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声明
2020-12-13本刊编辑辑部
创伤外科杂志 2020年1期
本刊2019年第21卷第4期《PFNA与DHS治疗高龄不稳定股骨粗隆间骨折的短期优良率及并发症情况比较》一文,第二作者(通信作者)范卫民,刊登单位为“江苏省人民医院骨科”,应作者单位署名要求,现更正为“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骨科”。
2020-12-13本刊编辑辑部
本刊2019年第21卷第4期《PFNA与DHS治疗高龄不稳定股骨粗隆间骨折的短期优良率及并发症情况比较》一文,第二作者(通信作者)范卫民,刊登单位为“江苏省人民医院骨科”,应作者单位署名要求,现更正为“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