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幼共同创生儿童戏剧的研究
2020-12-10陈晓萍夏静燕
陈晓萍 夏静燕
师幼共同创生儿童戏剧指的是从幼儿成长的内在需求和幼儿眼中的戏剧出发,以课程理念重新建构戏剧活动,对一日生活、区域活动、集体活动以及戏剧表演四大活动类型实施模块式梳理,在一日活动中渗透多样的游戏方式,凸显“玩戏剧”的课程实施路径。这种“重”师幼共同创生、“构”儿童戏剧的活动,从目的看,是回归幼儿成长的有意设计,体现了幼儿的成长方式;从过程看,是顺应幼儿特点的无痕呈现,是一种游戏化的方式;从成效看,是创生儿童戏剧中师幼共同的改变。师幼共同创生儿童戏剧的过程是促进幼儿发展的过程,这种发展既有显性的知识、技能,更有内隐为个人特质的情感、心理、精神、态度、学习品质等,是幼儿在整个戏剧过程中的点滴成长。
在我园师幼共同创生儿童戏剧的探索中,儿童戏剧是以班级主题的形式实施,关注幼儿个体需要与经验,发挥幼儿创意与智慧,是师幼共创的班本化过程。无论是儿童戏剧主题的诞生,剧本情节的设计,还是道具服装、音乐舞蹈等的筹备,各班幼儿在与教师的互助协商中,在与同伴的沟通理解中,沿着主题的轨迹,顺着儿童戏剧的脉络,分阶段、有目的地开展丰富的活动。
正如任何大型活动都需前期准备一样,儿童戏剧主题月的开展也有前戏、高潮、落幕等环节,幼儿在每个阶段围绕戏剧,共生共长,从个体兴趣传递成群体兴趣,由单一经验生长为多元经验,在师幼共同创生儿童戏剧的过程中自然成长(见表1)。
一、儿童主场——以经验为支架的儿童戏剧共创方式
课题研究中,主体是儿童,关键词也是儿童,儿童戏剧即儿童视角的戏剧。儿童视角本来是文学创作领域的一个概念,指的是借助儿童的眼光或口吻来讲述故事,故事的呈现过程具有鲜明的儿童思维特征。相对于成人视角,儿童视角在观察、讲述、理解事件时表露出儿童所特有的思维习惯、认知方式和价值取向。在课题研究中,教师与儿童共同创生,教师把自己当成儿童,和儿童一起,用特有的儿童视角来诠释戏剧,形成儿童视角的特有戏剧。
儿童视角的戏剧一定是儿童主场。“场”的概念最早由社会心理学家勒温提出,他把“场”看作是一种能影响人的心理与行为的直接的社会心理情境。本课题中,儿童主场是指在特定儿童视角的戏剧背景下,以儿童为主体,以课程理念建构的戏剧活动场。
1.儿童主场中的儿童戏剧
戏剧活动场即围绕戏剧展开的一日生活场,包含生活活动、区域活动、游戏活动等。这些活动构成一个戏剧活动场,教师将幼儿教育活动置于真实的戏剧活动场中,使之真实参与,主动发展。在此过程中教师了解幼儿的已有经验,强调儿童本位,关注儿童需求,把握儿童自然的、内在的成长规律,还原儿童自我建构,形成戏剧背景下的儿童主场,幼儿在体会、理解、参与、创造戏剧的过程中实现认知、技能、情感的全面发展。
2.儿童主场中的戏剧经验
一日生活即教育,教育来源于生活,戏剧也是如此。儿童戏剧的起点,一定是儿童已有的生活经验。杜威认为,教育即经验的不断改组和改造。任何个体的发展都必然是从现有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地朝着未来的经验而去。经验不是纯粹的个体体验和感受,它是个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在这种相互作用中,个体不断进行着反思和行动。
在课题研究中,教师关注幼儿的已有生活经验,运用教学策略有效聚焦、提升、拓展幼儿的戏剧经验。这些戏剧经验一方面是指幼儿在戏剧活动之外的日常生活情境中与戏剧联结后产生的戏剧经验。它是一种自然状态下,无预设教育目的和教育指导而形成的戏剧经历和体验。教师从与幼儿密切相关的社会环境里,即幼儿生活于其中的家庭、幼儿园和社会中寻求灵感,寻找和发现他们感兴趣的戏剧活动的主题、情节等资源;另一方面指幼儿在戏剧活动中与戏剧要素相互作用和融合而产生的新经验。教师与幼儿共同创生其感兴趣并符合其年龄特点的戏剧教育活动,引导幼儿实现戏剧经验的整合与提升,促进其戏剧能力的发展,这里的戏剧经验主要是幼儿在戏剧教育领域内的学习经验,特指与戏剧高相关的文学经验、艺术经验和舞台经验。其中,文学经验包含戏剧故事的情节理解、表达、创造,艺术经验包含道具、服装、音乐、舞蹈等元素,舞台经验包含舞台站位、上下场、谢幕等内容。
3.儿童主场中的戏剧经验创生
