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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外二篇)

2020-12-07黄立康

壹读 2020年3期
关键词:纳西白雪公主

◆黄立康

猜猜

猜童话

我猜你从未注意,《白雪公主》里的七个小矮人,他们没有名字。

没有名字——一个可怕的魔咒,咒语催生的强大魔力将七个小矮人变成了一个有着六道影子的人,如同河谷幽深,你的呼喊,叠音重重。

一个美丽的女孩,因为“皮肤像雪花一样洁白”而拥有了一个名字:白雪公主。

有名字——另一个可怕的魔咒,命名形同施咒,以“雪”为名,惊艳却脆弱。白雪公主携带着咒语,她变成了拥有奇异魔法的人,人人都喜欢白雪公主,没有谁能拒绝一场白雪的降临,包括入冬的人间、渴睡的大地和时间的魔镜。

是华特·迪士尼在动画片《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给矮人们起了名字,分别是:万事通、害羞鬼、瞌睡虫、喷嚏精、开心果、糊涂蛋、爱生气。

现在,故事可以开始了,让我们猜猜,七个小矮人里,谁最爱白雪公主?

“是你,王后。”魔镜回答。

一面镜子,可以盛放一双眼、一张脸、一间房,如果你能深入得足够远,它甚至可以容纳下一整个逆世界,但实质上,镜子不过是一个针眼,越看越小,你带着盲点,永远无法穿过它。

镜子的构成含有“猜疑”的虚构元素,童话中其实加入了大量的现实成分。我们都有一面隐形的魔镜,随时召唤,即刻出现。只有你能看到它,也只有你能在镜中看到与你对视的天使、魔鬼和另一个你。我们对着魔镜念咒,说出猜疑,但多数时候,在询问之前答案早已确定,但我们仍执迷于这自欺的猜疑、欢愉的游戏。你总是问:“你爱不爱我?”你对着我,我被虚化成为你的魔镜。我回答:“是的,爱,我爱你,我的王后。”你笑。我也马上跟着笑,毕竟,我是你的镜像,需要和你同步。虽然慢了零点一秒,但被幸福麻醉的人,不会敏感地触摸到魔镜上零点一秒的迟疑、误差和裂痕。

王后早已知道答案,但她仍然念出咒语,这是第一万零一次:“魔镜,魔镜,天下最美的女人是谁?”

“你很美,可是白雪公主比你更美。”

长久以来,你忐忑等待、忧惧、猜疑的一刻终于到来了。你不再被时间宠爱,美貌是魔镜的执迷,魔镜需要更美的容貌作为牺牲,献祭给镜中的世界。所以,我猜,白雪公主必须死,王后要夺回世界对她的偏爱。

“魔镜,魔镜,告诉我。”我问出我的疑惑:“白雪公主是否真的善良无害?”

就连童话也在无意间说出世人的偏心——美丽的女孩会得到更多眷顾。为彰显善意,童话忽略了细节的合理。猎人放走了白雪公主,带回野猪之心给王后。逃向森林的白雪公主在未锁门的小木屋里,吃了小盘子里的面包,喝了小杯子里的果汁,然后,形同巨人的她躺在某个小矮人的小床上睡着了。

小房子的主人回来了。小矮人是干什么的?这似乎并不重要,配角只是饰品,即使是钻石,也得等待爱情赋予它永恒之意。小矮人们看见睡梦中的白雪公主是那么美丽,一下就喜欢上了她。白雪公主终于走进了故事的中心。在那座幽暗的森林里,她的到来将给七个小矮人乏味的生活、寂寞的心带来怎样的冲击?多好的故事啊,小矮人的森林,像不像我们安静得让人心慌的青春期?我们一定是太寂寞了,才会去喜欢一个同样深藏惶恐的人。

这是白雪公主闯入的第一夜,一切都要做出改变,改变意味着牺牲。说谎的匹诺曹要成为真正的小男孩,他必须要诚实。哑女要将尖刀刺进心爱的王子的心脏,才会变回人鱼。睡美人在暂停的时间里青春永驻,王子的吻带来爱,也带来衰老。

一切已经改变,但别为天使担忧,总有人会为她牺牲。可谁又注意到一个小矮人的委屈,虽然你只是矮人里的七分之一,还有六个与你相同。白雪公主动了谁的面包,喝了谁的果汁,占了谁的小床?谁饿,谁渴,谁困?小矮人,准备迎接伟大的太阳,她的光热、微笑和爱,将均匀地洒在你(你们)身上。你是七分之一,你是矮人甲乙丙丁戊己庚的其中之一,你是木头人一二三四五六七的其中一位,你是行星水金地火木土天王海王星(第八个?)的其中一颗。你将绕着白雪公主公转,公主给予的美丽和亲近是公平的,除非你有可耻的私心,除非你在自转中制造了爱的阴影,除非你偷偷接近,越接近光源,阴影越大。

小矮人,七分之一,你准备好了吗,讨她欢心,去采摘多刺的玫瑰,用鲜血将花瓣染得更红?你准备好了吗,为她伤心,将眼泪锤打成水晶,把白雪公主埋在深深的心里。但我告诫你,小矮人,要小心,这不是爱情,也不是友谊,你要让自己习惯,把被剥夺当做恩宠。

无智的善良,等同罪恶。

红丝带,木梳,最后是苹果,白雪公主有惊无险地在王后的狡诈和矮人的哭笑间死去又活来。白雪公主同样受困于自己的美貌,受制于自己喜欢的饰物。执迷之物,有时成为我们的生死之地。孔雀的羽、貂的皮、蛇类诡异的肤色和斑纹,自然地残酷法则定义:美与危险并存,才能拥有生存的权利。或许,唯有危险才能将白雪公主推向美丽的爱情。

王后念着咒语:“让苹果浸满这汤,渗入沉睡与死亡。”苹果当然是诱饵的不二之选,它鲜艳、漂亮、香脆、甜蜜,却代表着诱惑、争执、纠纷和禁忌。

白雪公主是另一种形态的毒苹果,卡在小矮人喉间、眉头和心上。别担心,白雪公主不会死去,她躺在水晶里等待着王子的爱。但是另一个人——艾伦·图灵——却死于苹果里注满的毒。这个计算机科学之父,在世人喃喃咒语间变成了被放进毒汤的苹果。被控以“明显的猥亵和性颠倒行为”的罪名,舆论的偏见凝聚成一个巨大无面的巫婆,往他身体里注射荷尔蒙和屈辱。图灵用最童话最浪漫最天真的死法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往苹果里注射了剧毒氰化物,然后,咬了一口,冷静咀嚼,慢慢咽下。

是谁说,被上帝咬了一口的苹果,是因为上帝偏爱它的芬芳?

王子轻易就带走了白雪公主,他甚至都没有为白雪公主哭过,没有为白雪公主哭得缺氧而昏天又暗地,哭得死去又活来。但我们都默认甚至是期待这样的结局,陪公主幸福生活的人,该是王子,而不是其他人。

王子见到水晶棺里的白雪公主——水晶棺与白雪公主,就像血钻与血——一下子就爱上了她。王子央求小矮人们允许他将公主带走。别在意剧情,美可以成为一切荒诞的理由。而且,王子才是卡在白雪公主喉间的苹果——亚当的苹果。

好了,睡前故事从很久很久以前就开始了,就在这里停一下吧。白雪公主逃离了暧昧的灰色、隐约的猜忌,去往王子的城堡。

但故事仍在继续。生活就是故事。我们都是王子矮人公主巫婆小丑人鱼匹诺曹。

我们一起来玩游戏吧。

玩什么?

