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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机制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
——基于湖南省茶业集团的案例研究

2020-12-10温梁肖湘雄

河南科技学院学报 2020年11期
关键词:共创茶叶农户

温梁,肖湘雄

(湘潭大学,湖南 湘潭 411105)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频发,“毒苹果”“病死猪”“毒大蒜”等农产品事件时有发生,不但影响了人们的生活,也加剧了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矛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反复提及确保食品安全问题,“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1]。同时强调:“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正本清源,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2]为进一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2017年国家对《农药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等农业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完善了农产品生产过程规范,明确了相关人员责任,加强了政府监管职能。2018年农业农村部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计划进行修订与完善,扩大了监测范围,增加了农兽药残留等监测指标,农业农村部提出将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作为质量兴农的重要措施,抓紧构建完善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努力实现农产品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这些措施使得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了改善,同时将推动农产品质量监管的发展。

尽管以政府为主导的监管模式能够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但随着社会进程的纵深推进,单一治理力量薄弱、价值供给量小等弊端逐渐凸显。加快治理模式转型,促进利益相关者的合作,以价值共创的模式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力度至关重要。实际上在农业的开发和推广过程中,私营部门在推广系统中一直存在于工具主义概念中,随着私营部门的发展带来的多利益相关项目挑战,建立一个增强的、多元化和协作的系统将有助于农业的发展[3]。利益相关者合作治理的核心在于权力共享,公私部门通过权利分享与合作来实现公共治理,而在中国合作模式的价值共创机制主要通过服务合同外包为合作治理奠定组织基础[4]。价值共创从根本上打破了公共政策政治目标单一的传统形式,使得政策目标受到多元主体价值观的影响,排除了以政府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和以集权主义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形成了以平等主体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的现状[5]。因此,探究政府、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主体为中心的多元利益相关者机制共创模式势在必行。本文将探究利益相关者的对接模式、价值共创机制的组成部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机理,以期提升农产品生产质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文献综述与研究框架

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研究发现,对于农产品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政府为主导的单一主体治理和以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的二元治理。

在以政府为主导的单一主体治理方面,由于农产品市场中存在着市场失灵,政府的公共性和非营利性是克服市场失灵的重要工具,因此政府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起到监管职能[6]。为了有效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加强政府监管力度成为有效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方式[7]。一方面以政府为主导的威权治理模式,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8]。另一方面通过增加对政府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本身监管不到位的处罚[9],保证农产品行业生产的自律[10]。在一段时间内通过政府强有力的威权方式抑制了农产品问题事件的发生,但市场监管失灵与监管资源约束、地方政府的政策性负担之间的紧密联系造成了政府失灵[11],促进了二元主体治理模式的产生。

“企业+农户”的合作模式,为农户增加了经济收入,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市场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求,使得合作社与龙头企业进行合作,龙头企业采取价格补贴为合作社提供安全生产的保障[12]。公司与农户之间的二元合作关系是经济和社会合作行为的必要条件(具体的投资和沟通),也是提高联盟绩效的有利因素[13]。随着二元合作治理的推广,“公司+农户”模型也显现出各种问题,农户的违约显示了市场风险的存在,尽管通过博弈模型能够解决公司违约问题,但农户的机会主义行为和违约问题依旧存在[14]。合作过程存在的渠道关系不稳定,在企业与农户合作模式下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只要机会主义收益大于机会主义成本,那么双方都会出现违约可能[15]。

通过对有关文献的研究可知,政府主导的单一治理模式尽管能够通过构建法律法规体系抑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但不能够使生产者心甘情愿地提高农产品质量。企业与农户的二元合作具有一定的机会主义性质,尽管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使部分农户种植优质农产品,但利益的不确定性依旧是阻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道难关。以上文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的研究大多侧重于政府、企业、农户等单一主体,分析各主体单独进行价值提供的过程,且研究方式多以理论研究为主,对于利益相关者开展合作、实现价值共创的实践研究还比较匮乏。况且,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的案例研究成果还比较少。本文采用案例研究方法,实地考察湖南省茶业集团,主要探讨农产品质量安全多元主体进行有效合作的机制,以更好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研究方法

