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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态恐怖主义的若干问题研究

2020-12-11周昶延包红梅

周昶延,包红梅,刘 兵

(1. 内蒙古大学哲学学院;2. 清华大学科学史系)

为了建设生态文明,需要对涉及生态和环境保护的各方面的问题都有较好的认识和理解。尤其是,对同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的、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不同特色和追求的各种生态保护流派,我们也应对之有所认识和理解。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有效、恰当地发展我们的生态保护理论,调整我们的政策和行动。在林林总总的不同生态保护流派中,有一支非常特殊且目前在国内关注不够的,就是生态恐怖主义。

说国内对生态恐怖主义关注不够,是指与对国内外诸多其他生态保护流派的研究相比,对生态恐怖主义进行的全面和严肃研究非常之少。如果在“知网”上以“生态恐怖主义”作为主题,只检索到25篇报纸和期刊文章,其中还包括实际与此主题不相关者,而且大部分都是新闻报道和评论性期刊文章。如果以“生态恐怖主义”作为关键词(也即意味着检索与此问题真正密切关联的学术研究论文),则只能检索到2篇文章!另外,也只有两篇与此直接相关的硕士学位论文,却主要是从司法犯罪角度的研究。与之相比,国外人类学、社会学等学科对生态恐怖主义的研究调查却是在逐步增加的。在社会科技发展与民众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的今天,对生态恐怖主义的研究无论是在理论思考方面还是在与国内具体实践的相关性上,也都是非常重要的。

一、几个相关的案例

(一)以个人为单位的“生态恐怖主义”行动

泰德·卡辛斯基(Ted Kaczynski),经常被人们看作是最臭名昭著的生态恐怖主义分子。1995年4月24日,卡辛斯基邮寄的包裹炸弹炸死了加州林业协会的总裁吉卜特·莫里。莫里成了他的最后一个受害者。在寄炸弹的同时,卡辛斯基还从同一地方寄出了三封信,一封寄给了炸弹受害者之一——耶鲁大学计算机科学教授大卫·加勒特,他在爆炸中失去了几根手指,卡辛斯基嘲笑他“笨到会打开一个陌生的邮件”;一封寄给了1993年诺贝尔奖获得者、遗传学家理查·罗伯特和飞利浦·夏普,信中警告两位博士,应该立刻停止他们的基因研究;还有一封寄给《纽约时报》,卡辛斯基在信中表示,如果该报纸同意发表他长达35 000字的宣言,他就停止恐怖活动。联邦调查局和报社领受了卡辛斯基的威胁,他的宣言《工业社会及其未来》在1995年9月19日被《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这两家美国报纸以手册的形式分发给民众。但是联邦调查局要求手册中原封不动地影印卡辛斯基的笔迹,让公众分辨字迹的主人。他弟弟大卫后来通过笔迹指证了他[1]。卡辛斯基在《论工业社会及其未来》中称:“工业文明及其产生的后果,对于人类就是一场灾难。”他认为工业文明使人类丧失自由,科技发展给人类带来灾难。因此他以推动科技发展的科学家和工程师等高技术人才为目标,企图以科技倒退的形式达成人类自由的解放。应该说,他的根本目的是反对人类对自然的破坏和利用,但卡辛斯基本人却否认自己参加激进环保主义运动[2]。

事实上,早在卡辛斯基的恐怖主义行动之前,另外一些激进的环保主义者在美国就已经分别开始了他们的一系列行动。他们行动的第一波浪潮是在1970年第一次地球日庆祝活动之后。活动人士拆除了铁轨并摧毁了设备,以试图在沙漠高地阻止建造煤矿。一群自称“生态突袭者队”(Eco-Raiders)的男大学生,烧毁广告牌,使推土机瘫痪,破坏图森及其周边地区的发展项目而造成了50万美元的损失;某些破坏者堵住了排水管,封盖了工厂的烟囱,并将一家美国钢铁厂的工业废料倒入了该公司CEO的芝加哥办公室中;一群广告牌破坏者在密歇根州推翻路边广告;明尼苏达州的一群农民破坏了14座将用于穿越大草原的新电力线的电塔[3]。1980年5月4日,大约100人,包括一些持刀或棍棒和其他投掷石块和垃圾的人,与14名美国林务局工作人员、治安官代表和美国林务局执法人员对峙,迫使当地的地区护林员签署协议,在俄勒冈州塔基尔马附近地区一年内不喷洒除草剂。对抗过后不久,美国林业局也屈从于公众日益强烈的抗议,修订了其指导方针,严格限制在西北部使用2-4D除草剂[4]。