猜猜。

猜爱情

我们习惯在生活中猜测,我们习惯在猜测中生活。猜——无法参透的执迷,近于本能。

猜猜,明天雨或晴。猜猜,谁来的信,邮票倒贴。猜猜,下一班公交车是几路,我等的那一班总是来迟。“猜猜”,这忐忑的游戏藏着我们的忧心,但我们仍狡黠地偏信侥幸,认定自己的选择是天意。小丑手心里的糖果一定会被我猜中,公主被王子选中,海盗会找出闪光的金子。

“猜猜”,这游戏让我们乐此不疲、执迷不悟。猜猜,你现在惬意或忧郁。猜猜,为了让你赢,我该出石头剪刀还是布。猜猜,她爱的人是谁,她何时离开。猜猜,我爱的人是谁,下一班火车何时经过青春小站,下一站,它开往哪里?

这是我们猜火车的青春。

我们将一元硬币——贫乏青春的奢侈浪费——放在铁轨上。我们等着,等着火车碾过硬币,等着瞬间的巨力将硬币压成扁薄暗淡的圆片。时间就是这样经过我们的,我们被小心轻放在彼此脑海中的铁轨上,巨大沉重的时间列车疾速碾过,将那一秒压成了永恒的记忆。我是一枚被你私藏的硬币,上面字迹模糊却藏满心事。你一直在猜测我爱不爱你,一次次将压扁的硬币弹向空中,接住,却只是徒劳。终于,连你的猜测也没有了答案,扁薄暗淡的硬币无法划分心意的正反,就连猜的人,也忘了初时的选择。

我记得你喜欢王菲的歌《香奈儿》,我猜你并不明白歌词的真意:“王子挑选宠儿,外套寻找它的模特儿,那么多的玻璃鞋,很多人合适,没有独一无二。”我们总在选择,看似选项很多:选衣服、选学校、选朋友,但实际上我们真正能做的选择并不比硬币的正反面多。这是属于普通人的青春真相,在有限选项中选择单一的答案。我们心有不甘。马克·瑞顿说:“选择生活——我选择不选择生活。”我们活在一个选择的年代,但瑞顿却选择在硬币的边缘不选择正面或反面,他吸毒、抢劫。如果我在青春时代遇见《猜火车》里的少年,他们会成为我平庸青春里的闪灵。张悦然写《私奔》,说“私奔”其实是一种对衰老的反抗,注定失败,却至少可以证明,生命曾经这样旺盛。我们可不敢这样,怯懦如鼠的我们轻易嗅到危险的味道,别说“私奔”,甚至“叛逆”都是少而珍贵的。我们未卜、未老,却很清楚,叛逆能支付的代价和选择一样并没有多少。

我们只敢小小、轻轻、怯怯地反抗这个世界。如何反抗?我们选择偷偷摸摸地相爱,这世界无法控制我们因动情而爱,因爱而动情,而我们相信爱会带给我们广阔博大深厚的崭新人生。我们选择爱是因为在我们看来爱是可以选择的:选择爱一个人,或者不爱。抛出硬币那一刻,我们虔诚地相信,选择了爱就是选择了未来,选择了人生。我们相信爱。相爱如偷窃,我们彼此互为赃物,挟持着对方的泪水、汗水和心。但相信却也埋下了猜疑的伏笔。在等待火车的时间里,你望向我的目光如空荡的铁轨。爱情就像猜火车,不是吗?你在猜我爱不爱你,我在猜她爱不爱我。

你猜中了吗?我猜中了吗?

你在猜,猜我还爱不爱她。拥有魔法的王后无法独占世间的美貌,你应该知道,你无法独占我的爱。

我从你话语的间隙里猜出你的猜忌,但我不打算澄清。爱是嫉妒的怀疑。你也知道,你无法走进我的语境,作为补偿,我任由你刻意地加快语速、压缩字距行距、合并自然段落,并在我们有意无意的对话中留白,空出第三个人的空间。那空间,足够容下另一个人,以及你对她的猜疑和敌意。

我们来玩游戏吧,你对我说。我提高戒备:好啊,玩什么?玩猜猜寻。猜猜寻?对,猜猜寻,又叫包剪锤、石头剪刀布、顶拱吃、捶打把,无论叫什么,手势都一样,拳、掌、剪刀手,就像“爱”,不同语言叫法有异,实质相同。

你一定玩过这个游戏。这人类的童戏——建立在猜疑之上(思想)、双向的手势(语言)、互生相克的三方(环境)——源自人性,被童真包裹。童真掩盖了游戏的杀意。这游戏只有进攻,没有防守。每一种手势都被设计成近身肉搏的利器,但锋利的双刃,也是剑的破绽。你的手势可以主动刺伤我,也有可能刚好落入我的陷阱。游戏的磁场中,没有猎手和猎物、矛与盾、猫与鼠,只有猎手与猎手、贼与贼、狐狸与狐狸、针尖与麦芒。

我猜你一定会主动出击,剪刀手爱德华无法抚摸爱人。你右手成拳,表情凶狠,在擂台上神经质地蹦跳,等不及要去击倒对方。我有恃无恐,我不是你的目标,你迫切地想打倒的人在我身旁,在游戏三角的其中一方,在你心里。那个占据了我部分的爱,使我无法独属于你的人,是你虚构的心魔、假想的天敌。

这天敌其实并不存在,这一点我最清楚,面对你汹涌自私的爱,我必须设计出第三方的存在,分散你的火力。你的天敌其实是我,我要留一部分给自己。这也是自私。随时准备离开的人,是不会死心塌地地爱一个人的。我不会告诉你真相,我要让你猜,两个人的游戏,变成三个人的暗战,无论是猜猜寻,还是爱情,胜利才是唯一的意义。我们都明白但不愿承认,爱是弱者的牺牲、强者的占有,掠夺对方,增加砝码,维持天平的倾斜。这不公平,但这是人生常态,就连代表“公平”的天平,也都只能维持百分之一的均衡,却要对抗百分之九十九的倾斜,何况偏心的爱。

石头剪刀布,你出剪刀,猜猜我出什么?我也出剪刀,温柔的平局没有破绽。既然是游戏,没有必要算计太狠,毕竟,你爱我,“爱我的人,都是把我用旧的人”,给我指纹,包扎在我曾经的伤口上。

你看我,眼里有光。

那光穿过漫漫时空,落到此刻手中书上,我才惊觉。我扣留了你的《清醒纪》。很多年,它一直沉睡在我书房的某处,等待指尖的亲吻,打破时光静止的魔咒,将它唤醒。

它醒来,是否会问我:“你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我在《清醒纪》看到你留在79、80页的信,寄出那么多年,我终于收到。字迹淡旧,伤心如新。

“只是觉得而已,觉得你应该爱我……可是你没有。你没有说爱我,也没有说不爱。你让我永远行走在悬崖,来迎合你冒险的感受。怎么可能言爱,我又没有,没有送过你一只黑色钢笔。黑色的钢笔。错的人,对的时间。对的时间,错的人。对的人,错的时间。错的时间,错的人。在这场表演中,我只是一个小丑。可是,又有什么区别呢?所有的姑娘、小丑、巫婆都无缘分享白雪公主的待遇,几十年后,一切都灰飞烟灭,老年痴呆那一天,连自己都不记得,又会记得谁呢?”

