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职能 提升监督效能 做深做细人大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的监督
2020-12-09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办公室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办公室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审计工作,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对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审计制度等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组建审计委员会,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推动审计工作与时俱进、科学发展。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江西省人大常委会长期以来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的监督,始终坚持依法监督、科学监督和有效监督,连续9年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办,出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决定》,连续3年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获得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各界广泛好评,持续将人大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推向前进。
一、提高认识,明确要求,深刻领会人大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方式。全国人大常委会《意见》的出台为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强、改进和提升预算审查监督职能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一是注入了新的思想。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況的监督,有利于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预算法、审计法,推动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强国有资产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有利于支持和推动审计监督发挥“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加强审计结果运用、严肃财政纪律、规范预算行为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融入了新的蓝图。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能够更好发挥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作用和推动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推动建立健全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保障在财政政策制定和实施中、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将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三是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依法监督、问题导向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原则,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中,进一步深化和拓展监督的内容,用好和用足监督的方式方法,推动和强化监督结果的运用,结合和关联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并有效提高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主动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二、认真落实,强化责任,切实将人大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工作做深做细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和省委审计委员会有关要求,结合省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在严格执行《决定》的同时,深入贯彻实施《意见》,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监督工作持续走深走细走实。
一是积极作为,久久为功,使之走向常态化监督模式。坚持每年年初与审计部门召开专题工作联系会,就人大常委会重点监督的相关内容和需要审计部门支持配合事项进行沟通协商,说明和确定《意见》和《决定》需要审计部门落实事项,及时将有关监督项目纳入审计部门当年审计工作计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制度,共同做好监督工作。使每年听取和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以及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成为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的亮点。
二是拓展深化,落实落细,持续开展审计整改督办。继续由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会同省审计厅邀请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组成审计整改督办组对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办,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制定审计整改督办方案,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进行全面监督。紧盯关键问题,聚焦审计查出普遍存在的问题、顽疾性问题和性质严重问题以及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从政策制度、制度执行、预算管理、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责任落实等环节着力,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和整改责任主体查找原因,整改问题。
三是完善创新,强化举措,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方法。继续开展审计整改满意度测评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审计整改报告后召开联组会就整改工作开展满意度测评。适时综合运用专题询问、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拓展监督深度,强化监督实效。针对一些省级资金审计项目,涉及到整改责任主体为市县级人民政府的,与市县人大常委会联合开展审计整改监督工作。必要时,依法对审计工作报告和整改情况报告作出决议。
四是讲求绩效,公开透明,注重和加强监督结果的运用。将满意度测评结果按程序抄报省委、抄送省政府。跟踪落实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的监督检查,探索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财政等部门建立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处理违纪违法问题。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全文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统筹安排,协同配合,助力和推进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完善和落实《预算审查监督和财政预算编制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监督与预算安排和政策完善的挂钩机制,结合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对预决算草案进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与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计划的衔接机制,发挥专项审计对人大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支持作用,加强对审计查出国有资产管理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同时,运用预算审查监督网络平台开发审计工作监督模块,建立历年审计工作监督和审计整改监督数据库,分析比对历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巩固提升,强化指导,努力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打造成江西人大监督工作的品牌
切实加强全省各级人大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意见》的自觉性、主动性,强化对市县人大的指导和检查。一是提升为常委会审议报告的服务质量。探索和改进提交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的参阅资料,将审计整改清单、审计整改综合统计资料以及部门整改工作案例集作为督办报告的附件一并提交常委会审议,深化监督指向,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提供更为详实的依据和参考。二是学习和传达贯彻落实意见。将全国人大常委会《意见》和省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两委落实意见转发市县,要求市县同步贯彻落实,并加强《意见》和《决定》的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三是加强工作调研指导。将历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监督各项工作文本整理成册共享市县。积极开展督导和调研,确保《意见》在全省各级人大贯彻实施。举办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培训班,将人大开展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监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培训内容,在总结经验和巩固提升上查找问题和不足,力求审计整改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认真自觉履行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和审计工作监督等重要监督职责,坚定信心,高效履职,切实强化和深化人大对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能,为助力我省改革发展新画卷和打造江西人大监督亮丽品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