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规模化屠宰场的检疫工作
2020-12-14俞红卫
俞红卫
(洛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 洛阳 471000)
1 规模化屠宰场检疫工作方案
屠宰场规模化与生猪养殖产业规模化间相互适应,在带来更高养殖经济效益、提高产业发展规范性的同时,也带来更高的动物病疫风险及环境污染风险。为此需要对现有的检疫工作方案进行更新,以适应规模化屠宰场发展的要求。
1.1 进场前重点检疫
1.1.1 资料检查。牲畜运输至屠宰场且未卸载之前,需检查牲畜产地检疫证明等资料是否齐全、合规,核对牲畜的数量、类型等是否与证明资料相符,对于证实不符的牲畜严禁流入屠宰场。相关检疫人员应对牲畜产地的具体情况有一定了解,尤其是产地及运输沿线各养殖区近期是否发生过大面积牲畜疫病,严禁来自疫区的牲畜进入屠宰场。
1.1.2 个体检查。资料检查合格后,牲畜可依照相关流程进入屠宰场,并临时投放至待宰区域内,开展个体检查工作。个体检查主要关注牲畜的毛发、皮肤、精神状态、行为特点、呼吸、排泄物、口腔、鼻腔等是否存在异常。例如,听牲畜呼吸、咳嗽、心跳等,触摸淋巴结是否存在肿大,检查牲畜体温是否在合理范围。在个体检查过程中若发现健康异常牲畜,需及时将其隔离,进一步做检疫分析,判断牲畜病因,结合分析结果确定具体屠宰方案。
1.1.3 结果记录。进场检疫完成后,检疫人员需详细记录检疫方案、措施、结果等信息,为之后的检疫工作提供便利,对于发现的动物疫情需及时上报。
1.2 过程中同步检疫
同步检疫发生在牲畜屠宰处理之后、进入市场流通之前,主要开展感官检查及解剖检验工作,对牲畜进行病理学诊断和分析,进一步排除动物疫病风险,可结合实际检疫需求,选择是否需要做实验室深度分析。以生猪检疫为例,同步检疫可依照以下流程进行:
1.2.1 牲畜屠宰完毕后,在适当环境中开展同步检疫,屠宰流水线中对屠宰牲畜的头、蹄、内脏、胴体等进行统一标号,以方便后期追溯查询。
1.2.2 生猪头蹄检疫过程中,重点对咬肌位置进行解剖检查,牲畜蹄部则使用视检的方法,观察蹄冠、蹄叉等位置是否存在水泡、溃烂等异常现象。
1.2.3 进行生猪内脏检疫,查看心、肝、脾、肺、肾等器官的颜色、形状、大小、弹性等是否达到健康猪的要求。
1.2.4 生猪胴体检疫为同步检疫的最后一步。①开膛前观察生猪皮肤是否存在异常,开膛后对其脂肪、皮下组织、肌肉等位置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血块、脓包、充血等问题。②检查淋巴结,生猪肩、腹位置的淋巴需进行解剖检查,观察是否存在肿胀、充血、增生等。③肌肉检疫可在横膈肌脚位置取样并统一标号,去除肌肉筋膜后以肉眼观察是否存在寄生虫体。④若发现虫体,需进一步进行实验室检验,在样本中选取24个肉粒制作压片进行显微镜观察。⑤提取生猪检验标识信息,若发现不合格产品,可通过统一编码进行追踪溯源,全部检疫工作完成之后,结合检疫结果加盖印章,附加生猪检疫合格证后,可出厂。⑥对于检疫过程中发现的寄生虫、动物疾病等问题,需详细记录有关信息,一旦发现传染类疾病或新型疾病,需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检疫信息,以便相关专家及防疫部门及时介入。
2 规模化屠宰场检疫保障措施
2.1 完善牲畜检疫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为屠宰场运营管理的核心参考,牲畜检疫等工作的开展均需在管理制度的严格指导下开展,因此在提高规模化屠宰场的检疫水平时,需结合规模化屠宰场的特点及目前牲畜屠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合理、完善的牲畜检疫管理制度。
2.1.1 加强屠宰场进出场管理,除牲畜外,进入屠宰场的车辆、人员、器械设备等均需要经过检疫管理,进行必要的杀菌消毒工作,避免将动物疫病病源带入到屠宰场内部,引发肉类产品污染问题。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出入屠宰场。
2.1.2 加强屠宰场行政管理,积极引入信息化的管理方式。随着屠宰场规模的扩张,进出场的牲畜来源、种类等均朝向复杂化发展,提高检疫工作难度,引入信息化管理方式非常必要。例如,搭建屠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详细记录屠宰场流转车辆、牲畜的信息,并对牲畜个体进行溯源管理,一旦检疫过程发现问题,可通过信息化平台快速定位其产地、流动过程等信息。
2.2 充分落实卫生消毒机制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屠宰场各个生产环节做有效监控,对于检疫条件不达标屠宰场,需定期整改。屠宰场日常管理中需充分落实卫生消毒制度,例如,定期对屠宰流水线进行清洁和消毒,做到按批消毒。动物产品出厂后,相关的运输工具、包装材料等均需进行消除处理。屠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技术资格,并按期接受健康检查,工作过程全程穿戴经消毒的工作装备。
3 结论
规模化屠宰场检疫工作需同时做好牲畜进场检疫和同步检疫工作,加强屠宰场日常运营管理,搭建完善的牲畜检疫管理制度,充分落实卫生消毒制度,以有效排除动物疫病,切断屠宰场疫病传播途径,确保肉类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