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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之水的三种视角

2020-12-13廖同真

临沂大学学报 2020年2期
关键词:庄子万物

廖同真

(安徽大学 哲学系,安徽 合肥230039)

水在中国哲学中有着特殊的地位,正如美国汉学家艾兰教授指出,“在中国早期哲学思想中,水是最具创造活力的隐喻......包括‘道’在内的中国哲学的许多核心概念都根植于水的隐喻......中国早期哲人总是对水沉思冥想,因为他们假定,由水的各种现象传达出来的规律原则亦适用于整个宇宙。”[1]《庄子》中有大量关于水的隐喻和描述,它们包含着丰富的思想意蕴。概括来讲,庄子之水有三种视角:生存资源的水、生存环境的水、“道”之化身的水。

一、生存资源的水:“知之”—“用之”—“防之”

作为生存资源的水,庄子知其自然属性:其一,水静动有别。水静则平,“水静则明烛须眉,平中准,大匠取法焉。”[2]462“平者,水停之盛也,其可以为法也。”[2]220水动则流,水因流动而能清,“水之性,不杂则清,莫动则平;郁闭而不流,亦不能清;天德之象也。”[2]544其二,水是柔弱的。庄子曰:“水流乎无形,发泄乎太清。”[2]1042其三,水是自然无为的。庄子曰:“夫水之于汋也,无为而才自然矣。”[2]712其四,水有清浊。庄子曰:“吾守形而忘身,观于浊水而迷于清渊。”[2]693-696其五,水有就下的特性。“故海不辞东流,大之至也”[2]849,“东”属于低洼之地,东流之水往低处流汇集成海。其六,水有多种形态。有固态的冰,“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2]562有液态的水,如《庄子》里面各种江、河、湖、海,池、泽、雨等等。有气态的水,“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2]247其七,水通过云气而生成。“自而治天下,云气不待族而雨,草木不待黄而落,日月之光,益以荒矣,而佞人之心翦翦者,又奚足以语至道?”[2]389“天德而出宁,日月照而四时行,若昼夜之有经,云行而雨施矣!”[2]480云气“族”,云行是雨生成的原因,是水的来源。其八,水有季节性。这里主要指雨的季节性,如“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时雨降矣,而犹浸灌,其于泽也,不亦劳乎?”[2]26

作为生存资源的水,庄子知其社会属性,即水对人类的“利”和“弊”。就“利”的方面而言,一方面,水是人类延续的重要因素。庄子曰:“种有几,得水则为绝,得水土之际,死为蛙嫔之衣,生于陵屯,则为陵泻,陵泻得郁栖则为乌足,乌足之根为挤螬,其叶为蝴蝶。蝴蝶胥也,化而为虫,生于灶下,其状若脱,其名为煦掇。煦掇千日为鸟,其名为乾余骨。乾余骨之沫为斯弥,斯弥为食醢。颐辂生乎食醢,黄祝生乎九猷,瞀芮生乎腐螺,羊奚比乎不荀,久竹生青宁,青宁生程,程生马,马生人,人又反入于机。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2]624在庄子看来,水是自然界物种生命链条中的重要一环,对人类的延续非常重要。另一方面,水在人的日常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比如,它能够为人类提供洗涤。庄子曰:“孔子见老聃,老聃新沐,方将被发而干,蛰然似非人。”[2]708又比如,它能为人类提供鉴照,“人莫鉴于流水,而鉴于止水。”[2]199就“弊”的方面而言,首先,水对人的生命存在着威胁。有来自水本身的威胁。庄子曰:“鱼处水则生,人处水则死”[2]620,水能让人溺死;也有来自水中之物的威胁,庄子曰:“夫水行不避蛟龙者,渔父之勇也”[2]595,水中之“蛟龙”是人类生命的威胁。其次,水有时会参与到人的战争中来,成为战争的一种形式。庄子曰:“越有难,吴王使之将,冬与越人水战,大败越人,裂地而封之。”[2]42在知晓水对人生存“利”“弊”的基础上,庄子主张合理利用水来为人类的生存服务,防止水对人类的生存产生伤害。