虽然这些暴力破坏、威胁行动造成了财产的破坏和人民的恐慌,但也确实按照“生态恐怖主义者”的意愿强迫性地引起了民众于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视,甚至迫使政府相关部门修订了相关的环保方针。

(二)以组织名义进行的“生态恐怖主义”行动

按照攻击、目标或武器的类型,学界对“生态恐怖主义”有不同的划分。在之前分类的基础上,Sivan Hirsch-Hoefler 将激进环保主义运动的分为7类,分别是纵火袭击、暗杀、蓄意破坏、未经允许的上门拜访、动物解放、爆炸和网络犯罪。但这种分类在某个行动中并不是单一明了的,因为每个行动都可能是不同类型的组合或者是同一组行动者一系列行动中的一部分。

第一,纵火袭击。通常涉及烧毁涉嫌侵犯动物权利或破坏环境的特定机器或地点。最有影响且代价最高的要属2003年,“地球解放阵线”(即Earth Liberation Front,简称为 ELF)在加利福尼亚州圣地亚哥的一个公寓大楼纵火,估计损失为2 000万美元。他们还在现场留下了12英尺高的标语,上面写着“只要你建,我就烧”“ ELF 疯了”的字样[5]。而“动物解放阵线”(即 Animal Liberation Front,简称为ALF)大多使用纵火来摧毁参与动物测试的实验室,有时他们也将与动物权利滥用有关的公司和人员的私有财产作为目标。

第二,暗杀,涉及(企图)杀害人类。激进环保主义运动中的绝大多数个人和团体都拒绝伤害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体。ALF和ELF都明确声明不能以组织的名义采取此类行动。实际上,大多数支持者都强调运动从未杀害任何人,这也是一些反对使用“生态恐怖主义”这个词的人的主要论据之一。学者们提到的暗杀事件很少是与运动有很大联系的事件。例如 Volkert van der Graaf虽然承认自己是激进环保主义运动的一员,但他声称杀死荷兰右翼民粹主义政治家Pim Fortuyn,“是为了捍卫荷兰穆斯林免于遭受迫害”,并未提及环保主义者或动物权利问题[6]。

第三,蓄意破坏,大体上是指不涉及纵火的财产破坏。这一类型的破坏范围较广,从损害较小的行动,例如破坏马戏团海报或在肉店和皮草店上喷上标语和“ALF”,到造成破坏更大的行动,包括在动物解放过程中破坏数据和设备,甚至是毁坏研究实验室等。例如,在1989年7月,ALF突袭了德克萨斯理工大学的一家设施,捣毁了设备、计算机和记录,造成了约70万美元的损失[7]。这种行为通常被称为“生态性破坏”(ecotage),特别是在运动中为防止环境破坏和虐待动物而进行的破坏行为。

第四,上门拜访。这类行动的对象是与环境破坏或侵犯动物权利有关的个人,以他们的住宅为行动对象。上门拜访的行动从私人住宅外的大声示威到(通常是隐含的威胁)电话。上门拜访通常伴随着恶意破坏和(威胁性的)涂鸦,例如,在拜访加利福尼亚州亨廷登生命科学公司(Huntingdon Life Sciences,简称为HLS)的一名雇员时,ALF活动者在车库门上涂了“HLS员工之家遭到攻击”字样,并且在门上倒了一加仑油漆[8]。上门拜访行动通常不仅针对个人本身,而且还针对他们的家人和朋友,以及其他场所,例如学校,在这些地方,行动者会举起令人毛骨悚然的标志图片来向儿童暗示其父母可能参与其中的虐待行为。