如何让幼儿在已有生活经验中聚焦、提升、拓展戏剧经验?在教学策略中,我们主要运用众筹——幼幼互助,合伙人——师幼创生等策略。众筹一词翻译自英文Crowdfunding,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是指一种向群众募资以支持发起的个人或组织的行为。众筹包含显性的目标,群体因共同的目标而产生合作互助。课题研究中,众筹策略针对幼幼来说即围绕戏剧设置活动任务,幼兒与幼儿组成小组,根据自己的已有经验和兴趣对应选择,同一小组的幼儿之间形成学习共同体,即过程中已有经验互补、活动手段互助,以达到共同完成活动任务,群体共同发展与成长的目标。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合伙人聚焦合伙,在课题研究中,合伙人策略针对师幼来说即教师与幼儿“合伙”,教师转换角色,关注戏剧活动中幼儿的已有经验,在幼儿出现经验缺失或不聚焦时及时给予支架,对幼儿的“闪光点”及时支持采纳,通过有效的互动促进幼儿自我建构,形成戏剧中的师幼共创。
二、儿童主诉——以问题为导向的儿童戏剧共创方式
1.问题导向
师幼共同创生儿童戏剧不是以舞台上的戏剧作为终极目标,而是希望通过戏剧活动促进幼儿获得戏剧表演的相关知识、经验、技能,并且激发幼儿潜在的文艺气息、积极的探究欲望以及丰富的个性表达。当我们站在儿童的立场审视我园二十多年的童话剧活动传统时,发现存在着几个亟须解决的问题:
(1)儿童经验与儿童表达之间的距离。幼儿经验的获得主要来自幼儿的实践,幼儿创生的新经验主要基于已有经验,是对其他经验的迁移、累加和整合。幼儿感知和获得新经验时,愿意用语言表述、绘画以及简单的肢体动作来表征,但当需要站在舞台上时,他们则与舞台下的表现截然不同,不知如何用话语表达,不知如何用肢体表现。
(2)儿童主体与教师主导之间的差异。一百个孩子有一百种思维,每个孩子的需要是不同的。在师幼互动的过程中,幼儿与教师究竟谁是主体?教师在理念上清楚地知道,要遵从孩子在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但在实际的操作中却仍会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他们,幼儿无形中处在伪主体的地位。
(3)关注过程与关注结果之间的矛盾。在以往的童话剧中,教师注重舞台呈现的形式是否创新,舞美效果是否新颖,幼儿的肢体动作、韵律动作是否到位,这仅仅关注舞台呈现和幼儿的舞台技能。我们不禁反思:关注到幼儿的自主探究了吗?促进幼儿的深度学习了吗?课程游戏化内涵如何体现?
2.儿童主诉
诉,即诉求。主诉一词来源于心理学,意为访者自述自己的症状以及需求。在教育生活中,幼儿的表达往往是被动的,即被问什么便答什么,可想而知,提问的框架限定了幼儿的回答内容。当教师将儿童主诉的观念迁移进儿童戏剧活动中时,能够清晰地发现幼儿是儿童戏剧的主人,他们的意愿、想法能够更好地在戏剧中实现。教师在与儿童的共創中,一方面能够关注他们的兴趣与需求,另一方面平衡了师幼双方互动的支点。
(1)访问:发现幼儿的兴趣与需要。幼儿的价值观与成人不同,也许成人认为英雄主义的正面角色一定是受欢迎的,幼儿却偏爱冷门又有独特性格的角色;成人觉得幼儿的特质特别适合担当剧中的某个人物,而幼儿却对此嗤之以鼻。站在儿童立场看儿童戏剧,便容易以符合幼儿年龄特征的视角来分析。孩子们需要的是在活动中愉悦的情绪表达、自我个性的释放、新鲜的经历体验。教师只有以访问者的角色倾听幼儿的声音,了解幼儿感兴趣的内容,才能把握师幼共创的度,才能真正了解和发现孩子的兴趣与需要。
(2)对话:打开幼儿的内心世界。当教师用和幼儿平等的站位与其对话时,双方的情绪是愉悦开放的,双方的互动是积极主动的。这种对话的过程,正如两个同龄孩子的聊天一样,双方的经验都能得到不同程度的丰富与重构。同时在对话中,教师会重新审视和修正儿童观和价值观,幼儿也能在平等的对话中打开内心的世界,积极表达自己的想法、意见和建议。
(3)谈判:寻找与幼儿沟通的可能。师幼共创儿童戏剧,教师和幼儿都是主人。当双方意见相左时,成人不应理所当然要求幼儿“听我的”,也不是完全追随幼儿的想法和意愿。师幼双方或者幼幼双方必须通过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做法,或让对方服从,或平衡彼此的意见得到一致的想法。在谈判中,双方彼此影响,在共创儿童戏剧的过程中共享教育生活。
本文系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点课题“师幼共同创生儿童戏剧的案例研究”(课题编号:B-a/2016/02/7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