科学地选择研究方法与样本,通过实地调研获得相关信息,并进行层级编码与分析,为理论构建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

(一)方法选择

在治理过程中价值共创需要多主体共同协作,需要对多主体的互动关系进行研究。本文将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的主体划分为政府、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由此探析利益相关者间价值共创的互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的基本路径与机理。借助案例研究讨论市场行业与生产客观因素之间的合作演化过程[16]。同时采用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对多主体之间复杂的关系进行分析,借用理论知识解释“如何”和“是什么”的问题,探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过程中利益相关者价值共创过程中存在的困境及解决对策[17]。

(二)样本选择

以抽样原则为基础,以研究视角为导向,挑选最适合的案例。对案例进行简要概述,构建基本的样本模型。

1.抽样原则

本文根据典型性原则选取了湖南省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公司的企业经营文化与本文研究理念相契合。湖南省茶业股份有限集团是一家集茶叶种植、加工、科研、销售和茶文化传播于一体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公司实行全产业链经营、专业制茶、内外贸并举的经营策略。公司在全省采取“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建立了98个优质茶园基地,联结了97个专业合作社,茶园总面积高达400平方千米,联结带动了45万户茶农。公司坚持“勤奋创新,稳妥经营,严格管理,合作双赢;诚信节约,韬光养晦,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企业理念,树立“重科技、强管理、抓品质、创品牌”的质量方针。公司制定的《基地茶园管理细则》,以“五统一”标准,强化基地管理,同时通过控参股、合同、订单、包销、返利等形式与基地、农户形成了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茶叶生产质量的提高。公司通过了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建立一套 “从茶园到茶杯”的产品质量全程溯源体系,做到了“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公司2006年荣获“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出口示范企业”“全国农业产业化百家优秀龙头企业”、2010年荣获“湖南省人民政府十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1年荣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龙头企业”、2014年荣获“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等称号。湖南省茶业集团的茶叶生产、经营模式在省内甚至国内都具有示范性,其“合作双赢”的企业文化为茶叶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提供了模板。本文研究团队长期致力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研究,对湖南省代表性农产品生产企业有一定的了解,有助于资料收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案例概况

湖南省茶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公司总部位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公司目前已建立98个优质茶叶园基地,面积403平方千米。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采用“五统一”标准管理,不断完善茶叶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从源头把控,在种植、加工等关键环节执行标准化,建立“从茶园到茶杯”的茶叶质量可追溯体系,有效地预防了质量风险。有机茶及低农残留茶销售达100%。其中66平方千米茶园通过了德国色瑞斯欧盟有机法规、美国NOP标准和日本JAS标准等有机茶国际认证,13平方千米茶园通过了FLO、UTZ、热带雨林等国际认证。公司共建品牌专卖店千余家,打造了“种植—加工—销售终端”完整的茶叶产业链;在国外设有6个办事处,与俄罗斯、美国、英国、德国等80余个国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贸易合作伙伴关系,形成了遍布全球五大洲的营销网络体系,出口业务在全国同行中名列前茅。

(三)数据收集

本文研究主要采用深度访谈、现场观察、二手资料收集方法采集案例企业的数据(见表1)。

表1 数据收集的描述性统计

不同数据来源的采集方式可以有效确保数据的完整性,相互补充企业发展过程。三种数据收集方式中,深度访谈所占比例最大。研究团队对湖南省茶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为期7天的追踪访谈,有助于深入了解企业内部构成,同时了解企业与合作社、基地、农户之间的合作情况。每次访谈均有两人以上的研究团队成员参与,并对访谈现场情况、访谈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对于主要访谈人员,如对公司与其他主体合作内容十分熟悉的高管或在公司工作时间达到5年以上的中层管理人员,研究团队会对他们增加单独访谈次数以确保数据收集的准确性。