猜心事

总有人困在自己布下的心迷宫里。这迷宫可能是一只空杯、一张开满红狼毒的照片或是一个有如深渊的名字。也有可能,迷宫是一次旅行、一座雪山、一道雨幕中的背影。想走出迷宫,就要先回到迷宫,那里是入口也是出口。所以,我们回去。所以,我们回来。那座叫梅里的雪山,那个叫雨崩的迷宫,一直在那里等着。

为了离开,我们必须回去。

“我们只剩断背山了。”杰克对恩尼斯说。奔着李安的名字去,在按下开始键前,我和同去的好友并不知道电影讲述的是两个男人的爱。场面一度变得尴尬。但当电影落下字幕时,断背山变成了海,我沉在了深深的幽暗中,睁着眼,屏住气,像头孤独的鲸。柏拉图《盛宴》中记述世界不是由男女,而是由男男、男女、女女构成的。神将他们劈开,从此,大家开始寻找被分开的另一半。爱情和友谊就是这样一种缺失的存在,因为残缺,我们心怀惶恐,妄图填补得以完整。你遇见爱情,你觅得知音,你动情的时刻寄存在某些地方,这地方可能普通,却藏着你铭心的爱。李安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断背山。断背山不一定关乎性,但一定关乎爱,两个牛仔低声慢语讲述着生离和死别,有些叹息只能用沉默来回答。

我在梦中回到梅里、回到雨崩。我在梅里雪山寄存了东西。多年前的那次旅行仍然冥顽不灵,时常在梦中将我召回。可在梦中,我却是幻境的局外人。南祖拉山的小道上,走来了大学时的我们。我一个个、一声声呼唤着朋友的名字,没有人应答,没有人意识到那时年轻的我们正走向一种危险关系,如同白雪公主走进危机重重的矮人森林,而白雪公主本身就是危险。我极力挡在那些欢笑前行的年轻男女身前,他们穿过我,最后消失在路的尽头。远处的卡瓦格博峰,如同海枯后留下的白石,神的身影,却在此后成为我的心魔。

最后,我们只剩梅里雪山了。为了离开,我们必须回去。

透过《猜火车》的窗户,维罗妮卡数着马克·瑞顿还给“病孩”西蒙的钱,任由西蒙对空咆哮:“我该怎么办,买台该死的时光机,让我的人生重来一遍,只不过这次别再有一个该死的抢劫我、背叛我的好朋友了。不,那样不行,我要做的是引诱他重新当我的朋友,最好的朋友,然后再伤害他,我要竭尽全力伤害他。”

总有后悔的事情惦在我们心里,变成刺,往痛里钻。你坐在镜中,张枣在写诗,他写下:“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满了南山。”回忆渐渐沦落成憾恨的后遗症。我们总奢望回归,回到过去某个时刻,去改变、弥补和珍惜。世间没有时光机,人鱼公主无法要回舌头(甜美嗓音),向王子说出汹涌如海啸的爱。爱将海的女儿推向天空,就连泡沫的破裂也是哑声。所以,有人执迷回忆,有人喜欢旅行。旧地重游,昨日重现,朝花夕拾,回忆和旅行,如同镜子,拥有流转时光的魔法。

2007年,我和瞌睡虫第二次去了梅里雪山。2003年第一次梅里之行,瞌睡虫竟然在途中遇见了他的初恋女友,相遇那一刻,他被回忆吸住,疾速穿梭回过去的某一时刻,然后,他停在了那里。瞌睡虫认定那次相遇是神启,神启最后变成了魔咒,瞌睡虫失去了时间,他要回到四年前相遇那一刻,再前往他的前目的地,重新选择人生。瞌睡虫怀念他的白雪公主,那是另一群人的故事。在梅里的语境里,瞌睡虫却是隐藏到最后的王子。至于我演的是谁,这并不重要,七分之一的小矮人,即使有名字也不会被白雪公主爱上。

雪山一直等在那里,它收起风,打散云,将洁白巨大的雪峰藏在路转峰回处,等着你献上泪水和哽咽。瞌睡虫说他见到卡瓦格博时,激动得想跳下车跪拜。有时候,执迷太深,反而无法开悟。我们各怀心事,把旅行当做时光机,瞌睡虫为了更加沉醉,我为了清醒离开。如果世间真有时光机,你会回到哪个瞬间去选择另一种选择?你会选择在她向你说出她爱的人的名字时,送出讥笑和咒怨,而不是隐忍与祝福?你会选择那一次她呼唤你的名字、触到你的手臂时,往后退一步,保持安全范围?你会选择在旅行开始前反悔,此生从未去过梅里雪山?你会选择从未认识她?会吗,你会离开着猜疑的游戏吗?但那是青春啊,没有伤痕,如何记忆?

琥珀透出淡黄的光,穿过亿年万年。如果有时光机,我觉得应该就是琥珀的样子,圆润、透亮,你坐在其中穿梭时空。如果能从琥珀里面向外张看,世界应当呈现淡黄的视感,如同我们穿过回忆看向过去,过去总镀着一层淡黄。其实,执迷于回忆的人,你才是琥珀里永生的飞蛾,希望穿过光阴逆旅,回到自己敏感、妖娆、动情的时刻,但你已被禁锢,时光永恒如新,唯你怀旧昏黄。

她看你,眼里有光。

“你就像黑夜,拥有寂静与群星。”投向你的微弱光,来自无名的星,那颗星,或许是我唯一的太阳。这并不是等式,虽然你我站在天平的两边,但被偏爱的有恃无恐,一如石墨和金刚石,同素异形,天壤云泥。

你的饰物,或许是我的珍宝。我的王子在你的世界里扮演矮人,你的哑女在我的情感中成为公主。爱情本身就是一种倾斜的吸引、偏爱和自私,无法责怪,何来原谅?

我依旧喜欢听陈奕迅的《你的背包》,在机场告别,男孩(小矮人)借了女孩(白雪公主)的背包一直不还。“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难道男孩还奢望女孩还回向他借走的光阴和宠爱?

一顶帽子在你手中,我寂静的心忽然吹起了梅里的雪风。我见过这顶帽子,它属于她。她曾带着帽子去了梅里雪山,我从她的背影里见过这顶帽子。帽子上或许还留有她的汗水、指纹,甚至可能还留有她的气味。这无疑是她的帽子,让我猜疑的是为何帽子会在你手中?你偷的,你要的,她送给你的?你是她牵挂的王子,任何理由都是多余。

魔镜倒映的王后之妒,于男人同样合身。我压住心中的嫉妒和激动,不动声色地向你借这顶帽子。我当然不会还,我只想借帽子制造一种假象:我借了她的东西,但是不还,我把帽子扣作人质,挟持着她的某一部分,一如她挟持着我,一如你挟持着她。

你似乎毫无防备,说,好啊,过两天我要旅行,回来就给你。

最终我没能从你那里拿到她的帽子,你轻描淡写地说,忘在不知名的山上了。你早已猜透了我以友谊之名暗中算计的私心。你不动声色地看我表演。我知道,作为战利品,那顶帽子你宁可丢弃也不会给我。园丁鸟喜欢捡晶亮的小物件去装饰自己的巢,人也一样,我们需要一些多余的东西来显示富足的特权,例如,需要一些多余的被爱,需要知道某个人一直默默对你念念不忘。爱,可炫耀,不可分享。《伪装成独白的爱情》里写到:所有的爱都粗鄙自私。这是否能佐证:爱情和友谊不一定高尚善良,私心永远都是情感的果核,被包裹、被忽略。这是一个简单计算,在这场友谊为名的爱情游戏里,你必须在致胜的一方才能优雅从容。

《猜火车》里瑞顿与西蒙的女友维罗妮卡赤裸地躺在床上,瑞顿望向虚空,说:“朋友,亦是一种伤害。”

灰色,算是晦暗还是明亮?

