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安全视域下乡村生态振兴论析
2020-12-09赵金科
李 娜,赵金科
(山东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泰安 271018)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民殷切期盼的必然选择,是积极开展“三农”工作和进行美丽乡村建设的有力助推器,是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农村发展不充分问题的重大举措。习近平在2018年3月参加全国人大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就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路径作出了以“五大振兴”为引领的科学指示,即通过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扎实稳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充分发挥乡村振兴战略在决胜全面小康、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重要作用。面对生态系统破坏、生态环境污染、生态资源趋紧等生态安全挑战,有效维护生态安全已经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乡村生态振兴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价值,是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生态前提和基本保障,是加强生态安全建设、实现乡村绿色发展的现实选择。科学认识生态安全与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意义,全面剖析生态安全与乡村生态振兴的逻辑关系,树立全面生态安全观才能充分认识乡村生态振兴对于乡村全面振兴以及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逻辑,继而探寻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逻辑理路与实践路径。
一、生态安全与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价值
(一)生态及生态安全的重要性
生态,最早源于古希腊语,意指家或我们的环境。现代语义下的生态一词是指一切生物在一定自然环境之下的生存和发展状态,以及生物之间、生物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或引申为自然生态系统与生态环境。习近平高度重视我国的生态问题,在出席国内外各类会议时多次提及“生态”一词,同时就生态与发展问题作了大量系统论述。关于生态环境,习近平明确指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生态环境变化直接影响文明兴衰演替”[1]。生态环境是人类开展日常生产生活的依存基础,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社会生产力发展与社会民生问题,关涉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满足,影响到新时代我国生态安全维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概言之,生态环境与生态安全问题共同构成了我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所谓生态安全,是指人类得以生存延续的一种必备生存状态和基本生存条件,往往由众多复杂因素构成,并与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种要素紧密贯通、互为关联。生态安全不仅是“生态”一词的衍生概念,而且是在现实的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集生态安全理念与生态安全行为于一体的综合性概念表达,是谋求人与自然协同发展的基础性范畴。生态安全的重要性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理解:
首先,生态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与自然、社会之间的活动愈益频繁、关系愈益紧密,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随之愈益增多。在总体国家安全体系中,生态安全已经成为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增进人民幸福的基础性要素,并对经济安全、政治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等产生重要影响,成为维系国家总体安全的关键内容。维护生态安全既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要求,也是维系国家总体安全的自然基础。
其次,生态安全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途径。在新时代发展语境下,重视生态安全核心价值、培育人民生态安全意识、切实践行生态安全理念,是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合理关切和有效回应。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既包括愈益宽泛综合的精神生活需要,也包括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维护我国生态安全作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与优质生态产品需要的必要行径,必将有利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系统解决,为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最后,生态安全是实现生态文明的底线支撑。生态安全集中体现着以人为本的内核价值取向,旨在追求生态文明的过程中不断增强人民的生态安全感和生态幸福感,为打造天人合一的人与自然和谐境界铺就生态基底。维护生态安全首先在于保护生态环境,并正确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习近平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2]。这一强调高度肯定了保障和维系生态安全的重要意义。生态安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最低目标界定而存在,如若没有优良的生态环境和稳定的生态安全作为基本支撑,生态文明建设与美丽中国建设的进程必将受到影响。