对于合作社负责人、拥有大面积茶叶种植土地的农户、茶叶生产基地负责人,研究团队也会通过访谈了解他们对于与企业合作的看法及多主体合作带来的影响。为避免多人同时访谈带来的情绪影响,研究团队主要采取单独访谈的方式,以确保访谈者能够无顾忌地发表看法及访谈内容的真实性。同时访谈过程采用三角验证的原则,即同一个问题必须访问3个以上的访谈者,防止访谈结果的片面性。在每次访谈结束后,研究团队会立即对当日采访内容进行整理形成案例研究所需的有效材料。

现场观察和二手资料搜集是除了深度访谈外,资料搜集的两种主要方式。为了落实现场观察搜集资料,本研究团队走访了茶业集团在湖南省内的线下茶叶实体销售点,观察消费者对有机茶的接受程度以及转化结果。除此之外,研究团队通过企业官网、新闻报道、文献资料等第三方渠道获得了各主体合作的发展情况,通过不同的资料搜集方式保障了研究资料的全面性。

(四)数据编码与分析

通过对研究案例的资料分析,数据编码和分析可以分为数据缩减、数据陈列、结论及验证3个阶段[18]。数据缩减是为了保证数据陈列整体简洁客观;数据陈列则为结论及验证提供事实依据,得出初步结论;结论及验证是为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及时对数据进行完善(见表2)。

表2 编码表

1.数据缩减

数据缩减主要是对文本资料进行一定的选择、提取、重点展示的过程。由于访谈内容原始数据的庞大性,研究团队需将资料进行整理分类,按照对湖南茶业集团的访谈顺序和次数,将一手访谈资料标记为X1-X5,二手资料标记为X6;然后,将研究团队划分为3组,每组2名成员,采取背靠背的编码形式对整个案例的不同时间的调研资料进行单独编码。在编码正式开始前,需要建立一个初步编码方案以保证案例分析过程中重要因素、关键过程与逻辑关系的清晰。

2.数据陈列

数据陈列主要是对编码后的初步数据进行有步骤地分类,利于分析比较。为了对案例研究前后的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团队通过制作表格的方式为研究结论提供事实支撑。通过两组独立编码,讨论编码结果的共同与不同之处,有争议的地方由第三组成员进行复议,确保编码数据的准确性,形成编码结果。

3.结论及验证

在数据陈列的基础上,研究团队借助现有理论进行框架构建。本研究主要关注企业与合作社、农户之间的合作,归纳了共同合作的特征,通过不同数据的相互印证,对归纳的关系进行分析,通过搜集资料发现,现阶段研究少有研究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共创共赢。借助数据归纳,湖南茶业集团与基地、农户合作模式产生的深远影响,有利于推动现有研究的进展。

三、研究发现

通过对资料的搜集与整理,发现农业产业化进程中,企业通过构建“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合作模式实现价值共创,整合利益相关者的力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价值共创主要有价值共创主体多元化、价值共创方式制度化、价值共创过程互信化、价值共创利益最大化四种途径,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

(一)价值共创主体多元化

农业产业化是指在地方区域内,以地方特色重点农产品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目标,龙头企业与基地相接,基地带领农户为基本模式,形成的“农产品种植+生产+加工+销售+农工商”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模式。其主要特征就是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支持、产品销售,实现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的一条龙经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农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离不开各主体的通力合作[19]。