我和瞌睡虫第三次去了梅里雪山,这是不是瘾?这次同行的还有瞌睡虫的初恋女友。瞌睡虫在另一个故事里也同样成为了王子,从此和他的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不奇怪,每个人都有故事,很多故事。故事与故事枝蔓交叉,每个人也就有了很多的角色和名字。每一个矮人在另一个故事里会成为某人的王子,白雪公主也有变成王后的那一刻。当我们置身情外,可以将爱恨看得纯粹而分明,如同颜色的黑白,爱与不爱,一刀两断。但当我们深陷迷津,却带着灰色。

比起黑白,灰色更强大。灰色是暧昧。暧昧给了爱情男女猜疑和迷藏的灰色空间,爱情在友情里暧昧,友情在爱情里猜测。那空间里,你能分辨出几种神情?兄妹——师生——爱了很久的朋友——朋友的朋友——连名带姓的只是那个人?或者是一个不太冷的杀手和刘海小女孩类似师徒的不伦之情,又或者是那个九十岁的老记者与昏睡的14岁雏妓晨昏相隔的忘年秘恋。真正分明的爱恨,在纯粹的孤独里。孤独是肉身之事。我们执迷的欢愉、难以割舍的畅快让我们变得混沌。由此,爱并不会让我们变得纯粹果决透亮,爱会让我们犹豫虚伪浑浊,爱让我们暧昧不清。

作为消耗品,爱,如烟如酒,所溺之物,带来致命药瘾。钻石代表爱情——这谎言自相矛盾。即使罕见如血钻,也无法代表真爱,真爱如血,脆弱致命珍贵稀少。我们无法独占所有的爱,为了留住爱,只能暧昧。他触碰了你的手臂,你悄悄告诉我你的心事,我扣留着她的书,像王后念出咒语以确定自己的美丽,我们也上瘾般时时提醒有人爱着我,我还被人爱着,被人需要,被人挂念。在等待王子带来幸福结局前,灰色的矮人,我收下你的体贴和献媚;在遇见公主带来浪漫开端前,失声的人鱼,我收下你的温暖和美貌。

第一次去梅里雪山时,我们在明永冰川前合影,我靠近她,她靠近你,我们都没有注意到,雪山在上、江流在下,中间冰舌与泥沙相拥,大片的灰色成了我们的布景。若即若离的灰,若隐若现的灰,像那些暧昧的陪伴、虚伪的情感。

《猜火车》,男人间的友谊也充斥着灰色。瑞顿对墨菲说,你是瘾君子,那就去对其他什么东西上瘾吧,去调节,去控制。墨菲问瑞顿,你是怎么调节的(你对其他什么东西上瘾)?瑞顿停了一会说,离开。

你怎么选择?离开灰色还是成为灰色?

风中的声音

终于,我还是决定放弃虚构、宏大和野心,以我细小的笔调,记述散落在河川间的声音,并穿过那些渐渐微淡的图腾,去倾听天地最初的心跳。

第一声,是一腔雁鸣。

《雁丘词》里读“其脱网者悲鸣不能去,竟自投而死”时,我如同那只雁,胸腔里灌满了四处冲撞、无处排遣的烈风,我必须给自己的肉身开一道出口,好放出秋风,让身体空、轻,归于寂。那伤口,迸得歪斜,细看来,是那句词:问世间情为何物……

我知道,第一声阴平的声调,欢快、优雅,无法拉平雁鸣里深秋的悲声,但撞向悬崖的雁身,像被快速念出的短音,声嘎嘎、念去去,有心的人才会尾随、才会留意,有一个悲音撞在时间的赤壁上,舍身、碎骨。

赎身、掘墓、垒石、写词,元好问多情,为那小小坟冢起名“雁丘”,成全了一对大雁同生的爱、共死的情和它们的生死相许。温和的大雁有着刚烈的血,有着汹涌的冲动和决绝的爱意,生不惜、死不顾,在生死之间,爱不悔。

它们的爱情已不再老去。

“你的嘴唇还是温暖的。”朱丽叶吻了饮毒的罗密欧后,自刺殉情。梁祝化蝶,焦仲卿与刘兰芝变作鸳鸯,当柔软温热的爱情男女凝固于坚硬冰冷的墓碑,死的诗意,源自生的浪漫与热切。

殉情的故事总在世间流转,但任何殉情,都不及纳西人殉情规模大、人数多、历时久。“滚崖之俗”——“同滚岩下,至粉身碎骨,肝脑涂地,固所愿也。”从十八世纪二十年代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那些殉情疯狂、密集、惨烈,持续了两百年,几乎每个纳西家族都有殉情的人。像滴水穿过巨石,殉情留下的绳索、匕首、草乌、冰凉的尸身、空荡荡的悬崖,以长久的刺痛,凿穿了心,微调了基因,让纳西人成为一个——

巨大的雁群。

纳西人视雁为祥瑞忠贞的图腾。“我的血族”——我时常看着掠过的大雁想。我们是如此相似,基因中到底潜藏着怎样的密码,让我们都重情轻生,死且不顾?

人类学家迪尔凯姆认为:“自杀率甚至和每个民族最深沉的气质有着密切的联系。”悲观厌世的人,会试图自杀,但那些年轻的情人,明明对生命充满着爱意和激情,却也冷静细致地规划着自己的死亡。在纳西语中称为“游舞”的殉情,悄然进行,如此小心,谨慎到不会惊动春燕和秋鱼。那些痴怨的男女笃信,死后会去往“玉龙第三国”——殉情的人,留下你的肉身,这秘境只允许真爱通过。

最深沉的气质,源自最轻盈、最热烈的爱意。

你无法想象,我的务实得近乎刻板的母族,对殉情和死亡的幻想,出乎意料地浪漫、绚丽、精致:粗朴的木楞房的某个暗处,藏着两件鲜艳精美的嫁衣和寿衣。有时候,痴男怨女会将殉情的决定告诉最好的朋友,甚至会告诉母亲,而她的母亲和朋友会保守秘密。

殉情,得到了一个民族的默许。

勇气,是否都带着趋向毁灭的美丽?失亲的抢呼与默痛,颠倒了岁月山川,却始终无法让这个执迷于悲情的民族顿悟。佛洛依德有一个观点:“人天生具有建设性的、生的本能和毁灭性的、死的本能,当我们生的本能不能得到实现时,我们就会反而走向毁灭。”我们的本能里,保存着更新世界的天赋,但我们的身体里也藏着疾病、兽性,以及自毁的倾向。和大雁一样,纳西人的殉情近乎殉道,像是自毁倾向的变异,又像是理想主义的进化。

纳西人有“祭风”的习俗,超度殉情的灵魂飞升。民间传说,殉情的人是受到风鬼的蛊惑,但我总觉得,风鬼不在风中,而在纳西人的血液里。那些男女听到风中传来的歌声,在美妙的幻听中,一步步走向殉情、走向美妙。

那歌声,是否是第一声的雁鸣,欢快、优雅,像烈风奔出胸腔。

他们的爱情已不再老去。

像佛殿上合十的法号、空山月夜孤僧的敲门声、霜天夜半远远悠悠传来海浪般的钟响,第二声,上扬、悠长。

于天地间幽深的孤寂处,仰头啸出的象鸣,我想,这才是世界之初的原始音调,来自自然、出自生命,曾只身荒野,被寂静清唱出来。

第二声——一声浊音——象的佛语。

象,让人敬畏,又使人宁静,有着神的气质。有人说,大象的眼睛能说出最伟大的语言,寂静中有千言万语。宗教般的寂静,是大象体内的群星。大象能预知自己死亡,一旦发觉自己死期临近,便悄然离群,只身前往象冢等待死亡。静默生,从容死。

