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扶贫时期教育扶贫的目标转向与实践进路
2020-12-13魏有兴杨佳惠
魏有兴,杨佳惠
(河海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8)
一般认为,“后扶贫时期”是指绝对贫困消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扶贫进入“以转型性次生贫困为特点”的时期[1]。此阶段相对贫困的地区和人口将长期存在,次生贫困的人口基数大、贫困维度广、致贫风险高,减贫仍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必然面临的问题。教育扶贫作为实现可持续减贫、永续脱贫的根本之策,能够激发内生动力,有效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成为后扶贫时期突破扶贫困境的重要扶贫方式。教育扶贫70年为中国脱贫之路作出了巨大贡献。较之绝对贫困下教育扶贫的减贫特性,相对贫困下的教育扶贫在发挥公平性和益贫性功能时,更加强调实现优质教育资源配置、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提升贫困地区教育质量,助推乡村振兴,更能满足后扶贫背景下相对贫困主体的教育诉求,纾解相对贫困,实现人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一、中国70年教育扶贫的实践历程
教育扶贫具有公平性和益贫性,中国70年教育扶贫之路是通过扶贫促进教育发展和实现脱贫目标的历史统一,教育扶贫在助推中国文盲大国、教育大国、教育强国的历史跨越中,先后历经了“新中国扶贫教育、新时期教育扶贫和新时代教育精准扶贫”的时代演变过程[2]。中国教育扶贫实现了普及教育、教育均衡和教育公平的不断发展。新中国扶贫教育是举全国之力迅速普及教育,为中国加快减贫进程提供了智力支撑;新时期将教育扶贫作为扶贫的一种形式,极大降低了中国贫困发生率;新时代教育精准扶贫聚焦教育最薄弱领域和最贫困群体,精准推进了可持续发展的高质量脱贫。教育扶贫模式的演进适应了国情、民情的变化,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扶贫之路,为后扶贫时期纾解相对贫困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借鉴。
(一)新中国扶贫教育(1949—1978年):普及教育与减贫保障
中国扶贫教育阶段,是以举国之力扶教育之贫。新中国成立之初,广大农村地区基本没有学校,占全国人口90%的农民绝大部分处于文盲或半文盲状态,这一时期发展教育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教育从“无”到“有”的问题,教育扶贫内容主要是增加学校的数量,为贫困地区人口提供更多受教育的机会。国家相继召开多次教育会议,制定各级各类教育政策,教育扶贫展现出全民扶贫的局面,全国广大农村实现了教育快速普及的历史跨越。通过大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以国家办学和农村集体办学相结合的模式,在全国农村基本形成生产大队办小学、公社办中学、“区委会”办高中的教育格局,形成“政府补贴+公社公共经费分担”的全民办教育模式[3]。通过提升教育供给,增加学校数量,提升学龄儿童的入学率,在广大农村地区实现了教育的增加与普及。举国扶贫教育和“多快好省”办教育的模式迅速取得成效,小学、工农中学和普通中学数量分别从1949年的28.93万所和4.045万所(无工农中学)增加到1956年的52.9万所和62.715万所(其中工农中学56万所);中国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率从1949年的20%,迅速增加到1956年的62.6%(1)参见《三十年全国教育统计资料(1949—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编写,1979年9月。。通过提升教育供给,增加学校数量,提升学龄儿童的入学率,在广大农村地区实现了教育的普及,逐步改善了文盲大国的面貌。至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基本实现小学教育的普及目标,小学、中学数量分别增加到94.93万所、162.345万所,全国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4%,小学生在校生人数增加到1.46亿人;初中毛入学率上升到66.4%,初中生在校生人数增加到0.5亿人(2)参见教育部发布的《201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moe.gov.cn/jyb_sjzl/sjzl_fztjgb/201907/t20190724_392041.html。。三十年间共培养初中毕业生1.3088亿人,高中毕业生0.3915亿人(3)参见《三十年全国教育统计资料(1949—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编写,1979年9月。,有力地支援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中国减贫事业和新时期“先富起来”提供了智力保障。
(二)新时期教育扶贫(1979—2012年):教育均衡与降低贫困发生率