成功的价值共创要具有一致的目标、统一的认识和规范、相互信赖的合作氛围、具有合作赖以生存的社会规范和群体规范。自古以来,我国从不缺少关于价值共创的教育,先秦时期孟子便有“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之说,其后又有“众人拾柴火焰高”“团结就是力量”等谚语。国外学者阿德勒也提出人类进步与保障人类幸福需要合作[20]。传统的质量安全监管模式逐渐崩解,政府视自己为监管核心,视企业、公众为被监管对象,忽视了社会主体参与的重要性,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缺乏广度和深度[21]。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高显然需要利益相关者的同心协力,以合作的模式实现价值共创。一方面政府要放下以往独自领导的形象,积极主动地宣传合作的思想理念,推广合作发展的优势,增强政府、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合作意识;另一方面,企业要树立合作的经营理念,深入合作社、农户进行沟通交流,增加其合作的信心。政府与企业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宣传鼓励更多的合作社、基地、农户与企业进行生产合作,了解合作对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合作共赢”,要求培育和践行价值共创的思想观念,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湖南茶业集团奉行“茶农增收、公司增效、合作双赢”的经营宗旨,公司每年都划拨一定资金用于茶农专业培训,从源头确保茶叶货源质量,派技术人员实地指导厂家和茶农进行生产,使公司与茶农、基地的合作成为利益相关的主体,调动基地和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公司先后在株洲、张家界、永州、长沙、桃源、宁乡等市县建立茶叶种植基地,当地茶叶生产合作社、农户、政府部门都积极响应。例如在桃源茶叶种植地,政府提出对于龙头企业给予培育扶持,给予不同数额的资金奖励,将茶叶专业村纳入政府鼓励范围,县农业局茶叶办每年积极开展培训,下发绿色防控标准。政府的支持有力地推动了湖南茶业集团在桃源的落户,更好地体现了政府、企业、农户之间的合作。在合作过程中,公司提供资金、技术、人员支持,农户提供土地进行种植,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及财政补贴,多元利益相关者通力合作从价值供给转向价值共创,为湖南茶业集团高质量的茶叶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价值共创方式制度化

制度的重要功能就是使复杂的行为交往过程变得易理解和更可预见,起着有效协调和信任的作用[22]。价值共创的过程是相关主体相互磨合相互发展的过程,没有制度的约束和保障,合作也将失去意义。建立制度化的价值共创方式,对于多元主体共创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十分必要的。

制度化的实现,要确保价值共创过程的民主。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的制定过程中,需要政府尊重并听取企业关于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及意见,了解企业、市场的需求;在制度的执行阶段,鼓励不同主体相互监督,接受群众的批评。在合作过程中遵循一定的合作规则,联动嵌入合作模式使得政府、企业、农户都具有明确的制度化的价值共创关系,并且存在非制度化的资源和信息沟通[23]。这不仅需要政府的协调管理,还需要企业自身具有自治意识,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中与政府保持紧密联系。

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关于农产品生产、销售的法律法规。政府通过强有力的制度规范湖南茶业集团的生产经营。同时,企业内部按照国家的严格要求,针对茶叶的全产业链制定严格的制度规范。公司和茶农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保价收购,保障茶农受益。公司始终贯彻党中央针对“三农”问题的重要精神——保障农民利益和权益。首先,公司坚持产业化经营,对于茶农利益问题高度重视,认为茶叶生产基地是公司稳定发展的根本,认为茶农的稳定收益是茶产业振兴发展的基本要求。其次,公司通过在生产基地建立合作社,采取参控股、包销返利、订单合同等方式与茶农、合作社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同时,为确保茶叶质量,公司与茶农签订合约,只有按照公司“五个统一”标准种植、生产、采摘的茶叶,公司才会按照不低于市场平均价进行收购。这一机制的运行,既保证了公司茶叶源头的高质量,也为农户提供了稳定的经济来源。即使是在灾害频繁的年份,茶农与生产合作社都能获得经济收益。对于茶叶的加工,公司建立了综合型产业园,车间全自动化数控精制茶生产线,实现了加工过程和客户的及时交流,开创国内传统茶叶加工先河。再次,公司运用先进的检测技术实现对茶叶原料、茶叶提取物农残、溶剂残留检测、实现无公害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最后,所有茶叶产品出厂后除公司检测外,还与权威机构实验室协同检测。严格的生产加工制度是高质量茶叶的保证。为进一步加强产业合作、促进资源互补,公司与湖南省优质茶场、合作社及加工企业共同成立了湖南省茶业集团产销联合体。这一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的规范化与制度化。因此,良好的制度能够增强利益相关者的连接程度,规范价值共创的过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价值共创过程互信化

