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
2020-12-07浙江省委办公厅档案法规综合处
浙江档案 2020年8期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通知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档案工作“三个走向”重要论述精神,执行档案法律规定,切实履行档案工作主体责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档案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档案法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内容,司法行政部门要把档案法列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力求先学、多学、深学。党委组织部门要把档案法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党委宣传部门要强化舆论引导,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司法行政部门要把档案法纳入全省“八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档案主管部门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档案法专题培训;组建全省档案法宣讲团,开展档案法百场巡讲活动,推动档案法知识进机关、进基层、进企业;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档案专业期刊、微信公众号、专家在线直播等形式广泛宣传档案法,在全社会形成知悉档案法、遵守档案法、运用档案法的良好氛围。
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建立运行高效、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执法机制;整合执法资源,探索跨区域、跨层级联合执法方式;创新档案监管执法模式,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掌上执法;组织开展档案专项执法活动,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把档案法律制度转化为档案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