新时期教育扶贫阶段,是以教育扶贫促进教育均衡提升扶贫质量。改革开放亟需高素质人才加入建设社会主义的队伍,邓小平提出“建设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困”,优先发展教育成为摆脱贫困的基本方略,具有益贫功能的教育扶贫成为新时期扶贫的重要方式。2000年中国全面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基本解决了贫困地区教育资源匮乏的难题,实现了“有学上”的目标。2007年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全部学杂费。在普及义务教育的同时,更加注重在农村贫困地区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现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合理有序转移和稳定就业。2006年国务院扶贫办将成人教育纳入教育扶贫计划,使贫困地区的劳动力有机会接受再教育。通过实施农村“国家专项”计划等高考招生制度,拓宽了贫困家庭子女“上好学”的路径。“有学上”向“上好学”的转变激发了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造血”能力,使教育成为摆脱贫困的有效手段,发挥了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作用。在政策、资源的优先供给下,教育资源不断均衡,中国各阶段的教育得到迅猛发展,教育规模迅速扩大,成为名副其实的教育大国。相较其他扶贫模式,通过教育扶贫实现脱贫的贡献越来越大,至2006年,农村从业人口文盲率已经降到9.5%(4)参见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综合提要》,http://www.stats.gov.cn/tjsj/pcsj/nypc/nypc2/ty/left.htm。。据2012年统计数据,全国共有小学22.86万所,在校生9695.9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85%;全国共有初中学校5.32万所,在校生4763.06万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2.1%,初中毕业生升学率88.4%;国家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小学、中学就读共1393.87万人;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共有学校2.6868万所,在校学生4595.28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5.0%;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机构2790所,高等教育总规模达到3325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5)参见教育部发布的《2012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moe.gov.cn/srcsite/A03/s180/moe_633/201308/t20130816_155798.html。。通过教育扶贫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农村贫困发生率从1978年的97.5%降至2012年的10.2%,中国创造了人类减贫史的奇迹[4]。
(三)新时代教育精准扶贫(2013年至今):教育公平与高质量脱贫
进入新时代,贫困地区逐渐由普遍性、绝对性贫困向转型性、相对性方向发展,中国通过教育精准扶贫促进了教育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的高质量脱贫。2019年中国贫困发生率仅0.6%(6)参见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2002/t20200228_1728913.html。。与以往“漫灌”式教育扶贫方式不同,教育精准扶贫聚焦于教育最薄弱领域和最贫困群体,满足贫困地区以及贫困人口在追求教育公平基础上的更高诉求,即实现教育扶贫效益的结果公平正义,从而实现“滴灌”式教育扶贫。教育扶贫精准性“滴灌”的具体表现是对象精准、政策精准以及模式精准。对象精准体现于国家明确了教育扶贫的重点范围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建档立卡户。政策精准体现在教育扶贫体系不断完善、覆盖面广、可操作性强。政策涵盖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各阶段,内容包含政策规划、儿童发展到营养改善计划、特殊教育等。政策文件多以“实施方案”“行动计划”为主,可操作性强,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持续覆盖所有当时的贫困县在校生)、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覆盖21.8万所学校)、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已向中西部地区输送超过40万名)、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计划”(2019年招收6.3万名)等。模式精准体现在教育精准扶贫实施“差异化”政策,注重因地施策、因人施策。通过政策倾斜、财政补贴,校企合作大力发展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挖掘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源潜能,激发他们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公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新时代教育精准扶贫阶段,教育扶贫对象日益精准,通过教育扶贫的靶向精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解决在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进程中的短板问题。在教育扶贫的具体解困方式上不断精准满足受助学生实现可持续发展需求[5],形成了完备的“奖、贷、助、勤、补、减、免”资困助学体系。中国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根据《201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3.01万所,比上年增长2.17%;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2.82亿人,比上年增长2.40%;专任教师1732.03万人,比上年增长3.54%;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400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1.6%;研究生培养机构828个,在学研究生286.37万人(7)参见教育部发布的《201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moe.gov.cn/jyb_sjzl/sjzl_fztjgb/202005/t20200520_456751.html。。