信任是多元主体实现价值、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在互信的前提下,才能实现主体间的共赢。作为社会凝聚力的前提、社会组织的黏合剂以及社会系统动力,价值共创过程中的信任机制常被描绘成一种互动主体因缺乏立法保障而被迫遵守的基本规则[24]。在价值共创过程中,政府要具有开放宽容的心态,培养合作精神,积极主动地与周边各省市政府交换和分享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信息;要承认第三部门、企业、公众参与农产品治理,完善政策支持社会组织发挥其服务功能;政府要加强与其他主体的合作交流,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作用和社会组织的辅助执行作用,在价值共创过程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25]。

公众信任政府是因为政府拥有健全的法制、健康的体制、平稳发展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行为模式[25]。农产品质量安全发生之后,政府鼓励群众参与农产品治理,增加举报奖励,及时向媒体发布农产品监管情况;积极开展群众座谈,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与群众进行交流,听取社会意见,提升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信任度。企业、单位积极承担合作责任,在农产品多元治理的过程中,根据各自的能力、工作范围确定各方的职责,只有政府、企业、社会在农产品合作治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互信,才能够建立长久有效的农产品合作治理模式。合作过程的信任在于公司对农户的支持。公司给农户提供的服务技术越好,公司与农户之间的关系越和谐。湖南茶业集团之所以能够与农户构建稳定的利益机制,取决于对农户的支持和信任。公司免费提供茶树苗、在生产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与开展专家讲座;农户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种植,不私自使用有毒农药,保证茶叶的质量。2020年6月下旬,面对特大暴雨灾害,公司及时启动了防汛应急预案,筹措资金350万元,全力帮助茶农抢险救灾、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茶农损失。公司曾承诺凡遵从公司统一标准施肥、防治病虫害、采摘、加工和保险储藏生产的茶叶,公司以不低于市场平均价格进行统购包销,这个承诺已经持续了11年,解决了农户的后顾之忧。为拓宽茶农增收途径,公司实行“土地入股分红+工资+返利”的新模式;公司积极为茶农向国际组织争取了400万元的贸易补贴。这些举动受到了茶农的好评与信任,也确保了茶农科学种茶制茶。利益相关者间相互交流合作,通过沟通加强凝聚力,实现技术、信息、资源共享,从而共同创造价值,确保茶叶质量。

(四)价值共创利益最大化

公私利益的冲突在价值共创过程中是在所难免的,关键是如何能够在个体、群体、社会、国家之间达到利益的均衡,进一步确保公共利益最大化[26]。在合作中,利益元素的多样性表明将会涉及多个利益主体,例如集体的利益、个人的利益、公共利益等[27]。合作的最高目标就是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政府作为区域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在与其他主体进行合作时,坚持公共利益为导向的原则。

要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首先要明确多方主体对于农产品质量合作治理的认知和利益附着点。在传统的治理模式中,以政府为主导的治理认知是单一且统一的。而在价值共创过程中,政府、企业、基地、农户都想通过合作获取自身最大利益,因此,需要建立符合多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认知观念。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应摈弃以往的权威观念,树立价值共创、合作共赢的新思想,积极与企业建立起良好的价值共创关系,鼓励企业发展高质量农产品,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优化公共参与农产品治理机制。对积极参与农产品合作治理的企业予以奖励,给予政策支持。媒体可以制作关于多主体成功合作的专题记录,宣扬价值共创意识,调动相关社会主体的积极性。

湖南茶业集团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方针,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生态、有机、优质、安全”为目标,建立绿色生态的有机茶叶生产体系,有力带动了湖南省乃至于全国茶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在2018年召开的茶叶基地工作会议上,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邹永霞在讲话中指出,湖南茶业集团实现了“企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税、产业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行业连续7年盈利。茶叶产业已成为产业扶贫、农民增收、乡村振兴、落实全省强农行动的重点产业。价值共创的合作模式不仅使公司、行业获得了利益,也为基地、农户带来了巨大收益。“公司+基地+农户”的价值共创模式在以农业经济为主的贫困山区弥补了当地经济基础的不足,为缺乏就业技能和就业渠道的贫困人口带来了生机,这种经营模式为45万农户年均增收8 500元,有效带动了当地农户发家致富,减少了贫困人口。公司最新推进的“茶业+旅游+文化”新营销模式,将茶叶种植基地与旅游文化结合,部分基地被列为3A级旅游景区,成立茶叶博物馆,这种新发展模式使得全年收益上涨了2亿元。加大多元主体间的合作,不仅是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实施国家精准扶贫战略的需要,更是实现农民致富的有效途径。由此可见,价值共创利益的最大化有助于各主体积极投身于农产品合作治理。