对于如何合理利用水这种生存资源,庄子主张:在利用水资源时人应避免智巧之心,维持对其最低限度的利用。《庄子》载:子贡南游于楚,反于晋,过汉阴,见一丈人,方将为圃畦,凿隧而入井,抱瓮而出灌,骨骨然用力甚多,而见功寡。子贡曰:“有械于此,一日浸百畦,用力甚寡而见功多,夫子不欲乎?”为圃者仰而视之曰:“奈何?”曰:“凿木为机,后重前轻,挈水若抽,数如泆汤,其名为槔。”为圃者忿然作色而笑曰:“吾闻之吾师,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机心存于胸中,则纯白不备。纯白不备,则神生不定。神生不定者,道之所不载也。吾非不知,羞而不为也。”[2]438-439庄子认为,“有机事者必有机心”,这是失“道”的表现,在“道”失的情况下,人所行之事必会有不良的后果,可想而知,在灌溉时,力寡功多的“槔”虽然会大幅度提高水的利用效率,但最终会加重水资源再生的压力,所以,利用水时要避免智巧之心,维持对其最低限度的利用,才能保证其可再生,“一丈人”对“槔”在灌溉方面的高效不是不知,而是“羞”而不为,他这种“羞”,表现其对维持水最低限度的利用的积极态度。

对如何防止水对人类的生存产生伤害方面,庄子有两点主张:第一点,认识水的属性特点,认清其对人类生存的威胁以及潜在的威胁得以成为现实的多种外在条件,然后尽量消除这些条件。[3]庄子曰:“知道者必达于理,达于理者必明于权,明于权者不以物害己。至德者,火弗能热,水弗能溺,寒暑弗能害,禽兽弗能贼。非谓其薄之也,言察乎安危,宁于祸福,谨于去就,莫之能害也。”[2]587“民湿寝则腰疾而偏死”,清楚居住潮湿的环境会让人生病,人就应该避免居住在潮湿的环境。第二点,尊重水存在变化的自然规律。庄子推崇“至人”“真人”的理想人格,并从多个方面向人们展示了这些理想人格的特征,其中,它们有一共同点——能与水共存而不被水伤。“至人”能够“河汉冱而不能寒”“潜行不窒”“下潜黄泉”;“真人”能够“入水不濡”。他们之所以能够如此,在庄子看来,在于他们能够尊重万物存在变化的自然规律。庄子曰:“至人无己”“至人之用心若镜,不将不迎,应而不藏,故能胜物而不伤。”[2]313至人能够齐同万物,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到万物身上,顺其自然规律,任其自然发展。同样,“真人”“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2]234,能够“天与人不相胜也”[2]239,尊重万物的天性,即万物存在变化的自然规律。“至人”“真人”尊重万物存在变化自然规律的人格品质,使得他们在面对水时,能够与之共存而不被水伤。

二、生存环境的水:“安之”—“忘之”—“拒之”

水作为人的生存环境在《庄子》中有两类:一类是不得不去直面的生存环境;另一类是人主动归隐的场所。相应的,庄子的态度有两种:对前者,庄子认为要“顺应”,其中“顺应”包括主动地接纳生存环境之水和去除对生存环境之水的前见;对后者,庄子的态度是批评的,他认为,人刻意追求这类环境与“逐于物”无异,另外,这样的环境并不能保证人的绝对安全。

对不得不去直面的生存环境之水的“顺应”,首先表现为对其主动接纳,即“安之”。《庄子》载:“孔子观于吕梁,县水三十仞,流沫四十里,鼋鼍鱼鳖之所不能游也。见一丈夫游之,以为有苦而欲死也。使弟子并流而拯之。数百步而出,被发行歌而游于塘下。孔子从而问焉,曰:‘吾以子为鬼,察子则人也。请问:蹈水有道乎?’曰:‘亡,吾无道。吾始乎故,长乎性,成乎命。与齐俱入,与汩偕出,从水之道而不为私焉。此吾所以蹈之也。’孔子曰:‘何谓始乎故,长乎性,成乎命?’曰:‘吾生于陵而安于陵,故也;长于水而安于水,性也;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 ’”[5]654-655