中国教育扶贫70年,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教育扶贫道路,取得了巨大成效,积累了“因势而新、协同推进、注重质量、创新机制”的宝贵经验,为后扶贫时期推进教育扶贫工作提供了经验借鉴。一是“因势而新”制定教育扶贫策略。70年教育扶贫政策随着各时期的国家需要、人民期盼而不断递进。二是“协同推进”多元教育扶贫主体,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协同推进的多元教育扶贫格局。三是“注重质量”阻断代际传递。教育扶贫中的“智志双扶”,激发了内生动力,阻断了贫困的代际传递,真正实现教育扶贫的益贫功能。四是“创新机制”精准施策。教育扶贫机制的嬗变呈现出阶段性特征,在教育扶贫政策、对象和模式等方面以“靶向思维”精准施策,提升了教育扶贫质量。
二、后扶贫时期教育扶贫的目标转向
随着绝对贫困的基本消除,教育扶贫从“脱”绝对之“贫”转向“减”相对之“贫”,实现纾减相对贫困程度和可持续性发展目标。后扶贫时期的教育扶贫必然从驱动上以增加外生动力向促进内生动力转变;任务上从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向保障阶层合理流动转变;途径上从教育均衡向乡村人力素质提升转变;政策上从完善制度向提升效能转变。
(一)驱动:以增加外生动力向促进内生动力转变
中国教育扶贫事业的发展,一是为贫困地区增加教育供给实现扶教育之贫,实现教育扶贫的公平性;二是通过教育扶贫,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办好教育事业提供优质教育服务,使贫困人口获取知识和技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教育扶贫的益贫性。在教育扶贫初期,受限于国家整体的贫困现状,通过增加校舍、面向工农开门办学、增加教育供给等外部资源,实现贫困地区初级教育的普及。在解决贫困地区教育资源匮乏问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现教育“起点公平”的基础上,开始注重教育过程的公平。通过在贫困地区组织实施区域性开发式扶贫,兴办职业教育、推进多项招生举措、改善办学条件、增加教育扶贫资金等外部力量提升教育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在经历“输血式”“救济式”“漫灌式”等以增加外生动力实现教育扶贫目标基础上,人们越来越关注教育的公平与正义。后扶贫时期,原发性、绝对性贫困现象已基本消除,教育扶贫模式向“造血式”“开发式”“滴灌式”等以激发相对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转变。贫困群体不仅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通过扶贫、扶志、扶智“三扶”结合,不断激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唤醒贫困个体自我发展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催生贫困个体寻求自我发展的驱动力和价值共振,用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构成贫困地区防止返贫的思想源泉与行为活力[6]。
(二)任务:从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向保障阶层合理流动转变
教育是实现社会阶层合理流动的有效途径。在以贫困群体收入为衡量指标的传统教育扶贫阶段,贫困人口通过接受教育掌握专业技能,增强文化素养,提升就业层次,实现在原有阶层上的脱贫致富,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农村人口在实现脱贫致富目标的基础上,对享受更高水平的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的需求更加强烈,对社会交往、政治权益和民主参与、个人的尊严、社会接受度等产生更高期望。这些诉求本质上是不能满足现有阶层渴望实现代际向上流动。社会的发展进步需要劳动者拥有更高的知识技能和劳动生产率,提高个体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适应能力,这就对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教育是贫困人口获得优质的社会资源和福利的重要渠道,在更多社会资源支撑下提升跻身“优势”社会阶层的机会。因而,后扶贫时期的教育扶贫应聚焦于保障社会阶层合理流动机制,让相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享有更加平等的机会,争取更多的实现自我发展的资源,享有更高水平的入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物质资源和更多社会交往、政治权益和民主参与等精神资源,全方位助力个体实现代际间社会阶层的跃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途径:从教育均衡向乡村人力素质提升转变
