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书学观管窥
2020-12-06涂建光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涂建光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弘一法师(1880——1942),本名李叔同,生于津门,是一位多才多艺的艺术家,在佛法、音乐、美术、书法、戏剧等方面皆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弱冠之龄就有“二十文章惊海内”之誉,其中以佛法和书法的成就最突出。他精通佛法,持戒严格,被奉为南山律宗第十一代祖师。其书法圆润纵逸,极富禅味,为当时的文人墨客所喜爱。
一、篆字为基、五体兼涉
弘一法师认为写字是“在家人”的事情而非“出家人”的事情,出家人应以学习佛法为主。出家人如果没有去精研佛法,反而以写字为追求,不涉及其他学问,那是非常可耻的。“夫见客、写字,虽是弘扬佛法,但在朽人,则道德学问皆无所成就[1]。”但是出家人也是可以学习书法的,在学习佛法之余,写写书法也未尝不可,如果能把书法作为一种与人交流的方式、弘扬佛法的工具,那就是有益的。
自古很多书家认为篆书是学书的基础,弘一法师也是如此,他认为学习书法从篆书入手最为得当。首先,在学习篆书时,可以同时去研究文字学,从而对汉字的起源发展有一定的了解。他在给李芳远的信中言道:“初学篆字,宜先习《说文解字》建首,每日写四字,每字写数十次,写时宜提笔悬肘,如是,积日渐进,万不可以求急速。”其次,每个字都有它的起源和发展,并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字的发展有一定的规律性,研究《说文解字》,深入地学习篆书,弄清楚汉字起源和发展的来龙去脉,就不会写错字了,所以弘一法师认为写字应该从篆书学起。弘一法师在《谈写字的方法》的演讲稿中认为能写篆书后,再学楷书,写字时的笔画顺序及笔画之间的关系也就不会写错了[3]。若是我们先学会了篆书,懂得汉字的演变和发展历程,然后再去写其他字体,就可以避免出现很多错误。同时篆书也是学习其他书体的根基,掌握了篆书以后,写其余的书体就会感觉容易很多。
弘一法师也强调了对篆书以外的其他书体的学习,尤其是楷书,不管大楷、中楷、小楷都要多加练习;还强调研读碑帖,他认为历代一切的碑帖都要熟悉,要做到博览才可以,才能达到由博而约,然后才能专攻某一书体。正如他在给广恰法师的信中说道:“性愿法师处存有《三希堂法帖》,会泉法师处亦有,乞仁者借其中苏轼、黄庭坚两家之帖十数种,于暇时随意翻阅,自能得其神髓,不必临摹也。”我们从中也可以看出,弘一法师非常重视对历代碑帖的汲取学习,并化为己用,虽不必每个碑帖都临摹,但要能够得其神髓,这样学书乃为有益。
二、应使文艺以人传
纵观历朝历代,很多文人的书法作品之所以能够永久流传,是因为它本身就是经典佳作,历代的文人墨客也因此而接受它,并从中汲取创作营养,而非因为作品的作者道德高尚。历史上也有些书法家,人品有亏,被视为“贰臣”,但因为其书法作品是优美之作品,蕴含着美的规律和变化,才会被人们所接受。例如,我们所熟知的赵孟頫、王铎,前者仕元,后者仕清,古人认为此二者属于“大节有亏”、背负污名之人。尽管他们投身异族的原因让人怀疑,但是他们的书法依然流传了下来,并且产生了巨大影响。弘一法师认为,“人以字传”不管是对“出家人”还是“在家人”而言,都是可耻的。世典有云:“士先识器而后文艺。”弘一法师认为出家人如果不专心学佛,而沉溺于书艺小道,不致力于修身学佛、涵养道德,假使他的书法能够流传下来,为人们所熟知,也不过是“人以字传”而已。倘若学佛之人没有认真地研究佛教经典,没有一颗慈悲之心,就算他的书法写得再精妙,他在佛教中也没什么地位,因为他这个人本身就是微不足道的,即使人以字传,弘一法师也认为是不足以称道的事情。
弘一法师在给许晦庐的一封书信中说他曾告诫他人:“应使文艺以人传,不可人以文艺传。”在他看来,即使出家人的字写得不是很好,如果其道德高尚,精通佛法,那么他的书法也是很弥足珍贵的,值得流传下去。其实在笔者看来,倘若一个人品德高尚,而又学识富瞻和精通佛法,他的书法即使在技法上有些欠缺,但必然也是蕴藉有味的。
三、注重章法,遗形取神
