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双柏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12-13佘晓芳
佘晓芳
(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农业农村局,云南 楚雄 675100)
双柏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等方法,在农资产品购进、生产经营使用环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种植养殖行为,切实完善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一、双柏县农资经营主体
双柏县2020年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512家,其中:农药经营企业68 家,种子经营企业80 家,化肥经营企业81 家,兽药经营企业27 家,饲料经营企业65 家,水产养殖企业11 家,种植业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111 家,养殖业生产经营主体69 家。
种植业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包括:水果种植32 家,蔬菜种植40 家,中药材种植13 家,经济作物甘蔗种植3 家,咖啡种植1 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优质米1 家,红糖1 家。种植业自有生产基地面积35939.8 亩,基地产出规模28850 吨,产品外销量25628.5 吨。
养殖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生猪养殖26 家,肉牛养殖18 家,肉羊养殖10 家,禽类养殖14 家,獭兔养殖1 家。养殖业自有生产基地面积1247.2 亩,基地产出规模130750 吨,产品外销量131129 吨。
目前全县共有34 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注册应用国家及省级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推动着全县农产品质量信息可溯源、安全可追踪工作的落实。全县“三品一标”认证有效企业(合作社)、申报省州“名品”“名企”企业均100%注册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执行不到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缺乏;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未能真正建立,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还不到位,距离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进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有差距;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未能落地见效,执法多头分散、监管乏力、力量薄弱,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测、监管难度较大[1]。
2、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低
全县除少数几家省州龙头企业形成规模外,多数生产经营主体因生产分散、基础差、管理粗放、经营松散、产业规模小、投入不足等原因生产水平低。
3、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较大
从目前全县例行监测结果和部级、省级2 次对双柏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飞行检查情况来看,农兽药残留超标、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不规范使用投入品、生产管理档案不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滞后等问题比较突出,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兽药、用药安全间隔期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4、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农资经营信用体系建立不全面,部分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专业合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从业人员对国家禁限用农兽药常识不清楚;农兽药进货查验及销售台账缺失,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制购买等质量追溯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农产品生产主体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不规范,生产过程记录档案不健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非洲猪瘟疫情等对农产品销售渠道、交易市场影响比较大,农产品前期难以流通销售,导致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视不够[2]。
三、提高农产品安全的措施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
通过提高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途径、发放技术资料以及现场咨询解答等方式,提高人们对农业投入品的鉴别能力,增强正确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选购优质农产品、科学合理用肥用药、科学种养殖的能力。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科技三下乡宣传活动及“3.15”维权活动、扫黑除恶宣传、安全生产月和相关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对农资识假、辨假的常识,使人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3]。
2、从严从实加强执法监管
健全农资和农产品监管名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切实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监管职责,敢于同危害农产品安全的不法行为作斗争,使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真正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标准,开展好执法监管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