云贵高原没有大象,但纳西族的东巴经里,时有白象出没,带着惯有的寂静,更衬出经书的神秘、古旧和缓慢。《东巴神路图》中有一头33 首的大象,近百只白瞳圆睁,像金刚伏魔的怒目。垂卷的象鼻,那梵天之手,如观音护遍众生的千手。

象,自佛域,驾着祥云来。那些象,或黑或白、或三头或六牙、或六肢或八色,从梵语出发,翻过实词的高山,越过虚词的深谷,一路走进纳西人的农耕时代,走进东巴经中,成为神明。太阳的光渐渐沉淀下来了,象镀上黄金,慢慢踱进纳西人死后灵魂将要抵达的神地。象,似一味镇静剂,在另一个世界,安抚着死生的焦躁与困惑。

死后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张爱玲写宗教:“中国人有一个道教的天堂与一个佛教的地狱。”但丁幻游地狱天堂,无论细节多么形象逼真,都无法掩盖生的事实:死是孤独事。

在黑屋,你自然地望向有光的地方。如果说音乐源自于恐惧,那么,我们或许也该承认:孤独孕育了神明,信仰或许源自卑微、恐惧和脆弱。云南大地上三万多位神明,沉默的神啊,或许也只是你的母族的某个孤独的瞬息、一种难懂的自语的方言。

独自赴死的大象为什么能平静地面对死亡?身躯庞大的象,对生死的理解,更庞大还是更细微?象,依旧寂静、宗教般的寂静,它的身躯就是庙宇。

世上多如繁星的宗教,有神明、有庙宇、有圣域,各自的语言连接着各自的神祇。那些神明的塑像,用石、铁、金铸造,镀上金色的神话与神迹,让人觉得他们是真实。当人们跪地,口中默念真言,向高处的神明祈愿,希望神明能够看见、听见。但高天之上是否真有静立的神明,是否真有凌霄宝殿、极乐世界或者是天堂?

当你在大地上仰望天空,你只能想象那些神通在你无法到达的地方:高处、天上、虚空。有一天你飞上天空,隔窗眺望,曾经高天之上繁华绮丽的想象,是一片干净,你会本能地看向大地,你看清了山脉的去留、江河的纵横和沟壑的深浅,那时你便会认同我:大地才是信仰的核心。

所有的信仰都与天空无关,所有高处的神明其实都来自大地。那些神明,如雪峰、似河流,是世间所有苦难汇集后合力推向高空、推向四方的人性之光。

高原、森林、丘陵、平原,极地、沙漠、沼泽、岛屿,都属于大地,天空和海洋不过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大地。我们的房屋与生活,是大地的毛孔和呼吸。清晨,阳光洒在大地上。果树站在田野里,它们开的花,是根须从土里俘获的精灵。江流,沿着大地的阶梯,奔腾、汇合、向东。落到地上的水,我们才称之为雨。雨落在人们的房顶上,滴滴答答,这是春雨,大地提炼的精油,人们点进土地里的种子,被雨吵醒了,它们像大象一样沉默、缓慢,让人宁静。

春种秋收,四季轮回,节气——大地的鼓点,有如心跳。道路、劫数、苦行、受难、饥荒、瘟疫和因土地而起的战争,我们仰望的宗教其实起源于我们在大地上的深居,如同饥饿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土地,而神明,则是眷恋大地的情结。

象的平静来自它知道自己站在大地上,死后亦将回归大地。它要告诉纳西人,万物都是如此。起居、耕耘、爱恨、生死,所有的一切都在大地上枯荣。所以,读懂指纹的不是命运,而是土地;暗藏命运的不是指纹,而是土地。鲜血最终会流到大地上。即使是天葬,将肉身抛给天空,秃鹫也会将骨头还回。天空中并没有凌空的天堂宫阙,诸神是大地的神祇,宗教是大地的慈悲,真理是大地的规律。千万年走过,真正强大的力量是生命。

生命才是最神圣的宗教。

东非,肯尼亚,宽阔的马赛马拉河。河水是红色的。角马、斑马、蹬羚的血染红了河水,迁徙路上的天国之渡,肉身即是渡舟。

那些雁阵、马队、鲸群,在天空、草原、海洋间浩荡奔袭,迁徙的队伍长达数里,延续千年,像针线,带着刺痛,穿过它们或长或短的,岁月的年轮。

“人类本质上都是流浪者”,存在主义哲学家雅斯贝尔斯说。对于流浪,人,总怀有本能、野性、浪漫的近于嗜血的原始冲动,像那些候鸟、鱼群和食草者,带着祖先遗下的记忆、痛感和指南针,一圈又一圈地,转动使命的分针和生命的时钟。

吉普赛女郎艾丝美拉达,敲钟人卡西莫多的绿宝石,她的美丽闪着流浪气质:神秘、天真。罗姆人,也就是吉普赛人,人族中最纯粹的流浪者,纯粹到他们就是流浪本身。

纳西人也一直在迁徙,或者说,是流浪。苦痛的浪漫,我们——牦牛羌/麽些/纳西人——一直在逐水而走,近神而居,因生而徙,从北境到南疆,从过去现在到未来未知,从游牧的穹庐四野到农耕的河谷高原,迁徙的来路成为送魂的归途,而我们,从不孤单。

第三声,是山间那一声马嘶,如同一个回声,有曲折、重叠和降升,像在山川间走,下山难、上山易。

俊美的马,是什么塑造了这温暖隐忍又充满力量和速度的物种,是神灵的赐予还是进化的雕刻?马,一路见证着纳西人的迁徙,在南下的藏彝走廊上,在西行的茶马古道里,在送魂的山水村庄间,成为我们存在的一部分。

马,是纳西人空间的证词,是迁徙时代的血族、图腾,是灵魂密码。

在我故乡的方言里,形容同一家族、同一血脉,有一个奇怪的词:“那一齿人”。我们用马的牙齿理解时间,以相似的牙齿来区分族群,马甚至是血脉迁徙的隐喻者。

世界的细节,隐秘而伟大。东巴经里讲述,远古时,董神(阳神)砍断一节白骨作为凭据,让人与马订立盟约,人不吃马肉、不穿马皮,马为人行脚力、送亡魂。在送亡魂的仪式上,由冥马送灵魂回祖地,当亡魂骑上马身,马会剧烈地颤抖,马的血感受着亡魂的重。

送魂之途,暗合迁徙之路,魂路上经过一个个有着古朴姓名的村庄——族群记忆的逗号——亡魂在此回顾。东巴用唱腔念诵亡魂最后的迁徙,它走过的地方,那些地名,是否都是第三声,与曲折和苦难同音?那些迂回的腔调是在告诫我们铭记,我们是如何走到这里的。送魂之路即是记忆之路,一个民族失去记忆,会重导灾难。

过去,在镜子的一侧,遥望着远远的未来,未知的命途如同一条瘦弱的马道,人生,也是一种迁徙。无止境、无边际、无停息的迁徙告诉我们生命的意义,我们像一匹瘦马,驮着自己的古道,驮着血脉和记忆,只身踏上山长水远的漫漫生途。

活着就是要从生到死,穿过它们,将迁徙之路延续下去。你我跳过的悬崖,趟过的河,走过的峡谷,都是迁徙之路的印记,我们需要到远方去,用行动赋予“现在”以意义,也赋予“存在”以意义。

行为,赋予生命意义。

“当我们将自己的独特性视为优点,才能找到内心的平静。”

来自科幻电影《攻壳机动队》的台词。

我们对未来的想象,是基于对过去的理解。未来将要迎接的黑暗,也曾慢慢盖过远古的荒野,黑暗如一,如何从黑稠的药汤中提取引子,治愈来自黑暗的幽闭和恐惧?独特的优点、内心的平静,我是如何成为我的?