同时,习近平还从全球生态安全的高度进一步指出了生态安全的重要性。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倡要“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3]。充分彰显了生态安全对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新格局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肯定了维护生态安全对于推进新时代全方位建设、补齐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短板的独特价值,深切表明了维护我国生态安全,为加强全球生态安全建设、实现人类社会永续发展贡献力量的坚定信念。
(二)乡村生态振兴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性地位与重要作用
乡村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内容,在乡村振兴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乡村振兴离不开生态振兴,生态振兴作为“五个振兴”的内容之一,不仅是乡村振兴不可缺少的重要构成内容,而且是实现乡村振兴的生态前提和有力支撑。
第一,乡村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构成内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涉国计民生与乡村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妥善解决“三农”问题、稳步推进“三农”工作的必要举措,旨在实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的全方位振兴。为科学有序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对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详实全面的阶段性规划,并提到要严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稳步推进乡村振兴。生态振兴作为基础性工程和前提性屏障,不仅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居于基础性地位,而且是乡村“五个振兴”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与其他方面振兴共同构成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容体系与践行方略。
第二,乡村生态振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本前提基础。农业作为生态产品的主要来源与重要供给而存在,乡村以涵养生态主体、发挥生态优势为依托,生态、生态系统与生态环境共同构筑起了确系农业发展、乡村振兴和人类社会延续发展的依存条件和物质根基。因而,探寻生态宜居的自然环境成为乡村振兴的核心与关键所在,实现乡村生态振兴则成为确保乡村振兴得以顺利实现的重要前提。实现乡村振兴,优良协同的生态环境是基本支撑,否则实现全面振兴必将成为一句空话。概言之,乡村生态振兴关系到产业发展基础稳固、人才价值实现、文化特色展现以及组织功能发挥,是确保实现乡村真正振兴的重要根基与关键命脉。
第三,乡村生态振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着力支撑。推动乡村振兴,我们要立足于乡村生态优势,深入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有效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指导思想,使良好乡村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核心抓手和关键根基。只有实现乡村生态振兴,乡村的独特生态优势和空间环境价值方能有效体现出来,方可在保持优良生态环境、平衡生态系统的基础上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继而为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和乡村组织振兴奠定生态环境基础和彰显资源空间优势,进一步促进乡村产业转型与升级,吸纳乡村振兴知识型人才,繁盛乡村风俗与文化,发挥乡村组织作用与功能。概言之,乡村生态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中枢与逻辑基础,乡村生态振兴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支撑,“五个振兴”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共生性关系。
二、生态安全与乡村生态振兴的逻辑关系