第五,动物解放运动。动物解放是ALF的标志性活动,也是激进的动物权利运动的主要宣传内容。电视剧《海豚》中原始海豚的教练理查德·里克·奥巴里经常被认为是北美地区动物解放的第一人——他释放了两只海豚。另外北美ALF第一个广为人知的行动是1985年4月从加州大学里弗赛德分校的动物测试设施中解放了469只动物,其中包括五周龄的猕猴Britches。这次行动的视频后来由善待动物组织发布,并引起了很多积极关注[9]。

第六,炸弹袭击。这涉及威胁或实际使用炸药,但不包括使用燃烧弹(属纵火)。但实际上真正的爆炸事件很少见,更多时候,激进环保主义者会使用炸弹作为威胁。例如,2010年12月,在坎昆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ALF以及ELF的墨西哥成员威胁要引爆一枚汽车炸弹,抗议“绿色资本主义”和“(环境)友好技术”的“环保把戏”[10]。

第七,网络犯罪是近期新增的一个类型,主要涉及大量的邮件、网络攻击和信用卡欺诈。大规模的邮件和信用卡诈骗经常结合在一起,比如在2009年的“邮件骚扰旅”行动中,他们向毛皮行业的10个“朋友”邮寄了价值数千美元的杂志和垃圾邮件[11]。网络攻击针对的是那些与环境破坏和动物权利滥用有关的公司网站,或是它们员工的电子邮件账户。例如,2007年,美国的ALF活动人士删除了300多名员工进入拉格朗日资本管理公司网站的权限,并在其公报中宣称:“你的密码不难猜到,时间已经到了,卖掉你在亨廷顿生命科学公司的股份。”[12]

不过,也有一些生态恐怖组织,为规避法律的惩罚,是以完全独立于任何领导阶层或支持网络的“无领袖抵抗”的策略来开展其活动。

二、关于生态恐怖主义概念的界定

关于生态恐怖主义,一个比较核心而且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进行界定。但实际上,就连什么是更一般性的恐怖主义,也还是很难严格确定的。“恐怖主义”一词在脱离一般的语言含义而进入政治讨论中之后,逐渐发展为我们现在所用的含义。界定恐怖主义的争议主要在于何时应将暴力视为合法或非法,正当或不合理,这反映出了意识形态、哲学、政治、宗教或道德上的规范差异。按照赫希-霍夫莱拉和穆迪在2014年通过对在该领域的主要期刊(如《冲突与恐怖主义研究》《恐怖主义,恐怖主义与政治暴力研究》)中不同的定义者不同角度的分析,统计的结果是,竟然有73种之多对恐怖主义的独特定义。而拉克尔更是曾断言:“任何对恐怖主义的定义都不可能涵盖历史上出现的所有类型的恐怖主义。”[13]当然,一般地讲,我们可以将恐怖主义定义为是一种以威胁或使用武力或暴力手段向人民灌输恐惧的策略,其最终目的是实现某种政治目标。而就生态恐怖主义而言,这些政治目标是结束环境破坏和损害动物权利。

首先我们注意到,“生态恐怖主义”一词的大范围使用似乎主要还是只限于美国国内。尤其是在美国经历了“911”恐怖袭击事件后,美国几乎成为全球“恐怖”焦虑的中心和推动者。2001年10月26日《美国爱国者法》的通过,对“911”恐怖袭击作出了回应,重新定义了一般意义上的“恐怖主义”,其中包括了破坏财产的行为,这就使在激进环保主义运动中,对以保护环境和动物权利等名义纵火和破坏公物的活动人士作出更严厉的判刑提供了可能[14]。联邦调查局官员开始将参与这些行动的组织称为“生态恐怖分子”,并将其视为国内恐怖调查的首位选择。在2002年美国众议院资源委员会的一次演讲中,联邦调查局家庭恐怖科科长将“生态恐怖主义”定义为“一个以环境为导向的次国家团体出于环境政治原因,对无辜受害者或财产使用或威胁使用犯罪性暴力,或者针对目标之外的受众,这些暴力行动通常具有象征性”[15]。如今,尽管受到更广泛的环保主义者和动物权利界的强烈反对,“生态恐怖主义”一词已成为美国情报和立法界的主流,它也被美国主流媒体广泛使用[16]。