“水”是“一丈夫”不得不去直面的生存环境,“吾生于陵而安于陵”“长于水而安于水”“不知吾所以然而然”,说明了“一丈夫”对生存环境有主动接纳的精神,他将适应生存环境作为自身的本分,摒弃外在的功利作为其适应生存环境的目标。人在这样的一种状态下,一方面能够缓解对未知生存环境的不安;另一方面则能够加速对生存环境规律的掌握,久而久之,人不仅能熟练地适应生存环境,掌握生存技能,甚至能将生存环境变成人生价值发挥不可或缺的场所。结合“一丈夫”在水里水外的表现,则更加印证了主动接纳生存环境对人生命产生的积极影响。首先,生命安然。“一丈夫”有人之形而使鬼之“神”,能在“鼋鼍鱼鳖之所不能游”的恶劣水域中畅游,“一丈夫”如此卓越的生存能力在于他对自身生存环境的主动接纳,即“与齐俱入,与汩偕出,从水之道而不为私焉。”其次,情志舒畅。“一丈夫”在水中“被发行歌而游于塘下”,展现出的,显然是一种逍遥自得的精神风貌,与孔子师徒的恐其“有苦而欲死”的焦虑形成强烈反差,这是一种与生存环境之水美美与共、相得益彰而迸生出的愉悦与泰然。

对不得不去直面的生存环境之水的“顺应”,还表现为去除对其产生的前见,即“忘之”。《庄子》载:颜渊问仲尼曰:“吾尝济乎觞深之渊,津人操舟若神。吾问焉曰:‘操舟可学邪?’曰:‘可。善游者数能。若乃夫没人,则未尝见舟而便操之也。’吾问焉而不吾告,敢问何谓也?”仲尼曰:“善游者数能,忘水也;若乃夫没人之未尝见舟而便操之也,彼视渊若陵,视舟之覆,犹其车却也。覆却万方陈乎前而不得入其舍,恶往而不暇!以瓦注者巧,以钩注者惮,以黄金注者殙。其巧一也,而有所矜,则重外也。凡外重者内拙。”[5]639-640

水对于摆渡人而言,是不得不去直面的生存环境。通常,当人学习操舟时,如果不懂水性,则总会意识到水及其危险性的存在,这种情况下,人在操舟时便会左右顾忌、心神不宁,而津人之所以操舟若神,是因为他把“水”的危险性自我消解了,故能专注于操舟。人之所会对外在之“水”存在畏惧、害怕的心理,是因为人对之有自我的分判,而这种分判,是以人自己的前见为基础,而非“水”之本然。在庄子看来,“操舟与游水,需以水之真性去了解水,而不是以人的角度去判断其利害,直至忘记水的存在,忘记自我的存在,使生命与水天然合一。”[4]如此,人将会发现,所有来自水的恐惧、畏惧都是不真实的,都是可以消除的,人因此在与“水”遭遇时就会变得从容自在,精神负担能够得到减轻,因而也更能容易顺应“水”这个生存环境。

当水作为人主动选择的隐世场所时,庄子对此类水是拒绝的,即“拒水”。他批评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如果人把水当做其隐世的场所,这种场所就会异化成人生活追求的乐趣,进而促使人刻意为之,这客观上虽然能减少因世俗的纷争而带来的困扰,但根本上,这与沉迷于世俗中的其他事物是没有太大的区别的,都是对“道”与“德”的迷失,而唯有“淡而无极”,才能够合于“道”合于“德”。庄子曰:“若夫不刻意而高,无仁义而修,无功名而治,无江海而闲,不道引而寿,无不忘也,无不有也。淡然无极,而众美从之,此天地之道,圣人之德也。”[2]538另一方面,人处于隐世场所之水,并不能够给自身的生命带来绝对的安全。在庄子看来,任何有意识的“藏”,都是系于“物”,都不能消除危险的存在,确保自身的绝对安全,而人唯有把心从系于“物”的状态中解脱出来,去除对“危险”与“安全”的区分,做到齐同视之,才能根本上让自己安全。庄子曰:“夫藏舟于壑,藏山于泽,谓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昧者不知也。藏大小有宜,犹有所遁,若夫藏天下于天下,而不得所遁,是恒物之大情也。”[2]284庄子认为,最好的“藏”并不在于地点的选择,而在于“藏天下于天下”,即“不藏”,也即去除人心对物的区分,顺应于物而不逐于物。扩而言之,人最好的“避世”,并不是取决于到了某个水域、抑或是住在某个山头,而在于人自己的心是否是“避世”的。

三、“道”之化身的水:“师之”—“鉴之”—“法之”