维护生态安全与实现乡村生态振兴具有重要的内在逻辑。具体而言,积极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是维护生态安全的实践举措,维护生态安全与乡村生态振兴具有目标一致性,二者都致力于构建绿色发展的现代化发展新格局、实现全方位经济发展,共同构成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一,乡村生态振兴是维护生态安全的实践举措。从国家发展整体层面进行剖析,生态安全可以区分为自然生态安全与人类生态安全;从区域发展层面进行分析,生态安全可以划分为乡村生态安全与城市生态安全。相对于城市生态建设的优势性和现代性而言,乡村在生态文明建设层面属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薄弱环节与建设短板,在生态安全维护层面面临的问题较之城市生态安全建设更为复杂多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核心任务与攻坚步骤是在农村,生态安全得以有效维护的关键和核心同样也在农村。乡村生态振兴首先是为了妥善解决乡村生态环境问题,其次是为了构筑实现乡村全方位振兴的牢固生态基础,是对生态安全问题紧迫性课题的积极回应和合理应对。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依托于乡村生态振兴的基础支撑作用,农村同样能够发挥出深厚的基础作用与发展潜力,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动力。概言之,加强生态振兴,既是有效应对生态安全问题的理性实践举措,亦是推进乡村经济有序发展的关键方式。
第二,维护生态安全与乡村生态振兴具有目标一致性。“生态安全的总体目标是保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为了生存和健康所需要的足够生态系统服务或生态环境条件”[4]。具体而言,生态安全旨在保障人类能够始终保持自身生存与延续的生态环境条件与生态服务体系能力,进而确保国家社会生产得以正常运转、人类社会文明得以有效延续。于我国而言,生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环境破坏、空气污染、生态失衡等自然生态安全问题,在我国落后乡村表现的尤为严重,乡村生态安全问题与不平衡的乡村经济发展水平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实现均衡发展的限制因素。实施乡村生态振兴战略的根本目的亦是在解决生态环境污染等生态安全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生态、生产与生活”的有效衔接与有机融合,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建立乡村绿色产业,进而成为提振全国经济的关键抓手。概言之,维护生态安全与乡村生态振兴都以维系自然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协同共生、推进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取向,二者在内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和共同性。
第三,生态安全与乡村生态振兴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生态安全、树立全面生态安全观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创新性举措。从生态文明建设层面来看,生态安全文明与物质、政治、精神与社会文明等具有逻辑内涵意义上的统一性,具体表现为彼此之间的相互嵌入、相互渗透与相互影响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而言,生态安全就是经济安全、政治安全、人民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它们相互配合、互为前提、彼此相依,共同构成了经济强盛、政治文明、民生幸福、文化繁荣、社会安定的现代化社会交织综合体。同样,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行“五个振兴”为着力点,根本目的亦是在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前提基础上,有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有效保障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及组织振兴的顺利实现,进而推动乡村真正振兴与全面振兴的前进步伐。概言之,维护生态安全与推进乡村生态振兴都是从保护生态环境、维系生态系统、实现生态振兴视域出发而贯彻的生态理念,都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有机组成内容。
三、乡村生态振兴过程中的生态安全问题
乡村经济发展与乡村生态安全是践行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必须兼顾的两个重要问题。“从城乡关系的视角来看,当前最大的不平衡即为城乡之间发展不均衡,最大的不充分也是乡村社会发展的不充分”[5]。城乡发展不平衡、区域发展不充分问题成为补齐民生与发展短板的关键问题,这与乡村生态环境有效维护和生态治理有效践行紧密相关。解决农村发展问题,生态振兴将是关键突破口和提振关键点。在新时代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要求下,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过程中仍面临以下四方面的生态安全问题。
(一)乡村生活环境垃圾治理问题
从乡村生活环境层面来看,各乡村地区存在生活垃圾治理、生活废弃物排放与污染治理分散化问题。伴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的产出种类愈益多样化、产出数量愈益增多、垃圾性质愈益复杂,乡村生活垃圾分类与集中处理问题亟待解决。大部分远离城市的农村在垃圾收集方面,多采用在村内设立垃圾桶、垃圾站等方式,但存在各类垃圾整体投放与收集笼统问题,尚未达到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两类垃圾回收标准,垃圾详细分类工作更是处于空白期。在垃圾处理方面,不仅处理周期时间长、运输过程中的垃圾分类工作也缺乏专业人员指导,而且多采用统一集中填埋、水泥池内集中焚烧处理方式,大多数村镇的垃圾处理方法远远滞后于城市,垃圾处理站基本成为摆设,如此一来,不仅造成空气污染与环境破坏,而且更会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在生活污水排放方面,农户多采用独立的污水排放管道渗入地下或露天沟渠,污水排放与处理具有分散性和随意性特征,难以达到村镇集中统一排放处理效果,极易对土壤、地下水及环境造成污染。在厕所粪污和禽畜粪便处理方面,虽在“厕所革命”“环境治理”等举措的整治之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在推行过程中存在治理难度系数大以及个别村民抵触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乡村生活环境质量的改善。此外,无论是生活垃圾或是人畜排泄物,若是加以合理利用都将成为可用资源,但是当前这些物质的利用率较低。从这个意义上剖析,乡村生活环境垃圾治理问题任重而道远,如若处理不当必将影响乡村生态振兴进程。