教育扶贫的政策、制度设计是围绕“扶贫”这个中心,通过发挥教育扶贫的公平性特征,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实现人的脱贫致富,从而体现教育扶贫的益贫性,其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当前中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城乡之间资本、技术、医疗、教育等各要素的合理流动机制尚未健全。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赋予了教育扶贫新的功能和新的内容。“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二十字”总要求,反映了乡村振兴战略的丰富内涵[7]。为乡村振兴输入源源不断的高素质人力资源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智力保障,这就需要发展教育为其提供持续的智力支持。以教育扶贫促进乡村人力素质提升是正确处理“三农问题”、正确处理城乡关系的抓手,还能够有效推进乡村文明建设,成为乡村振兴的软实力。后扶贫时期的教育扶贫发展路径从重视单向的教育资源不断均衡发展转向对人力资源的深度开发,注重农村整体人力素质提升,从而确保贫困人口脱贫不返贫,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政策:从完善制度向提升效能转变
教育扶贫政策治理效能的发挥影响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受助权益以及教育扶贫资源分配的公平和公正。在教育扶贫攻坚阶段,面对教育资源匮乏、教育发展不均衡、财政支撑不充足等问题,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范围涵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各阶段,内容涉及改善办学条件、支持乡村教育发展、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完善助学贷款体系、发展职业教育等,通过完善教育扶贫的政策体系实现教育扶贫目标。后扶贫时期的教育扶贫面对的问题更加复杂,治理重点更多聚焦于消除绝对贫困后提升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为防止出现“返贫”现象,教育扶贫政策更应注重效能的发挥。尤其要关注降低在脱贫攻坚行动中政策执行的脆弱性,保障政策信息传递的畅通和准确;关注实现教育扶贫政策体系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多向、动态、系统地获得政策效用信息并应用于教育贫困治理过程中;关注建立稳定、高质、高效、可持续的教育扶贫政策机制,实现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和提升政策受众的认同度和获得感,从而保障教育扶贫政策治理效能的发挥。
三、后扶贫时期教育扶贫的四重进路
中国扶贫70年历程,在教育扶贫理论创新上形成了“智志双扶”理论、教育精准扶贫理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理论等,这是中国教育扶贫实践的理论总结。扶贫的理论创新与实践的互动推动着扶贫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后扶贫是扶贫的最新发展阶段,后扶贫时期教育扶贫的实践进路是在传统扶贫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随着后扶贫的目标转向得以深化和升华。
(一)实现人的可持续发展:反贫困实践的价值追求
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在中国的扶贫实践,其价值论意蕴是实现人的可持续发展,这为激活贫困群体内生动力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向。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就逐步形成。“可持续发展”一词最早出现于1980年由国际自然保护同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制订的《世界自然保护大纲》。该概念源于社会发展的范畴。对个体而言,在世界减贫历史中人们对通过教育实现贫困者的可持续发展的认识, 经历了“从无到有”“从隐到显”“从边缘到核心”的过程[8]。人的可持续发展本质上是人的诉求不断得到满足和个体发展动力不断被激活的过程。中国关注人的可持续发展往往置于社会发展目标的大环境之中,当前关注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下人的可持续发展。人的可持续发展在于人的素质提升和人的持久发展能力,这是一种不同于以往各社会发展阶段的社会价值取向和评判标准[9]。从教育社会学的角度去理解扶贫视域中人的可持续发展,就是通过为受扶主体提供满足需求的平等优质教育资源,有效提升他们的核心素质和知识技能,增强受助者的内生动力,从根本上实现从“输血”式扶贫到“造血”式扶贫的转变。据中央电视台2020年5月3日报道,中国97%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了脱贫(8)参见国务院扶贫办官网发布的《我国97%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http://www.cpad.gov.cn/art/2020/5/4/art_624_120981.html。。在现行标准下的脱贫是一种静态脱贫。不可否认的是,由于中国脱贫人口的脆弱性和反复性,可持续生计与可持续发展依然互相交织。在消除绝对贫困阶段,对受健康、教育、技能等可持续问题困扰的贫困主体而言,他们难以去思考个人的发展。绝对贫困的消除,令原来的受困群体有了追求精神境界和责任担当的物质基础。
相对于其他扶贫形式,后扶贫时期教育扶贫的目标是实现人的可持续发展,这就需要更加聚焦教育这个反贫困要素。教育扶贫需要关注制度保障、主体参与和教育赋能。首先是注重制度保障。经过多年的制度沉淀,中国已经形成了日臻完善的教育扶贫政策体系。如何为促进受扶个体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成为今后一段时间教育扶贫关注的重点。如高考“贫困专项计划”、贫困家庭学生就业帮扶等重点项目的实施效果,仍然需要配套制度予以保障。其次是激发主体有效参与。内生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反贫困理论一直强调个体行为与国家扶贫政策的良性互动,从而构成良性反贫困生态。当前一些地方依然还存在受困主体参与反贫困的“消极在场”现象,进而侵蚀反贫困效果。因而,促进人的可持续发展根本还在于激发主体的主动性,这成为促进人的可持续发展的反贫困理论的实践重点。最后是充分释放教育赋能。后扶贫时期扶贫解决的是防返贫和纾解相对贫困程度。从受扶主体而言,这要靠受扶者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予以支撑。教育扶贫的“智志双扶”价值是实现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最重要途径。对贫困家庭而言,教育支出是家庭的一项重要经济决策事项。让贫困家庭感受到教育带来的经济回报(职业、收入等)和非经济回报(视野、格局、能力、进取心、受尊重等)的实际赋能,可以使教育扶贫实现价值最大化。
