的现状
为了进一步提升桂林廉政文化“软实力”,打造“桂林版本”的廉政文化“升级版”,桂林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总要求,着力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廉政思想的当代价值。自十八大以来,全市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进景区”“进讲坛”的“八进”宣传;[1]举办一系列廉政文化活动,如拍摄大型历史廉政剧《一品油茶七品官》、桂剧《大儒还乡》等一系列廉政文化剧作;创作编排了《擦鞋》《廉政交响曲》《姥姥门前看大戏》等数十个富有生活气息、时代特色、内容丰富的廉政文艺节目;开展主题为“廉洁桂林,你我同行”的诗歌朗诵会与廉政书法展览会;先后在桂林17个县区打造陈宏谋宗祠、桂林古莲文化街、灵川江头村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兴安红廉教育、资源县廉政文化长廊、桂林廉政中心等21个基地,构建了与桂林现代化国际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生态山水名城“三个名城”建设相得益彰的廉政文化建设大格局,凝聚了“清廉漓江,务实桂林”的正能量,桂林市政风行风明显好转。
然而,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得客观看待桂林农村的村级“微腐败”还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从桂林市纪委监察网了解到,2019年2月至2019年8月,短短七个月的时间里,有60多名村两委干部不同程度地违反党纪国法而受到处分,说明村级“微腐败”依然严重,对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是一个很大的障碍。村两委干部“微腐败”的主要表现:在职责上,服务意识不够强烈,漠视老百姓的艰难困苦,帮百姓办事拖拉、懒散、不作为;在扶贫中,虚报扶贫人数、乱报扶贫项目、套取扶贫资金;在村级“三资”管理中,强占掠夺、贪污私存、损公肥私;在土地征收中,虚增面积、公款私分、优亲厚友、擅自发包;在惠农领域,贪污挪用、层层截留、吃拿卡要等现象突出,如不及时给予惩治和根除,则有“巴豆虽小,也能乱肠胃”、“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进而侵蚀党风政风的千里长堤,对广大农村的社会文化与社会风气构成巨大的破坏。
桂林村居干部不廉的原因分析
(一)财务管理混乱
村級财务是“微腐败”的高发地、易发地,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虽然桂林在全市实施了“村账乡管”制度,但这一有效制度没有很好地落实,基本上形同虚设,没有起到很好的约束作用,加上村极会计人员大都由村支部书记与主任指定村民当选,绝大部分为非财会专业人员,既无会计从业资格证,又缺乏高素质的文化水平,因而对财务相关知识缺乏足够的了解,加上大多村支部书记与村主任随意操作账务,进账无依据,出账无计划、无预算,对上级部门拨下的资金和村集体的收入不进村居的账户,在账外随意开支或巧立名目私吞公款,而财务人员在审核方面不严不实,程序不规范,甚至帮助其造假,导致白条报账或者虚假发票报账严重,形成了财务管理的一大漏洞。[2]
(二)监督作用乏力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须会导致腐败”,这是我们在反腐斗争中的深刻体会。村民资产,扶贫对象、补贴发放、低保办理、土地征收等等,这些都要经过村委会具体确定并落实,而在此过程中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弱化,具体表现在:上级“监督过短”,县级纪委、监察以及审计部门,由于“天高皇帝远”,难以及时准确掌握基层权力运行状况,容易造成政务信息不对称,村干部与乡镇干部并非直接的上下级关系,因而乡镇党委、纪委监督功能难以有效发挥,部分乡镇领导又存在错误的思想,觉得村干部待遇过低,偶尔贪点小钱无关紧要,如果过于限制,怕引起村干部的不满,以后的农村工作很难开展,因此能包则包、能捂就捂,放纵他们,任其发展蔓延,最后“积病成疾”;下级“监督不敢”,广大村民出于害怕村干部打击报复心理,不敢对他们实施有效监督;同级“监督太软”,全市大部分村监会成员都是由村两委干部通过各种渠道操纵而当选,他们与村两委干部关系紧密,碍于情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能很好地对其监督。缺乏对村干部权力的制约与监督,致使村干部权力过度集中,用钱一支笔,决定一句话,损害群众利益的贪腐行为时有发生。
(三)法纪意识淡薄
古语云“法者,天下之仪也”。村干部法纪意识淡薄是村级“微腐败”的关键点。对桂林十八大以来受处分的70名村干部进行研究,68%的村干部只有初中以下学历,小学学历的占到了43%,在他们的忏悔中有一个共性原因,那就是法律法规不很了解。2017年对53个行政村的现任村支书与村主任调查了解到,村支书与村主任有百分之62%的年龄都在50岁以上,40岁以下的只有15%;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只占16%,还有三个村的村主任小学都没有毕业。高年龄、低文化水平的村两委干部,伴随的是法治意识淡薄,民主意识不强,对土地管理、资源保护、职务犯罪等政策、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在村级事务管理中的工作方式较为简单粗暴,加强自律和接受监督意识较为缺乏,有的不按法规制度办事,独断专行,搞特权和“一言堂”,认为“鼠窃狗偷”问题不大,“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是大事”,这种不良心态一旦形成,便走向了违法违纪的贪腐深渊而无法自拔。
大力推进桂林清廉村居建设的有效对策
(一)制度固廉,规范财务程序
村级财务管理往往是财经纪律贯彻落实的薄弱环节,是关系到塑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最后一公里”。各乡镇应制定和完善一系列切合村级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比如说村级财务公开报审制、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现金存款管理制度、物资财产清查制度、村居会计员持证上岗制度,档案保管制度、重大项目招投标制度等,促进村级财务的健全和规范。严格执行“村账乡管”制度,规范报账程序,村居日常活动开支按照“先批后用,先审后用”“审后报账”的原则,由村居提出用款计划,经乡镇核算中心审批后拨付给各村居,单项开支在一定金额以上的,需镇主要领导批准。在审后报账上,要明确每张票据必须由村两委干部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联签才能报销,杜绝村党支部书记一支笔现象。村级财务公开报审应在每季度末进行,由村党支部负责召集,村两委、村监会成员和全体村民代表参与,其他党员、群众列席旁听,村监会主任负责唱账,举行公开报审等形式,对单据有异议的,由经办人当场作出说明后,提交村民代表进行表决,表决通不过的,一律不得报销入账。只有完善了财务制度,规范了流程,才能让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才能从最大程度上堵住贪腐“漏洞”。
(二)监督促廉,强化监管力度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好坏在于监督,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因此治理村级“微腐败”的根本在于“控权”,在于有效监管 。