四、结论及启示

案例分析后对分析结果进行归纳总结,得出促进农产品高质量发展的理论经验与实践经验,为今后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提供借鉴意义,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一)研究结论

第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构建不能仅仅依靠政府单一主体的威权控制,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才是构建安全农产品环境的有效途径。在价值共创过程中,政府起着掌舵作用,从整体布局着手,制定农产品治理的政策、加强理论建设、设立奖惩机制鼓励企业等社会主体积极投身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企业起着纽带作用,与政府、基地、农户进行沟通合作,落实政府的方针,给予农户经济保障,确保茶叶生产源头的质量安全,形成生产、加工、检测的高质量产业链,从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

第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构建价值共创机制,必须坚持价值共创主体多元化、价值共创方式制度化、价值共创过程互信化、价值共创利益最大化。政府并不是万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升需要建立多维度的合作关系,由政府引导企业生产加强质量规范,企业联合茶农、指导茶农科学种植,形成互利的共赢关系。合作是各主体不断磨合、增强信任的过程,强有力的制度规范能够保障主体间的民主氛围。企业、农户要信任政府出台的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政策、法规,积极配合、监督政府的工作。只有当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共创过程有制度保障,主体相互信任才能够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第三,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主体的价值共创意识,需要建立结构分明的责任共担体系。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过程中,政府、企业、基地、农户应根据各自的能力水平增强责任意识。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具有优秀的工作人员和丰富的资源,在农产品治理中应更加明确政府责任,强化政府对于社会的责任感。企业作为产品加工者、销售者,要树立起诚信经营的责任意识,不能只考虑公司盈利而不顾基本的道德价值观念,企业要主动分担农产品治理的责任,及时调整企业的生产经营理念,减少农产品生产质量不合格的概率。对于基地和农户,政府应该设立相应的制度进行保障,加强农户科学种植的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理论贡献

现有理论研究大多从不同角度探讨了企业与基地之间的市场合作关系,但对企业如何从单方面的利益获得者到转变为与基地、农户实现价值共创的模式缺乏深入剖析。本文对于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有两个层面的理论贡献。

其一,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的主体,从企业、基地、农户各自拥有的互补性资源,提出了以政府为主导,企业、农户为辅助的多元主体合作治理方式,三者之间的合作形成的协作动态能力,搭建了面向共创共赢模式的资源基础,改变了过去以政府为核心的科层管理模式,实现了多元主体的参与,增强了社会主体的交流与信任。

其二,对于多元主体的合作,通过对湖南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调查发现,在当今倡导价值共赢的大局势下,通过企业与基地、农民的互补性资源发现,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合作治理,需要确保多元化的主体、制度化的方式、互信化的过程、最大化的利益。

(三)实践启示

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的社会矛盾下,如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生产质量成为当前市场面临的重要难题。本研究为市场实践提供的启示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采取不同的合作模式,提供不同层次的产品。例如,对于特色农产品,企业需要借助意见领袖或新媒体宣传形成舆论引导,促进特色农产品的销售。其次,企业与基地、农户负责人进行合作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确保合作关系的长期性与稳定性。企业可以通过与基地、农户负责人进行探讨,对各自互补资源进行交换合作,企业确保基地、农户的稳定收入来源,基地和农户则保证优质的茶业供给。最后,企业与基地、农户进行合作时,面临的难题是如何避免钱与感情两难的境地。现阶段,借助党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政策,企业与基地、农户合作,既体现了对于国家政策的积极响应,为企业的发展获得了良好的名声;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户来说借助企业的帮助获得了经济支持,从而避免了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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