(二)乡村生存环境农业发展问题
我国农村地区农业发展模式目前较为单一,大部分地区尚未形成生态农业与绿色农业发展方式,与乡村生态振兴的农业绿色发展理念不相适应。在农作物种植方面,作物种植种类多因地形地貌条件受到限制,大部分耕地的作物种植种类年年类似。这样既会使农作物产出种类单一化,影响综合农业的建设步伐,又会因此带来耕地肥力和产量的下降,不利于高产出、高质量作物种植型生态农业的建设。在土地肥力供给与农作物培育管理方面,早已淘汰了传统粪便肥料和物理病虫害治理的方式,代之以化肥、农药的现代化方式。然而,化肥、农药虽是伴随着农业科技发展产生的替代品,在农业利用方面具有高效、快捷、方便的特点,但却因富含的化学成分在带来土地肥力提高、病虫害得到有效防控的同时,也带来土壤板结硬化、破坏土壤结构、威胁微生物生存、污染生态系统、加剧水体与大气污染等负面影响,这也是“癌症村”不断增多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作物秸秆处理与利用方面,作物秸秆转化与利用率偏低,未能充分发挥更高的生态价值。作物秸秆焚烧严格控制的农村地区,大多采用机械化作物秸秆粉碎方式,用作返田肥料或牲畜饲料;监管稍弱的地区则并未充分利用作物秸秆,甚至用作焚烧与烧柴用途,既造成资源浪费,也是对大气与生态环境的污染与破坏,不利于农业生态化和绿色化发展。
(三)乡村经营环境产业发展问题
总体而言,我国农村产业发展水平不均、发展模式粗放。从乡村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层面来看,“我国各地区乡村科技资源禀赋分布差异较大,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受到诸多制约,严重制约了乡村产业振兴过程中创新动能的发挥”[6]。大部分乡村产业难以对接科技创新成果,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融合度低,缺乏绿色可循环发展体系,影响乡村产业振兴引领作用的充分发挥。从乡村产业发展模式层面来看,由于乡村地区的企业多为传统能源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不仅存在规模化程度低、科技含量少、生产设备落后等问题,而且在资源利用、投入产出比方面也面临高能耗、高投入、高污染等困境。这既不符合现代化绿色产业发展要求,同时也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威胁村民健康,难以发挥出乡村资源所应具有的社会经济价值。从生态农业发展实际来看,生态绿色农业发展体系尚未与现代化工业体系有机融合。以绿色农产品为主体进行投入产出的生态产业链仍不完善,农业与二、三产业紧密结合的现代化高效产业体系建立进程缓慢,生态农业产业的发展空间需进一步深化拓展。
(四)乡村生态资金投入与生态保障制度建设问题
在乡村生态资金投入与使用方面,生态专项资金投入与利用效率偏低。国家财政部门和各省政府虽已在各地乡村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振兴方面投入一定资金,但并未发挥出真正的社会价值。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乡村经济发展落后的状况体现在乡村多领域内,需大量投入资金治理的范围较大、需求较多,因而实际使用情况往往大于财政预算,且短时间内难以达到理想效果。原因之二在于缺乏专业领导人才干部队伍的科学指导与统筹规划。由于当前我国的乡村生态振兴仍处于初步探索与经验总结阶段,大多数乡村干部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执行与处理较为陌生,缺乏资金分配与使用方面的科学经验,因而导致生态资金的应有价值难以发挥到极致。在生态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存在制度建设环节薄弱、监管机制权责不清等问题。各乡村地区目前缺乏对于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有效生态环境管理与监督补偿机制,同时存在监管部门责任推卸、制度漏洞等现象,极易导致高污染产业投机取巧、非法运营与生产,加重乡村生态安全问题。总而言之,有效维护乡村生态振兴的体制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资金供给与使用方面亦需重新考量,进而助推乡村生态振兴的早日实现。
四、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可行路径与实践举措
实现乡村生态振兴,发挥生态振兴对于乡村全面振兴的引领与支撑作用,打造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的可持续发展美丽乡村,需要在明晰生态安全重要性的前提下,遵循生态优先原则、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秉承生态宜居取向,不断优化人居生态环境、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优化乡村传统产业发展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保障制度,充分发挥乡村生态振兴对于乡村全面振兴的应有价值。
(一)推进乡村生态振兴需要坚持的原则与理念