即使在美国的讨论范围内,对于“生态恐怖主义”的提法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生态恐怖主义”,即Ecological Terrorism是常见的用法,但也有学者将“环境恐怖主义”(Environmental Terrorism)当作同义词来用。而 Elizabeth L. Chalecki对环境恐怖主义和生态恐怖主义进行了区分。她指出,环境恐怖主义可以定义为“非法使用武力破坏当地环境资源,剥夺人民的利益和/或破坏其他财产”[17]。相反,生态恐怖主义是为了保护环境免受人类的侵犯和破坏而对财产的破坏[17]。也就是说,环境恐怖主义是以自然生态环境为破坏对象,通过破坏环境资源来引起重视和表达诉求。而生态恐怖主义则是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为目的,试图阻止工业社会对自然环境的开发和破坏。二者虽然都与自然环境有关,但自然环境在他们的行动中所扮演的角色是截然不同的。

在西欧的讨论中,则较少使用“生态恐怖主义”及相近的说法,即使是在积极开展激进环保主义运动的国家也是如此。例如,荷兰情报与安全总局发表了几篇关于21世纪头十年荷兰激进动物权利运动的报告。在2007年的报告中将2004年的“动物权利激进主义”改为“动物权利极端主义”,以此来反映它对激进环保主义运动内部日益极端化的观察;德国联邦宪法保护局在其年度报告中甚至没有特别关注“生态极端主义”。也可以说,由于各国官方和专家学者对生态安全、恐怖主义等相关概念的认知以及其所代表利益的不同,使得生态恐怖主义出现了名称上的区别。

实际上,还有一些与生态恐怖主义相关甚至于经常混用的概念。在国内的研究中,“绿色恐怖主义”“环保恐怖主义”“环境恐怖主义”等,都经常被作为“生态恐怖主义”的同义词来使用,它们所指的都是“为了保护环境免受人类的侵犯和破坏而对财产进行破坏”的“生态恐怖主义”。再有,就是很有争议的所谓“极端环保主义”,以及“激进环保主义”,有时也被在某种程度上等同于生态恐怖主义。

因而,对生态恐怖主义进行定义,尤其是在国内,最需要关注的问题之一,其实就是是否应该将极端环保主义归属于恐怖主义的问题。对此,我们后面再进行讨论。

三、理论基础与机构性质的认定

(一)生态恐怖主义的理论基础

在讨论生态恐怖主义问题时,因其以恐怖主义的方式来保护生态和环境,但与这样的行为相配套的,还与其在生态环境问题上持有的特殊的理论支撑相关。

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生态伦理中的“深层生态学”流派。例如,“地球第一”组织就宣称自己以深层生态哲学为指导,不接受“以人为本”的世界观。认为生命的存在是为了它自己,工业文明及其哲学是反地球、反妇女和反自由的,他们的口号是“保卫地球母亲,决不妥协!”[18]

深层生态学是在20世纪60年代生态学运动中孕育和形成的。在人类与环境的关系方面,它试图促使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感知和生活方式,向生态中心主义的范式转变,认为一切有生命的物种的共同体是更大的实体,具有更大的价值。雷毅曾总结了作为相应的深层生态运动应当遵循的8条基本原则,即:①地球上人类和非人类生命的健康和繁荣有其自身的价值 (内在价值、固有价值)。就人类目的而言,这些价值与非人类世界对人类的有用性无关。②生命形式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有助于这些价值的实现,并且它们自身也是有价值的。③除非满足基本需要,人类无权减少生命形态的丰富性和多样性。④人类生命与文化的繁荣、人口的不断减少不矛盾,而非人类生命的繁荣要求人口减少。⑤当代人过分干涉非人类世界,这种情况正在迅速恶化。⑥因此我们必须改变政策,这些政策影响着经济、技术和意识形态的基本结构,其结果将会与目前大有不同。⑦意识形态的改变主要是在评价生命平等 (即生命的固有价值)方面,而不是坚持日益提高的生活标准方面。对财富数量与生活质量之间的差别应当有一种深刻的意识。⑧赞同上述观点的人都有直接或间接的义务来实现上述必要改变[19]。从这些观点中,我们不难看出其与那些被称为生态恐怖主义活动的参与者之追求的某种相关性。虽然对深层生态学理论在学术界仍有许多争议和批评,但其对人们在保护生态环境观念上的根本改变显然有积极意义。但尤其应注意到的是,虽然许多生态恐怖主义把深层生态学作为其理论基础,但深层生态学理论的提出者其实是始终倡导非暴力原则的,其创始人奈斯也是明确把非暴力原则运用于当代环境运动的人。