牦牛羌,这是纳西人追溯到游牧时代的前身。

每当我在史志上读到“牦牛羌”“麽些”这些词,纸上,就起了野风,一行行字在风中摇摆,而藏在字内的意义,如牦牛的长喊,唤起你心底清而远的音声。

第四声。降调。风吹低的草原,是祖先出发的地方。

怎么写第四声?

一条斜线,像从高原连向河谷,通向世界也连着自我。以牦牛为图腾、为神、为名、为魂,牦牛——黑色的溜索——连着纳西人的现实世界和精神审美。

东巴说:“神灵是宇宙的本质,自然的本性。”把牦牛奉为图腾,因为我们敬畏自然的本性、亘古的黑。纳西人崇尚黑色,黑,这原始的词根有着古老的智慧。“死亡的艺术就是生存的艺术”,这是自然的造化。在斑斓的自然里,阳光下涌动着杀机,一些伪装大师——藏身珊瑚的豆丁海马、蜷缩在海床上的比目鱼、模仿树叶的树螽和叶尾壁虎、融入沙漠的埃及夜鹰、利用雪地做伪装的雪豹——借诡异的隐形躲避天敌的袭杀或者化身色彩鲜艳的静默死神。

而在将世界一分为二的黑暗中,唯有伪装成黑暗,成为黑暗本身,才能克服古老天然的死亡恐惧。

命名意味着命运,母族的名字不断变化,“牦牛羌”“麽些”意为“牧牛人”。而我们成为我们所期待的人,“纳西”一词的一种释义是“黑的人”。染上黑色,再披上夜色,成为“黑的人”,黑暗和恐惧里有走偏锋的生机。

纳西男人传统服饰中,毡帽叫“喜鹊窝”,带着古羌遗风。“喜鹊窝”厚密,防寒挡暑。有长辈告诉我,跑马帮的纳西男人用它舀水、倒酒或接酥油茶喝,打仗时做头盔用。美是奢侈。生死之下,物,才会显出它原始本质的道。

你可能想不到,如今崇尚和平、开放、共荣的纳西人,曾经崇黑、尚武、好战。古书里写“麽些(纳西)善战喜猎,挟短刀,少不如意,辄相攻杀,此其故俗也。”纳西人全民信仰的“三多神”是一位战神,而其他大小“优麻”战神有三百六十个。

造神——生存的经验要借助神明之像才能神圣地传承,这是图腾的意义。图腾像一口井,连着地下的水,我们借着牦牛,进入世界的精神版图。

井会枯,湖会涸,一滴水,唯有流入大河、汇入大海才能远久、博大,甚至获得永生。一个民族,也应像一滴水。纳西人渐渐悟出这个道理,于是,纳西人的名字变了。刀也会伤到自己,刀鞘比刀刃更有锋芒。“纳”从“黑”衍生出更多的深意:“大”“高贵”。世界的河,涌往何处?最低处。人间的山,去向何处?最高处。“黑的人”在黑暗里寻找光明,他要将自己变成“大族”“高贵的民族”。

一部木氏家谱,便是半部纳西历史。木府门外至今立着两座牌坊,一为“忠义坊”,另一个为“天雨流芳”(纳西语译为“读书去”)。无论是忠义爱国,还是知书达理,纳西人保留着尚武的民风,也开始走向广阔、明亮的精神领域。讲佛、论道、祭天,许多大河涌入,汇成了“纳西”这条河。这条河,也奔腾地涌入世界的河流中,向着善、追求光。王者无外。坐落在茶马道上的大研古城,是一座没有城墙的西南重镇,这是需要怎样的勇气、力量和善意,才能成就的气度,才能获得的敬意。善比恶更能得到力量。

纳西人曾遁入黑暗,至今,牛图腾仍在纳西人的生活中闪着微光,它化作门神,护佑门庭。图腾连着根,滋润着伸向天空的叶。但世界的河流是涌向善、真与美的,善才是神明,才是人性之光,才是宇宙的本质。

追求善是追求真正的人性,就像雪山,只有至高的顶峰才能聚集让人仰慕的冰川。

最后的轻声,就留给虎吼吧。

某些最沉的悲,被你触到时,只是最轻的叹息。当我站在铁栏外,度量老虎,看它躺在地上,昏睡、微喘,看它眼神空茫,眸子里白茫大雪盖住人间。一只虎也会深陷回忆,像个想着一生后悔事的暮色之人?虎,可是我们远古神明、图腾和血族啊,如今,绚丽的皮囊之下,骨头融化血气稀淡,淡得如同一个轻声、一个轻声的叹息。原来,虎也是安泰俄斯,一离开山林故土,就渐渐失去神性和力气。血流尽了,被空出的河床像秃的山。

那些神明去了哪里?

某天,我经过一户纳西人家,大门右侧贴着的红纸上画着一只虎,左侧是一头牦牛。原来它们隐在这里,成为纳西人的门神。那只跳过金沙江中巨石、从此消失于山野的虎,脱离了肉胎,隐到了纸上,在神话的开头,带着寓意,等着被唤醒。

东巴经书开头,一般会画有一个象形虎头。象形,是在模仿自然,表达敬意。“活着的象形文字”——活着的并不是文字,而是生活本身,文字是存在,生活是本质,纳西人的生活仍在,东巴文就得以在纳西人的生活中活着,鱼水情深,血肉相连。

纳西语中,“拉”即为“虎”,像门神,“拉”以虎之象形,盘踞在每部经书、每个神话、每寸寓意之前,你必须面对这只象形虎头,读出它、唤醒它、穿过它、成为它,才能开启神话,得到神启。

东巴经是以图代句的提示性经文,当东巴看到虎头便会由“拉”的提示读完句子——“阿拉木诗尼”——意思是“老虎还不会说话的时候”,意译为“很古的时候”“很久很久以前”。故事从虎头开始,记忆也在此处镌刻,虎开启了纳西族人的时间、记忆和心智,冥冥中似乎是在暗示——

时间如虎。

我们如何形容与时间的关系?

