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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与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浅析

2020-12-09袁佳

砖瓦世界·下半月 2020年12期

袁佳

摘 要:EPC模式是当前国际工程承包中广泛采用的一种合同模式。这也是我国政府和现行《建筑法》在当前国内建筑市场上积极倡导和实施的一种合同模式。这种承包模式在国内的建筑市场上已经得到了应用,包括房地产开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这种模式和传统的施工总承包模式应该得到推广。在发包、招标、合同签订、项目管理、工程结算等方面存在差异。

关键词:EPC;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

1 EPC与施工总承包模式概述

EPC是对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设计-采购-施工)模式的简称,即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服务,对承包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成本等负全责。

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承担的建设任务建设项目将承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总承包单位。在这种模式下,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管理,但不參与项目设计。在施工过程中,各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即业主、监理、专业分包商、总包商按合同约定在各自的范围内负责。

2 EPC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的优缺点分析

2.1 EPC模式的主要优缺点

2.1.1 EPC模式的优点

(1)能较好地降低项目成本、压缩建设工期、保证工程质量。由于工程总承包商能充分发挥设计主导作用,有利于实现设计施工统筹安排,易于掌握和控制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2)业主仅用一次招标选择一个工程总承包商,不再对设计、施工分别进行招标。合同关系较为简单,业主对整个工程管理干预较少,工程实施全过程只需参与最后整个工程验收,不需要每个环节进行监督、事事过问,可以从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同时组织协调工作量较小,工程实施过程中责任清晰。(3)业主承担风险较低。采用合同总价和工期固定,业主的投资和建设工程工期相对明确,有利于工程造价和工程进度控制,过程风险转由工程总承包商承担。

2.1.2 EPC模式的缺点

(1)采用EPC模式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耗时耗力。由于EPC项目大多为大型复杂项目,在选择工程总承包商时,往往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且一次性招标完成。业主为准备招标,一方面要做好前期资料准备,对工程项目描述要准确完整;另一方面,要给予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熟悉和研究资料,了解项目的情况。(2)对选择的承包商要求高。采用EPC模式,其项目的不确定性增大,可变性也增强,因此对承包商抗风险能力要求高,要求工程总承包商能够进行准确的企业市场运营定位和成熟完善的企业运营风险防范手段。否则,一旦工程总承包单位管理或财务出现重大问题,项目建设也将面临巨大风险。(3)业主控制力度较低。由于EPC模式的项目,业主主要通过工程合同对工程总承包商进行监管,而对工程实施过程涉及较少,直接参与度较低,因此业主对项目控制力度较低,其项目质量完全取决于EPC项目工程总承包商的技术经验和管理水平。(4)采用EPC模式工程造价偏高。一方面,EPC模式项目招标对投标人要求高,选择投标人的余地较小,其投标的竞争性也相对较弱。另一方面,EPC项目承包商风险大、责任大,承包商在投标时,会考虑管理投入的成本、利润和风险因素等。综合起来,相对于一般发包工程,其工程造价偏高。

2.2 施工总承包模式的主要优缺点

2.2.1 施工总承包模式的优点

(1) 有利于投资控制。施工总承包模式一般以施工图设计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在工程开工前,投标人投标报价依据比较明确,工程造价相对准确。合同价格也接近实际情况,有利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成本控制。(2) 有利于业主选择最佳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业主可在投标时提供详细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投标,投标工作将更加详细。竞买人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业主的剩余土地和选择优秀中标人的概率大大增加。(3) 有利于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与将施工任务分包给不同单位的做法相比,合同数量大大减少,有利于业主的合同管理,减少协调工作量,能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单位与总承包单位多层次协调的积极性施工承包商;在实施过程中,业主也可以更多地参与,除了工程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商和专业人员外,分包商的多级控制更有利于施工质量的控制。

2.2.2 施工总承包模式的缺点

(1)建设周期较长。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往往要等施工图设计全部结束后,业主才能进行施工总承包招标,其他建设程序也是一样,只有在一个阶段结束后才能进行下一个阶段的工作,使得项目建设周期延长,同时各建设环节的搭接也不利于工程进度的控制。(2)工程变更增多,可能引发各种索赔。由于设计与施工相分离,在设计阶段考虑工程技术、安全等因素较多,而在工程经济、工程实际方面考虑较少。进入施工阶段,往往设计与实际不相符,甚至建设方案不可行,造成大量工程设计变更,可能引起各种索赔,不仅延长了施工进度,还增加工程实际成本和管理成本。

3 EPC与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的区别

3.1 招标时点和条件有所区别

根据我国《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EPC与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时点和条件有所不同:(1)EPC模式招标时点可在项目核准或备案后,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要在初步设计批准后。而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时点应在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2)EPC模式招标条件为项目通过立项审批,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而施工总承包模式不仅具有EPC模式招标的条件,还须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已完备。

3.2 对投标人的要求有所区别

EPC模式招标对投标人的要求是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同时还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的能力,以及与拟发包工程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业绩。项目负责人可为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

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根据项目招标范围的不同,一般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相应等级的施工单位资质,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要求最低等级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只能为注册建造师。

3.3 合同签订有所区别

EPC模式合同签订目前国内没有通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签订的内容与施工总承包模式有很大不同,有关合同形式、设计与施工协调、设备及备件确定、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及临时验收起点确定条款等,均要结合EPC模式特点和项目实际情况加以确定。施工总承包模式合同签订采用全国统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固定格式,专用合同条款可以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谈判,予以修改、补充。

4 结语

施工总承包模式已经长期广泛地在我国各地应用,其管理方法、技术较为成熟,而EPC模式在我国刚刚兴起,特别是如何招标更是热点难点问题,本文通过两种模式比较和优缺点分析,研究探讨了两种模式招标之差异,以供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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