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探析
2020-12-14苏衍纳
苏衍纳
摘 要: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诞生于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下,新时代其在推动农村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在介绍其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当前经济条件下其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探讨新时代如何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
改革开放后,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诞生。近年来其发展迅速,但是在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有助于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历史进程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农村实行改革开放后,原有的人民公社制度被废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渐确立。这一制度的实施提高了农户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家庭经济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村社会的进步。但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农业经济相对其他产业发展缓慢、农民增收乏力、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较大、城乡之间差距较大等。出现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前我国实行的是一家一户经营土地的小农经济经营方式。由于农业人口众多、人均农业土地有限、土地质量参差不齐等,农村土地往往被条块分割,缺乏规模效应,从而形成了小农经济经营方式。这一经营方式具有广泛性、分散性特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经营方式使小农经济发展方式与社会化大生产、农业经营方式的小生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市场、小农户与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企业、小农户与农业生产资料批发商、小农户与农业耕种收割组织、小农户与农产品销售企业、小农户与农产品销售中间商之间矛盾不断激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单个农户规模小、谈判能力低下、农户需要应对从农业生产到农产品销售的层层议价权,农民收入水平相对低下。在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甚至出现了农产品越增收,价格越下跌现象。农产品价格下跌时,农户损失较大。农产品价格上涨时,农户也难以获得较多收益,农民增收相对缓慢。而且我国已有的农产品市场+农户、农产品超市+农户、农业公司+农户、农业公司+基地+农户等农业经济发展方式,都没有解决我国农业生产的小规模、分散性等问题。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改革农业传统经营方式,不断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建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农业规模效应,提高农民的组织程度,以共同应对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并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程度。
1997年12月,浙江省台州市小稠枇杷合作社建立。2005年5月,浙江省台州市大红袍果业合作社工商注册成功。2007年7月,山东省德州市庆云中澳养鸭专业合作社成立。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历了从第一家工商注册,到首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宣布实施后的第一家工商注册,再到我国首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布实施后第一家工商注册。此后,发展越来越迅速。这一农业经济组织通过为入社农户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优质服务,促进了农业的适度规模化经营和集约化发展,推动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诞生以来,其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类型越来越齐全、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也越来越高。截至2019年12月,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合作社成员数为220.1万户。改革开放以来,其迅速发展进一步促进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其发展越来越多呈现出适度规模化、集约化、集体化、机械化、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科学技术现代化等特点。
(一)发展水平相对低下
由于发展历史较短,农民科学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合作社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水平低、配套设施不完善、政府的扶持力度仍较弱。受这些因素的影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存在着管理人员科学文化素质低、经营管理水平差、运营水平不高、规模小、资金短缺、参与农业产业化的水平比较低、在农业产业链上的影响较小、相互连接度不高等发展水平相对低下的问题。
(二)经营管理不规范、不科学
由于发展历史较短、农民科学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合作社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水平低、政府的监管力度仍较小。受这些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还存在着经营管理不规范、不科学的现象。主要是内部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等。
(三)存在违法经营、非法集资、骗取国家补贴等现象
由于相关法律不太完善、合作社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国家的扶持资金管理存在漏洞、政府的监管力度仍较小,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违法经营、非法集资等现象,甚至还有的人通过注册“空壳农民专业合作社”骗取国家补贴。
三、如何促进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一)尊重广大农民的首创精神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大农民群众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了伟大创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农村股份合作制、农民村民委员会、村民自治、“宅田合一”、农村土地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业产业化经营等,都是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这些伟大创造,都是我们党和政府尊重农民首创精神的结果。我们要在实践的基础上继续鼓励和支持农民的首创精神,鼓励农民在实践的基础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发展创新,继续鼓励和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新的伟大创造。
(二)加强对农民进行科学理论的指导
在我国,由于教育发展水平等历史因素影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人員的科学文化水平普遍比较低,文盲半文盲仍然较多,真正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懂管理的人员非常少。政府应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的科学理论的指导。例如,可以定期聘请相关农业专家等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进行科学理论的教育,提高他们的科学知识水平。
(三)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
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可采取以下措施:适度扩大涉农专业大学生的招生数量并提高培养质量,加强大学生农业实习基地建设,继续推广送科技下乡,鼓励农民接受继续教育,加大对农民的科技培训,实行涉农专业人士农业行业准入考证制度,通过各种渠道提高农村经纪人的科学文化水平,鼓励高校涉农专业优秀大学生积极指导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等。
(四)坚持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实践证明,家庭经营仍然是我国及世界其他国家农业经营的基本形式。家庭聯产承包责任制,是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在这一制度的基础之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我们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五)坚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通过改变技术、土地、种植结构,加强对农业的资金政策支持,适度扩大农业的种植规模,从而形成完整的农业生产模式,进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截至2018年年底,我国农村人口约6.4亿人,农业劳动力充足。在我国,农业土地除具有生产保障功能、经济收入功能外,还具有保障就业等功能。这就要求我国农业生产经营方面要实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以及农村劳动力的保障性就业。
(六)加强国家的引导、支持、帮助和监管
当前,我国很多地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存在着运营水平不高,发展水平低下,经营管理不规范、不科学,甚至非法集资、违法经营、骗取国家补贴等现象。要采取多种措施,引导其规范化建设、科学化发展。应在政策、资金、税收、金融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其与农产品市场、超市、农业企业等更好地对接与合作。同时,鼓励支持其他社会机构,如农业科技推广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等,加大支持力度。此外,还要不断完善各种配套设施,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工商监管、审计监管等行政监管力度。
(七)合作社要建立现代化的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管理机制
我国很多地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普遍存在着管理人员科学文化素质低、经营管理水平差、运营水平不高、资金短缺、规模小、参与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在农业产业链上的影响较小、相互连接度不高、经营管理不规范不科学等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可持续发展,就需要建立完善的经营管理机构,例如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还需要建立公开透明且内外部监督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提高其管理人员的科学文化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坚持因地制宜、诚信经营、依法经营、提高与农民的连接度、实施农产品品牌化发展战略、扩大为农服务的范围,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
四、结 语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可持续发展,就要有良好的内外部发展环境。要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就要有较好的市场经济环境、完善的配套设施、健全的法律制度、良好的政府管理,还需要具有较强的自我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等。受发展历史、农民科学文化水平、合作社自我可持续发展能力、配套设施的完程善度、政府的监管力度、相关法律的健全程度、政府的扶持政策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取得较大的进步,近年来还出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其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也越来越高。为推进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就需要我们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前提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政府的引导、支持、帮助和监管,继续鼓励广大农民的首创精神,加大对农民进行科学理论的指导,积极培育新型农民,不断推进其规范化建设、科学化发展,不断提高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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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山东省鄄城县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