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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时期我军军人荣誉培育探析

2020-12-07王金旺

青年与社会 2020年30期
关键词:延安时期思想政治教育

摘 要:延安时期,为进一步培育和提高军人荣誉,巩固军人崇高社会地位,我党我军着重从四个方面开展了系列相关工作:一是融洽军政军民关系,营造拥军爱军氛围;二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塑荣誉感使命感;三是开展立功受奖运动,突出英模荣誉表彰;四是关切现实利益问题,加强优待抚恤工作。

关键词:延安时期;军人荣誉;思想政治教育

延安时期,是我党我军辉煌灿烂的十三年,也是我党我军浴血奋战的十三年。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官兵战斗热情,强化广大官兵战斗精神以及夺取新的更大的胜利,我党我军在当时结合时局的发展变化,采取了系列举措来提高军人荣誉和保障军人权益。

一、融洽军政军民关系,营造拥军爱军氛围,巩固军人崇高社会地位

第一,着力做好群众工作,带动军人荣誉提高。1938年10月,抗日战争进入战略相持阶段,我党我军在敌后抗日根据地和国民党统治区的群众工作面临新的考验。1939年1月1日,中共中央出台《关于深入群众工作的决定》,《决定》全面分析了抗日战争新阶段下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并指出“必须进一步依靠群众,必须深入群众工作,才能克服投降与反共威胁,巩固统一战线,争取继续抗日,争取民主政治,准备反攻力量,否则是不可能的。”[1]在实际工作中,我党我军在关于人民权利、劳动政策、土地政策、锄奸政策、经济和税收政策、文化教育政策、军事政策等方面又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和指导了群众工作的有效开展,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良好口碑和积极拥护,有效塑造了我党我军的良好形象。

第二,突出做好双拥工作,推动军人荣誉提高。1939至1942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和边区部队在拥军优属(抗)和拥政爱民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如部队中“存在着与生长着忽视拥政爱民的观念,忘记了过去红军的优良传统,把军队与政府、人民有时对立起来”[2],而边区政府和人民由于长期以来边区处在比较和平的环境,在一部分人民和政府人员中间,存在着与滋长着忽视拥军的思想观念。1943年1月15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出台《关于拥护军队的决定》,同年1月25日,留守兵团司令部及政治部发出《关于拥护政府爱护人民的决定》。这两项《决定》第一次正式提出了拥军优抗和拥政爱民的基本政策,并在前期大量工作的基础上将“双拥”运动推向高潮,群众拥护军队的热情更加高涨。

第三,注重做好文艺工作,促进军人荣誉提高。中共中央刚抵达延安时,延安由于长期经济文化落后,文盲率高达90%以上。如何用简单、易懂、通俗的语言和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抗战,动员大家投入到根据地建设,成为当时面临的一大难题。1937年,西北战地服务团正式组建,随即深入广大农村、部队和基层一线,用广大群众喜爱的戏剧、街头诗等方式,广泛宣传抗战,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此外,延安时期还涌现出一大批描写战争故事和英雄人物的优秀文艺工作者和文艺作品,如延安街头诗运动最早发起者柯仲平创作的《边区自卫军》和《平汉路工人破坏大队》,贺绿汀以八路军游击队为对象创作的《游击队歌》等都深入人心,在向人民群众宣传和介绍我党我军先进事迹及光辉形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培塑荣誉感使命感,激励官兵敢于亮剑杀敌

第一,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提振官兵敢打必胜的自信心。延安时期历经13年,横跨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三个阶段,始终处于战争局势的这一特点给部队教育带来了一定挑战。我军官兵以农民成分为主,在敌强我弱的形势下,极易产生悲观情绪,思想发生动摇,如抗日战争初期社会上流传的“亡国论”,就直接影响到我军官兵的战斗情绪和军心士气。在残酷的战争现实面前,一些意志薄弱者和软弱者常常畏葸不前,甚至发生逃亡事件。针对上述情况,我党我军从实际出发加强对官兵的日常形势政策教育,毛泽东、朱德等高级领导先后走上讲台为大家答疑解惑。此外,我军针对不同战斗阶段,提出不同鼓动内容,如战斗胜利时,迅速宣传其胜利意义,鼓舞部队及官兵的战斗情绪与信心;战斗受挫或被迫转移时,及时向官兵给予解释,减少和克服部队中可能产生的颓丧恐惧或悲观失望情绪。

第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官兵保家卫国的使命感。我党我军在延安时期教育工作的发展历程主要包括四个阶段:国难教育阶段、国防教育阶段、生产(经济)教育和整风教育阶段、战时(解放战争时期)教育阶段。每一阶段的教育都从具体国情出发,主题明确,特色鲜明,其中有一条红线贯穿始终,即爱国主义教育。面对敌人对家国的肆意侵略和破坏,全国上下痛心疾首,要将悲痛化作力量,激发广大官兵的使命感责任感,就需不断强化爱国主义教育,使他们“都明白为什么要打仗,打仗和他们有什么关系”。实际工作中,我党我军通过采取课堂教育、会议报告与口头教育、文字教育、艺术感染教育、革命竞赛等方式,极大提高了广大官兵的抗敌激情,锻炼了他们对民族解放事业的无限忠诚,使他们明白个人利益必须服从于革命利益,使他们不怕牺牲、不畏艰难,积极投入战斗,投身于根据地建设当中。

