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头的上限
2020-12-14
21世纪的前20年马上就要结束。站在这个时点,回顾中国的产业崛起,互联网无疑是最为耀眼的明珠。无论是市场的规模、企业的发展水平,还是商业模式的创新性,中国互联网一点都不输给美国同行。毫无疑问,我们早已崛起成为全球互联网势力的强大一极。
崛起的轨迹,也决定未来的变化。
可以这样说,上个世纪90年代以及两个世纪之交成立的中国互联网企业,基本上都是对标美国同类的产物。门户网站时代的搜狐、新浪和网易,或者搜索引擎百度,其商业模式和创业团队多是从美国直接“泊来”。
即使是阿里和腾讯这两家未来的超级巨头,它们在创业之初也一度在“学习和借鉴”之中陷入迷茫。最终,它们走出了自己的中国化之路:一个以第三方支付为切入点,构建电商交易的信用底盘,打造了自己的超级平台优势;另一个以即时通讯工具为入口,从游戏等领域赚取第一桶金,反哺自己成长为了“流量之王”。
当“中国化”成长路径不断循环强化,我们的互联网巨头们也开始愈发不同于美国同行。
首先,除了TikTok等极少数公司之外,中国互联网企业还很难算得上全球性企业。尽管它们的股权资金来源是全球化的,但市场却主要在国内,海外营收占比极小。而在10年前,谷歌的营收早已有一半以上来自美国之外。其他如亚马逊、Facebook、微软等公司,没有一个不是在纵横全球市场。
这种国际扩张乏力,内向深耕于母国市场的客观现实,逐渐使得我们的巨头具有了第二个不同于美国公司的特点—它们对国民生活的介入和影响程度,早已远远超过了美国同行。比如,我们网购的下沉力度,移动支付的渗透度,以及国民信息获取对互联网巨头的依赖度等,都远远超过美国。
一个经济体的运行靠“三流”—資金流、信息流以及物流,而今天来看,互联网巨头对这“三流”的影响程度与日俱增。于是,这也使得它们开始被赋予了经济之外的意义。换句话说,它们有了某种“准公共性”。
当大企业大到足以获得经济意义以外的影响力,那么它们面对的外部约束就会发生变化。至于这种约束是否会带来它们发展的“上限”,还要看它们如何重新审视自己的定位,以及调整过去的行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