“道”是庄子的最高哲学范畴,庄子之“道”是万物的主宰,自本自根。“道”之化身的水,庄子突出了其“大”“虚静无为”“清净无杂”的特性。首先,“道”之化身的水是“大”的。庄子曰:“且夫博之不必知,辩之不必慧,圣人以断之矣!若夫益之而不加益,损之而不加损者,圣人之所保也。渊渊乎其若海,巍巍乎其山,终则复始也。运量万物而不匮,则君子之道,彼其外与!万物皆往资焉而不匮。此其道与!”[2]739“道”好比大海一样,海虽然养育着众多的生物,但自身并无损益。其次,“道”之化身的水是虚静无为的。庄子曰:“夫水之于汋也,无为而才自然矣,至人之于德也,不修而物不能离焉。”[2]1042“至人”是得“道”之人,得“道”之人表现出了“道”的特性,而“道”这种特性如同“水之于汋”一样,是“虚静无为”的。再次,“道”之化身的水是“清净无杂”的。庄子曰:“夫道,渊乎其居也,漻乎其清也”,在这里,水作为“道”之化身,不仅“大”,而且“净清无杂”。作为“道”之化身,人在生活中仿效水而行,是合于“道”的表现,故而能给人的生存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

人要“师”水之“大”。庄子曰:“......江河合水而为大,大人合并而为公,是以自外入者,有主而不执;由中出者,有正而不距。四时殊气,天不赐,故岁成;五官殊职,君不私,故国治;文武殊能,大人不赐,故德备;万物殊理,道不私,故无名。无名故无为,无为而无不为。时有终始,世有变化,祸福溷溷,至有所拂者而有所宜,自殉殊面;有所正者有所差,比于大泽,百材皆度;观于大山,木石同坛。”[2]902在这里,江河就是“道”之化身,江河合并万川之“大”,隐喻“道”包并万物之殊理之“大”;人“师”江河之“大”,则是领悟到了“道”包并万物殊理之“大”,在此情况下,人能容纳各种意见,做到公正无私。人做到公正无私,当其身处群体领导之位时,则能协调各方意见,调动各方积极性,维持群体的稳定与发展;当其面对自然万物时,则能全面地评量自然万物,做到物无所弃,“百材皆度”。

人要“鉴”水之“虚静无为”。庄子曰:“水静则明烛须眉,平中准,大匠取法焉。水静犹明,而况精神圣人之心静乎!天地之鉴也,万物之镜也。夫虚静恬淡寂漠无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故帝王圣人休焉。休则虚,虚则实,实者伦矣。虚则静,静则动,动则得矣。静则无为,无为也,则任事者责矣。无为则俞俞。俞俞者,忧患不能处,年寿长矣。”[2]462水之“虚静无为”就好比“道”之“虚静无为”,当帝王如“虚静无为”之水时,他则能无为无不为,进而使臣民各安其位,充分发挥自己的个性与特长,即“任事者责矣”。同时,人能如水一样“虚静无为”,他则和乐愉悦,进而“忧患不能处,年寿长矣”。最后,人能如水一样“虚静无为”,则把握住了养神之道,庄子曰:“水之性,不杂则清,莫动则平;郁闭而不流,亦不能清;天德之象也。故曰:纯粹而不杂,静一而不变,淡而无为,动而以天行,此养神之道也。”[2]462

人要“法”水之“清净无杂”。人效法水的“清净无杂”能够建立起和谐的人际关系,反之则不能。“彼以利合,此以天属也。夫以利合者,迫穷祸患害相弃也;以天属者,迫穷患害相收也。夫相收之与相弃亦远矣,且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彼无故以合者,则无故以离。”[2]682君子彼此能“亲”,主要是因为他们能如水一样“淡”,“淡”意味着清净无杂,这是“道”的本性,君子能“淡”意味着君子能“与天为徒”,“与天为徒”者,能与物皆化,齐同利害,利害都无变于己,在此情况下人之间的交往没有怨恨纠纷,自然相合而长久。小人之交甘若醴,“甘”则说明交往“饰有利”,“醴”则说明水混杂不清,由利维系着,当利发生变化时,人之间亲疏则会发生变化,甚至是相互抛弃。