第一,遵循生态优先原则。西方工业文明及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发展经验昭示我们,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发展老路是没有未来的,唯有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才是顺利打造可持续发展格局的王道和正确选择。习近平明确表示:“中国明确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们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7]。坚持生态优先,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是习近平基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着眼于现代工业文明以牺牲生态利益换取经济增长方式的现实逻辑作出的深刻反思,体现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正确关系处理问题。我们需明确,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不是不要经济发展,其本质意涵是要引导我们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是要传达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实现经济发展、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取得发展的生态理念。正确认识和有效践行生态优先原则,可以从习近平“两山”论中得到确切答案,坚持生态优先的终极目标是要既保护生态环境,又能实现经济发展,即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第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绿色发展理念是对工业文明发展方式的反思与超越,它蕴含着自然观的生态转向、人与自然关系的反思以及科技理性的合理考量”[8]。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价值取向,遵守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原则,崇尚发展循环经济与节约经济,旨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既具有发展观上创新的意义和价值,又具有生态观上创新的意义和价值”[9]。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就是要在全党全社会持之以恒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造就人与自然发展新格局,在为子孙后代留下优美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也能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绿色发展,不仅是理念,更是保护和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要依赖生态环境系统”[10],因而实现乡村生态振兴,必须始终坚持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的新路子,加大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力度,更加注重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基础上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乡村振兴的经济增长点和发展潜力点。
第三,秉承生态宜居取向。实现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基础与关键,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史,历史与实践证明,没有生态宜居的自然环境作为发展根基,人类社会发展必将不可持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需要明确乡村生态振兴的提振与抓手作用,深入学习与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农村良好生态环境的宝贵优势与独特价值,将生态宜居要求落实到实处,努力推进良好生态环境始终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乡村生态宜居环境建设是我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也是我国统筹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方面”[11]。在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的过程中,既要充分加强农村环境资源与特色风貌的保护,又要重点突出现代化集成元素与生态优势,在生态环境治理、生态系统维护的同时打造生态宜居特色小镇,提升乡村发展的着力优势点,实现乡村居住环境与生态系统的和谐共生。
(二)推进乡村生态振兴需要践行的实践举措
第一,优化人居生态环境。“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途径,也是其题中应有之义”[12]。一方面,优化农村人居生态环境,需要以增强民众生态保护意识为逻辑起点。建设乡村生态文明,实现乡村生态振兴,优美的人居生态环境是基本前提与基础载体。居民生态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与乡村生态系统保护的前进步伐快慢,也会影响到社会整体生态意识的有效培育与提升。从生态价值意义层面来讲,村民生态意识是最大的生态资源,引导村民改变并形成正确的生态价值观念将在最大程度上利于乡村生态文明的建设。另一方面,乡村人居生态环境的优劣与村民生活垃圾处理、家用废水排放处理及厕所粪便、牲畜粪便存放处理方式等方面的改善紧密相关。因而,实现优美乡村居住环境,首先,需要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站点的建设力度,增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资金扶持力度,并结合乡村人才振兴举措,积极培养并吸引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留在农村,为乡村未来发展与全方面振兴贡献力量。其次,建立居民生活废水排放与处理机制,由各村镇按照国家农村废水处理具体办法细则等,因地制宜重新铺设与完善地下废水排放管道,统一汇集到预定的污水处理厂,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实现无公害处理和生态绿色处理。再次,继续落实“旱厕改造”政策,“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13],严厉监督不按既定标准进行厕所改造与人畜粪便处置的农户整改工作,并与绿色生态农业实现无缝衔接,充分提高粪便资源重复利用效率。