书法为一次性书写艺术,其艺术性存乎于笔墨之间。书法作品的优劣则取决于我们所熟知的用笔、结构及章法,三者缺一不可。而弘一法师则特别重视章法,他在给佛学院的僧人演讲中认为,如果一幅书法作品以百分计算的话,那么章法则独占五十分,字占三十五分,而墨色和印章占十五分。从比例中我们就可以看出他对章法的重视。在书法作品中,整幅作品的篇章布局及字与字之间的关系,我们称为章法,作品呈现出来的统一、变化、整齐等效果影响着我们的审美。弘一法师认为,在书法中,无论是中堂字画还是对联,首先作品的字与字之间,彼此须要联络、互相关系才好。其次,书法作品要有变化,不能呆板,但也不能变化太大,应寓变化于统一中。弘一法师在给丰子恺的信中说:“朽人深知此事不能限期求速就写字作文等亦然,若兴到落笔乃有佳作,所谓‘妙手偶得之’也。”所以写字应多做练习,而不能求速,应多研究观摩古人法帖,以拥有艺术鉴赏的眼光。
对于如何学习古人碑帖,弘一法师认为对其要仔细地研究,至少要去浏览,于闲暇时随意翻阅,自能得其神髓,而不必临摹也。笔者认为,学书者要尽可能地浏览古人浩如烟海的碑帖,才能够熟悉书法发展史以及书家和流派,书法演变则了然于胸,从而了解每位书家的用笔特点和规律,才能够得其神髓,神髓即精神和规律,这样对学书者乃为有益,而不必每篇碑帖都去临摹,执着于形似,从而忽略了字内在的精神和规律。弘一法师晚年,对书法的笔法、结构、神韵都没有刻意去追求,甚至对碑、贴之分野,仿佛也视而不见,皆是随意信笔挥写,不复有相可得。
四、书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
弘一法师活跃于清末民初,在近现代书法史上,这一时期“崇碑抑贴”的思想极为活跃,高举此论者,不乏其人,其中最为著名的为康南海。康南海在《广艺舟双楫》中把北碑抬到了无以复加的位置,其中提出的“魏碑十美”论断更是产生了极为重大的影响。弘一法师在俗时自然受到了“崇碑抑帖”思潮的影响,青少年时期学书就以北碑为敲门砖,现在看他早年所写的书法,大部分都属于北碑风格,其临摹北碑书法的作品更是形神毕肖。但是,自出家以后,弘一法师的书法为之一变,在笔者看来其变有三。其一,变碑派字画方折而为圆转;其二,变碑派字势方整而为修长;其三,其字全由佛法中来,优美柔和,极富禅味。他认为:“举凡艺术,应该要以优美为基调,能够激起观览者悲天悯人之心,才算是真正的艺术品,才能够发挥艺术的教化作用。”若是纸上充满杀戮残酷之气,让人产生不舒服的感觉,似有不妥。格调优美的艺术品和充满杀戮残酷之气的作品相比较而言,前者更加耐人寻味、令人感动,能够唤醒人们的慈悲之心。
至于书法应如何才能达到至高的境界?我们学书之人应如何去追求?自古以来众说纷纭,没有一定的准绳,而弘一法师借助《法华经》表明了他自己的观点。《法华经》有云:“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弘一法师认为“是字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世间上无论哪一种艺术,都是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的。在笔者看来,非思量则是在写字时对字的笔画、结构,乃至章法墨色,没有精心安排,而完全摒弃机心,绝不用心去揣摩,手随心动,一任自然,写出来的字才有可能达到极高的境界。鉴赏作品时,也要离开心机,秉持着纯粹欣赏美的心,才能学会鉴赏艺术,才能达到艺术最上乘的境界。
弘一法师认为:“最上乘的字或最上乘的艺术,在于从学佛法中得来,要从佛法中研究出来,才能达到最上乘的地步。”所以,弘一法师叮嘱佛学院的僧人要致力于学好佛法,弘扬佛法,不要沉溺于书法。倘若佛法学得好,字也是可以写好的。学佛法有一分的深入,那么写字就有一分的进步。弘一法师虽然是在谈书法,但他的最终目的还是希望听他演讲的众人能够勤求佛法、研究佛法。
结 语
清代刘熙载《书概》有云:“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2]。”书法乃书者综合素质之体现,倘若一个人才学富赡,积学甚深,道德高尚,那么他的书法必然是格调优美,蕴藉有味。弘一法师谓:“无论哪种艺术,都能够表示作者的人品性格,这是艺术创作过程自然的流露,并非故意的。”正如他晚年所写之书法,完全摒弃了早年碑派书风的用笔方法,而运之以圆转纵逸,所写之字平淡天真、娴雅恬静、冲逸之致,达到了极为高妙的境界。