一是完善村级监督体系。努力拓宽监督渠道,完善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实施与监督体系,真正发挥村监会的监督作用,村监会主任由乡镇纪检员兼任,监委会成员由公道正派、敢于担当的村民代表、驻村干部、乡贤名人等组成,把单纯的党务监督、村务监督、财务监督整合到村监会,明确定位村监会接受乡镇纪委和村级党组织“双重领导”,以乡镇纪委为主,负责全程监督村级所有事务,真正做到村监会“愿监督”“敢监督”;进一步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下派第一书记、全体村民与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内外结合、上下贯通、全方位立体监督体系,构建不能腐的防预机制。
二是强化监督力度。把整治村级干部“微腐败”问题作为贯彻从严治党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保障,各级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统筹调度,集中主要力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县、乡党委、纪委要加大对村级事务的巡查力度,发挥“巡视”与“微巡查”利剑作用,将村级“微腐败”纳入党委、纪委巡视重点,开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错时交叉检查,随机抽查、走访群众及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渠道。紧盯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紧盯村居“三务”公开内容及真实性、及时性,村级财务收支、村级扶贫项目落实、建设项目开展情况等村干部工作清单进行监督全覆盖。加强对村干部的经济审查,实行任期内年度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凡用必审,先审后用,凡离必审,先审后离,这种审查不走过场,不搞形式,重在实质,[3]通过多种手段与方式,深挖细查、不留死角,把农村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扎紧制度“笼门”,最大限度地减少村干部贪腐行为。
(三)文化育廉,倡导廉洁风尚
文化的本质就是“化”人,浓厚的清廉文化氛围对基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廉洁风尚培育要深入开展“树清廉之风,创廉洁之气”活动,深入挖掘桂林村居“廉文化”“孝文化”“合文化”“红文化”等等,扎实开展村居廉政“微文化”宣教阵地建设,广泛利用广场显示屏、沿街围墙、机关走廊、路灯灯杆、小区公园、居民楼道、路旁绿化带、乡土教材等载体,塑造廉政典型人物雕像;制作廉政文化宣传展板,植入清廉文化、优秀家风家训文化、习近平反腐语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风采等一大批清廉文化典型;打造清廉讲堂、廉政书屋、廉文化长廊、廉政物语园、廉政陈列馆,推进“一乡一品”“一村一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建设。积极开展廉洁文化活动进村居、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庭院、进景区、进讲坛宣传活动,举办廉洁书法展、廉洁剪纸比赛,廉洁朗诵比赛等大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活动。通过一系列清廉文化的挖掘、培育、宣传,让清风正气在润物无声中浸润农村基层干部与群众的日常生活中,让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从中收获道德的教化和廉政的熏陶,从而转变观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营造风清气正的村级政治生态环境,筑牢廉洁奉公的思想道路防线。
(四)惩戒醒廉,形成巨大震慑
农村治,则国治;农村安,则百姓安。 腐败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容,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中央要求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其中向纵深发展,也就意味着加大对基层“微腐败”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涉及老百姓身边的村级腐败的惩戒震慑力度。
惩治村级“微腐败”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要追究腐败分子的责任,也要追究基層党委主任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倒逼基层党委与纪委自觉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把治理村级“微腐败”,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村两委的执纪问责力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村干部严厉问责;对在扶贫领域、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优亲厚友、强占掠夺与“雁过拔毛”的贪腐问题,对胆敢动扶贫救灾、低保、养老等专项资金“奶酪”,连百姓救命钱都不放过的村级干部,必须严肃查处、快查快办。成都在这方面就是一个典型。2017年6月7日开始,成都市纪委、成都电视台每周联合推出《亮剑“微腐败” 成都在行动》栏目,点名道姓曝光市辖区近期查处的“微腐败”典型案件,吸引了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关注与好评,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因此,桂林市要对村居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查实必曝光,曝光必追责,努力做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方,让村干部心存敬畏,时刻树立法纪意识、底线意识、时刻以纪律之尺来丈量自己,以纪律思想来指导行动,营造不敢腐的政治生态环境和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让村级“微腐败”无所遁形。
总之,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人民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的最牢固根基,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桂林要实施乡村全面振兴,不仅要有农民富有,农村美丽,更要乡风文明,风清气爽,才能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保障乡村全面振兴落地生根,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与满意度。
注释
[1]文新军.打造“廉政文化”升级版 凝聚清廉漓江.务实桂林[N].桂林日报,2015.12(19):1.
[2]朱菊红.论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J].农民致富之友,2018(13).
[3]周建.如何发挥农村大监督在农村“小微权力”管理上的作用[J].江南论坛,2017(8):25.
作者简介
彭石军 中共桂林市委党校讲师,主要从事乡村振兴战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