第二,发展绿色生态农业。逐步淘汰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引导建立绿色大规模生态农业,建设绿色农业发展体系,促进农业绿色转型。作为人类“母亲产业”的农业,不仅是我国的基础产业,而且是满足我国人民基本生存诉求的根基产业。在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影响下,绿色生态农业成为农业发展的全新选择。于我国而言,绿色农业既是推进我国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亦是充分凸显我国农业发展优势、迈向农业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支撑。一方面,需要在绿色农业发展理念的指引下建立绿色生态农业发展体系,诉诸于农业高科技手段与先进农业技术,实现科学管理农业、生物防治农作物疾病,用有机肥料代替化学制肥,用生物安全防害技术取代化学毒害制剂,尽量减少农业化肥与化学药物的使用,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与农业生产安全系数。另一方面,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方式,探索发展以生态农业为核心支撑的田园综合农业。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14]。田园综合体正在成为引领乡村农业发展的新形式,旨在打造绿色合理的生物链农业生产体系,实现农业资源和初级农产品的多重循环与可持续利用,建立多物种依存生长、多作物交互利用的生态综合田园农业,打造全景式乡村特色农业和观光旅游农业,真正实现乡村农业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共赢。
第三,优化乡村传统产业发展体系。首先,逐步优化乡村生态与生产范式。植根于各乡村生态优势,大力挖掘与开发乡村农业的多维功能,不断深化乡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设置股份合作、保底分红、利润返还等多样利益分配形式,鼓励与吸引村民积极参与全产业生态链建设,从而不断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其次,从各乡村地貌特点与资源优势出发,创新开拓乡村旅游农业、乡村民宿、乡村康养生态基地、乡村生态文化、生态休闲产业、特色生态村落等新型生态产业,构建起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促进生态、农业与工业的有机融合,打造兼具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双重特点的乡村生态产业体系。再次,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打造乡村产品网络交易平台。充分借助电子商务与互联网的综合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了解乡村生态产业的巨大潜力,探索信息化乡村发展范式。此外,亦要加强对新型乡村生态绿色产业发展的监督管控力度,并积极维护乡村生态复合系统、乡村生态产业体系与居民日常生活居住的平衡、协调与共生关系,展现出乡村生态振兴的最大价值。
第四,完善生态保障制度。构建与完善生态保护与生态监管制度是妥善解决乡村生态治理成效甚微问题、高效处理乡村生态安全问题的重要保障,是确保乡村生态振兴顺利实现、增进人民福祉的坚实基础。乡村自然系统往往被认为是公共所属区域,生态资源攫取、生态空间占据等现象总是缺乏严肃法律制度的监督与管控,难以为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奠定坚实制度保障基础。概言之,需要进一步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密把控耕地数量,严格控制生态资源开发力度,设立乡村自然资源管理与监督机构,派驻专门人员集中培训,提高乡村振兴负责干部生态工作严格意识,进一步完善生态治理与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我们需要进一步明晰的是,“生态治理应该坚持整体性和系统性原则,科学地展开对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修复,对生态资源的利用和管理”[15]。因而,在科学开展生态治理与环境修复的同时,亦需确立乡村生态补偿与生态责任监督机制,设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合理预算年度生态振兴所需资金,紧密配合国家乡村生态振兴战略。实行乡村干部负责制,划定生态振兴生产生活区域,实行对应公民负责制度,提升全体村民的生态安全意识,严惩生态污染与破坏行为,制定相应奖惩举措,借助多项生态保护与监管制度确保乡村生态振兴的顺利推进。
习近平指出:“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16]。在新时代发展境遇下,共筑中国梦、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其关键在于实现乡村振兴,生态振兴则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核心与关键。乡村生态振兴是一项集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于一体的耦合性系统工程,不仅关系着脱贫攻坚与乡村全面振兴的实现,而且是补齐乡村发展短板、铸牢经济发展生态屏障的基础支撑。[17]因而,实现生态振兴需要坚持久久为功的原则、秉承功在千秋的信念。概言之,实现乡村生态振兴,建设美丽中国,我们必须进一步明晰生态安全对于可持续发展的价值意蕴,找准生态安全与乡村生态振兴的契合点,着眼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探索推进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美丽乡村建成的实践路径,“坚持绿色生态导向,促进农村农业可持续发展,建成美丽中国”[18],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重要生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