四、结论

水作为人的生存资源,庄子知晓其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在知晓二种属性的基础上,主张对其合理利用,防止其对人类产生危害。“知之”——“用之”——“防之”的思路,体现了庄子对待水的理性态度,在这种思路的指引下,人类不仅能够合理利用水这种生存资源,保证自身的延续和发展,而且可以维持水资源的可再生性,这是人与自然物的和谐。庄子对生存资源之水的这种理路,是其“以道观之”思想的具体体现。我们也发现,庄子对待水的这种思路,同样体现在《庄子》里其他生存资源中,如鸟、鱼、兽等等。庄子曰:“夫弓弩毕弋机变之知多,则鸟乱于上矣。钩饵网罟罾句之知多,则鱼乱于水矣。削格罗落苴罘之知多,则兽乱于泽矣。”[2]368对于鸟、鱼、兽等等资源要合理地利用,否则会扰乱其生存的秩序。庄子对待水的这种思路,对当今我们处理人和水的关系,以及其他生存资源的关系有着积极的启示。

当水作为人不得不去面对的生存环境时,从庄子对其态度,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庄子“命”的身影,这种“不得不去面对”的生存环境之水,就是庄子“命”的隐喻。庄子之“命”,它是一种外在的必然性,庄子曰:“吾命其在外者也。”[2]689在庄子看来,对“命”的安顺,就是合于“道”的体现。庄子曰:“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2]161对人而言,“命”无疑是消极的,因为人不能改变“命”,但是,从庄子对不得不去面对生存环境之水态度中,我们看到了庄子将人对无可奈何之“命”的顺从,赋予了一层积极的色彩。这体现在:对面无可奈何之“命”,庄子侧重地强调了“命”对人类敞开与接纳所要具备的条件,这无疑有着积极的意义。它意味着,人只要满足条件,就能消除源自于“命”的恐惧,甚至能将“命”作为其生命价值实现必不可少的场景与前提,这也就将人对“命”的顺从,从无可奈何、消极被动地接受转化成了一种积极主动地顺应。当水作为人主动隐世的场所时,庄子采取“拒之”的态度,对于“隐世”,庄子和其他人不同的是,其他人是“形隐”,而庄子是“心隐”,“心隐”是“不遣是非,已与世俗处”,对“是非”“功名”等世俗之物不去逃避,但不让它们纷扰其心。在庄子看来,人做到“心隐”,则无处不是“世外桃源”,无处不是安身立足之地。

水作为“道”之化身,庄子认为要“师之”“鉴之”“法之”,“师”水之“大”,“鉴”之“虚静无为”,“法”水之“清净无杂”。庄子对这三者的提倡,表现了其对现实社会以及人生的反思。庄子认为,统治者能否“大”,即做到公正无私是国家治乱的一个重要因素,庄子试图从个人修为的层面分析时代治乱的根源,这是极富有特色的。同时,联系庄周所处的社会背景,他的这种看法又是非常深刻的:与“三家分晋”类似,庄子所处的宋国也发生了旁支篡宋的事件,夺位之后的君王独裁暴戾,造成民不聊生。庄子曰:“今宋国之深,非直九重之渊也;宋王之猛,非直骊龙也。”[2]1056宋国的社会现实,从统治者个人角度上看,这确实是统治者私欲膨胀,践踏制度的结局。此外,当人公正无私时,他总能发现到物之用,对人的生存来讲,这提升了人的适应能力,扩展了人生存的宽度,同时这也是人积极向上精气神的表现。庄子倡导“虚静无为”,首先是他认为“虚静无为”是国家治理的根本原则,在庄子生活的战国,各国君王为了兼并战争的优势,大力招揽人才,尚贤用智,天下人因此相互竞争,不安其位。同时,对内推行严刑峻法,民众的命运相当悲惨。庄子曰:“当世殊死者相枕也,衍杨者相推也,刑戮者相望也,而儒墨乃始离歧攘臂乎桎梏之间”[2]386,君主的有为并没有带来国家的治理,反而造成了人心的扰乱,同时,在君王尚贤用智的前提下,民众争相被任用,他们在名与利的追逐中,伤性害生,庄子认为君主“虚静无为”才能根本上实现国家的治理,这无疑是洞见的,同时也是反现实政治的。其次,“虚静无为”能够使得人获得形神之养。人“虚静无为”意味着,人放弃了对物的执著和对自身状态的自持,对物没有执著和自持,人则不陷入竞争与比较,这也就从根本上消除了人身心冲突的根源,从而使形神得到养护。庄子倡导人际交往“清静无杂”,是因为在“清静无杂”的原则下,人之间才能实现真正长久与和谐,在普遍尚贤用能,每个人都为名利奔忙的战国时代,这一提倡显然也是对现实社会的一种反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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