(二)共享优质资源:教育精准扶贫的需求回归
中国教育扶贫先后经历了“有学上—上好学—学得好”的演变过程,其演变的基本脉络是教育资源从“无”到“有”再到“优质共享”的过程。共享的基本含义是“实现共享发展、实践共享正义、实行共享治理”[10],这是中国特色扶贫道路共享理念的核心价值追求,也是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价值追求。共享是社会和谐安全的重要保证,是民生幸福、社会有序发展的基本前提[11]。实现资源共享是扶贫的主要路径,中国70年教育扶贫历程也是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历程,它为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差距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中国均衡发展各阶段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精准扶贫理论是新时代扶贫理论的创新,精准扶贫理论的核心是以人为主体、以人的实践活动为根本,其哲学意蕴在于马克思“人的本质”的现实阐析[12],将“精准扶贫”理论置于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视野下,具有继承性、创新性、发展性和实践性[13],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贡献[14]。精准扶贫理论的活力源泉是其随着目标需求的变化而精准帮扶,反映的是一个动态的精准扶贫过程,这恰恰对应了后扶贫时期贫困动态变化的特征。期盼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是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对教育的需求,是教育精准扶贫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绝对贫困消除之后,阶层流动是相对贫困下贫困家庭的时代诉求。教育作为一种文化资本,是推动贫困家庭子女社会阶层合理流动的有效工具。避免阶层固化是后扶贫下教育精准扶贫的社会学目标,注重个体诉求,满足共享优质教育资源需求依然是教育精准扶贫的突破口。
一方面,要把握好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切入点。后扶贫时期教育资源的精准配置是教育精准扶贫的核心内容。在“优先发展教育”“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政府承诺下,“要让人民共享公平优质的教育”成为政府教育扶贫政策的起点。在经历实现教育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目标之后,后扶贫时期更加强调教育扶贫对受扶者的“结果公平”。因而,精准扶贫的方法论下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在满足教育扶贫的经济属性之后,更要追求其社会属性,即满足受教育者的尊重、权益维护和社会政治参与的诉求,而这又集中体现于受扶对象阶层的合理流动。另一方面,要聚焦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内容。共享教育资源要在教育扶贫的政策支持、行动规划、项目安排给予优先考虑和机会倾斜。在具体实施中,教育精准扶贫的路径深化在于聚焦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满足教育扶贫对象需求、细化教育扶贫项目内容和实施、强化教育扶贫实效和评估[15]。
(三)提升人力素质:乡村振兴战略的契合互融
乡村振兴战略是完整地认识理解新时代城乡发展全局的思想体系和方法体系[16]。农民脱贫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乡村振兴是脱贫的有效保障,两者服务于城乡融合发展、人民共同富裕[17]。在乡村振兴“二十字”总要求下“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愿景的实现,其根本靠人力素质的提升。坚持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体现,它鲜明揭示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论。以提升乡村人力素质为突破口,将乡村振兴战略与教育扶贫契合互融,蕴含着丰富的现代人力资本理论、贫困文化理论和乡村治理理论。
从现代人力资本理论看,要把握住人力资本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源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培育农村优质人力资源动力体系[18]。农村经济社会的繁荣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乡村人力资本的开发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当前乡村人力资本偏弱,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接受教育程度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比91.8%,西部地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比53.4%,高于全国43.4%的平均水平(9)参见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三次农业普查(全国和省级主要指标汇总数据)》,http://www.stats.gov.cn/tjsj/pcsj/nypc/nypc3/d3cqgnypchzsj.pdf。。在绝对贫困摘帽后,阻碍“产业兴旺”的根本性因素——人力资本的落后状况依然存在,这必然制约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人力资本开发的关键在教育,乡村振兴需要匹配乡村教育振兴长效机制,这就需要乡村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和优质教育向乡村的正向流动。