第三,开展党性阶级教育,增强部队团结稳定的向心力。延安时期,我党我军通过加强对广大官兵的党性教育,主要包括干部的党性教育和党员的模范教育,使广大官兵进一步明白和深刻认识到党指挥枪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此外,我军还十分重视部队的阶级教育,正如贺龙所说:“加强阶级教育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特别在今天的环境中,我们要防备时局发生突变”[3]。1947年7月至9月,我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阶段,军队人数上升的同时也伴随着部队新成分的增加,特别是俘虏的增多使部队在组织、思想和作风上产生许多不纯现象,如战士政治觉悟不高、阶级观点模糊、斗争意识不强等问题日益突出。为尽快解决这些问题,西北野战军“用诉苦和三查方法进行了新式的整军运动”,其中心内容就是阶级教育。阶级教育有效启发了广大官兵的阶级觉悟,增强了阶级观念,强化了阶级意识,坚定了阶级立场。

三、开展立功受奖运动,突出英模荣誉表彰,鼓舞官兵战场勇创佳绩

第一,出台相关奖励法规,明确奖励标准。1936年8月,西方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彭德怀签署《红军西方野战军关于重新发布奖励与惩戒条例的训令》,《训令》明确规定了奖励项目、奖励之权、惩戒项目及惩戒之权等,发挥了鼓励先进和纪律惩戒的作用。1940年3月,《八路军留守兵团纪律条例》出台,《条例》在1936年《训令》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两条奖励项目,即“部队中名誉记名”和“奖章”,并要求“在连队中应设惩奖登记簿”,使得官兵所获荣誉有证可考,有据可查,起到了“教育鼓励全部队”的作用。1940年4月,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发布《关于八路军奖励问题指示》,《指示》突出了奖励标准及实施办法,并规定按照相应条件分别授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该《指示》具有鲜明的向战为战导向,如授“完成危险和艰巨任务,战役上有重大意义者”等为一等奖,极大激发了广大官兵勇立战功,争夺荣誉和担当作为的激情与豪气[4]。

第二,开展英雄主义运动,宣扬英雄事迹。延安时期是我军革命英雄主义大发展大发扬的时期,各部围绕这一主题先后出台相关文件并举办系列活动。如1939年3月,军委主席毛泽东、总政治部主任王稼祥等联名发出《关于注意收集各部队民族英雄事迹的通知》;1943年2月,总政治部发出《关于宣传八路军、新四军中的各种英雄人物的指示》;1944年4月,山东军区发出《关于培育大批战斗英雄的训令》等。1944年7月,朱德总司令发表《八路军新四军的英雄主义》一文,将“新英雄主义和旧式的个人英雄主义区别开来”[5],并号召党、政、军、民、学各个方面开展新英雄主义运动。在运动过程中,大量英模人物和先进集体涌现出来,如“狼牙山五壮士”、“车桥战斗英雄”、“岱崮连”等。新英雄主义运动不仅掀起了宣传英雄、学习英雄、争当英雄的热潮,还强化了广大官兵的战斗精神和战斗意志,使新英雄主义的思想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四、关切现实利益问题,加强优待抚恤工作,促进官兵安心服役战斗

第一,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解决官兵后顾之忧。延安时期,我党我军通过设立相关机构和制定法规条例来维护军人军属权益。1935年11月,苏维埃中央政府驻西北办事处成立,下设“七部一局”,社会保障工作主要由内务部及劳动部负责,其中内务部的工作重点就是优待红军及红军家属。按照《苏维埃政府中各级内务部组织纲要》,中央及省县市的内务部暂设优红科和内务科等科室,军人保障机构初步建立起来。全面抗战爆发后,陕甘宁边区政府先后出台多部法规文件,如《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抗日军人优待条例》《陕甘宁边区抚恤暂行办法》《优待抗日军人家属训令》《义务耕田队组织条例》等,具体内容涉及官兵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各类现实利益问题。这些举措既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又有效消除了廣大官兵的后顾之忧,成为激励官兵积极投入战斗的“倍增器”。

第二,改善军人基本生活待遇,健全各项保障制度。延安时期,我党我军通过改善官兵的生活待遇、教育待遇、医疗待遇、抚恤待遇及退役军人的安置、军人家庭的优待等,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待遇保障制度,进一步增强了部队凝聚力和向心力,大大发挥了官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继续开展长期艰苦斗争。如1937年8月,洛川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纲领》第七条明确提出“改良工人、农民、职员、教员及抗日军人的待遇。优待抗日军人军属。”[6]1939年2月,《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第二十五条规定“优待抗日军人与工作人员之家属,使抗战军人安心作战,工作人员安心工作”[7]。1937年12月颁布的《抗日军人优待条例》和1940年出台的《陕甘宁边区抚恤暂行办法》,还详细规定了军人抚恤工作的具体事项。在优待抗属方面,边区政府还按照先贫后富、先抗属后工属、公平合理的原则,从物质上的保障和精神上的安慰两方面给予待遇,同时还组织代耕队,帮助或代替军人家属种地[8]。

参考文献

[1]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中共中央在延安十三年史(14):群众工作史[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158.

[2] 李万良,袁俊宏.延安和陕甘宁边区的双拥运动[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30.

[3]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中共中央在延安十三年史(11):教育工作史[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250.

[4] 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八路军文献[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4:502.

[5]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二十一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371.

[6]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十四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477.

[7] 《红色档案——延安时期文献档案汇编》编委会.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史料汇编:上卷[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13:59.

[8] 刘俊红.延安时期社会保障工作述论[J].理论导刊,2016(9):115.

作者简介:王金旺(1997.07- ),男,安徽宣城人,2019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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