其次,由于被列为生态恐怖主义的一些组织,更注重对动物的保护,如“动物解放阵线”,作为其理论基础支撑的,也包括像动物解放等理论,认为动物不应该被视为财产,科学家和产业界绝不享有对生物的所有权。

(二)对“生态恐怖主义”组织的认定与分歧

一般说来,比较多地被人们提到或者被认为是“生态恐怖主义”的组织,包括像“善待动物组织”“海洋守护者协会”“动物解放阵线”“地球第一!”,以及“绿色和平组织”等。但需要说明而且可以讨论的是,就像对生态恐怖主义的定义一样,对哪些组织按照什么标准可以被认定为是生态恐怖组织,又是很有分歧和争议的,而且这样的分歧会直接影响到人们对待这些机构的态度和所采取的对策。

这里仅以在国际上最有影响而且在中国开展活动的20世纪70年代成立于美国的环保机构“绿色和平组织”为例。对其在性质上是否属于生态恐怖主义组织,有着不同的认定。在中国的媒体上,关于美国联邦调查局是否曾认为“绿色和平组织”已经变质成为“生态恐怖主义组织”的一员,并对其进行跟踪调查,也存在不同的说法。

刘颖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以绿色和平为例》中指出:作为全球性环境非政府组织,绿色和平组织自从诞生以来,就采取非暴力直接行动、亲临现场亲自见证、科学研究等方式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尽管绿色和平组织在国际社会中的活动受自身体制及其他行为的制约,但仍在倡导环境意识、提供环境信息、影响各国环境政策与行为、推动国际环境机制的形成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

韩雪的《绿色和平:一个NGO组织的使命》[21]一文,认为创办至今的几十年中,作为国际环保团体,“绿色和平组织”坚信经济发展不应以破坏环境为代价,而“绿色和平组织”在中国的工作可以用4个关键词来概括,即调查、揭露、建言和倡导。

而一篇研究环保恐怖主义犯罪立法的博士论文,却明确地将该组织在中国的活动定性为环保恐怖主义犯罪,甚至认为“在国际的声誉来讲,绿色和平组织不可能去赞助一个环境保护思想刚刚起步的发展中国家进行环境保护活动”,认为它“是以西方大国的资产阶级特殊阶层的经济利益为出发点”,“在中国过分宣传环境保护乃至于制造谣言而打压中国的发展”,认为这种“极端环保和伪环保的核心是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所造成的实际危害甚至超过恐怖主义”[22]。

但我们还可以注意到,在《美国环境百科全书》中“绿色和平组织”的条目,却把这个组织描述为“是一个通过不激烈的直接运动、公众教育以及游说立法以达到保护全球环境目的的国际环境组织”[23]。

由此,我们更可以看到关于生态恐怖主义问题的复杂性。

四、结 语

在中国强调建设生态文明的今天,面对过去在生态环境方面的欠账,以及当下仍不乐观的现状,我们当然需要除了政府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机构之外的各类机构,尤其是NGO参与到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中来。而在这个过程中,国际的背景和经验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从生态恐怖主义这个视角,也显然有颇多值得思考之处。

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我们当然必须下最大力气去抓。当然,为了社会的发展和安全,恐怖主义也是必须要警惕和反对的,但在涉及“生态恐怖主义”这个概念时,我们却要非常谨慎。当我们不恰当地把这个概念扩大化时,显然会带来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不利影响。

在当下,社会上还经常有人提到所谓的“极端环保”“激进环保”等说法和标签,我们更应注意,如何定义“极端”和“激进”的标准,以及它们与恐怖主义的差异,如何避免将更多本来是有意义价值的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不恰当地划归到“生态恐怖主义”的范畴。尤其是,在面对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时,我们更要警惕某些权力机构或企业为了一己私利滥用“生态恐怖主义”标签,打压正常的生态环境保护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