从贫困文化理论看,改变乡村贫困文化需要通过教育阻断贫困文化“遗传链条”。贫困文化是脱离乡村主流文化的亚文化,是贫困人口的一种能力缺陷,具有遗传性。以“乡风文明”为特征的乡村文化是乡村振兴的灵魂和保障。教育承载着文化传承的职能,从文化的角度来说,教育的目的就是将个体的主观世界导向博大的客观文化世界,以培养完整的人格。对于贫困乡村而言,那些尚未脱贫的部分群体,其贫困文化在主观世界中根深蒂固,并有遗传的趋势。发展义务教育,营造崇尚教育的社会氛围是阻断贫困文化传递的根本途径。通过改变贫困地区教育落后状况,打破教育不均衡,提升乡村义务教育水平,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程。
从乡村治理理论看,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依赖于治理对象的素质提升。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乡村治理现代化是乡村振兴的根基。从治理维度看,“贫”的含义在于人力匮乏,其特征是农民的主体意识淡薄、人口结构的“空心化”、城镇化下的“农民离农”。绝对贫困消除之后,乡村基础设施的现代化为乡村治理模式向社区网络、庄园经济和智能化治理转变提供了物质保障。但是,与乡村振兴相悖的是,农民个体参与的社会互动公共空间有萎缩趋势,私人生活领域却不断扩展,并且农民个体对乡村发展的关注在不断减弱。细究其原因,是农民个体主体意识的愈加弱化。从乡村治理的推进主体看,农民参与并发挥乡村治理的主体作用将成为乡村振兴的关键。农民的主动“在场”成为乡村振兴活力之所在。因而,通过职业培训、思想教育和构建完善的乡村教育体系,激活农民内在动力成为破解乡村治理困境的“金钥匙”。
(四)提升治理效能:基层教育治理的目标导向
基层教育治理包括基层教育治理体系和基层教育治理能力。后扶贫时期的基层教育治理旨在通过解决相对贫困地区教育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制度障碍、利益冲突、权力矛盾等从而实现地区的教育均衡发展。应该说,教育扶贫70年为贫困地区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教育治理体系,其主要体现于教育扶贫政策的体系性、扶贫模式的精准性和教育扶贫受众的普遍性。“现代化”是中国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目标追求。后扶贫时期的基层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点是突破行政中心主义桎梏的教育资源再均衡,基层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则是激发社会参与治理热情,提升治理的有效性。因而,后扶贫时期教育扶贫的根本价值追求是通过基层教育治理现代化,构建良性的治理文化,使人民群众真正享受教育发展的福祉[19]。
然而,在以提升效能为目标的基层教育治理中,困境依然重重。一是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局)的双重领导机制稀释了对基层教育事项的决策权。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在人事、财务、编制等方面受地方政府的领导,在教育效果考核、评估、督导上又受上级教育部门的指导,在精力分配、工作重点的衡量中往往存在左右为难的现状。二是市场的逐利性导致平衡无力。社会参与是教育扶贫的重要力量,但是“以志愿求公益”治理理论与政府占教育主体地位的现实矛盾,影响着教育扶贫活力。
后扶贫时期的教育基层治理最重要的作用依然是将教育扶贫的体制优势转化为受助对象幸福感、获得感的实际效能。因而在推进相对贫困地区教育治理进程中,一是要提高教育扶贫的规范化、制度化,规范政府的“放管服”;二是要强调协同高效,激发社会力量教育扶贫活力,实现从“共治”向“善治”的转变;三是完善政府政策供给、政策督导评估和外部约束机制;四是进一步提升教育扶贫政策实施的靶向度和精准度。
四、小结
当前,贫困人口短期脱贫容易、长期稳定致富难度大,如何“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巩固脱贫成效,实现脱贫效果的可持续性[20],成为后扶贫时期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绝对贫困消除之后,相对贫困依然长期存在,后扶贫时期的教育扶贫目标、路径、模式都将逐渐发生变化。但是,发挥人民群众的“在场”作用,坚持人民立场始终是教育扶贫的价值遵循。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注重激发受扶对象内生动力,坚持“三扶”相结合,实现社会的减贫和人的可持续发展,这既是中国扶贫的宝贵经验,也是后扶贫时期教育扶贫必须长期坚持的目标。后扶贫时期无论教育扶贫目标如何转变,其中心依然是围绕实现人的可持续发展。在实施路径上,实现人的可持续发展、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提升乡村人力素质、提升治理效能,其根本核心还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理论实践。中国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特征还将长期存在,教育扶贫之路依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教育扶贫的目标和任务尽管会因时而进、因势而新,但是实现人的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