比喻是人类的天赋,人们将万物虚构、比喻。这些比喻经过审美的虚构,达成共识,闪耀在人类日常的语境中。它们稳定、晶莹,像对称切割的钻石,像模仿海豚的天籁,像精油混制的香水。

关于时间,我们有那么多默契的比喻,不可逆的时间,如光、若水、像金、似箭,草木、白驹、流沙、石火都是时间的肉身,它们代替时间出现在悲喜的人生里。

时光,这比喻,时间如光,是人类感恩的共识。有光才有热,才有生命。

似水流年,如果能按下倒退键,将画面倒退到春秋末年的某一天,那个叫孔丘的人,他站在华夏大地的高处看着流水感叹:“逝者如斯夫!”他眼前的大河纵横千里,浸透了华夏的土地和岁月,他不可抑制的悲伤,延绵千年,浸透了国人的根骨和伦常。

而时间如虎,多么奇怪的比喻,我们都是猎物。

在你看不到的地方,一只老虎,它把黄昏与黎明纹在身上,在日夜的光影间潜伏着。老虎的身子就像黄金表盘,黑色条纹是刻度,也是时针和分针,而秒针则是虎盯着你的眼神,里面藏着决定生死的力量。

存在决定意识,纳西人从狩猎时代开始,便生活在多虎的地方。在与猛虎交集的生存空间,虎是王者,既是暴君,亦是师者,又是死敌。力量、速度、气势,虎让人觊觎;强大、独立、美丽,虎使人眩晕。虎拥有冷峻而从容的气度,或许是因为虎比我们更快速,也就更接近时间,而时间就是权力,就是力量。

时间如虎,智者东巴将虎的神采淬炼成古朴苍劲的象形文字,虎以虚构之躯走进纳西人的生活。纳西人曾以虎为战旗,许多氏族、村庄和山水都以虎为名,每户人家正门之右都张贴红虎、视虎为门神。虎,从血肉之躯变为神明和图腾,随后化为象形文字,最后,虎变为时间,一滴一滴,成了纳西人生活里流动的血。

为什么会有信仰?祖先为什么会有虎崇拜?信仰并非因为荒谬,而是相信未来会有末日般的苦难。学者程抱一说:“真正的传统本身包含着一切可能的现代性”,纳西人为自己虚构了一只虎,一路同行,这是远古的图腾对于现在和未来的意义,让纳西人在畏惧里提炼敬意、从恐惧内寻找勇气。

故乡拉马落往东北二十余里,玉龙雪山和哈巴雪山间,便是虎跳峡。传说有只虎轻轻跳过了至今仍然拦在金沙江中的巨石,我想,那虎是要像老子那样遁世而去,离开前它将虎吼送给了那段江流。

它只带走轻声。

像时间那样轻的轻声。

气味博物馆

艾蒿味灌了进来,书房变成一杯棕红、酽酽的茶水。

杯外,艾蒿碎叶薄薄地铺了一地。母亲在阳光里剪艾蒿,她细致的样子,像是在拾起散落一地的棉絮,再将棉絮和阳光一点一点缝成厚厚的被褥、缝出一个暖冬。

母亲的根骨里种有节气,不似我,我只知肌肤的寒与暖。临近三伏天,母亲都会寻一抱艾蒿回家,剪碎、晾干,然后泡脚,然后催促我们泡脚。有时候,母亲甚至会泡好艾草,调好温度和时间,让我挪步,把脚放进足浴桶里,坐一会。她觉得我总是坐在书桌前对身体不好。很多事母亲都会觉得对她儿子的身体不好,这是一个母亲的偏爱和偏见。

沸水里的艾蒿,它吸收的天地气息,将化成白雾。那气味浓烈,带着焦煳的苦味,浓热的苦中又有丝丝清凉。泡久了,我也开始喜欢艾蒿那闷、熏的药香。

阳台上,母亲仍低着头剪艾蒿。寒舍粗鄙,小阳台和小书房原本一体,被一大扇落地窗隔开,右边开一道纱窗的小门,这像我和母亲,原本一体,后来被透明、渐远的时间隔开,那道小门,只漏过断续的语句、有限的心事。但气味无法阻断,它穿门而来,无法阻止,如同现在,我的书房,注满了母亲的艾蒿香,竟让我有些醉意。

最初,母亲的气味是血的气味吧?

但初时,伴随着疼痛的羊水落入阳世的我们,还不知道血气是什么,只是本能地察觉凉意、陌生和危险。我们哭出声,身上染着母亲的血。危险的是母亲。母亲说,生下哥哥和我后,大出血。三十五年后,每当我的脚伸进深红的药水中,艾蒿的枝叶总让我想起从母亲身上逃离、凝结的血块。我又一次泡在奔生赴死的血地里。

血,有着尖锐刺人的铁锈腥味,三十年五年前,手术室里血气弥漫,虚弱的母亲的上空,悬着千万柄锈剑。

气味无法回忆和保存,后来,被我遗忘的还有乳汁淡淡的香甜气。此后,母亲的身上的油烟味和食物香时有时无,我和母亲越隔越远了。现在,我身上有酒气,有意地躲着母亲,怕她闻到。

母亲认真地剪着艾蒿,她是在剪碎自己的心吗?一点一点,细细碎碎,晾干后,用纱布包好,放进足浴桶里煮,让潮热的蒸气钻进她那长大成家后不知如何疼爱的儿子体内?儿子越来越像他去世的父亲了,沉默、易怒,柔软的母爱已经无法关照他的内心,不如剪碎,如艾蒿,至少对他身体好——我被艾蒿香牵引出的遐想惹出一层泪来,像蒸气突然在眼镜上结下朦胧氤氲。

我突然察觉,时间已经将母亲身上的被赋予的锋利和坚硬泡软、消融,还原了她原本草木的柔软身心。母亲是一株艾蒿,被生活剪碎。但时间仍将她浸泡、煮沸,她的气味不断变着,血气,乳香,油烟味,最后溢出的草药香,是母亲的气味,环抱着我。

那也是时间沉淀下的母爱最后的气味吧。

母亲站起身来,拍掉身上的碎艾叶,然后打开纱窗走进书房又转身拉上纱窗。我假装看书,等着母亲走出去。母亲说话了,边说边往外走:“昨晚梦见你父亲,他喝醉酒,一身酒气。”我能从发音中听出母亲说“酒气”时皱着眉,仿佛那酒气熏暗了她昨夜的梦境,那酒气甚至从梦的裂缝中逸出,刺到了现实。

“是吗?”我含混地应了一声。我心虚,我身上宿醉后的酒气一定被母亲闻到了。母亲讨厌酒气。

父亲生前酗酒,酒气是他常有的味。他闻不到。喝酒的人闻不到自己的酒气,就像他不愿承认自己喝醉,不愿承认是孤独将他灌醉、寂寞让他不醒。我也闻不到自己身上的熏人酒气,就像我不愿承认醉后的我,像父亲。

我们带着一样的酒气。

说起父亲的酒气,我想起父亲让我和哥哥去打酒的青稞酒厂。我们拿着酒瓶出门右转、再右转,沿着路走,很快就会到酒厂。隔很远,酒厂飘出的酒糟味道,就带着糯软烘热的异香将我们罩住。蒸煮而出的青稞香味让我对长大后喝酒一事充满期待。酒厂到了。说是酒厂,但其实只是一间泥土藏房,无窗、狭小,像酒鬼的心吧。跨进小门,酒糟的烘热香味变凉了一些。气味变得复杂,常年的潮湿、幽暗、杂乱,让酒厂里的光影变得沉郁、迟钝、浑浊,酒糟香中混杂着一种荒腐之气——层积、凝固、变质的酒气。我觉得,那酒厂一直在岁月的幽暗里醉着、昏睡着,而它怀里的酒,是唯一清醒的事物。

老板询问斤两,打开酒桶,青稞酒香传来,比酒糟的香味冰凉、浓缩,如同冰片,很多年后我喝下它,像喝刀片。

父亲喝下那些刀片,芳香、清冽的新酒气息——新收的青稞——在他身体里再酿了一夜。父亲变成了那个酿酒的小黑屋,他度数偏高的固执、无法提纯的心事,染浊了酒气。酒气漫出身体,我们隔很远,就能闻到捂闷、钝钝、腥臭的霉腐酒糟气。

妻子进到书房,站到我身后,我听见她急促地用鼻吸了一下:艾草的清香和酒糟的腥腐,一冷一热、一淡一浓。妻子抬手从我的书架上拿香水,往自己身上喷了两下,还趁我不注意往我身上喷了一下。我侧过身瞪她,但来不及了,冰凉、细密、饱满的香水味,将我围住、抱住,往我怀里钻,像一群野孩子、野花的孩子。

妻子喜欢用“海洋系”的香水,清冽、偏冷的香,如一床薄薄的罗衾,美丽却带着凉意,透出冷艳的美感。帕·聚斯金德的小说《香水》里写到世间的味道,那是生活的元气和泥沙,而香水是美学——“柔和、力量、持久、多样、惊人、具有巨大诱惑力的美。”香水的存在,在于美,在于吸引,在于诱惑,高冷或是热烈,含蓄或者亲和,像一件隐形的新衣,自己美,也要让别人看到自认为的美。带着香雾的女人都有一个花神的梦。

这是一种怎样的诱惑之味?有人说香水是看不见的华服,但我觉得,香水更接近女人的肌肤、粉状的肌肤。香水美人周身裹着一团花粉,你擦肩带起的风,吹起的香粉,落到了你的呼吸里。你觉得你好像可以触摸到那粉末,像用手指摩挲蝴蝶翅膀上的粉末,你触到的香气,有肌肤的感触,缤纷、细嫩、柔密。

香水是女人的肌肤。

香水也让我想起春风,一夜催开人间的梨花,拥有温柔却迅猛的力量,能与之相喻的,或许只有爱情。但香水和爱情不同,爱情是有热量和人气的,即使是《香水》里格雷诺耶用“激起爱情的极其稀少的人的香味”提炼的香水,也是对体香的仿制,是外来的,如果爱情是种香水,它应该发自体内。

妻子准备出门,她俯身抱了我一下,以示安慰,说:“少喝点不听,你自己难受嘛。”她身上的香水不浓不淡、恰到好处。但在饱满的花香中,我闻到一丝枯味。我们的肉体是个滤器,会短暂保存凡尘的气味。前一久我去甘肃、宁夏,顿顿吃羊肉,回到家妻子说我是一只羊,身体上浓浓的羊膻味。我说我换衣服行吧。她说羊在你身体里。有时候我熬夜写作,妻子说我身体疲惫时体味特别重,散发着熏人、粘稠的奶腥味。

在一起十多年,我们熟悉到闻一闻对方的气味,就能推测彼此的体况和心情。香水里的妻子,像秋冬的草木,失去了一些让生命鲜艳的水分,借香水弥补略显枯萎的疲惫。

草木香清,猛兽腥熏,我们身上的气味源自口舌之欲还是飘渺心绪?妻子身上某个地方正在沙化,有时得借助药物才能浇灭野火般的炎症。但是,心呢?少女的清香来自被世界宠爱、被时间宠溺的心。我喜欢泰戈尔的诗句:“你不知道你有多美丽,你像花一样盲目”,花样年华,热烈的爱正好可以挥霍盲目的美,像一口盐井,桃花开时,晒盐的卤水最充盈。

“香水活在时间里”,渐渐失去的关爱、渐渐增长的忧心,我们被心火慢慢炙烤,散发出干枯、烫灼的苦味、馊味、腐味,气味里充满了无奈和忧虑。妻子两次剖腹产手术,让她长时间卧床,每次去卫生间都需要搀扶。当我掀开被褥,会闻到一股浓烈的气味,那气味混杂着消毒液的气味、内脏好似被开膛晾晒的气味、多日未能洗浴病服散发的微酸气味、被褥被身体捂热的暖暖气味,这气味——还混合着无力的喜悦、虚弱的幸福和被人照顾的羞涩——妻子变母亲的生涩味道。

走廊里传来一阵犹疑的脚步声,儿子做完作业,需要我检查。他怕我检查他的作业,其实他是怕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儿子和我渐渐生出隔阂。以前我拉着他、抱着他,如同他就是我的一部分,但现在他是另一个人。或许对于儿子来说,他也已经模模糊糊触摸到世界暗河的支流:“世界不过是身外之物”,父亲也只是另外一个人。

有时候我拿着手机玩,儿子会好奇地凑过头来看。他靠得很近,近到让我本能地紧绷身体,像一头狮子,防备着另一头狮子。肉食动物用尿液标记自己的地盘,尿液苦咸似硫磺的味道,是刺鼻的警告。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把自己变成了兽类。儿子的气味很淡,充满热量,像块火炭,无味、温热。我不防备母亲或者妻子的气味。我依赖她们。而我把儿子当做另一个男人的时候,辜负便开始了。我不知道我在什么地方把儿子弄丢了,而他要在以后迅疾的人生里,回忆、猜测,捕风般寻找他心不在焉的父亲。

在汗漫的《一卷星辰》中读到写菲利普·罗斯的文章。菲利普·罗斯的《遗产》,“书名就是来自罗斯父亲的屎”。罗斯细心照顾自己患上脑瘤的父亲,“这个犹太老头大便失禁,把浴室、地面、睡衣都挥洒出斑斑点点的屎迹”。罗斯说:“我得到的遗产,不是金钱,不是经文护符匣,不是剃须杯,而是屎。”一个父亲最后的气味,是屎味。时间是最强壮的男人、最强势的王。我记得儿子很小的时候,我抱着他拉屎,孩子的屎味并没有成人的味道浓重、浑浊,也不觉得恶心。我那时把他当做我的一部分,我爱着他——爱屋及“污”。儿子渐渐长大,开始说“不”,躲到自己的世界里去了。时间原来是一条无间道、一个双面间谍。我对儿子的防备是否是因为我潜意识地觉得是他将我丢弃,将我放逐在他的世界之外?

我把作业递给儿子,让他去改错。书房里气味混杂,他一定闻到了我身上捂闷过的酒气,他父亲的味道,令人厌恶的气息,让他心生沉默的敌对。

酒气,会不会成为我留给他的遗物?

女儿爬楼梯的声音传来,她听见她哥哥的声音,以为可以玩耍了。我叫了她一声。不一会,女儿小小的身影出现在书房。我转过身,俯下,张臂。她跑进我怀里,我将她抱起。我正爱着她。

女儿快三岁了,她身上有一种淡甜的奶香味,那奶香味柔软、蓬松、均匀,像笼罩在身上的一团看不见的绒毛。不对,我觉得女儿身上的奶香味是有眼睛的,有一双大、圆、无邪、好奇的眼睛,小狗的、小猫的,或者是小羊的。她的气味会拿大眼睛看着你,会来嗅你,会伸出柔软的舌头来舔你的脸,并且用小爪子挠你。

我喜欢抱紧女儿,深深地吸她身上的味道,那气味总让我想起一些柔软的记忆。我问过妻子关于气味的问题,她说儿子是咖啡型的男生,女儿是奶茶型的女生。“就知道吃喝啊,”我嘲笑她:“世界的复杂程度取决于你对它的比喻程度。”

气味,是世界的一部分,也是我们和世界的关系。对于生活,眼见耳听,除了抚摸,还有闻嗅。某天在街上看到一家店,店名叫“气味博物馆”,棕色的玻璃瓶里储存着各种各样的气味,我闻所未闻。但那些气味精致,都有着精美的名字,如果这家店要称为“气味博物馆”,我觉得还应该收藏泥沙俱下的气味,生活,原本就是一座隐形的气味博物馆。雕塑家罗丹——“在搓揉泥土和女人身体的过程中,才能逐渐找到精确的造型”,我想,那些看不见的气味,像泥土,正在为我们塑造生活隐秘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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